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中考動態
2023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3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3安慶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網絡 更新時間:2023-6-12 14:32:00
2023安慶中考政策方案
01招生對象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對象為參加省、市和學校統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查和綜合素質評價,其結果達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要求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對象為應歷屆初、高中畢業生以及退役軍人、返鄉務工人員等社會群體;經省教育廳批準的初中起點的五年制高職(專業)招生錄取對象為參加2023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應歷屆初中畢業生。
02招生工作
(一)統籌招生規模和計劃
各縣(市)教育行政部門要落實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及高中階段毛入學率目標,依據國家和我省有關辦學標準,綜合考慮本地生源情況、促進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以及普通高中教育總體資源等因素,科學編制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嚴格防止產生新的大校額、大班額,起始年級班額不得超過55人。2023年秋季招生計劃按招生計劃班級與可供教室原則上不低于1:1.2的比例確定。市教體局將綜合考慮課程改革和高考改革對學校教育資源配置的要求、今年初中畢業生人數、上一年度學校計劃完成情況、職普比、規范辦學行為等情況,參考各地上報的普高招生計劃,制定我市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分縣(市)計劃數(另文下發)。各縣(市)根據市教體局下達的普通高中計劃,依據辦學條件、辦學行為、本地生源等情況細化到校,再合理制定本地2023年普通高中到校具體計劃報市教體局,市教體局在匯總、綜合平衡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后,及時下達全市各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并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確定后不得隨意變更。
(二)合理確定招生范圍
普通高中實行屬地招生。市外普通高中學校不得在我市招生。地處縣域(含縣級市)的公辦普通高中在本縣域內招生,安慶市區的公辦普通高中在城區內招生。各縣(市、區)所屬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跨縣(市)招生,從2023年秋季學期開始,取消安慶一中誠毅書院班、桐城中學錢學森班和野寨中學“珍珠班”面向全市招生的政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所在地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實行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由市教體局在轄區內統籌調劑安排招生計劃。
(三)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特色化發展
各地教育部門可結合考試招生制度改革,選擇部分具有特色辦學基礎的普通高中學校,積極推進多樣化有特色發展,明確學校特色方向、招生數量和相應的招生辦法,嚴格控制招生比例,經市教體局批準后納入統招計劃,并報省教育廳備案,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招生;體育、藝術和小語種類型可在市域內進行招生,其他類型在規定的屬地范圍內招生,推進體教融合。嚴格規范公辦普通高中“國際部”“國際課程班”“境外班”等招生行為,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實行計劃單列,錄取分數應達到同批次學校錄取要求,學生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本校或同層次學校普通班級。鼓勵安慶外國語學校辦好出國班。
(四)規范公民辦普通高中招生
普通高中要嚴格按照市教體局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同步招生。嚴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組織招生、免試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跨區域招生、“掐尖”招生;嚴禁學校間混合招生、招生后違規辦理轉學;嚴禁公辦學校參與舉辦的民辦學校以公辦學校名義招攬生源;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組織的考試結果作為招生依據;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免收學費、虛假宣傳等方式爭搶生源;嚴禁招收已被中等職業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考試所在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或未填報普通高中志愿的學生;嚴禁招收借讀生、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嚴禁收取擇校費、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以及跨學期收取學費;嚴禁公布、宣傳、炒作中考“狀元”和升學率。要進一步規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招生名額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計劃的5%,招生錄取名單須通過門戶網站或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
(五)進一步加強中職招生
各縣(市、區)要切實承擔起對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管理責任,將中職招生納入本地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行統一領導,確保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協調發展。各縣(市、區)要根據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本地區初中畢業生生源情況,合理安排高中階段招生計劃。中職學校錄取工作仍然采取按志愿統一網上招生和通過安徽省中等職業教育網上招生錄取平臺的方式進行。各縣(市、區)要做好招生錄取平臺使用的培訓,讓學生熟知志愿填報、確認、錄取的流程。職業院校五年一貫制專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按照省教育廳相關規定進行錄取。
03
錄取工作
(一)錄取的原則和標準
普通高中學校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志愿、擇優錄取”的原則,招生錄取的依據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省統考科目成績和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下同)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結果。普通高中學校在達到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按照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錄取為省、市示范高中的考生和定向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原則上要達到2B2C以上。一般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原則上應達到4C以上。
(二)志愿填報和錄取批次
2023年繼續在全市范圍內全面實行中招網上填報志愿。普通高中志愿一次性填報,所填志愿為平行志愿。考生網上志愿必須由考生本人填報,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后的志愿信息任何人不得更改。為確保志愿填報公正、規范、嚴謹,各地、各校在學生預填志愿時須由學生及家長在表上簽字確認,網上填報志愿與預填志愿必須一致。各縣(市、區)教育局負責所轄初中學校的志愿填報登記。網上志愿填報辦法由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另行公布。各志愿批次按錄取先后順序分為若干個志愿輪次。市區中招具體錄取批次、時間等另行通知,各縣(市、區)自行確定并公布。
(三)合理劃定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
各縣(市)教育局必須于閱卷、登分結束后,依據市教體局下達的招生計劃,劃定本縣(市)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報市教體局審核備案后向社會發布。民辦學校的最低錄取分數線,原則上可在當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下浮20分。
(四)做好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標的分配
按照省教育廳要求,我市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繼續按招生計劃的80%指標定向分解到初中學校,省示范高中定向指標到校生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不設置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最低錄取控制線,但須達到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若未達到普高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所剩指標將面向所有考生按照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補錄。定向指標原則上根據各初中實際在籍、就讀滿三年且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畢業年級學生數,按比例切塊分配,嚴禁將指標分配與初中升學率掛鉤。在外市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的學生,可以回戶籍所在地報名參加考試錄取,由教育行政部門集中設立報名點,并根據報名點報考人數,按照省示范高中定向到校的比例同等分配定向指標。根據《關于印發安慶市進一步貫徹
<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教體基〔2020〕75號)精神,現役軍人子女中途轉學的享受轉入初中省示范高中分配指標。不跨區域分配指標,防止跨區域掐尖招生。要建立城市優質普通高中和縣域薄弱普通高中對口幫扶機制,通過舉辦分校、聯合辦學等方式,實現由跨區域“招好學生”到“送好資源”轉變。
(五)做好特長生錄取工作
體育特長生方面,具有一級運動員資格證書的初中畢業生,可與普通高中學校雙向選擇,直接錄取,此項工作在體育專業測試前完成;具有二級運動員資格證書或在省級競賽中(省運會、青少年錦標賽、冠軍賽、聯賽、中學生運動會,下同)獲前三名的初中畢業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需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65%;在省級競賽中獲4-8名的初中畢業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需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70%;代表安慶市在安徽省體育局進行了運動員注冊并至少參加一次省級競賽,參加體育特長生招生的初中畢業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需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的80%;其它參加體育特長生招生的初中畢業生,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需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藝術類特長生招生,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可以在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下降低20分錄取。藝術、體育特長生專業測試方案由各校制定并報市教體局批準,測試工作由學校組織實施,測試全程需錄像,并可聘請家長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行風監督員、新聞媒體等參與觀摩和監督,測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學生確認后公示3天。錄取時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符合要求的學生中,依據體育、藝術專業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錄滿招生計劃為止。報名參加藝術、體育特長生的考生只能選報一所學校,各校體育、藝術特長生專業報名和測試時間一致。
(六)嚴格執行中考加分政策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需提交戶口簿和市僑辦證明材料);僑眷(指祖父母、外祖父母、考生本人的兄弟姐妹在國外定居的)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須提交僑辦證明,不包括僑屬、臺屬、臺眷)。
2.烈士子女考生加分政策按照有關規定執行(須有民政部門簽發的《烈士證》及能證明是烈士子女的相關材料)。
3.臺灣籍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有臺辦證明材料)。
4.少數民族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5分投檔(戶口簿、父母和本人身份證原件)。
5.援疆和援藏人員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須提供組織部門或本系統省級管理部門文件證明和戶口簿)。
6.現役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關于印發安慶市進一步貫徹
<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教體基〔2020〕75號)執行。
7.因公犧牲的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公安系統一級、二級英雄模范和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8分投檔(須由安慶市公安局審定合格后報教育主管部門按程序審核辦理)。
8.因公犧牲的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10分投檔,英雄模范、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和駐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在其中考成績基礎上增加8分投檔(須由安慶市應急管理局審定合格后報教育主管部門按程序審核辦理)。
除上述加分政策外,其他政策性加分項目一律取消。同一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的,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照顧,不享受累計加分。對于考生申請政策性加分,初中學校和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審批程序,嚴格把關,并落實公示制度。
(七)嚴格錄取流程
考生應根據當地普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關標準,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質、中考成績等因素,填報適合自己的升學志愿,一經確定,不得變更。所有普通高中學校都要依據學生填報的中考志愿和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錄取。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和教育行政部門須于8月15日前完成招生錄取和錄取結果審核、公告工作。任何學校都不得以入學保證金或押金等形式向學生收取與錄取有關的費用。
加強學籍注冊監管,嚴格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注冊的審核把關,并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將考生成績導入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中,普通高中學生按規定報到后,由就讀學校按照學籍管理規定在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中發起高一新生注冊程序,于9月30日前注冊完成。參加中考并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放棄普通高中就讀機會,其它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并不得為未報到的學生注冊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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