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動態
2021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1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0淄博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6-18 21:46:23
2020淄博中考政策方案
淄博市2020年中考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2020年中小學招生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意見。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入實施素質教育,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實行多次考試、等級表達、綜合評價的評價辦法和“分數+等級”錄取模式,引導學校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促進學生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規范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加強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的領導和監管,規范評價程序,確保評價結果客觀公正。評價結果作為初中學生畢業及普通高中招生不同批次考生錄取的限制條件使用。6月15日前完成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的初審、上報、復審工作。
三、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一)科目設置及命題。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設置考試科目、會考科目和考查科目三類。考試科目為語文(含書寫卷面分5分,采用扣分制)、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會考科目為歷史、地理、生物和信息技術(只限初四重考和往屆生參加)。考查科目為地方課程、學校課程、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
道德與法治評價采取日常品行評價與課堂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由初中學校按照淄教基字〔2014〕18號有關要求自行組織并將結果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考慮疫情防控需要、學生長時間居家學習無法系統進行體育鍛煉和操作類訓練及天氣等多種因素,決定取消體育與健康統一考試,考生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按滿分50分計入2020年中考總分;取消英語口語聽力考試,將英語書面考試分數由原來的90分提高到120分,考試時長延長至120分鐘;取消物理、化學、生物三科實驗操作考試,三科實驗操作分數分別納入三科書面考試,物理、化學、生物考試總分保持90分、60分、50分不變,考試時長不變;取消初三年級信息技術考試,初三年級考生信息技術科目考試等級均記為A等;保留初四年級申請重考考生和往屆生的信息技術考試。
考試命題以《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為依據,體現水平評價和考試選拔雙重功能,難度系數確定在0.65左右。
(二)考試時間。
綜合考慮疫情防控和教學組織需要,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原則上安排在7月12-15日進行,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具體考試安排如下(表1、表2)。
表1 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分值和時長
科目 |
考試科目 |
會考科目 |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地理 |
歷史 |
生物 |
信息技術 | |
分值 |
120 |
120 |
120 |
90 |
60 |
50 |
50 |
50 |
50 |
時長 |
120 |
120 |
120 |
90 |
60 |
60 |
60 |
60 |
45 |
注 |
考試時長為分鐘。 |
表2 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
時 間 |
考試科目 |
7月12日 |
8:30-10:30語文 14:30-16:00物理 16:50-17:50化學 |
7月13日 |
8:30-10:30數學 14:30-16:30英語 |
7月14日 |
8:30-9:30地理 10:30-11:30歷史 14:30-15:30生物 |
7月15日 |
信息技術(初四年級重考和往屆生上機考試) |
(三)考試安排。
初三學生第二學期結束,全部參加3門會考科目考試;初四學生第二學期結束,全部參加5門考試科目以及所有考查科目的考試、考查。會考科目實行多次考試辦法,初四學生對已考的會考科目成績不滿意的,可以申請重考,并以最好的成績參加中考招生錄取。接收的市外轉入考生或上年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往屆生,應參加所有學科的學業水平考試和考查,并根據原始成績按照就讀年級當年的等級劃定辦法劃定等級;復學學生可只參加未考學科的考試、考查,所考科目成績按照就讀年級當年的等級劃定辦法劃定等級,其已考科目成績,按照原始成績和等級認定。
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考試采取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網上閱卷的方式組織進行。考查科目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考查辦法,并監督、指導各初中學校組織實施。
(四) 成績公布與呈現。
7月27日前,將通過網上查詢等形式公布初四年級考試成績。7月29日前,將通過網上查詢等形式公布初三年級考試成績。考試科目按原始成績和等級兩種形式予以公布;會考科目按等級形式公布;考查科目分合格、不合格兩個等級。考試科目和會考科目等級確定辦法按《淄博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管理暫行規定》規定執行。
(五)成績管理與使用。
采取市、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初中學校三級管理備案,實行電子化管理。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作為初中學生畢業資格認定、診斷評價區縣教學質量和升學的重要依據之一。學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有不合格科目的,可經學校補考合格后,領取《義務教育證書》,補考仍不合格者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未經批準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頒發義務教育結業證書。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根據考試成績給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布名次。
四、完善中考招生錄取政策
(一)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
普通高中實行指令性計劃,初中后職業教育中“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高等師范教育實行指令性計劃,三年制中專實行指導性計劃。各區縣要充分考慮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群眾需求和學校辦學實際,根據當地初中畢業生數量變化情況和各類學校的辦學能力,統籌協調,按照普職(含技校)比例大體相當的要求,科學合理確定年度中考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核后統一下達。實行指令性計劃的招生學校必須嚴格按照招生計劃招生,不得擅自突破招生計劃。所有公辦普通高中除經批準面向全市招生外,學校只面向學校所在區縣各初中學校招生。經批準單獨舉辦的民辦普通高中可以面向全市招生。淄博十一中的招生納入張店區統一招生管理。文昌湖區萌水鎮、商家鎮的考生仍按原政策,分別納入周村區和淄川區統一招生管理。初中后職業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二)志愿填報。
所有符合條件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上年未被高中學校錄取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均可選報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職業教育學校志愿。加強對春季高考改革和整省推進提質培優建設職業教育創新發展高地等政策宣傳解讀,引導家長和學生理性選報普通高中志愿和初中后職業教育學校志愿,科學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
逐步完善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隨遷子女升學政策,其父母或一方(或法定監護人)在本區縣有合法穩定職業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滿一年的(截止6月10日)初中階段外來務工隨遷人員子女畢業生,可在就讀學校所在區縣參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與戶籍所在地考生同等待遇。不具備以上條件的外來務工隨遷人員子女以及學籍與戶籍不一致的畢業生,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及高中招生錄取,且不參與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和指標分配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志愿填報采取網上填報的方式,分兩次進行,首次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31-8月1日,征集志愿填報時間為8月7日。兩次志愿填報均設置三類:“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志愿設置一個;普通高中類志愿設置一個指標生志愿和三個非指標生志愿,非指標生志愿為平行志愿;初中后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學校設置兩個平行志愿,每所志愿學校選報專業設置兩個平行志愿。志愿填報須由考生本人自行登錄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http://zkzs.zbedu.net/),根據本人意愿,按照報考條件和志愿填報告知書要求填報志愿。志愿填報結束后,任何人不得隨意改動。選報初中后職業教育類學校志愿的考生,須填寫專業是否服從調劑。
(三)錄取。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實行網上錄取,以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錄取依據,實行自主招生錄取、特長生錄取、綜合錄取等多元錄取形式。
錄取的基本條件是:綜合素質評價、音樂、美術、綜合實踐活動及學校課程均為合格及以上等級。
1.自主招生錄取。
經批準的高中學校可按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自主招生。
推薦條件:各初中學校應屆在籍且在該校就讀的畢業生中,滿足錄取基本條件、綜合素質優秀或某一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均可參加本區縣高中學校自主招生錄取。
錄取辦法: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學校申請,確定自主招生的學校和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自主招生學校要按照要求制定自主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和具有本校特色的自主招生標準,經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公布實施。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前,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按照不超過招生學校自主招生指標的3-5倍確定指標推薦數額,并按照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和素質教育工作評估結果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由初中學校在推薦數額內從達到推薦條件的考生中,按照學生個人申請、初中校長實名推薦、高中學校審查確定參加高中自主招生名單。招生學校嚴格按照學校自主招生工作方案組織招生考試選拔錄取,預錄取名單要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報區縣初審并匯總自主招生錄取名單提交招生管理平臺,市教育局復核確認錄取名單。
7月20日前,完成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并公布錄取結果。
2.特長生錄取。
高中招收特長生比例原則上控制在學校招生計劃數的5%以內。
報考條件:滿足基本錄取條件,在體育、藝術和科技等方面有特長的考生,均可參加特長生錄取。
錄取辦法:由相關學校制定特長生招生方案,經所在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批準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后公布實施。
體育、藝術和科技特長生均采取先參加學校專業考試(或面試)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再填報志愿的辦法進行。首先,7月17-19日由招生學校組織特長生專業測試(或面試),公示成績并按照一定比例發放專業資格證書。考生可根據情況選擇幾所學校參加專業測試。其次,7月27日在初中學業水平成績公布后,由考生本人登錄淄博市中考招生管理平臺(http://zkzs.zbedu.net/)特長生志愿填報模塊,按照報考條件和專業成績選擇一所招生學校填報志愿。最后,由高中招生學校根據招生方案要求,依據專業測試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擇優確定預錄取名單,公示后提交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并于7月29日前將錄取結果提交招生管理平臺,由市教育局復核確認、網上公布錄取結果。
在第一階段、第二階段已被招生學校自主招生錄取、特長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志愿填報和錄取。
3.綜合錄取。
錄取時間:8月2-6日集中進行。
錄取原則:普通高中以綜合素質評價和考查科目合格作為錄取基本條件,以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作為限制條件,以考試科目原始成績進行擇優錄取。錄取時,在滿足基本條件的考生中,首先從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至少3B2C的考生中,按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學校有空余計劃時,再從會考科目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級3B2C以下的考生中,按照考試科目原始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直至錄滿計劃。各初中學校分配指標錄取分數線差距控制在50分之內。未完成的指標生計劃轉為非指標生計劃使用。初中后職業教育類學校以考生考試科目原始成績進行擇優錄取。其中,“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錄取考生成績位次須在全市考生的前55%,且非考試科目成績在合格以上;高等師范教育類錄取考生成績原則上達到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滿分分值的60%,錄取分數線可適當浮動,但浮動比例一般不超過10%,須參加招生學校組織的面試合格后方能參與錄取;五年制高職、三二連讀高職和三年制中專按成績擇優錄取。
若考試科目成績相同,則依次參考考試科目等級和語文、數學、英語三科成績之和,高等級多者、成績高者優先。
錄取程序:按照“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志愿錄取、普通高中志愿錄取、初中后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學校志愿錄取的先后順序,分別按照各類學校錄取原則實施分步錄取。其中,普通高中按照先錄取指標生計劃、再錄取非指標生計劃的順序進行。指標生計劃以初中學校為單位進行錄取,由計算機按照普通高中錄取原則對每個初中學校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照考生指標生志愿擇優錄取完成指標生計劃。非指標生計劃實行平行志愿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區縣為單位進行錄取,由計算機按照普通高中錄取原則對本區縣內指標生錄取結束后所有符合條件的剩余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檢索每個考生所填報的三個非指標生志愿,只要被檢索的三所學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條件的學校,即被該學校錄取。初中后職業教育類(不含“3+4”對口貫通培養高職本科和高等師范教育類)計劃實行平行志愿錄取辦法,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以全市為單位進行錄取,由計算機按照初中后職業教育學校錄取原則對全市所有報考考生按成績從高到低排序,然后,依次檢索每個考生所填報的兩個志愿學校,只要被檢索的兩所學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條件的學校,即向該招生學校投檔,由該招生學校根據考生專業報考意向按照分數優先的原則確定錄取專業。
征集志愿錄取程序同上。已經被錄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參與征集志愿填報。
指標分配辦法: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將本區域內部分高中學校至少70%的招生計劃數,依據本區域內各初中學校應屆在籍且在該校就讀的初中畢業生數和對初中學校素質教育工作評價情況等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要堅持將初中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結果作為指標生分配的重要依據之一,加強對區域內所有初中學校辦學水平評估的組織和領導,采取學校自評、區教育局復評的方式實施評價。存在違規辦學行為,上一年度被省、市教育行政部門通報處理的初中學校扣減其評估分的10%。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往屆生、初四回原籍考生不計入其分配指標學生基數,錄取時不享有指標生資格。嚴禁單純依據初中學校畢業生人數分配指標的做法。
該校評估分與應屆在籍在讀畢業生人數的乘積
某初中校應分指標數=--------------------------------------------------×某高中校分配指標總數
區域內各校評估分與各自應屆在籍在讀畢業生人數乘積之和
(四)特殊考生政策。
軍人子女包括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其中,烈士子女,駐國家三類(含)以上邊遠地區和二類(含)以上島嶼部隊,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崗位工作的軍人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10%參加錄取;因公犧牲軍人子女,駐一類、二類艱苦地區和三類島嶼部隊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的軍人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5%參加錄取;其他軍人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3%參加錄取。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警察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5%參加錄取。市級高層次人才和企業家子女可根據考生成績,在全市范圍內統籌安排到達到非指標生招生錄取分數線的意向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市衛健委確定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3%參加錄取;因公犧牲、立功受獎(市級及以上)一線人員子女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5%參加錄取;一線人員因公犧牲被授予烈士稱號的,照顧當年錄取分值的10%參加錄取;報考初中后五年制高等職業教育并達到當地最低錄取控制線的,按所報志愿直接錄取。
歸僑子女照顧10分參加錄取。具備兩項以上照顧條件的考生,只能按照顧分數較多的一項計算,不累計加分。
往屆初中畢業生考試成績減去20分后,與應屆畢業生一并參加錄取。
無傳染病,能堅持學習的殘疾學生,應與普通學生同樣對待,不得拒絕接收。
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招生考試組織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在各環節中統籌兼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好廣大考生、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要加強部門聯動,協同衛生健康、公安、工信、市場監管、保密等單位,完善疫情防控、命題組織、考務安排等制度,制定完善工作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演練。各區縣具體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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