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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丹東中考化學科目考試說明、內容范圍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更新時間:2011-4-15
根據教育部制定的《全日制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實驗稿)》 (以下簡稱《課程標準》),結合我市初中化學教學實際制定本考試說明。
一、命題原則
1.試題關注學生未來發(fā)展所需要的最基礎的化學知識和技能;重視考查知識間的相互聯(lián)系;注重考查學生對所學知識和技能進行歸納、概括、重組及形成自己的觀點的能力。
2.實驗內容要注重考查學生設計實驗、應用實驗方法解決生產、生活實際問題的能力;特別應重視通過實驗考查學生的科學探究能力。
3.試題設計應增強情境性和加大靈活開放程度。試題的情境應注意選擇學生熟悉的、真實的、有意義的化學問題;注意試題素材的公平性;引導學生關注環(huán)境、健康、材料、能源等社會熱點問題,從化學角度認識自然與環(huán)境的關系;適當考查學生在實際情境中獲取信息的能力;在試題素材、內涵及解答中力求體現(xiàn)《課程標準》要求的知識與技能,思維過程與方法,情感態(tài)度與價值觀。
4,避免繁、難、偏、怪試題;淡化對概念等內容的簡單記憶的考查;考查的內容不過分追求知識覆蓋面。
二、考試范圍
考試范圍為《課程標準》中的“內容標準”規(guī)定的內容,包括“科學探究”、“身邊的化學物質”、“物質構成的奧秘”、“物質的化學變化”、“化學與社會發(fā)展”五個方面。
三、考試內容及要求
各相對較高水平層次的學習目標均包含相對較低水平層次的學習目標,相對較高層次的內容,可以進行低水平層次考查。學習目標的各水平層次均可在不超出《課程標準》要求的情況下進行不同難易程度的考查。
(一)科學探究
1.要求能在試題所設具體情景中,提出問題并做出合理的猜想;在猜想的基礎上,制定計劃、提出實施方案及描述可能出現(xiàn)的現(xiàn)象并合理解釋實驗現(xiàn)象;能對事實與證據進行加工處理,解釋并得出結論;具有對具體的實驗過程進行評價的能力。
2. 能進行藥品的取用、簡單儀器的使用和連接、加熱等基本的實驗操作。
3. 初步學會配制一定溶質質量分數(shù)的溶液。
4.初步學會根據某些性質檢驗和區(qū)分一些常見的物質。
5.初步學會使用過濾、蒸發(fā)的方法對混合物進行分離。
6.初步學習運用簡單的裝置和方法制取某些氣體,并能根據制取的原理,選擇實驗裝置、實驗儀器等。不要求畫實驗裝置圖,但學生可以用畫圖來回答問題。
(二)身邊的化學物質
1.說出空氣的主要成分,了解空氣中各組分氣體的體積分數(shù),認識空氣對人類生活的重要作用。
2.知道氧氣、二氧化碳的主要性質和用途,認識氧氣能跟許多物質發(fā)生氧化反應。不要求判斷哪些物質發(fā)生了氧化反應。
3.初步學會在實驗室制取氧氣和二氧化碳。
4.認識水的組成,知道硬水與軟水的區(qū)別。
5.了解吸附、沉淀、過濾和蒸餾等凈化水的常用方法。
6.認識溶解現(xiàn)象,知道水是最重要的溶劑,知道酒精、汽油等也是常見的溶劑。
7.了解飽和溶液和溶解度的涵義,了解飽和溶液與不飽和溶液之間轉化的條件。要求能利用溶解性表或溶解度曲線,查閱有關物質的溶解性或溶解度;不要求繪制溶解度曲線。
8.能進行溶質質量分數(shù)的簡單計算。
9.初步學會配制一定溶質質量分數(shù)的溶液。
10.了解結晶現(xiàn)象并知道結晶在生產和生活中的應用。能根據溶解度曲線或溶解度數(shù)據判斷哪些物質適合用蒸發(fā)的方法結晶,哪些物質適合用冷卻熱飽和溶液的方法結晶。
2011年丹東中考化學科目考試說明、內容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