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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做好2020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7-21 16:37:04
南湖區(qū)、秀洲區(qū)教體局,經開區(qū)教文體局,市本級各普通高中學校,市屬各單位:
根據《關于做好2020年嘉興市高中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嘉教基〔2020〕61號)精神,堅持全面實施“陽光招生”和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2020年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按學校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分批投檔,實行“分數優(yōu)先、遵循志愿、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現將錄取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錄取批次
錄取工作分三個批次進行,分別是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錄取順序依次為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一)提前批
1.名額分配生。包括嘉興一中、秀州中學、嘉興高級中學、北師大嘉興附中等4所學校的名額分配生。
2.各類特長特色招生。包括嘉興一中數理特色綜合評價招生,秀州中學人文科學創(chuàng)新實驗班,嘉興高級中學數理特色課程班、文史特色課程班,北師大嘉興附中博雅特色班(人文特色與科技創(chuàng)新)和特長生,嘉興三中明德文史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班和特長生,嘉興四高致遠人文創(chuàng)新班和特長生,嘉興五高美術特色班、傳媒表演特色班和特長生,嘉興外國語學校小語種特色班(日語、西班牙語)和特長生。
(二)第一批
嘉興一中(含體、藝、科技等特長生)、秀州中學、嘉興高級中學(含體、藝、機器人等特長生), 北師大嘉興附中,高中園區(qū)聯合培養(yǎng)實驗班(三中、四高、五高分別單獨招生,入校后聯合培養(yǎng),優(yōu)質教育資源共享)。
(三)第二批
嘉興三中、嘉興四高、嘉興五高、秀水高中、嘉興一中實驗學校、嘉興外國語學校、21世紀外國語學校、嘉高藝術部。
說明:填報特長特色招生志愿須通過學校相關項目專門測試并取得入圍資格。未取得嘉興市初中學校初三學籍的學生無法填報普高志愿,不能參加任何批次學校的錄取。
二、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的劃定
(一)第一批次錄取學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該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1.15劃定。
(二)第二批次錄取學校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根據該批次招生計劃數的1:1.1劃定。
(三)各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在填報志愿前向社會公布。
三、填報志愿
(一)考生填報高中段學校志愿在中考成績公布之后進行,由考生根據本人意愿和高中段學校的招生計劃數及錄取條件自主選擇。
(二)考生可根據公布的第一批次或第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與本人中考成績和各學校的招生計劃數及錄取條件等因素,填報本人的志愿學校(填報特長特色招生志愿須通過學校相關項目專門測試并取得入圍資格);第一批次和第二批次每批次最多可以填報五個學校志愿。
(三)根據省教育廳有關規(guī)范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為積極支持并規(guī)范民辦教育發(fā)展,市本級招生錄取時允許第二批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下15分(含)以內的考生填報民辦普通高中志愿,錄取后享受線上學生同等待遇。
(四)志愿填報采取網上填報形式,填報時間為7月3日—5日10:00,屆時系統(tǒng)由市教育考試院鎖定,考生不得再修改所填報志愿。系統(tǒng)鎖定后學校須通過網報系統(tǒng)打印志愿確認單,由學生本人和家長簽字確認后交考點學校保存?zhèn)洳椤?/SPAN>
(五)各普通高中學校分類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見附件2,各批次學校(班)志愿代碼表及填報說明見附件3。
四、錄取辦法
(一)除有特別說明的志愿外,每個批次所填志愿均為平行志愿。錄取時,通過計算機首先對考生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數高者優(yōu)先投檔,體現“分數優(yōu)先”的原則。在投檔時依次逐個檢索考生所填報的學校志愿,被檢索的志愿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條件的學校,即向該學校投檔,體現“遵循志愿”的原則。
(二)在錄取中如出現因考分總分相同而又超過學校招生計劃數時,則按語、數、外三門學科總分高者列前,如果仍相同,則并列者共同進入,其名額不占該校招生指標。
(三)招生學校面向市本級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填報志愿和中考成績總分,由市教育考試院投檔錄取方式產生。經批準可以面向市本級外招生的民辦學校,面向縣(市)招生可按招生計劃自主錄取,但其錄取分數線應控制在當地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下15分以內。
(四)各類特長特色招生的錄取。根據學校招生方案,按學校公布的特長特色招生錄取辦法,從學校確定并公示的特長特色測試合格并取得入圍資格的人員名單中擇優(yōu)錄取或對取得入圍資格學生加一定分數(按學校方案)統(tǒng)一投檔錄取;以“三位一體”方式招生的,按合成后的總分(同時符合單科成績要求等前置條件)擇優(yōu)錄取。
(五)新居民隨遷子女錄取市本級公辦普通高中,按《嘉興市本級新居民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參加高中段學校錄取資格審核辦法(試行)》(嘉教基〔2014〕22號)規(guī)定條件執(zhí)行。根據《嘉興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推進市區(qū)中小學高質量發(fā)展的實施意見》(嘉政辦發(fā)〔2019〕25號)精神,“高中創(chuàng)新人才培養(yǎng)計劃”即取得各類特長特色招生入圍資格的學生,不受其戶籍等條件限制。
(六)嚴格落實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學生填報高中學校志愿、民辦學校自主招生和公辦普通高中補錄學生全部通過網絡平臺進行(http://bmxt.zjjxedu.gov.
cn),任何學校通過網絡平臺外私自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七)具有嘉興市本級戶籍并在嘉興市外參加中考后回市本級就讀普通高中的考生,其成績須進行折算,按折算后的成績向有關高中學校推薦,由高中學校綜合考核后擇優(yōu)錄取。學校招收該類學生也須通過網絡平臺進行。
五、招生紀律
(一)學生申請入讀市本級普通高中必須在網絡報名平臺上填報相關學校志愿,任何學校不得錄取未填報任何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私自錄取的不予注冊學籍。民辦學校通過網絡報名平臺自主招生錄取時,無法調取到未填報任何普通高中志愿學生的檔案。
(二)高中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招生計劃,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改變經核準的招生范圍,嚴禁有償招生。
(三)任何學校不得招收普高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民辦學校控制線為普高控制線下15分)的學生,學校擅自錄取的,錄取結果一律無效,違規(guī)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并相應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
(四)各初中學校要通過適當形式召開初三學生志愿填報家長會,并將《2020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告家長書》(見附件6)印發(fā)給每一位家長和學生,回執(zhí)聯由家長和學生簽字后由學校裝訂保存?zhèn)洳椤3踔袑W校要明確告知家長和學生民辦學校私自招收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數線下15分以外學生的行為屬于違規(guī)招生行為,家長在知情的前提下仍允許學生赴該校就讀,學生無法注冊普通高中學籍的責任由家長和學生自行承擔。
(五)統(tǒng)一錄取的學生由招生學校按照考試院錄取名單發(fā)放錄取通知書,并及時組織學生報到注冊。凡已被投檔錄取的學生,其他學校一律不得接收。學校必須嚴格執(zhí)行經物價部門審核批準的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不得擅立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不得收取與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或接受實物捐贈。
(六)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及時向社會公布普通高中招生的有關信息,做到招生辦法、監(jiān)督措施等全面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jiān)督。要規(guī)范操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和檢查。要嚴格落實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任何高中學校未經教育部門及初中學校準許不得到初中學校校內或周邊區(qū)域開展招生宣傳、咨詢,高中學校暫停舉辦現場招生咨詢會,招生咨詢全部通過網絡進行。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堅決查處違規(guī)招生行為。對違反招生政策和招生紀律的,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嚴肅處理,確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順利進行。
六、其它事項
(一)面向市本級招收的學生,憑市教育局下發(fā)的經投檔產生的名單申報學籍。民辦學校自主招收的學生,憑網絡招生平臺產生并經市教育局網上審核后的名單申報學籍。
(二)經省教育廳審核,2020年市本級無學校取得跨地(市)進行規(guī)模招生權限,民辦學校跨地(市)開展規(guī)模招收的學生不予注冊學籍。
(三)各招生學校新生的電子學籍檔案,必須在9月10日前通過浙江省中小學生電子學籍管理系統(tǒng)完成遷移。
(四)初三學生志愿填報時間截止后,各初中學校要認真、如實統(tǒng)計分析本校符合填報普高志愿條件卻未填報任何志愿的學生情況,填寫《市本級初中學校未填報志愿學生名單匯總》(見附件4),由各區(qū)教育部門匯總后報市教育局。
(五)新居民隨遷子女錄取為市本級普通高中新生后,根據浙江省電子學籍管理規(guī)定,只有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tǒng)注冊以后,并在規(guī)定的時段內才可辦理轉學手續(xù)。需回原籍就讀的,學生可持錄取通知書和中考成績單,辦理有關證明手續(xù)。
附件:1.2020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0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學校分類招生計劃和收費標準
3.各批次學校(班)志愿代碼表及填報說明
4.市本級初中學校未填報志愿學生名單匯總
5.2020年嘉興市本級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工作告家長書
嘉興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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