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動態
2021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1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1南平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1-4-17 7:53:57
2021南平中考政策方案
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南平市初中
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市直屬各中學、中職學校:
今年,我省要求各地要全面實施新的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改革方案。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全面落實中考中招改革進一步強化考試招生評價育人導向的通知》(閩教基〔2021〕6號)《福建省教育廳關于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閩教基〔2018〕66號)和《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南平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南教基〔2019〕39號)等文件精神,為確保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全省統一考試科目
1.2021年南平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行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考試“兩考合一”,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和升學高中階段的基本依據。
2.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音樂、美術、信息技術考試科目等13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是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和升學錄取的基本依據。其中,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9個科目及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實行省級統一命題、統一考試,全部實行書面閉卷筆試形式;道德與法治科目與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同場合卷進行;體育學科另設體育實踐考試;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門為綜合考查考試科目。
二、考試內容和要求
義務教育課程方案設定的除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外的全部科目均納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范圍,物理、化學、生物另設實驗現場操作考試,綜合實踐活動和勞動納入綜合素質評價。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不制定考試大綱,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命題,不得超標命題。命題改變相對固化的試題形式,增強試題開放性,減少死記硬背和“機械刷題”現象。南平市教科院、各縣(市、區)教育局、各地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室)和普通中學要組織學科教師認真研修,理解領會學科課程標準,準確把握學科教學重點難點和知識的深度廣度,突出學科思想方法和學科核心素養,創造性使用國家課程教材,創新教師教學與學生學習方式,提高課堂教學的精準度和有效性,提高作業設計質量,探索彈性作業,提升“校本作業”研究實效,切實加強實驗教學和學生實驗操作能力培養,強化體育鍛煉,增強美育熏陶,將學生運動技能和藝體技能培養落到實處。
三、學科分值、等級記錄方式
2021年起中考總分分值為800分。
1.語文、數學、英語3個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50分,考試成績按卷面原始分記載。
2.物理科目試卷滿分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數90%記載;化學科目試卷滿分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數60%記載;道德與法治、歷史2個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數50%記載;生物、地理2個科目試卷滿分均為100分,按卷面原始分數30%記載;體育與健康滿分40分計入中招錄取總分(其中理論考試滿分4分,實踐考試測試滿分36分)。
3.各科根據原始成績以縣(市、區)為單位,劃定五個等級(含體育學科),由高到低位次分別為 A、B、C、D、E。原則上每個科目等級人數所占比例依次為:A等級15%、B等級30%、C等級35%,D等級15%、E等級5%;A、B、C、D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且比例不超過5%。各科考試成績和等級只通知考生本人,不公布。允許核分或核等級,但不查卷。
4.2020年地理、生物2個科目考試成績達不到D級的學生(2018級初中學生),允許在九年級參加重考,不替換原學考成績進行折分,重考通過的僅認定為D等級。因休學原因轉入2018級、2019級的初中學生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制度,其已獲得的地理、生物初中學業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數30%折算,并劃定A、B、C、D、E五個等級計入2021年、2022年中招錄取總分和等級。2021年因故并經縣(市、區)教育局批準未參加考試的學生、往屆生,及轉學、復學或回原籍報考以及由省外轉入等原因未參加我市地理、生物科目統考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應參加今年地理、生物科目考試,其考試成績按卷面原始分數30%折算并劃定A、B、C、D、E五個等級記載。從省內其他地區轉入我市的學生,按轉出地中招管理部門出具的當年度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證明認定成績和等級,用于學生畢業升學。學生畢業當年學科成績未能達到合格要求的,可在離校2年內申請補考相應科目,補考通過的認定為D等級,且僅用于畢業資格認定。
四、考試、考查的形式
1.文化閉卷筆試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地理、生物、道德與法治(含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歷史。
2.實驗操作考試和綜合考查考試科目:物理、化學、生物3 門實驗操作考試;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 門為綜合考查考試科目,考試形式、方法及要求等按照《南平市教育局關于下發南平市物理實驗操作等六科目學業水平考試的指導意見(試行)》(南教基〔2020〕19號)進行。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實驗操作按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記載體現,音樂、美術、信息技術三門學校結合學生平時學習表現和期末考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分A、B、C、D、E五個等級(E為不合格)記載體現,但6門學科成績均以合格、不合格認定上傳。各縣(市、區)教育局應事先制訂測試方案并報南平市教育局核準。市屬學校參加學校所在地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的考試(下同)。從2023年起物理、化學、生物三門實驗操作和音樂、美術、信息技術三門考試成績均以A、B、C、D、E五個等級(E為不合格)記載體現和上傳,并作為我市高中階段招生錄取的依據之一。我市將探索和實施實驗操作、藝術學科納入中考招生錄取量化計分科目工作,促進學生藝術素養提升和藝術技能培養,強化實驗操作技能提升。各地各校要加強和落實開齊開足開好相關規定課程。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實驗操作考試科目和綜合考查考試科目要求實行校際交叉巡視監考,縣(市、區)教育局組織過程巡視和成績評定結果審核,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
往屆生的實驗操作考查與美術、音樂學業水平考試考查成績由各縣(市、區)指定轄區內學校組織測試。美術、音樂還需結合學生原初中畢業學校出具的平時成績進行綜合評價認定。
實驗操作考試和綜合考查考試科目不合格者允許補考一次,由各縣(市、區)組織實施。
3.體育實踐考試測試工作按照《南平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南平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南教綜〔2019〕34號)和《南平市教育局轉發<福建省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與健康考試實施方案(試行)>的通知》(南教綜〔2020〕38 號)要求,從2021年起,全市實行統一電子化考試測試,各縣(市、區)教育局要落實好考務組織管理和各項保障工作;測試成績(保留2位小數)由各縣(市、區)負責統一上傳,由我局與其理論考試分數合成后,按五個等級劃分記載。
五、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定
各縣(市、區)各校要充分認識綜合素質評價在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扭轉唯分數單一評價標準、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按照“五育并舉”的原則,進一步修訂完善和細化本地本校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以加強對學生愛國情懷、遵紀守法、創新思維、體質達標、審美能力、勞動實踐等方面的考核評價。要堅持綜合素質評價常態化實施,指導學生及時收集整理材料、開展自我評價,避免集中突擊。綜合素質評價材料要詳實、過程要完整。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采用A(優秀)、B(良好)、C(合格)、D(待評)四個等級方式呈現,各等級人數結構比例原則上控制在3:5:1.8:0.2(以學校為單位。鑒于學校發展存在均衡差異,也可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在本轄區內比例統籌),D等級不超過2%。C及以上等級為合格,必須達到C(合格)以上等級才能畢業;對未達到合格的,各地各校要給予學生一定的整改時限和提升機會。從2021年開始,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將作為我市中招錄取的重要參考,自主招生的普通高中要全面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從2023年開始,省三級及以上達標高中學校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原則上須達良(含良)以上。待省教育廳開發的全省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管理系統啟用后,我市將探索制定初中綜合素質評價以量化積分或等級獎勵分數的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和“五育并舉”工作落實。往屆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由原初中畢業學校出具評價結果;社會考生參照往屆生或高考社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提供渠道、方式進行。
六、初中畢業資格
學生修滿三年并完成課程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所有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合格、綜合素質評價評定合格為具備初中畢業資格。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具體要求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體育與健康10科成績等級均達到D級及以上,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門綜合考查考試科目和物理、化學、生物3門實驗操作考查科目均達到合格的學生為合格初中畢業生(2022年起為13門科目和3門實驗操作科目、3門綜合考查考試科目均達到D級以上為合格初中畢業生)。初中未畢業學生的補考命題、考試、評卷等組織工作均由各縣(市、區)負責,考試組織可由原就讀學校負責。初中畢業班學生畢業考試成績經補考后仍不及格者,給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明。
七、中考科目的考試時間
1.2021年中考省級統一考試安排在6月25日~27日舉行,具體科目和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6月25日 |
語文(8:30—10:30) |
數學(15:00—17:00) |
6月26日 |
物理(8:30—10:00) 化學(10:45—11:45) |
英語(15:00—17:00) |
6月27日 |
歷史(8:30—9:30) 道德與法治+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10:15—11:55) |
(八年級) 地理(15:00—16:00) 生物(16:45—17:45) |
備注:英語聽力測試從15:00開始;《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與《道德與法治》科目同場合卷進行,單獨一個模塊,考試時間合計為100分鐘。各學科考試均不得攜帶計算器進入考場。
2.我市體育實踐考試測試時間安排在2021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進行。信息技術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八年級課程結束時進行,音樂、美術和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安排在九年級課程結束時進行。實驗操作與考查考試科目由縣(市、區)根據我市要求組織學校具體實施。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統一組織實施考試。
八、中考報名資格及注意事項
1.報名資格:
(1)戶籍或學籍在本縣(市、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戶籍在本縣(市、區)的往屆初中畢業生(結業生);
(2)報考部分職業院校還須具備院校公布的報考條件。
(3)以下對象不得報名:高中階段的在校生;被職業院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到報名結束之日不滿一年者(不含未成年考生);被取消錄取或入學資格年限未滿者;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2.注意事項:
(1)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和各初中學校要加強宣傳,嚴禁考生報考本設區市以外的高中學校(符合我省中考中招有關規定并經我局審核同意的除外)。
(2)報名和確認工作實行學校負責制,各有關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協調,合理安排,方便考生報考,并組織專人進行報考資格審查及確認工作,當地教育考試機構予以指導和把關。
(3)所有考生需認真填寫詳細通訊地址及聯系電話,確保信息真實、準確。因信息填報錯誤或通訊方式變化沒及時更正造成無法聯系、影響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凡提供虛假證明,騙取報考或錄取資格的考生和有關單位,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該生當年報考和錄取資格,次年不準報考,并追究有關單位經辦人的責任。
(4)往屆生原則上回原畢業學校報考,確有困難的,也可回戶籍地當地中學報考或戶籍地教育考試機構報考。
(5)五年制高職面試、體檢標準等具體規定按福建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6)凡報考需體檢的學校或專業的考生,均按規定到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后將體檢結論交考生所在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凡無體檢的考生不得錄取需體檢的學校或專業。
九、志愿填報、設置及有關要求
1.志愿填報
通過網上填報志愿,填報時間:6月15日上午8時~6月17日下午6時,逾期不再受理。填報志愿時間截止后,志愿不允許修改。五年制高職和中職學校網上志愿補報時間在7月下旬高中錄取結束后,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志愿設置
(1)提前批:南平一中武夷新區高中部及其他經審批允許自主招生和特長生招生的學校列入提前批。
(2)第一批:普通高中設八個志愿,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填報本縣(市、區)一中或具有定向生招生資格的學校;第三志愿至第八志愿填報本縣(市、區)其他高中和具有面向全市招生資格的學校。
(3)第二批:五年制高職(含需面試院校)設六個志愿。
(4)第三批:中等職業類學校(含技工學校)設八個志愿。
3.有關要求
(1)2021年南平市中考志愿填報系統分設高中志愿與職業院校兩類志愿進行填報。參加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特長生招生的考生必須同時填報其他高中學校志愿,未被自主招生和特長生招生錄取的考生按高中志愿錄取。
(2)志愿填報工作由各縣(市、區)負責組織實施。各縣(市、區)應做好志愿填報的培訓、宣傳和指導工作,確保招生政策調整后考生志愿填報準確、及時和有序。我局組織編印的《南平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指南》各地教育考試機構應及時分發至轄區內每所初中校,學校及時免費分發至各位考生,提高政策宣傳、志愿填報、招生計劃了解的有效性和精確度。
(3)凡報考需通過面試錄取職業院校和專業的考生,須選擇在第二批五年制高職(面試)志愿欄或第三批中職學校第一至第二志愿欄填報,否則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
(4)考生志愿填報時間截止后,志愿不允修改。在中考報名系統上所填報的志愿是考生本人升學志向和意愿的唯一信息,須確保學校和專業代碼選擇準確無誤,凡錯選、漏選、未保存等原因影響錄取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自負。
(5)凡報考需面試學校、專業的考生,考生必須自行了解并按時參加學校組織的面試。
(6)凡報考招生計劃中有注明需體檢的學校、專業,應根據當地招生辦的安排到指定醫院進行相關項目的體檢。各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應將考生體檢表收集并于6月10日前上交南平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
十、普通高中招生錄取
1.錄取原則與依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要根據學生志愿,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全市公民辦高中學校未經我局批準,只能擇優錄取在本地報名、且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考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的評定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高中階段招生的投擋分由“文考總分”和“照顧分”相加組成。中考成績卷面原始分、科目換算分和招生錄取總分,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1)錄取普通高中最低等級要求:綜合素質評定為C級及以上;物理、化學、生物3科實驗操作考查成績均為合格(2022年起均需達到D級及以上);音樂、美術、信息技術3科綜合考查考試科目成績均為合格(2022年起均需達到D級及以上);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等10門成績等級均在D級及以上。
(2)錄取一級達標高中和縣區一中校最低等級要求:錄取一級達標高中和縣區一中校10門全省統考科目成績等級均需達到C級及以上;綜合素質評價與其他實驗操作和考查考試科目均需達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等級要求(2022年起綜合素質評價須達到B級及以上)。
2.加強招生計劃管理。為促進我市職業教育事業的發展,各縣(市、區)必須嚴格按普職比1:1的要求,確定本縣域每所高中的招生計劃,明確招生范圍、對象和要求,優質高中自主招生計劃、體育藝術特長生等全部納入學校總招生計劃數管理。各縣(市、區)2021年高中招生計劃應于4月10日前報送南平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我局將統一分縣(市、區)、分校一次性確定和下達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普通高中同一校區高中部招生計劃不得超過1000人、班生額原則上為45人,不得超過50人。對已連續三年無實際招生或連續三年每年實際招生不足100人的普通高中,將不再安排招生計劃。
3.落實定向招生政策。今年繼續推行優質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初中學校的做法,各縣(市、區)省一級達標高中和縣區一中校須納入定向招生范圍,招生名額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比例不少于50%。應確保農村初中和無選擇生源的城區初中薄弱初中至少有一定比例學生被優質高中錄取,發揮定向招生政策對促進初中均衡辦學和質量提升的正向引導作用。2021年定向生錄取最低降分分值為50分,生源較少的部分縣市經申請批準,最低降分分值可下調至70分。從2021級起,轄區內各初中學校未能完成的定向生計劃,優先用于農村初中學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中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若仍未完成,則再從轄區內所有初中學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中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擇優錄取。
4.完善自主招生政策。自主招生學校必須具備特色辦學基礎和相關基礎保障能力并嚴格按要求招生數控制在學校總招生計劃的10%以內(但不超過50人),招生工作方案須經我局批準后實施。2021年開始,各地各校的保送生、體育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全部納入自主招生范疇。在自主招生選拔時,要全面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綜合素質評定原則上在B級及以上,特長生在C級及以上),綜合考查學生體質健康和心理素質等情況,嚴禁單純以學業成績作為唯一錄取標準;要特別注重選拔數學等基礎學科拔尖的學生進行個性化培養,鼓勵面向農村地區開展“圓夢班”等自主招生項目。經確認的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展改革實驗校,可適當放寬至15%左右(但不超過100人)。自主招生安排在中考后進行。實行自主招生的優質高中應于4月20日前向南平市教育局提出申請,并提交自主招生方案,經我局核準后公布實施,逾期視為放棄自主招生資格。自主招生資格確認合格的對象,需與學校簽訂確認協議,并由學校6月20日前報我局備案。
中考后,以考生中考成績(不含政策照顧加分,下同)達到相應學校自主招生方案設定的條件正式確認錄取(其中,自主招生考生的中考成績一般不得低于當年度全市中考第5000名學生的中考成績,藝術體育特長生中考成績一般不得低于當年度全市中考第15000名學生的中考成績),自主招生要全面使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已被確定正式錄取的學生不得再參加其他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未達到相應學校自主招生方案中考成績設定要求的,一律不予確認錄取,但允許根據其填報的其他高中學校志愿參加中招投檔。被正式確認錄取的自主招生學生的中考原始成績,列入當年其原學籍所在初中學校中考質量評價分析統計。
5.支持普通高中開設小語種班級。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發展。條件完備、校內具有正式編制小語種專業教師的學校可向我局申請開設小語種班級。為有效解決小語種教師緊缺的狀況,學校也可通過購買服務聘請有資質機構的小語種教師到校為學生提供授課服務,或通過勞務派遣公司聘請小語種教師到校上課(教師待遇可參照相應職稱級別教師工資)。2021年秋季計劃申請開設小語種班級或有開展小語種教學的學校,應于當年5月20日前將具體教學方案(含班級規模、師資配備情況、課程計劃、學生數情況等)報送我局核準后公布實施,逾期視為自動放棄。開設日語日常教學與質量檢測等工作,可商請武夷山二中提供指導幫助,由各校自行對接聯系;武夷山二中要積極協助和支持市級日語檢測命題工作。
6.統一招生平臺錄取。南平市普通高中的招生錄取工作繼續實行全市集中統一錄取(含民辦高中),并通過全市中考中招報名錄取統一管理平臺,組織實施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民辦普通高中若線上生源不足,允許線下招收未被我市普通高中錄取的在我市當年全市最低錄取控制線上的學生,但不允許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更不允許收取與錄取分數掛鉤的所謂“贊助費”。補錄工作須在我市五年專錄取前完成,錄取名單原則上8月22日前報我局審核、備案。
7.嚴格控制招生計劃與招生范圍。所有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下同)必須嚴格按照我市統一下達的招生計劃和范圍招生,公民辦高中學校未經南平市教育局批準,只能錄取在本地報名且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考生,否則不予辦理學籍;招收的生源學籍不允許寄存到其它高中學校;不具備高中辦學資質的學校不允許安排普高學生就讀;所有普通高中學校均不得通過設置獎金等方式違規爭搶生源。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的生源,學籍不允許寄存到其它高中學校;不具備高中辦學資質的學校不允許安排普高學生就讀;嚴禁招收未正式錄取、無學籍人員在校學習。
8.嚴控最低錄取控制線。全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為全市中考總分在第65%位學生的分數。往屆生從中考錄取總分中扣32分后再參加普通高中投檔錄取。各高中學校均不得招收全市劃定的普高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學生,不得錄取已被其他高中錄取的學生。
9.分數并列錄取。如中考錄取最低分數并列且線上人數大于招生計劃數時,優先錄取順序為:①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②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地理、生物10科總分高的考生;③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5科總分高的考生;④語文、數學、英語、物理4科總分高的考生;⑤語文、數學、英語3科總分高的考生;⑥語文、數學2科成績總分高的考生;⑦語文學科成績高的考生。
10.放棄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同批次學校錄取。放棄高中錄取的考生,如需參加職業學校錄取,須于高中錄取分數線公布后的2日內,向當地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提交放棄申請報告,由縣(市、區)教育招生考試機構隨后統一向我局基教中心上報放棄錄取名單;考生如需參加職業學校錄取,請在規定時間內通過網上補報五年制高職或中職學校志愿。
11.根據《福建省發展與改革委員會關于廢止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費等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文件的通告》(閩發改服價〔2020〕588號)規定,“決定自2020年9月30日起廢止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費、招考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公務員考試費等2項省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文件”,學生不再繳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費。中考以縣(市、區)為考區,依省、市相關規定由各縣區負責組織實施。由我市統一組織的答題卡掃描費、閱卷費原則上將按各轄區參加考試的學生數比例,由市、縣財政分級承擔(市屬校原則上由市級財政承擔。具體分擔另文明確)。各地教育主管部門應提前提請當地政府和財政部門將相關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
12.非南平市戶籍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市初中學校就讀并取得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初中畢業生,均可報考就讀學校所在的縣(市、區)所有普通高中。未取得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確認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班學生,應回其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初中畢業升學考試。
13.農村生育一女并已絕育的家庭女孩錄取高中階段所有公辦學校實行減免學費(從2022年起取消)。
14.嚴肅執紀問責。對組織招生工作中存在嚴重違反規定的學校,將予以約談整改、全市通報處理,對公辦學校,還應依規追究相關人員和領導責任;對民辦學校,依法依規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
十一、五年制高職與中職錄取
1.五年制高職招生一律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不允許線下招生。招生對象為當年度參加我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的初中應屆畢業生,在綜合素質評定合格的情況下,按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 60 分劃定最低錄取控制線,依據考生志愿,按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其中,體育、藝術類專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60%確定,按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院校)一律采取統一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的方式進行招生。在五年制高職招生錄取結束后,按考生填報中職學校志愿擇優錄取。集中錄取結束后,仍有剩余招生計劃的學校,再組織實施網上補報名錄取的辦法招生。
五年制高職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招生錄取方案另文通知。
十二、照顧政策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全面落實中考中招改革進一步強化考試招生評價育人導向的通知》(閩教基〔2021〕6號)文件精神,今年各地將進一步減少和規范中考中招加分項目和分值,并應按《福建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閩教學〔2020〕55號)規定精神作相應調整,“沒有省級及以上政策依據的一律取消加分,原則上從2021年開始執行;特殊情況一時難以取消的,應設置明確的過渡期,過渡期內加分分值原則上應逐年減少,最遲到2026年全面取消加分”。我市中考中招照顧政策從2021年起將按國家和省上相關要求,進行清理規范,具體調整方案待經市政府研定后另行下文。各地各校照顧政策的申報途徑與要求,報市、縣教育招生考試機構,上報時間另行通知,請所在學校提前做好相關安排。
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政策性強、涉及面廣,是廣大人民群眾關注的熱點,各縣(市、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嚴格執行政策,嚴明招生紀律,嚴肅考風考紀。凡招生政策有明確規定的,各縣(市、區)和各招生學校必須堅決貫徹執行,確保政令暢通,對監管不到位、履職不到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縣(市、區)和學校,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切實營造規范有序、令行禁止的良好教育生態,確保全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的順利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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