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最新中考動態(tài)
2023中考錄取分數(shù)線
2023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3寧德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網(wǎng)絡 更新時間:2023-4-14 7:38:54
2023寧德中考政策方案
各縣(市、區(qū))教育局、東僑經(jīng)濟技術開發(fā)區(qū)教育局,市屬有關院校:
根據(jù)《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8〕66號)和《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寧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教綜〔2019〕58號)精神,結合近年我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際, 現(xiàn)就做好2023年我市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使用及具體折算方式
1.語文、數(shù)學、英語的計分
語文、數(shù)學、英語按卷面原始分記入總分,每科滿分為150分。
2.物理、化學等6個學科換算分
物理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90%記入總分,滿分為90分;
化學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60%記入總分,滿分為60分;
道德與法治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50%記入總分,滿分為50分;
歷史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50%記入總分,滿分為50分;
地理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30%記入總分,滿分為30分;
生物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30%記入總分,滿分為30分。
3.體育與健康學科計分
身體素質(zhì)與運動技能分為:必考類、抽考類、抽選考類三部分組成。鑒于疫情影響,必考類項目考生(含免考生)均以滿分15分賦分,抽考類折算后滿分分值為5分,抽選考類每項折算后滿分分值為8分計16分;無故不參加或未完成必考項目的為零分。免考的學生需參加體育與健康基本知識考試(筆試),其身體素質(zhì)與運動技能的抽考類項目和抽選考類項目賦分標準為:對于身體殘疾、喪失運動能力且具有殘疾證的免考生以當年參加所在縣域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績平均分的100%計算;對于患有嚴重疾病以及患不適合劇烈運動疾病的免考生以當年參加所在縣域初中畢業(yè)升學體育考試考生(不含缺考、免考的考生)成績平均分的90%計算,免考成績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等級均按B級認定。
4.地理、生物成績的認定
2023年的中招錄取總分使用2022年地理、生物會考成績,對于往屆生和休復學學生,可參照當年參加地理、生物會考卷面原始分的30%記入中招錄取總分。2023年八年級地理、生物會考考試成績按卷面原始分的30%記入2024年中招錄取總分。
地理、生物科目首考、重考及省內(nèi)外其他設區(qū)市轉入的等級劃分:因缺考、復學、回原籍報考以及由省外轉入等原因,首次參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試的2023年初中畢業(yè)生,其地理、生物成績參照各地2022年等級標準執(zhí)行;省內(nèi)其他設區(qū)市轉入的考生需由轉出的縣級招生部門提供原始成績;往屆生可參照當年地理、生物卷面原始分,按各地2022年等級標準執(zhí)行;因初二地理、生物成績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等級按C、D、E三個等級記載,換算辦法:重考卷面成績60分及以上為C級,30-59分為D級,29分及以下為E級。參加地理、生物重考的考生,學科等級按兩次考試等級最高的認定;學科換算分按首次考試得分換算,作為該科目中招錄取成績。2024年開始,地理、生物科目不設重考。
5.2023年考試學科等級劃分規(guī)則
(1)考試科目等級劃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等7個科目,每個學科等級人數(shù)所占與考人數(shù)比例依次為:A等級 15%、B 等級 30%、C等級 35%,D等級 15%、E 等級比例不超過 5%;A、B、C、D 等級為合格,E等級為不合格。若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成績24分未達到D等級時,D等級降分至24分。
(2)物理、化學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按合格、不合格兩檔記入成績。往屆生的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需重新進行實驗操作考試,但初二生物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不予重考。
6.招生錄取總分的組成
語文、數(shù)學、英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化學、地理、生物 10 門科目的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數(shù)、折算分數(shù)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2023年中考投檔學科總分為800分。高中階段招生的錄取總分由“投檔學科總分”和“照顧分”相加組成。中考成績卷面原始分、科目換算分和招生錄取總分,均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
二、招生計劃下達和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劃定
1.全市按照普職招生規(guī)模大體相當?shù)脑瓌t,由市教育局分縣(市、區(qū))、分校一次性下達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普通高中班生額一般不超過50人。區(qū)域高中學位不足的,一級達標高中及擬申報一級達標的高中不超過52人,其他普通高中及擬申報晉級達標的高中不超過54人。
2.全市原則上按各縣(市、區(qū))普高招生計劃數(shù)的1∶1.05比例,劃定各縣(市、區(qū))普高最低錄取控制分數(shù)線(以下簡稱普高最低控制線)。各普通高中不得招收普高最低控制線下的學生(除體藝學科自主招生的少數(shù)特殊人才外)。
3.各縣(市、區(qū))通過“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以下簡稱信息平臺)進行普通高中錄取工作,或者下載普高最低控制線上(含控制線)的學生及自主招生有關信息,并按各縣(市、區(qū))錄取辦法進行普高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轉入職業(yè)院校錄取。
4.普高最低控制線下的學生信息,直接轉入職業(yè)院校錄取。
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
(一)錄取批次
普通高中招生分批次進行。自主招生(含體藝類)和寧德市民族中學向全市招收少數(shù)民族學生作為提前批錄取。原則上,省一級達標高中為第一批次錄取,依次按統(tǒng)招生、定向生順序進行;省二級達標高中為第二批次錄取;省三級達標高中和非達標高中為第三批次錄取。個別縣(市、區(qū))需要調(diào)整錄取批次和錄取辦法,應上報方案經(jīng)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二)分批次錄取學校投檔等級要求
1.第一批次學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zhì)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實驗操作合格、學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體育、地理和生物等7個學科等級至少有5科達到C級(含C級)以上,允許2科為D級。
2.第二批次學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投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zhì)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實驗操作合格、學校考查科目合格,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體育、地理和生物等7個學科等級均需達到D級以上(含D級)。
3.第三批次學校招生投檔等級要求:綜合素質(zhì)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實驗操作合格、學校考查科目合格,其他學科等級不做要求。
4.需調(diào)整等級要求的縣域,調(diào)整方案經(jīng)當?shù)卣形瘯芯繘Q定,并報市教育局備案后方可實施。
(三)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錄取辦法
實行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政策,招收具有學科(含體藝)特長、創(chuàng)新潛質(zhì)的學生,旨在推動高中階段學校多樣化、有特色發(fā)展,滿足不同潛質(zhì)學生的發(fā)展需要。
(1)自主招生錄取的批次:自主招生實行提前批錄取。
(2)自主招生辦法:市教育局根據(jù)高中多樣化發(fā)展規(guī)劃目標加強統(tǒng)籌,各縣(市、區(qū))要合理確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時間,嚴格規(guī)范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嚴格審批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含學校特色創(chuàng)建目標任務、基礎能力、主要措施、招生范圍和人數(shù)、招生辦法等),并及時將批準的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匯總報送市教育局,經(jīng)審定批準后方可實施。不得單純以學業(yè)成績作為唯一錄取依據(jù)。自主招生比例嚴格控制在該校總招生計劃的10%以內(nèi);經(jīng)省、市教育行政部門確認的示范性高中建設學校、高中課程改革基地校、高中多樣化發(fā)展改革實驗校,可適當放寬至15%左右(但不超過100人)。自主招生學校素質(zhì)測試時間應為中考后進行,實施自主招生過程中,要重視招收農(nóng)村學校學生和貧困家庭子女。實施自主招生的學校原則上為省一級、二級達標高中。各縣(市、區(qū))要切實加強對學校自主招生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管,及時向社會公開各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錄取結果。
(3)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線:體藝類自主招生控制線,原則上不低于當?shù)仄崭咦畹涂刂凭,對于符合《寧德市體育局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寧德市深化體教融合促進青少年健康發(fā)展實施方案的通知》(寧市體〔2022〕80號)規(guī)定的升學保障對象的學生,經(jīng)當?shù)卣形瘯芯靠蛇m當降分錄取,降分錄取情況報市教育局備案。其他類自主招生控制線,應不低于中考錄取總分(不含政策照顧分)的70%。自主招生投檔等級要求由各縣(市、區(qū))根據(jù)實際情況自行設定。
2.第一批次學校招生(含定向生,下同)錄取辦法
在符合投檔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按第一批次錄取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扣除自主招生數(shù)后)的1∶1.02劃定“錄取總分”控制線。
在“錄取總分”控制線上的考生中,依據(jù)學生志愿順序,按“錄取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以下順序優(yōu)先錄取:(1)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考生;(2)綜合素質(zhì)評定等級在前的考生;(3)A等級學科多的考生;(4)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總分高的考生;(5)物理和化學換算總分高的考生;(6)語文和數(shù)學總分高的考生;(7)語文學科成績高的考生。
第一批次學校的各地一中繼續(xù)招收定向生,招生辦法按《2023年優(yōu)質(zhì)高中面向初中招收定向生及2024、2025年定向生招生計劃和分值調(diào)整方案》執(zhí)行(附件1)。
3.第二、三批次高中學校的錄取辦法參照第一批次學校招生辦法。
4.寧德市民族中學錄取辦法
為支持民族教育的發(fā)展,寧德市民族中學向全市招生少數(shù)民族學生260名,全部納入提前批錄取,投檔等級按第一批次學校等級要求執(zhí)行;余下招生計劃面向福安市招生。
(四)民辦學校招生辦法
民辦學校所在地招生數(shù)納入縣(市、區(qū))普通高中招生的總計劃,向外縣招生數(shù)不占生源地招生總計劃。民辦學校跨縣(市、區(qū))招生,應征得市教育局審定批準后方可實施,并在志愿填報前向社會公布。民辦學校具體招生辦法及要求,以我局對各民辦校批復為準。
(五)錄取信息公布
各縣(市、區(qū))中招辦要根據(jù)《2023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見附件2),按時將各時段錄取結果上傳至“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以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六)后期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各縣(市、區(qū))公辦學校在各自批次投檔,招生未滿額的學校,“錄取總分”控制線逐次下調(diào)10分,按“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依次錄取,但不得低于當?shù)仄崭咦畹涂刂凭。
2.對于“錄取總分”控制線下調(diào)后,招生尚未滿額的公辦學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錄取后,進行補報志愿及錄取,步驟如下:(1)通過市、縣兩級教育局網(wǎng)站公布尚未滿額的學校及相關條件;(2)由未滿額的學校在各縣(市、區(qū))中招辦指定地點設立征詢處,考生根據(jù)招生學校錄取條件和招生計劃剩余數(shù),按規(guī)定的時間在“信息平臺”進行補報志愿;(3)各縣(市、區(qū))中招辦根據(jù)補報的志愿信息,實行同批次民辦學校優(yōu)先錄取,并按照普高同批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進行補充錄取;(4)同批次補充錄取原則上只進行一次。
3.對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學生經(jīng)征詢后放棄錄取有剩余招生計劃和前批次招生尚未滿額的計劃數(shù),以及獲得生源地招生辦同意可調(diào)劑使用的民辦學校招生剩余計劃,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錄取后,實行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對普通高中“空檔生”進行補充錄取,步驟如下:(1)通過市、縣兩級教育局網(wǎng)站公布尚未滿額的學校及相關條件;(2)由招生未滿額的民辦學校在本校設立征詢處,考生根據(jù)招生學校招生計劃數(shù)、錄取條件等要求,前往意向學校申請補錄,實行學校和考生雙向選擇,民辦學校將擬錄取信息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交各縣(市、區(qū))中招辦核準;(3)各縣(市、區(qū))中招辦根據(jù)擬錄取信息,審核錄取條件,進行補充錄取(同批次民辦學校優(yōu)先錄取)。
(七)錄取結果的報送
各縣(市、區(qū))要嚴格按照普通高中各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辦法進行普通高中錄取,并按《2023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附件2)時間要求,通過“信息平臺”及時導入錄取信息并公布錄取結果。
(八)其他事項
1.在我市各初中學校九年級就讀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均可在學籍校報考當?shù)厮懈咧袑W校。
2.省二級以上(含二級)公辦達標高中不招往屆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縣域戶籍或本地初中學校畢業(yè)的往屆生,但必須是無高中階段學籍,否則將取消錄取資格;若有特殊情況,可由各縣(市、區(qū))招委會研究決定,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3.對于已被普高錄取的學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7月18—19日17:00前,見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可以向畢業(yè)學校提出撤銷錄取資格的申請,經(jīng)當?shù)卣猩k同意,并報市教育局備案;撤銷普高錄取資格的考生只能參加職業(yè)院校錄取。對于撤銷普高錄取資格后余下的名額,是否補錄由各地招委會研究決定,并報市教育局備案。
4.對于被外縣域普通高中錄取的學生,如果學生戶籍及家庭住址沒有跨縣(市、區(qū))遷移的(備注:蕉城和東僑之間遷移不屬跨縣域),一般不予轉學。
5.關于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zhì)評定的內(nèi)容與辦法、初中學生畢業(yè)資格認定等其他有關中考中招工作,均按照《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fā)寧德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教綜〔2019〕58號)精神執(zhí)行。
四、職業(yè)院校招生錄取辦法
(一)師范類高職院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師范類高職院校包括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等3所院校。
1.投檔要求
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zhì)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專業(yè)考試成績合格、文化考試總分加照顧分達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取當年各縣市區(qū)平均值,下同)下60分以上。
2.錄取辦法
實行提前批錄取。根據(jù)各師范類高職院校提前公布的錄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
3.錄取信息公布
各師范類高職院校錄取結果按時在“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公布,方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二)非師范類高職院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投檔要求
應屆初中畢業(yè)生、綜合素質(zhì)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投檔分達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下60分以上(其中藝術、體育等特殊職業(yè)領域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依據(jù)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2.錄取辦法
在普高錄取后,非師范類高職院校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yōu)錄取。在投檔分相同的情況下,按順序優(yōu)先錄取:
①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錄取”的考生;
②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序,單科成績排列順序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
第一輪按1:1投檔錄取后,若有考生放棄錄取,將在有填報志愿考生中進行一次從高分到低分的遞補錄取。
3.補錄流程
非師范類高職院校剩余招生計劃數(shù),將在寧德教育網(wǎng)“公示公告”欄目公布。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通過信息平臺補報志愿。補錄取對象為首批未投檔的考生和未填報高職院校志愿的考生。
已投檔五年制高職院校的考生視為已錄取,若放棄錄取,不得重新補報其他高職院校,只能錄取中職學校。
集中補錄結束后,部分非師范類高職院校仍未錄滿的剩余招生計劃數(shù),將在寧德教育網(wǎng)“公示公告”欄目公布;部分非師范類高職院校按照我市的錄取辦法進行自主補錄,補錄名單及時報送市教育局審批。
4.錄取信息公布
各高職院校錄取結果按時在“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公布,方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三)中職學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中職學校招生對象為綜合素質(zhì)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初中畢業(yè)生,按照各中職學校專業(yè)計劃數(shù)、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2.中職學校根據(jù)錄取名單通知學生限期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生,視其為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可進行自主招生。
五、照顧政策
2023年中考中招照顧政策按照寧德市招生委員會《關于印發(fā)寧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照顧政策調(diào)整方案的通知》(寧招委〔2021〕1號)執(zhí)行。
2023年中考信息不斷變化,www.txjunshi.com 91中考網(wǎng)提供的中考成績查詢查分、錄取分數(shù)線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招生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