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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縣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5-17 9:01:30
茶陵縣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方案
根據《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湖南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湘教發〔2021〕16號)和《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實施方案》(株教函〔2022〕11號)等文件精神,為推進茶陵縣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切實規范招生行為,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則
(一)規范、公平、公開、公正。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辦法、錄取標準、錄取結果均向社會公布,確保操作規范、機會公平、程序公開、結果公正。公辦民辦同步招生,互不享有招生特權。
(二)考生自愿、擇優錄取。普通高中錄取時,依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結合考生學業水平成績、專業測試結果等,嚴格按志愿先后順序擇優錄取。
(三)協調、均衡發展。按普職招生規模大體相當原則,嚴格按計劃招生,推動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茶陵一中將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全縣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學校),并適當向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
(四)多元導向、多樣發展。按照“多元導向、目標管理、分類評價”的原則,完善學校辦學自主權,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滿足學生個性化成長需要。招生類別有自主招生、指標生招生、專業生招生、文化生招生四類,以招生的多樣性、自主性保障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
三、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我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茶陵縣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一)領導小組
組長:李峭
副組長:歐陽紅勇、陳祖良、譚燕君、賀君輝、尹顏文
成 員:教育股、社會力量辦學與職業教育股、教師培訓工作站、紀檢監察審計室的股(室)長。
設立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教育局黨委副書記、副局長歐陽紅勇兼任,副主任由教育股股長李紅超兼任,負責協調各有關部門工作。
設立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由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負責,局紀檢監察審計室人員參與,對各部門落實工作責任和各學校執行政策情況進行監督和執紀問責。
(二)工作機構職責
教育股:負責代擬和代發布全縣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指導、監督全縣招生與考試工作,規范招生行為和維護招生秩序,具體組織實施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負責綜合素質評價中相關維度的過程監督、考查考核及結果審查。
社會力量辦學與職業教育股:負責落實民辦學校辦學與招生要求,規范民辦學校招生行為。
教師培訓工作站:負責初中起點公費師范生招生錄取的組織與實施。
紀檢監察組:由縣紀委監委駐縣教育局紀檢監察組牽頭負責,局紀檢監察審計室人員參與,對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和執 紀問責。
四、招生計劃
(一)我縣依據普通高中與職業高中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制定招生計劃,經市教育局審定下達后實施。
(二)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學校,或已取得辦學許可證,但在年度評估驗收時評為不合格,需要整改而未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民辦學校,不得招生。
(三)統一招生錄取平臺,所有招生錄取都須通過平臺按招生計劃進行操作,經平臺錄取的學生方可注冊學籍。
五、招生范圍
(一)我縣公辦及民辦普通高中只能在本縣范圍內招生。
(二)任何超出招生范圍招收的學生不得注冊學籍。
六、招生辦法
為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進一步完善學校辦學自主權,我縣普通高中實施多樣性、自主性、計劃性、公正性的“陽光”招生錄取政策,招生類別有自主招生、指標生招生、專業生招生、文化生招生四類。
(一)自主招生
給予茶陵一中不超過該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8%的自主招生名額,招收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推動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
自主招生不得跨縣招生,嚴格遵守各項招生紀律。自主招生錄取設定學科成績(含語文、數學、英語、體育原始分,綜合I、綜合Ⅱ賦分,下同)最低分數線,自主招生的學生中考學科成績排序須在全縣前 30%。
凡被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不得改錄其他學校。未被自主招生錄取的學生,則按志愿參加后續錄取。
茶陵縣2022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實施辦法見附件 1。
(二)指標生招生
優質普通高中即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茶陵一中的招生計劃總數的50%,均衡分配到縣內初中學校(含民辦學校),適當向農村學校和薄弱學校傾斜。
凡在我縣初中學校初一注冊,并在注冊學校就讀三年的應屆畢業生可填報指標生志愿。指標生須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網上公布結果。
指標生錄取設定學科成績最低分數線,考生的中考學科成績排序須在就讀初中學校的前10%。符合條件的指標生,根據學生志愿,結合學校指標生招生計劃、學科成績進行排序擇優錄取。指標生錄取后不再參加后續錄取,未錄取為指標生的學生,則按志愿參加后續錄取。
(三)文化生招生
文化生招生采用“學業等第入圍,學科成績排序”的方式錄取。 1.“學業等第入圍”。語文、數學、英語、綜合Ⅰ(含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綜合Ⅱ(含物理、化學)等學科按比例劃等。其中,語文、數學、英語等三門學科,按照原始成績分別單獨劃等;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與生物等四門學科合并為綜合Ⅰ(原始總分為400分),按四科實得原始總分劃等;物理、化學合并為綜合Ⅱ(原始總分為200分),按兩科實得原始總分劃等。每個學科按參考總人數,按比例用A、B、C、D、E、 F六個等第表示,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分別占25%、32%、24%、 10%、8%、1%。考生學業等第達到基本要求方可入圍參加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即語文、數學、英語、綜合Ⅰ、綜合Ⅱ五個學科中,每一個學科的等第都必須達到D等及以上。
2.“學科成績排序”。學科成績總分計分科目為語文、數學、
英語、綜合Ⅰ、綜合Ⅱ、體育與健康。學科成績計分辦法:語文、數學、英語原始總分為450分,體育與健康原始分為50分,均以實得原始分計分。綜合Ⅰ和綜合Ⅱ,采用賦分制,以實得原始總分進行排序賦分:綜合Ⅰ最高賦分為200分,最低賦分為100分;綜合Ⅱ最高賦分為150分,最低賦分為50分(具體賦分方式見附件4)。學科成績滿分為850分。普通高中學校的文化生招生錄取,在“學業等第入圍”的學生中,根據學生的志愿、高中學校招生計劃,按照學科成績總分由高到低排序,確定錄取人選。
(四)專業生招生
為滿足學生個性化成長需要,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可以招收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0%,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可以招收比例不高于本校招生計劃總數的15%的專業生。具體招生計劃由各校報教育局審批后執行。
參加了專業生測試的考生必須在志愿填報系統中填報專業生志愿,才能參加專業生錄取;未填報專業生志愿的考生不能參加專業生錄取。錄取時按照“志愿優先、成績排序、擇優錄取”的原則進行。“成績排序”是指將填報了同一個普通高中學校、同一個專業的考生按專業生綜合成績進行排序。專業生綜合成績計分方式為:專業成績×70%+學科成績×30%。
專業生招生時,必須同時達到以下兩個基本要求:(1)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要求:體育專業生的身心健康維度必須為 B及以上等第,藝術專業生的藝術素養維度必須為B及以上等第。(2)文化學科設置最低文化成績要求:文化學科(指語文、數學、英語、綜合Ⅰ、綜合Ⅱ)成績在D及以上等第。
茶陵縣2022年普通高中專業生招生具體實施辦法另行發文安排。
(五)回戶籍地就讀普通高中的學生招生錄取辦法
學籍在茶陵縣以外,戶籍為茶陵縣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擬回茶陵參加普通高中錄取,必須參加茶陵縣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并填報茶陵縣的普通高中志愿,方可參與茶陵縣的普通高中錄取。(1)株洲市其他縣市區擬回茶陵參與普高錄取的學生, 以學生在原就讀學校參加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生物、地理兩科的 實得原始分計入綜合Ⅰ原始總分。(2)株洲市以外地區擬回茶 陵參與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學生的綜合Ⅰ成績獲取方式有兩種,學生可以任選一種。一是參加2022年株洲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中初二年級的生物、地理考試,以實得原始分計入綜合Ⅰ原始總 分;二是以參加2022年株洲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道德與法治、歷史兩科考試的實得原始總分的兩倍,作為綜合Ⅰ的原始總分。學生所取得的綜合Ⅰ原始總分與我縣在籍考生統一賦分,錄取時 一視同仁。
凡外地回茶陵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均須參加我縣組織的體育科目考試。
(六)民辦高中世紀星高級中學招生辦法
志愿錄取。世紀星高級中學招生與茶陵一中同批次進行,填報了世紀星高級中學志愿的考生,世紀星高級中學按志愿錄取,在志愿錄取階段錄取的文化生,中考學科成績排名須在全縣前 3360名。
征集志愿錄取。在公辦普通高中錄取結束后,如果世紀星高級中學招生計劃未完成,沒有被錄取的學生可到網上填報世紀星高級中學的征集志愿。系統根據學生征集志愿,在“學業等第入圍”的學生中按招生計劃、中考學科成績拋檔,世紀星高級中學在拋檔名單進行擇優錄取。
民辦學校錄取學生必須經過繳費予以確認。
七、優惠政策
上級有關部門對加分或優惠有明確規定的,嚴格按照上級規定執行。上級有關部門對加分或優惠沒有明確規定的,按如下規定執行:(1)少數民族考生、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學科成績總分加10分。(2)軍人子女在普高錄取時按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政策執行。(3)A、B、C類高層次人才子女,根據《株洲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讀實施辦法》有關規定執行;D類高層次人才子女,學科成績總分加10分;E類高層次人才子女納入招生優惠范疇,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享受一次最高加分。優惠政策加分并入學生學科成績總分。
享有優惠政策資格的考生須填報《茶陵縣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優惠政策資格審核表》(附件5)。經相關單位審核蓋章,各初中學校于6月1日-5日在校內公示符合優惠政策的學生名單,6月10日前將公示無異議的名單統一導入中招系統。
凡弄虛作假,一律取消該考生的優惠政策資格,并視情節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八、志愿填報
2022年普通高中志愿填報統一進度,網上統一錄取,經“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志愿填報與錄取系統”拋檔的學生,方可注冊普通高中學生學籍。
(一)填報時間:6月 1日 8:00至 6月 10日 18:00。
(二)填報流程
1.登錄系統。登錄株洲教育網點擊“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志愿填報與錄取系統”,輸入用戶名及初始密碼登錄。
2.修改密碼并綁定手機號碼。手機號碼用于接收驗證碼和招生錄取聯系。修改初始密碼后,考生必須牢記密碼,并嚴格保密,因密碼泄露導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擔。
3.填報志愿并保存。家長及考生須認真閱知招生文件,自主選擇志愿學校。填報志愿后及時點擊“保存”。
在志愿填報期間,考生可修改填報的志愿。志愿填報時間截止后,考生可查看所填志愿,不能修改志愿。初中學校須將報考志愿表打印后經學生簽字確認后保留備查。
考生志愿信息嚴格保密,不接受任何修改和查詢。
各初中學校在志愿填報期間,須開放學校網絡教室,認真組 織需在學校填報志愿的學生填報志愿,確保不遺漏任何一個學生。嚴禁初中學校教師包辦或干預學生填報志愿。
(三)填報類別
志愿分指標生、文化生和專業生志愿三類進行填報。
指標生志愿:茶陵一中
文化生志愿:
第一批次:茶陵一中/世紀星高級中學(二選二)說明:可填報1個或2個志愿。
第二批次:茶陵二中/茶陵三中(二選二)說明:可填報1個或2個志愿。
專業生志愿:
第一批次:茶陵一中/世紀星高級中學(二選一)第二批次:茶陵二中/茶陵三中(二選一)
說明:專業生志愿各批次只能從兩所學校中選擇填報1所。
九、錄取安排
高中階段學校分普通高中、職業學校兩類,考生可以同時填報兩類學校志愿,分批次分類別錄取。前一批次已錄取的學生,不能參加下一批次錄取。普高錄取順序按茶陵一中、世紀星高級中學并行錄取,茶陵二中、茶陵三中并行錄取。同一所學校先進行文化生錄取,然后進行專業生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安排如下:
第一批次:7月 5日,茶陵一中自主招生錄取。
第二批次:7月 6日,茶陵一中指標生錄取。
第三批次:7月7——11日,茶陵一中、世紀星高級中學錄取。 7月7日:茶陵一中文化生(含公費師范生)、專業生錄取。
7月7—11日:世紀星高級中學志愿錄取。
第四批次:7月 13日,茶陵二中、茶陵三中文化生、專業生錄取。
第五批次:民辦學校征集志愿填報及錄取:7月14—15日,沒有被前面批次錄取的學生,在網上填報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征集志愿。
7月16-17日,民辦普通高中征集志愿錄取。
各批次已錄取的學生按規定時間到普通高中辦理報到手續,逾期未報到視為放棄錄取。
職業學校錄取時間另行公布。普通高中錄取后可改讀職業學校,職業學校錄取注冊后不得改讀普通高中。
十、錄取審批與學籍管理
(一)普通高中錄取注冊原則。普通高中按招生計劃、錄取結果統一辦理新生注冊手續,在“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中辦理學籍,嚴格實行“一人一籍、籍隨人走”。未經株洲市2022年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志愿填報與錄取系統拋檔錄取的學生不能注冊學籍,否則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校長負責(民辦學校由董事會和校長共同負責)。
(二)普通高中錄取注冊時間。按省教育廳要求,9月30日前完成普通高中新生注冊,逾期不予注冊。
(三)學生在校期間轉學、休學、復學、升級、留級、跳級、退學等要嚴格按《湖南省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湘教發〔2015〕8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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