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中考動態
2023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3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3余姚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網絡 更新時間:2023-5-14 12:49:42
2023余姚中考政策方案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2〕1號)《浙江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基〔2023〕11號)《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3年寧波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甬教基〔2023〕96號)精神,深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改革(以下簡稱“中考”),深化高中段學校招生改革(以下簡稱“中招”),結合余姚實際,現就做好我市2023年中考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二
完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中考命題。命題要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堅持以學定考,進一步提升命題質量。要以發展學生核心素養為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對在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的考查,逐步增加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考查的試題比例;加強對學科思維能力考查,逐步改進開放性試題命題和評分方式。加強對實踐能力考查,繼續引入科學實驗類試題。堅決防止偏題、怪題、超過課程標準的難題。各學科試題難度系數應控制在0.70至0.75之間。寧波市教育局教研室編寫下發《關于命制2023年寧波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試卷有關事項的通知》,供備考參考。
2.中考科目、分值及形式。2023年中考具體考試日期、科目、考試形式、考試時間、滿分分值見下表:
以上學科筆試均采用答題卷答題,考生在考試中不得使用計算器。各學科考試公布成績保留整數位(其中英語學科為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總分與筆試總分求和后取整數位)。音樂、美術和綜合實踐活動三門科目作為考核科目,由學校根據考試標準實施考核,成績計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經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檢測認定手部殘疾、重度弱視或持有手部殘疾證的考生,中考報名時,經本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市中招辦核定,可免予考生科學實驗操作測試,其科學實驗操作測試成績按“中考科學學科筆試成績×0.059”(實驗操作測試總分10分與科學學科筆試總分170分比值)計算,成績保留整數位。經二級甲等及以上醫院檢測認定聽力殘疾或持有聽力殘疾證的考生,中考報名時,經本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市中招辦核定,可免予考生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其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成績按“中考英語學科筆試成績×0.263”(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總分25分與英語學科筆試總分95分比值)計算。
3.試場設置。各考點要選定光線充足、通風良好、桌椅平整的教室作為試場,每個試場安排桌椅30套(單坐),考生30人,不足30人的尾數考生也編一個試場。考生的準考證號碼由中招辦用計算機統一編排。市中招辦聘請工作負責、政策性強、能堅持原則的同志擔任考點負責人;各考點聘請工作細致、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監考人員和考務工作人員。有子女在本考點考試的人員不得擔任本考點的監考人員;當年初三任課教師不得參與本校考生的考務工作。各考點學校要加強考點的安全保衛工作,考點及部分分考點要按規范設置試卷保密室。
4.閱卷和成績評定。每天考試結束后,各考點要立即將試卷送達市中招辦,由市中招辦當天統一送往寧波市教育考試院,由考試院集體組織網上閱卷。中考成績統一下達到學校,由學校通知考生本人,學校、教師等不得對外公布考生成績。考生若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向初中學校提出成績復核,由學校匯總后在規定時間內統一向市中招辦申請復核,參照高考,成績復核主要核查成績處理各環節有無差錯,不重新評卷。考生本人及家長(監護人)不查閱試卷。成績復核結果由學校告知考生。
5.初中綜合素質評價。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2023年各類高中段學校招收新生時,繼續把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作為前置條件。綜合素質測評按照《寧波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南(2018 版)》(甬教基〔2018〕288號)執行,大市內回戶籍地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各地相互承認。大市外回戶籍地考生憑原初中學校相關證明材料,確定綜合素質各項評價等第,原則上均視為B等。
6.檔案材料。高中段學校招生檔案主要包括畢業生登記表、體格檢查表、中學生體質健康標準登記表、學生綜合素質測評情況登記表等。考生檔案由各初中學校負責組織填寫、整理。檔案材料由各初中學校保存備用。
三
穩妥實施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
7.規范招生錄取辦法。繼續統籌全市高中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完善招生錄取統一系統,推進志愿填報、招生錄取和結果查詢全程數字化管理。高中段學校錄取要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按中考成績從高到低錄取。當錄取中出現總分相同時,按數學單科成績、語文和數學兩科總分、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語文數學英語科學四科總分、語文數學英語科學社會五科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額滿為止。具體的高中段學校志愿填報和錄取辦法另行制發。
8.規范高中段學校自主招生。積極支持高中段學校特色多樣發展。高中段學校自主招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總額的20%,特長生招生數量一般不超過招生總額的5%。普通自主招生、特長生招生遵循考生志愿,依據考生中考成績、專業測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按一定權重進行考核錄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特長生招生辦法另行制發。
9.落實優質示范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繼續實施余姚中學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全市初中的招生辦法,積極引導全市初中教育優質均衡發展。2023年分配比例為學校招生總額的60%,定向分配招生名額按照各初中符合普通高中報名條件人數均衡分配。定向分配招生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學生志愿擇優錄取,并向農村薄弱初中適當傾斜。余姚中學招生辦法另行制發。
10.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進一步落實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屬地招生政策。民辦普通高中招生納入市教育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與公辦普通高中保持一致。
11.規范中職(技工)學校招生。完善招生工作機制,擴大招生統籌范圍,推行中職學校和技工學校統一制訂招生計劃,統一招生錄取系統。繼續推進區域中高職一體化改革,穩步擴大中本一體化招生規模,持續增加中高職一體化五年制招生數量,中職(技工)學校長學制招生計劃數占招生計劃總數三分之一以上。深化職普融通育人模式改革,創新融通形式,擴大融通范圍,鼓勵中職學校與行業企業聯合招生、協同育人。
12.做好中考各項加分工作。堅持依法依規、精準施策,推進教育公平。嚴格落實省級相關文件已明確的中考加分項目和加分分值。①歸僑及華僑子女、香港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籍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戶籍考生在中考總分基礎上加6分投檔;②所有現役軍人子女在中考總分基礎上加6分投檔,具備其他條件的軍人子女按《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于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浙政聯〔2013〕2號)執行;③符合條件的浙江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革命烈士子女加分具體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考生在以上項目中具有多項加分條件的,按最大一項加分分值計入中考總分,不累計加分。符合條件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通過浙江政務服務網(http://www.zjzwfw.gov.cn)或“浙里辦”APP提交申請,由各聯辦部門審定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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