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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七臺河中考數學考試說明及樣題參考答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本站原創 更新時間:2010-12-24
龍東地區2011年初中畢業、升學統一考試
數學考試說明
一、指導思想
數學學科命題要依據《數學課程標準》,關注學生學情,兼顧教材,有利于指導課程改革,有利于加強學科教與學的正確導向,考試要面向全體學生、注重過程,滲透思想,突出能力,強調應用,考查學生運用知識的能力,有利于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實踐能力。
要從數學學科的特點出發,堅持考查數學基礎知識、基本技能、數學思想方法和思維能力的方向;從促進學生學會學習的角度,考查獲取新知識、獨立學習的能力;從培養學生實踐能力的角度,考查應用數學的意識,分析和解決在相關學科、生產和生活中帶有實際意義的數學問題的能力;從培養學生數學能力的角度,考查發現問題、提出問題、探索和研究問題的能力;從培養學生數學素質的角度,考查對數學本質屬性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學科間的知識滲透,考查運用學科知識的能力和包括數學知識、技能、能力和個性品質等方面的數學素質.適當對學科內知識的綜合運用能力的考查,以考查學生綜合應用能力,培養學生的探究能力.
二、命題范圍
在《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的全部知識和技能中選擇命題內容.以人教版“六•三”和“五•四”學制數學義務教育教材為準,以八、九年級教材為主.
三、考查內容與說明
(一)考查內容
在《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的全部知識和技能中選擇命題內容.根據我省教學及教材使用情況,考查知識點具體如下:
數與代數
1.有理數:(1)理解有理數的意義;(2)會比較有理數大小;(3)借助數軸理解相反數和絕對值的意義;(4)會求有理數的相反數;(5)會求有理數的絕對值;(6)掌握有理數的加、減、乘、除、乘方;(7)掌握簡單的混合運算;(8)理解有理數的運算律;(9)能靈活處理較大數字的信息.
注:絕對值符號內不含字母;有理數的加、減、乘、除、乘方及簡單的混合運算以三步為主.
2.實數:(1)了解平(立)方根、算術平方根的概念;(2)會用根號表示數的平(立)方根;(3)會求平(立)方根;(4)了解無理數、實數的概念,理解實數與數軸上的點一一對應;(5)能用有理數估計無理數的大致范圍;(6)了解近似數、有效數字的概念;(7)了解二次根式的概念及其加、減、乘、除運算法則;(8)會進行實數的簡單四則運算.
注:實數的簡單四則運算不要求分母有理化.
3.代數式:(1)理解代數式的意義及表示;(2)理解代數式的實際背景或幾何意義;(3)會求代數式的值.
4.整式與分式:(1)了解整數指數冪的意義及基本性質;(2)會用科學記數法表示數;(3)了解整式的概念,會進行簡單的整式加、減運算及簡單的乘法運算;(4)會推導乘法公式并能進行簡單運算;(5)會用提公因式法 、公式法進行因式分解;(6)掌握分式及基本性質;(7)會進行簡單的分式加、減、乘、除運算.
注:簡單的整式乘法運算中,多項式相乘僅指一次式相乘;乘法公式指:(a+b)(a-b)=a2-b2,(a+b)2=a2+2ab+b2;因式分解(指數是正整數)時,直接用公式不超過二次.
5.方程(組):(1)會列方程解應用題;(2)用觀察、畫圖或計算器等手段估計方程的解;(3)會解一元一次方程;(4)會解簡單的二元一次方程組;(5)會解可化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6)掌握一元二次方程及其解法;(7)根據具體問題的實際意義,檢驗結果是否合理.
注:解可化為一元一次方程的分式方程,方程中的分式不超過兩個;會用因式分解法、公式法、配方法解簡單的數字系數的一元二次方程.
6.不等式(組):(1)掌握不等式及基本性質;(2)會解簡單的一元一次不等式并能在數軸上表示出解集; (3)會解由兩個一元一次不等式組成的不等式組,并會用數軸確定解集;(4)掌握一元一次不等式(組)的實際運用.
7.函數:(1)理解具體問題中的數量關系及變化規律;(2)了解常量、變量的意義;(3)了解函數的概念及三種表示方法;(4)掌握函數的自變量取值范圍、會求出函數值;(5)掌握一次函數及表達式; (6)掌握一次函數的圖象及性質;(7)理解正比例函數;(8)能根據一次函數的圖象求二元一次方程組的近似解;(9)能用一次函數解決實際問題;(10)掌握反比例函數及表達式;(11)掌握反比例函數的圖象及性質; (12)能用反比例函數解決某些實際問題;(13)掌握二次函數及表達式;(14)掌握二次函數的圖象及性質;(15)會根據公式確定圖象的頂點、開口方向、對稱軸;(16)掌握二次函數的應用;(17)會利用二次函數的圖象求一元二次方程的近似解.
注:確定簡單的整式、分式和簡單實際問題中的函數的自變量取值范圍;會根據公式確定二次函數圖象的頂點、開口方向和對稱軸,公式不要求記憶和推導.
空間與圖形
8.相交線與平行線:(1)理解點、線、面;(2)掌握角并會比較角的大小;(3)掌握角度的簡單換算;(4)了解角平分線及性質;(5)了解補(余)角及性質、對頂角及性質;(6)了解垂線,垂線段及性質;(7)了解線段垂直平分線及性質;(8)知道過一點有且僅有一條直線垂直于已知直線;(9)掌握平行線的性質;(10)掌握過直線外一點有且僅有一條直線平行于已知直線;(11)理解平行線間的距離.
9.三角形:(1)了解三角形有關概念(內角、外角、角平分線、中線、高);(2)會畫出任意三角形的角平分線、中線、高;(3)了解三角形的穩定性;(4)掌握三角形的中位線及性質;(5)了解全等三角形的概念;(6)掌握三角形全等的條件;(7)了解等腰三角形的有關概念;(8)掌握等腰三角形的性質和一個三角形是等腰三角形的條件;(9)了解等邊三角形及探索其性質;(10)了解直角三角形的概念;(11)掌握直角三角形的性質和一個三角形是直角三角形的條件;(12)掌握勾股定理及逆定理.
10.四邊形:(1)探索并了解多邊形的內角和與外角和的公式;(2)了解正多邊形的概念;(3)掌握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梯形的概念及性質;(4)掌握四邊形是平行四邊形、矩形、菱形、正方形的條件,了解四邊形的不穩定性;(5)探索并了解等腰梯形的性質及四邊形是等腰梯形的條件;(6)探索并了解線段、矩形、平行四邊形、三角形的重心及物理意義;(7)理解平面圖形的鑲嵌.
11.圓:(1)理解圓的有關概念;(2)理解垂徑定理的意義,了解弧、弦、圓心角的關系;(3)探索并了解點與圓、直線與圓、圓與圓的位置關系;(4)了解圓周角與圓心角的關系;(5)了解直徑所對圓周角的特征;(6)了解三角形的內心和外心;(7)了解切線的概念;(8)探索并了解切線的性質和判定;(9)會計算弧長及扇形面積公式;(10)會計算圓錐的側面積和全面積.
12.尺規作圖
注:尺規作圖在作法后不要求證明.
13.視圖與投影:(1)會畫基本幾何體的三視圖,會判斷簡單物體的三視圖,能根據三視圖描述基本幾何體或實物原型;(2)了解直棱柱、圓錐的側面展開圖;(3)了解視點、視角、盲區的涵義;(4)了解中心投影和平行投影.
14.圖形的軸對稱:(1)認識軸對稱及探索其基本性質;(2)能利用軸對稱作圖,并能指出對稱軸;(3)探索基本圖形的軸對稱及其相關性質;(4)了解并欣賞物體的鏡面對稱,能利用軸對稱進行圖案設計.
15.圖形的平移:(1)認識平移及探索其基本性質;(2)了解平移作圖;(3)利用平移進行圖案設計.
16.圖形的旋轉:(1)認識旋轉及探索其基本性質;(2)能作出簡單平面圖形旋轉后圖形;(3)探索圖形之間的變換關系;(4)靈活運用軸對稱、平移和旋轉的組合進行圖案設計.
17.圖形的相似:(1)了解比例的基本性質,線段的比、成比例線段,黃金分割;(2)探索相似圖形的性質;(3)了解三角形相似的概念和探索兩個三角形相似的條件;(4)掌握位似及應用;(5)利用圖形相似解決實際問題;(6)掌握銳角三角函數(sinA,cosA,tanA);(7)知道30°、45°、60°角的三角函數值;(8)運用三角函數解決與直角三角形有關的簡單實際問題.
18.圖形與坐標:(1)認識并能畫平面直角坐標系;(2)能在方格紙上建立直角坐標系;(3)掌握圖形變換后點的坐標的變化;(4)靈活運用不同方式確定物體的位置.
19.圖形與證明:(1)理解證明的必要性;(2)了解定義、命題、定理的定義;(3)會識別兩個互逆命題;(4)理解反例的作用;(5)體會反證法的含義;(6)掌握用綜合法證明的格式及依據;(7)掌握四條基本事實;(8)由(7)中的基本事實證明八個命題.
統計與概率
20.統計:(1)會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數據;(2)掌握總體、個體、樣本;(3)會用扇形統計圖表示數據;(4)會計算加權平均數;(5)會計算極差和方差;(6)理解頻數、頻率的概念,了解頻數分布的意義和作用,會列頻數分布表,畫頻數分布直方圖和頻數折線圖,并能解決簡單的實際問題;(7)能用樣本平均數、方差來估計總體的平均數和方差;(8)理解并認識統計的應用.
21.概率:(1)了解概率的意義;(2)運用列舉法計算簡單事件發生的概率;(3)理解并認識概率的應用.
說明:嚴格按照《全日制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實驗稿)》中的規定執行,加強對圓與二次函數的有關知識的考查,其難易程度不超過教材上例、習題的難度.
2011年七臺河中考數學考試說明及樣題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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