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最新中考動態
2020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0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0惠州中考體育考試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19-12-7 8:11:37
關于做好惠州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
各縣(區)教育局、市直各有關中學:
為進一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貫徹實施《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增強學生體質,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的意見》(中發〔2007〕7號)、《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青少年體育增強青少年體質意見》(粵發〔2008〕22號)精神,結合《惠州市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管理細則(試行)(惠市教〔2014〕237號)和《關于做好2015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體〔2014〕28號)的要求,為做好2020年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以下簡稱:中考體育考試),現通知如下:
一、考試對象
我市2020年所有符合條件應屆、往屆初中畢業生(含我市戶籍就讀于外地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符合我市條件的隨遷子女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報名時間
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時間為2020年2月26日至3月5日。
三、考試時間
中考體育考試時間:2020年3月19日至 4月20日。縣(區)學校考試時間由各縣(區)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安排,市直中學、惠陽高級中學惠城區戶籍考生由惠城區教育考試中心統一安排。
四、考試辦法
(一)考試組織
市直學校、惠城區學校和惠陽高級中學(屬惠城區戶口報考市直中學和惠城區學校的考生)考試由惠城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不含文化科考試),其它縣(區)教育考試中心負責組織本轄區學校的考試。
(二)考試項目
必考項目加自選項目。必考項目: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選考項目:原地投擲實心球、立定跳遠和一分鐘跳繩三選一。
(三)計分方法
1.今年繼續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考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后以2.5分的成績計入中考體育總分,各學校將考生相關材料交各縣(區)體藝衛股審核后匯總報各縣(區)教育考試中心。
2.中考體育考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取兩項考試成績平均分。體育考試原始成績的50%計入中考總分(滿分為52.5分)。
(四)監考辦法
中考體育考試監考員必須從縣(區)中考體育監考員人才庫中隨機抽取,監考員臨時抽簽分組及臨時公布考點,縣(區)教育局紀檢組參與督促檢查,所有參與考試工作的人員必須與縣(區)教育考試中心簽訂責任書。
五、病殘學生中考體育的規定
(一)身體的殘疾考生。經市殘疾人聯合會確認喪失運動能力,并已按有關程序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手續的傷殘考生,憑市殘聯核發的殘疾證書,可申請免考體育,其成績按30分計入中考總分。
(二)患有嚴重疾病的考生。
1.憑三級甲等醫院(如:中山醫科大學附屬醫院、惠州市中心醫院等)就醫時的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
2.初中階段已辦理免修體育課和免執行《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手續的考生;
3. 提供初中階段在校三年期間的健康檔案(學生體檢表)。
患有嚴重疾病的考生必須同時上交以上3點要求的資料,可申請免考體育,符合條件經縣(區)、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核批準其成績按30分計入中考總分。
(三)身體發育異常等考生。身體異常(如侏儒癥、巨人癥等),嚴重營養不良及肥胖癥、明顯畸形(如嚴重脊柱彎曲、雞胸、明顯0型和X型腿等達II度)等,但平時仍能上體育實踐課的考生,憑縣(區)級以上醫院證明(其證明必須按附件7標準,寫明異常的具體數值,標明異常程度方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由所在學校審核公示,報縣(區)、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后,可免考體育,其體育成績按20分計入中考總分。此類考生也可以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參加一個項目的考試,其體育考試成績按單科得分的70%折算成體育考試成績。
(四)臨時有傷病的考生。憑縣(區)級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可申請緩考,緩考時間由各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制定。對在緩考時無法進行體育考試的考生,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學校審核公示,報縣(區)、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同意后,可免考體育。兩科都沒參加考試的考生,其免考體育成績按20分計入中考總分;已經參加過一個科目考試的考生,其體育考試成績按單科得分的70%折算成體育考試成績。緩考在4月20日前完成,各縣(區)集中一次性緩考。
(五)體育免考辦理方式及時間:
1、凡申請體育免考的考生必須填寫《惠州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并提供相關證明原件和復印件,由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匯總后,3月16日前交市教育考試中心審批。審批通過的免考體育考生名單將在惠州市教育考試中心網站(www.hzkszx.com)公示。
2、在免考體育考生名單公示前,已申請體育免考的考生如身體條件允許也可參加考試。考生必須提前向學校提出申請,由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審核,并提交市教育考試中心批復,取消免考申請后方可參加體育考試,按考試實際成績計分。免考考生擅自參加體育考試,獲取的考試成績不予認可。
六、加強組織領導
我市中考體育考試工作在市教育局統一領導下,成立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由中小學教育科、體藝衛科、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和紀檢組等相關科室組成,由市教育考試中心負責具體管理工作。各縣(區)參照執行。
(一)成立惠州市中考體育考試領導小組
1.組成:由市教育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分管招生考試、中小學教育、學校體育和紀檢監察的領導任副組長,教育考試中心、中小學教育科、體藝衛科、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和監察室等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下設中考體育考試辦公室,地點在市教育考試中心,辦公室主任由市教育考試中心主任擔任。
2.職責:負責對全市中考體育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組織召開有關會議,研究確定考試辦法,檢查、指導、監督中考體育考試工作,處理考試過程中的有關問題。
(二)中考體育考試辦公室職責
1.檢查、督促體育考試監考隊伍的組建和監考人員的培訓。
2.審批免考及緩考考生資格。
3.檢查、落實各考區考點準備情況。
4.協調市直和惠城區學校的考試工作
5.對各縣(區)的各考點考試情況進行督查。
6.對在體育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調查處理。
(三)考區和考點的設定及要求
全市設惠城區、惠陽、惠東、博羅、龍門、大亞灣、仲愷七個考區,原則上各考區設1至5個考點。
1.各考點設主考1人,副主考1人,工作人員若干。
2.各考區要編排好本考點的考試項目日程表,制定本縣(區)的考試方案及應急預案于3月16日前上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審閱備案,并組織好縣(區)的中考體育考試工作。全市中考體育考試必須在4月20日(含緩考)前完成。體育考試結束后,縣(區)各中學必須公示、復查學生中考體育成績,時間由各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安排。4月27日前各縣(區)體育中考正式成績必須報市教育考試中心備案。
3.考點的選定以完全符合考試場地標準,有利于規范管理和方便學生考試為原則。原則上在有400米田徑場的學校設考點。各考區確定考點和考試時間后,于3月16日前報市教育考試中心。
4.各考區要認真檢查考試的場地、器材、保衛措施以及醫務、后勤等方面的落實清況。
5.各考區負責接受本轄區本市戶籍就讀于外地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的報名和考試。
6.如遇雨天等惡劣天氣或其他原因影響正常考試,由考區研究提出意見,并報請市教育考試中心同意,可另行選擇考試時間,并及時通知監考人員及有關學校。
(四)對考點的要求
1.考點所在學校要指定專職領導負責落實考點的各項準備工作,特別要注意做好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
2.各考點要認真準備好考試所需要的場地、器材等,并備有考試工作人員休息室。
3.做好考試的宣傳工作,張貼有關考點規定和考生須知。
4.考點內要設醫務點和茶水供應點。
5. 體育考場實行封閉式管理。考試期間除主考、副主考、監考員、監督員、保密員和醫務員等考試工作人員以及現場考試的考生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考場。
(五)對參加考試學校的要求
1.學校要向學生及家長做好中考體育考試政策的宣傳工作。
2.學校要督促考生做好考前的體檢工作(結合畢業班體檢進行)。體檢有異常的考生,按本通知中的第五條“病殘學生中考體育的規定”處理。
3.做好“體育考試成績卡”的填寫、登記、蓋章等工作。考生的姓名、報名號(報名號為考生中考時所用的號碼)依據各校上報市教育考試中心的數據為準,每生一號,不得重復和遺漏。
4.協助病殘及嚴重心臟病等學生辦好免試、緩考等有關手續。
5.各考區按規定的時間組織好學生參加體育考試。各校必須由一名分管校長負責考試的各項工作,考前將參加考試的考生人數進行認真地統計,并上報考區,以便統一安排。
6.參加考試時,各校要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要根據考試時間的安排,派出領導和教師依時組織學生赴考。要特別重視住返途中的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7.學校要服從考區的安排,尊重監考人員,如有問題及時向考區負責人反映。
8.學校在考試前要對學生分批次、編組和安排考試順序,協助監考人員核對考試成績。
9.學校應嚴格遵守考試工作紀律,嚴肅考風考紀,嚴禁向考試工作人員吃請送禮。
(六)對考生的要求
1.做好考前準備,學習考試有關政策及規則。
2.凡病殘和嚴重心臟病等學生必須按有關規定提前辦理好免試、緩考等手續。
3.考生要實事求是,既不能隱瞞疾病情況,也不能虛報疾病。有既往病史的考生建議根據自身條件到醫院體檢(包括做心電圖、腦電圖等),預防因身體健康原因而發生考試意外。建議考生辦理考試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4.考試前,要校對自己的報名號,自備考試服裝、運動鞋參加考試。考試時,要整隊進場,聽從監考人員指揮分組檢錄。
5.考生必須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憑“中考體育考試成績登記卡”進場考試;考前要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考后要做好放松活動。考生要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6.考試完畢必須注意聽監考員讀報的成績,如聽不清立即向監考員提出重報;考生對成績存有異議,必須當場提出,到考點辦公室填寫《惠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成績更正登記表》提出更正申請。
7.遵守紀律,聽從指揮,在考點內不得打鬧、嬉戲。
8.考試完畢必須退出考點,不得在考點內逗留,不得糾纏監考人員。
9.講文明禮貌,尊重監考人員,服從裁判。
10.如發現監考人員有違紀行為要及時書面向主考或紀檢人員反映。
(七)考試隊伍的組成及人員的職責
1.各考區的每個考點由主考1人,副主考1人,紀檢1人或以上,考務2人或以上,監考員若干。監考員應臨時抽簽分組和上崗。
2.各考區考試監考組成人員由縣(區)教育考試中心從人才庫中統一抽調,但不得聘請初三年級體育教師和有直系親屬參加體育中考的人員做監考員。應考的學生直接參與監考。
3.監考人員要認真學習考試規則,掌握正確的裁判方法,對考生一視同仁,做到統一尺度,統一標準。
4.堅持公平競爭的原則,做到嚴肅、認真、公正、準確。
5.服從領導,團結協作,遵守紀律,文明禮貌,佩證上崗。
6.考試前監考人員要向考生宣布有關事項和要求,對考生要態度和藹,熱情服務。
7.監考人員必須提前20分鐘到達考點(檢錄員提前30分鐘),工作期間不準擅離職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繼續工作的,經考區領導同意方可離開。除主考、副主考外,考試工作人員通訊工具必須由考點集中保管,嚴禁攜帶通訊工具進入考場。
8.檢錄組在開考前30分鐘與參考學校的帶隊老師聯系,收齊該校全部考生成績登記表。檢錄員對缺考、緩考生進行登記,并做好分道、分項等工作。檢錄長召集考生在指定地點集合,宣布考試紀律和要求。
9.監考人員要加強對考生的安全教育,防止傷害事故的發生。
10. 每組考生完成一項考試項目,由監考員現場公開宣布該組考生成績。
11.登記考生成績出現錯誤時,監考人員應會同主考(或副主考)、紀檢員和考生本人用紅色筆進行更正,并分別簽名。
12.考試完畢后,檢錄組長應將考生成績登記表進行檢查,無誤后,裝袋密封交考點考務組保管。每場考試完畢,考務人員立即將考生成績登記表交縣(區)教育考試中心。
13.應考的考生參與考試監督工作的要求(另附)
八、嚴肅考風考紀
(一)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如發現違紀行為,追究責任,由市教育局紀檢組調查處理。
( 二)各考區的負責人、紀檢人員要嚴格把好監考紀律關。市紀檢部門和市教育考試中心對各考區考試情況隨時進行巡視、抽查或復查,一經發現問題視程度可令其停考或重考,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三)因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而導致考試舞弊或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不良影響的,要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及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各考點不得用公款請吃請喝,學校和個人不得向監考人員贈送物品,監考人員不得收取任何學校和個人贈送的物品。各考區設立并公布舉報電話和現場投訴方式,對違反考試紀律的學校和個人進行嚴肅查處,并予以通報。
九、各縣(區)于4月27日前將本縣(區)初三畢業生體育考試情況總結材料報市教育考試中心,電話:2397288,郵箱:166717545@qq.com,聯系人:李春治。
附件 :1.惠州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項目規則
2.惠州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免考申請表
3.惠州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免考匯總表
4.惠州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項目評分標準
5.惠州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成績登記表
6.惠州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監考員責任書
7.惠州市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體育考試擇考標準
附件下載
2020惠州中考體育考試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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