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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7-20 14:10:36
白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
根據《白山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試行)》要求,確保實現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總體目標,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成長規律,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以激勵學生主動、健康、全面發展為目的,以制度建設和信息化手段為根本抓手,形成主體多元化、手段信息化、記錄實證化、過程常態化、工作規范化的評價機制,通過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進行客觀的觀察、記錄、分析,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促進學生綜合素質提高,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提供重要參考,為學生終身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性原則。
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符合學生身心發展規律和素質教育要求,從實際出發,具有較強的可操作性。評價主體多元,學校、教師、學生、家長共同參與。評價方法靈活多樣,堅持定量與定性相結合。評價操作程序嚴格公正,科學有序。
(二)發展性原則。
評價要關注學生學習與成長的全過程,關注每一個學生的發展現狀及未來發展趨勢,既要注意對學生的統一要求,也要關注個體差異以及學生對發展的不同需求,既全面評價學生的綜合素質,又客觀反映學生的個性差異和個性特長,體現學生的素質結構特征。
(三)激勵性原則。
發揮評價的正確導向作用,在充分把握學生年齡特點、心理承受力,維護學生生命尊嚴的基礎上,重視發掘學生的個性特點和發展潛力,以信任鼓勵和期待的語言或者行動對學生進行評價,提高學生的主動求知精神和自我完善能力,激勵學生健康、主動、全面發展。
(四)公正性原則。
建立健全評價工作機制,完善各項工作制度,確保評價工作組織嚴密、規范,過程民主、公開,結果公平、公正、真實、有效。
三、評價內容及方式
(一)評價內容。
根據義務教育性質、初中學生年齡特點和教育教學實際,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內容包括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維度,注重考查學生的日常行為規范養成和突出表現。
1.思想品德。主要考查學生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及學生道德認知和行為表現等方面的情況。包括社會責任感、人生態度、誠實守信、合作友善、自尊自信、日常在校行為表現的情況,及參與德育活動、社團活動的情況及成果。
2.學業水平。主要考查學生學習態度、學習表現,各門課程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掌握及運用知識解決問題的能力等方面的情況。包括平時課堂學習表現、平時學習成績、期中期末學業測試成績、研究性學習表現及學習成果(學科活動、賽事等)方面的情況。
3.身心健康。主要考查學生體育與健康課程的修習情況、體育運動方面的特長發展和心理品質的發展水平等。包括學生的健康生活方式、體育鍛煉習慣、學業考查、《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體育運動方面的能力與特長、各級體育活動或體育社團活動表現與成果及心理健康發展水平等方面的情況。
4.藝術素養。主要考查學生音樂與美術課程的修習情況、在藝術修養和審美情趣方面的發展情況、藝術特長的發展水平等方面的情況。包括參與音樂與美術課程學習表現、學業考查、藝術興趣及特長、各級藝術活動或藝術社團活動表現及成果等方面的情況。
5.社會實踐。主要考查學生參與社會實踐的活動表現及活動成果、科技創新活動及成果等方面的情況。包括學生參與生產勞動、勤工儉學、參觀學習、社會調查、研學旅行、科技創新等相關實踐活動的表現、活動成果與作品。
(二)評價活動。
針對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和教育教學實際需要,設置以下評價活動進行積分,開展評價。
1.民主評價。從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社會實踐五個維度進行評價,通過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教師評等評價方式,引導學生進行反思與總結,既關心自身成長,也關注同伴發展。各評價主體內容可自行設計,也可參考《白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為被評價人撰寫寄語,每學年一次,由各初中學校規定時限,及時錄入評價信息。
2.寫實記錄。寫實分學校寫實、學生寫實兩類。
學校寫實:教育行政部門、業務部門或學校統一組織的活動,由學校指定人員統一進行寫實記錄,與學生相關的偶發事件,由學校進行寫實記錄,當事學生或家長可做感悟性評價。
學生寫實:學生自主參加的各類活動,由學生本人進行寫實記錄,并提交學校進行審核。教師、學生及家長可對記錄隨時進行查看和評價。學校和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寫實記錄,整理遴選具有代表性的、能夠集中反映綜合素質評價體系主要內容的活動記錄和典型事實材料,及時填寫成長記錄并上報佐證材料。
3.考試積分。此項評價涵蓋《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7—9年級)設定的全部科目。依據參與考試積分類型、參與考試積分科目,按照考試成績給予不同的積分分值。
4.學校活動
德育活動:愛國詩朗誦、演講比賽、掃墓、參觀紀念館、科技創新等相關活動;
學科活動:古詩詞大會、知識競答、課題研究等學科特色活動;
體育活動:運動會、籃球比賽、足球比賽、乒乓球比賽、拔河比賽、跳繩比賽等各項體育活動;
藝術活動:書法比賽、繪畫比賽、歌唱比賽、詩朗誦比賽、樂器演奏比賽、班級風采大賽、手工藝比賽等各項藝術活動。
實踐活動:植樹節、社區衛生打掃、志愿者、航模比賽、社會調查、研學旅行等相關實踐活動。
學生在各項活動中的表現,由任課教師或組織者如實記錄,并錄入寫實記錄,納入相應評價方面。
5.獲獎認定。每學年年末,由各初中學校統一組織進行學生獲獎情況的審核與認定,并根據獲獎內容在相應方面進行評價。審核與認定的內容包括活動認可、獲獎層次、獲獎次數、證書的有效性等。
(三)評價方式。
由教師評價、學生自評、家長評價三部分構成,包含過程性評價和階段性評價。
1.過程性評價。以記錄學生日常學習、生活為內容的評價方式,主要包括寫實記錄、民主評價、日常學習與活動表現、學業測試成績、獲獎認定等。
2.階段性評價。是指在每學年前集中進行的綜合性評價,包括遴選后的寫實記錄內容、獲獎信息、學業成績、體測結果、學生成長感言、家長寄語及教師評語等內容,并由信息化平臺自動生成學年評價結果。
四、評價程序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要堅持過程性評價與終結性評價相結合、定性分析與定量分析相結合,客觀公正地評價每一位學生。
(一)錄入信息,建立檔案。
各學校在綜合素質信息管理平臺上為每一名學生建立電子帳號,設立成長檔案,設計評價過程性記錄表,錄入學生基本信息,全面、全程記錄學生在初中階段各方面的狀況。
(二)多元評價,跟蹤記錄。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自己的表現,客觀公正地進行自評。一是根據五個評價維度,實事求是地進行自我測評。二是對自己的實際表現進行綜合評價,寫出評語,提交班級評定小組進行審議。
2.學生互評。在班主任的指導下,班級評價小組對照五個評價維度,對組內學生分別進行評價,并寫出評語。
3.教師評價。包括班主任評價和任課教師評價。一是確定學生在五個評價維度上的表現程度;二是對學生綜合素質狀況寫出評語。
4.家長評價。家長觀察孩子的綜合素質表現,對照五個評價維度,寫出評語。
(三)公示審核,匯總備案。
1.評價結果的公示審核
學年評價結果和畢業評價結果必須在班級、年級和學校范圍內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由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認定。
2.評價結果的匯總備案
各學校要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文本檔案和電子檔案,并將評價結果上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形成市、縣(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三級檔案管理系統,確保評價工作的規范性和嚴肅性。紙質版材料(含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文本)由家長簽字確認后裝入學生成長檔案袋,形成學生的文本檔案;電子版材料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信息化管理平臺上備案,形成學生的電子檔案。各學校要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錄入與備案,做好過程性評價結果的積累。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學年評價結果進行備案,市教育局對初中學段終結性評價結果進行備案。
五、評價方法
(一)活動積分。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采取活動積分的方法進行評價,在全市統一的評價維度下,實行全程性評價,五個維度各占總分的20%,評價前要設置每項二級指標的評價活動內容及分值(依據《白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中的指標描述或在其中選擇部分活動開展評價),評價后在此二級指標進行積分。各項評價活動的分值可由當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設定,并報上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二)日常評價。
含學生自評、學生互評、家長評、教師評四項內容,依照評價體系分別完成,具體分值及各評價主體分值比例由各縣(市、區)或學校設定,結果計入思想品德積分。有校園霸凌行為、嚴重違反校紀校規且屢教不改、綜合素質評價弄虛作假及其他嚴重違紀行為的,思想品德方面的評價為D級。
(三)評價結果的認定。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分為學年評價結果和畢業評價結果。評價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個等級。
1.學年評價
學年評價采取分項評價方式進行,評價結果以積分形式記錄,以等級形式呈現,每學年結束前,信息化管理平臺將學生在五個維度的評價積分自動匯總、排序,按自定義的比例轉換為等級呈現。原則上,每個維度A等約占本年段學生總數的30%,B等約占50%,D等比例嚴格控制(受到處分未解除者)。學年綜合性評語錄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
2.畢業評價和綜合評價
學生初中畢業前,首先,學校進行初三學年的評價結果認定(方法同上)。
然后,在信息化管理平臺上進行畢業分項認定,將學生三個學年五個維度的評價活動積分,每個維度分別按照七年級占30%、八年級占30%、九年級占40%的權重求加權分,最后以等級形式呈現初中畢業評價結果。原則上,A等約占本年段學生總數的30%,B等約占50%,D等比例嚴格控制(受到處分未解除者)。
最后,在信息化管理平臺上進行綜合認定,五個維度中,有3項為A,且無C、D者,綜合認定為A等;有2項為A,且無D者,綜合認定為B等;有2項為D或受到處分未解除者,綜合認定為D等;其余為C等。(可用公式表示為:3A+0C+0D=A,2A+0D=B,2D或處分未解除=D)
初中畢業綜合性評語錄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電子檔案。
(四)評價結果的使用。
學年認定結果作為學生在校期間評優評先的重要依據。畢業綜合認定結果作為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需達到B級以上)和作為普通高中學校招生錄取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重要依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任務和責任。
綜合素質評價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考試評價改革的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加強指導,協調各方面專業力量,為學校開展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支持和幫助。要加強管理,依據《吉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吉教辦〔2018〕16號)要求,市、縣(市、區)要建立統一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電子化管理平臺,實現省、市、縣(市、區)初中、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的有效銜接和暢通。市政府將把綜合素質評價工作作為評估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工作的重要內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成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并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做到一級抓一級,層層明確責任。
(二)加強宣傳,強化培訓與指導。
加大宣傳力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就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過程、制度等內容進行廣泛宣傳,使學生、教師及家長人人皆知,使評價成為教育行政部門、學校、教師、學生和家長共同參與的交互活動。開展分級培訓。建立市、區、校三級培訓制度,做好對學校校長、學校評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以及所有參加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班主任教師、科任教師、教學管理人員、學生和家長的培訓工作。
(三)明確主體,堅持常態化實施。
學校是綜合素質評價實施組織的主體。學校要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組織機構,明確本校綜合素質評價的具體要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學活動中,及時收集整理有關材料,及時上傳評價數據,避免集中突擊,保證評價的常態化實施,確保評價結果真實有效。
(四)建立制度,全面實現陽光評價。
要建立健全誠信制度、公示制度、質量監控制度、申訴復議制度、檔案管理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等相關工作制度,切實保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公開、公平和公正,預防和杜絕各種腐敗現象,全面實現陽光評價。在評價過程中,出現的各種違規行為,對提供虛假材料或不按照規定程序操作的學校,要追究有關當事人和校長的責任;對在評價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學生,一經查實,要嚴肅處理。
附件:白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
附件
白山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體系
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指標描述 |
評價主要依據 |
實證材料 |
思想品德 |
理想信念 |
1.愛國愛黨,了解我國的歷史與國情,維護國家安全與榮譽,維護民族團結與國家統一。尊重國旗、國徽,會唱國歌,遵守升降國旗禮儀。 2.熱愛家鄉,知曉家鄉歷史、文化及特色,關注家鄉發展變化。 3.積極參加集體活動,關心集體,維護集體利益。積極參加班級、團隊、社團活動,主動承擔任務。 4.關心國家大事,關注國際形勢。初步具備國際視野,了解人類文明進程,尊重世界文化的多樣性。 5.意志堅定,有進取心,樹立科學的世界觀,正確的價值觀、積極的人生觀。樹立個人理想,確立自我成長階段目標,學習制定適合自己的學習和生活目標,并為此努力。 |
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相關學科課程標準,《中小學德育工作規程》《中小學德育工作指南》《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修訂)》《中小學文明禮儀教育指導綱要》等。 |
1.重點記錄學生參與德育活動、團隊活動、有關社團活動、公益勞動、志愿服務、主題教育等活動的情況,如為孤寡老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弱勢群體提供無償幫助,到福利院、醫院、社會救助機構等公共場所、社會組織做無償服務,為賽會保障、環境保護等活動做志愿者。2.校級及以上德育方面的獲獎證明3.校級及以上違紀或違法記錄證明 |
公民素養 |
1.有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具備自立、自主、自強的態度和能力。 2.尊重自我、尊重他人,珍愛自己及他人的生命,了解生活及學習中的基本安全知識,懂得交通事故、火災、自然災害等方面的自救常識。 3.知曉并遵守《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生守則》等相關法規及校紀校規。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言行文明,遵守課堂紀律等。 4.遵守并維護社會公德,對違反社會公德的行為學會勸阻,遵守交通法規和公共場所的紀律要求,自覺維護公共秩序,愛護公共設施。 5.懂得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道理,掌握基本的環保知識,積極參加環保宣傳教育活動,自覺維護生態環境。愛護小動物、花草樹木,勤儉節約,珍惜資源。 6.關愛他人,團結同學,體諒互助。能關愛殘疾人和弱勢群體,不欺辱同學,不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7.積極參與公益活動、志愿服務,履行個人義務,增強服務意識。積極參加孝親、尊師、敬老、愛幼、助殘、環保等活動。 8.孝敬父母和長輩,尊敬師長,體貼家人,關心鄰里。 9.待人誠懇,誠實守信。不說謊,不**,守諾言,能夠自我反省,主動承擔錯誤,知錯就改。 | |||
行為習慣 |
1.自信、自尊、自強、自律、勤奮,嚴格要求自己,有上進心,正確對待困難和挫折,保持心理健康、不急躁、不氣餒。 2.注重交往禮儀,學會正確使用禮貌用語。不打架、罵人,說話不帶臟字,見師長主動問好,虛心對待師長的教導,與同學友好相處,不取笑他人的缺陷,不給同學起綽號。 3.愛惜學習、生活用品,愛護學校及社會公共設施設備,愛護環境衛生,保持教室、校園整潔優美。 4.樹立勤儉節約意識,愛惜糧食,節約水電。 5.學會管理自己的零花錢,初步具備理財意識,不攀比消費,不亂花錢,不向家長提出不合理的生活水平要求等。 6.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主動分擔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不吸煙,不喝酒,拒絕毒品,不看不健康的書籍,不進入社會網吧,上健康網站,不沉溺網絡游戲,不過度使用電子產品。 7.不參加各種名目的非法組織和非法活動,認真參加法制教育、安全教育活動。 | |||
學業水平 |
學業成績 |
以各學科課程標準(2011版)課程目標與內容要求為基準,以多種形式的測試成績為評價的表現形式,綜合評價聽、說、讀、寫、算以及感受、理解、欣賞、表現、分析、推理、歸納、應用、實驗操作等基礎知識與基本技能 |
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以及其他相關規范性文件等。 |
1.重點記錄學生課堂表現、作業完成等日常學習情況和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掌握并運用學科思想、方法,運用信息手段獲取新知識、解決新問題的實踐能力和創新意識,以及學習興趣、學習態度、學習習慣等方面的表現和成果。2.學業水平考試與考查成績的原始記錄。3.平時學習表現記錄。4.閱讀計劃和閱讀筆記。5.校級及以上學科獲獎記錄和證書。6.學校學習活動出勤記錄。7.其他證明材料。 |
學習表現 |
1.學習態度端正、目標明確、興趣濃厚、愿望強烈,積極參與各類學習活動。課上注意力集中,認真聽講,積極思考,敢于質疑,樂于參與交流、討論、展示、實驗操作等學習活動。 2.制定階段性學習目標,有效落實學習計劃。 3.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掌握適合自身的學習方法。養成提前預習,做課堂筆記,按時認真、獨立完成及檢查作業等習慣。 4.積極參與學習活動,能夠按時按要求完成各科學習任務,階段性考試成績良好。 5.有適合自己的一套學習方法,能根據自己各科學習情況,合理安排時間。 6.養成良好的閱讀習慣,主動與他人交流閱讀感受。 7.養成良好的書寫習慣,寫字姿勢正確,書寫規范、端正、整潔。 8.保存有個人代表性的作品、成績、計劃、總結、表彰等材料,建立、豐富、完善的個人成長檔案。 9.具有開放的視野,關注科學、藝術、文學等領域的最新成果,有進一步深入學習、探索的愿望。 | |||
學習能力 |
1.具有科學的學習態度和正確的價值觀,使用多種有效的學習策略、方法,掌握知識間的邏輯關系,主動建構知識體系,形成新的知識網絡。 2.掌握基本的信息技術知識,能運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交流與學習。善于利用書報雜志、廣播電視、網絡等學習資源,通過自主、合作、探究等方式,達成學習目標。 3.有良好的學習習慣和責任意識,會搜集信息、分析信息、處理信息。肯動腦、動口、動手,善于獨立思考,善于發現、提出并解決問題。 4.樂于參與交流、討論,在交流中能夠大膽提出自己的想法,善于聽取、吸納他人的意見,能與他人合作,共同完成學習任務。 5.能總結與反思自己的學習過程和結果,能聽取他人建議,不斷改進學習方法,提高學習質量。 6.注意學科知識間的相互銜接、關聯,樂于將所學知識在現實生活中 進行應用、實踐,提高應用意識與實踐能力。 7.具有初步的研究和創新的能力,能夠根據課程要求和社會熱點問題進行設計、研究,并將之付諸實踐。 8.了解并知道研究性學習的一般步驟和方法,能夠在教師指導或團隊合作下開展研究活動,完成研究課題。 9.在各類活動中展示自己的學習能力或參與比賽獲獎。 | |||
身心健康 |
體質健康 |
學生身高、體重、肺活量和身體運動能力等達到《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2014年修訂)要求的情況以及視力狀況等 |
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相關學科課程標準、《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體育工作若干意見的通知》《中小學學生近視眼防控工作方案》《中小學健康教育指導綱要》《中小學心理健康教育指導綱要(2012年修訂)》、《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的通知》以及其他相關規范性文件等。 |
1.重點記錄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結果,體育運動特長項目,參加體育運動的習慣、效果,掌握體育運動技能情況,以及自我認識、人際交往、應對困難和挫折等心理健康方面的情況。2.體育與健康(體育)課程考試成績和終結性體質健康測試成績;3.體育課、課間操、課外體育活動的出勤、表現記錄;4.校級或校級以上運動競賽獲獎證明;5.身體檢查記錄、心理健康教育情況觀察記錄(2名以上老師評價、鑒定);6.其他證明材料 |
技能習慣 |
1.具有良好的體育道德,遵守體育規則,認真上好體育課,積極參加體育活動。 2.掌握科學鍛煉身體的常識與方法,知道安全運動的基本知識、運動傷害的簡易處理方法,并能夠主動規避運動傷害。 3.了解體育鍛煉對健康的促進作用,堅持規律的作息時間,課余時間每天進行體育鍛煉,養成良好的運動習慣。 4.注重體育興趣培養,有一定體育特長,積極參加各類體育競賽活動。 5.能夠掌握幾項適合自己的體育運動技能或健身方法,掌握測量運動負荷的常用方法。 6.主動關注國內外體育賽事。 7.了解個人衛生習慣對健康的影響,初步掌握正確的個人衛生知識和常見疾病的基本知識和預防方法,樹立食品安全意識,養成良好的飲食習慣,不挑食偏食和暴飲暴食。 8.在各類活動中展示自己的體育技能或參與比賽獲獎。 | |||
心理健康 |
1.能夠適應新環境、新集體和新的學習生活,融入班集體,體驗到集體生活的快樂與溫暖。 2.具備積極的自我概念:了解自己的興趣愛好和獨特之處;正確認識和評價自己的優缺點,在各種活動中悅納自己,做到自尊自信。 3.具有自我控制能力,形成紀律意識和規則意識,能采用合理方式表達自己的情緒,保持健康的心理狀態,應對和克服學習、生活中遇到的困難。 4.喜歡和同伴、老師以及親人交往,在交往中表現出同情他人、樂于助人、有集體責任感等親社會行為。 5.正確對待青春期生理與心理變化,建立和維持良好的異性同伴關系,文明交友。 6.增強時間管理意識,正確處理學習與娛樂之間的矛盾。 7.了解人人平等的道理,學會平等待人,學會寬容,虛心接受他人的不同意見,尊重他人的個性差異。 8.具有生命安全意識,珍愛生命。認真完成生命安全教育課的學習任務,掌握一定的安全自救知識 。 | |||
藝術素養 |
藝術體驗 |
1.積極參加學校藝術社團活動、藝術節活動及校內外各類藝術教育活動。 2.對于藝術和生活中的美好事物有敏銳的感受能力,在衣著等方面具有正確的審美觀念。 3.喜愛并關注生活中美的事物,具有分辨美的能力和表達美的熱情,有積極、健康的審美情趣。 4.認真參加藝術課程學習,不遲到、不早退,課前準備充分,課堂學習認真,藝術課出勤率高。 5.了解美術、音樂作品的文化特性、時代特性,初步理解并感知美術、音樂作品的情緒、情感,并進行真誠、大膽的評價。 6.懂得用藝術的材料、元素和形式表達自我、贊美生活,并擁有對藝術作品體驗和再現的能力。 7.喜愛民族藝術,積極學習和傳承中華民族優秀傳統藝術。 8.能正確選擇自己喜愛的藝術表現形式,獨立自信地展示個人在藝術表現方面的才能。 |
義務教育課程方案和相關學科課程標準、《學校藝術教育工作規程》、《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在義務教育階段中小學實施“體育、藝術2+1項目”的通知》以及其他相關規范性文件等。 |
1.重點記錄學生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表演、書法以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技能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興趣特長,參加藝術活動的成果等。2.藝術表現性活動測評成績原始記錄;3.參加學校或校級以上藝術活動獲得成績與獎勵的證據;4.參加班級、學校等組織的文藝活動的情況記錄;5.其他證明材料。 |
藝術特長 |
1.在音樂、美術、舞蹈、戲劇、戲曲、影視表演、書法以及中華優秀傳統文化藝術技能等方面表現出來的藝術特長。 2.在各類藝術活動中展示自己的藝術技能,形成了有代表性的藝術創作成果或參與比賽獲獎。 | |||
社會實踐 |
社會學習 |
1.積極參加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事訓練、研學旅行、參觀體驗、社會調查、校外考察、社區服務、科學探究、創造發明等實踐活動,走出校門,走進大自然,增長知識、陶冶情操。 2.積極學習革命傳統教育,國防軍事知識,增強國防科技意識和愛國情感、民族精神。 3.了解體驗歷史文化、地域文化、民俗文化、建筑文化、宗教文化的系列活動,具備正確的文化觀念。 4.具有強烈的探究學習愿望,積極參加研究性學習活動,懂得撰寫課題研究報告、論文、倡議書的基本方法。 5.積極參加小發明、小制作、電腦作品等各類競賽,并能夠靈活展示學習成果。 |
《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教育部關于推進中小學教育質量綜合評價改革的意見》《教育部關于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等。 |
重點記錄學生參加生產勞動、勤工儉學、軍事訓練、研學旅行、參觀體驗與社會調查、科學探究、創造發明等實踐活動的情況,形成的作品、調查報告和創新成果等。 |
實踐能力 |
1.有較強的觀察能力,善于捕捉實驗過程中各種條件、現象的細微變化,并及時記錄。 2.在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等課程的學習中,表現出較強的實驗操作能力,勤于動手,有自己的實踐活動成果。 3.有較強的動手能力,能獨立完成實驗操作全過程,實驗前、實驗后能及時做好各類實驗器材、器械的整理、擺放。 4.能根據科學實驗的目的要求,對科學實驗的現象、規律做出科學合理的分析、判斷和描述,有較強的總結歸納、邏輯推斷能力。 5.積極參與學校的科技社團、創新教育活動,表現出積極的創新興趣和初步的創新能力。 6.有研究性學習、實驗操作、設計制作、社會實踐活動等方面的研究報告或代表性作品。 7.能夠綜合的運用各種交流和溝通的方法進行合作,在合作中明確自己的責任,并履行自己的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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