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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5-24 7:5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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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22年普通高中、普通中專、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開發區教育局,各區縣(市)教育局,局直屬各學校,市屬事業及各民辦學校:
附件:1.2022年鄭州市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
2.2022年鄭州市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3.2022年鄭州市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2022年5月15日
附件1
2022年鄭州市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意見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88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22年鄭州市市區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招生對象
(一)鄭州市市區(金水區、中原區、二七區、管城區、惠濟區、高新區、經開區、鄭東新區、航空港區)初中學校在籍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具有鄭州市市區常住戶口,在鄭州市市區以外學校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二、報名
(一)鄭州市市區初中學校在籍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通過河南省高中階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務平臺(http://gzgl.jyt.henan.gov.cn/zk/,以下簡稱“省中招平臺”)采集考生報名信息、填報志愿學校。
(二)具有鄭州市市區常住戶口,在鄭州市區以外學校就讀、返鄭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采取網上(zzlx.zzedu.net.cn以下簡稱“市中招信息采集平臺”)報名的方式。考生網上報名時需提供戶口簿的戶主頁和考生頁、全國中小學學籍基本信息卡以及初中綜合素質手冊等有關資料的電子版并上傳市中招信息采集平臺(zzlx.zzedu.net.cn)完成報名申請。申請報名成功后,通過省中招平臺(http://gzgl.jyt.henan.gov.cn/zk/)完成采集考生報名信息、填報志愿學校。
三、考試
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和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合并進行,由河南省教育廳統一命題、統一試卷、統一考試時間,鄭州市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評卷和錄取。
(一)考試方案
日期 時 間 科目 分值 備 注
6月
22日 上午 8:20—10:20 120分鐘 語文 120
11:10—12:00 50分鐘 歷史 50 開卷考試,
考生可自帶參考資料
下午 15:00—16:00 60分鐘 物理 70
16:50—17:40 50分鐘 化學 50
6月
23日 上午 8:20—10:00 100分鐘 數學 120
10:50—11:50 60分鐘 道德
與法治 70 開卷考試,
考生可自帶參考資料
下午 15:00—16:40 100分鐘 英語 120 筆試100分,聽力20分
6月
24日 上午 9:00-9:50 50分鐘 生物 卷面分值各為50分,考試對象為初中二年級學生,成績以等級呈現。
10:40-11:30 50分鐘 地理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2022年初中畢業生體育考試和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取消,其分值不計入今年中招考試成績總分。2022年中招學業成績總分值為600分。
英語聽力考試采用光盤播放,各考點要統一配備相關設備。
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勞動技術、研究性學習、社區服務和社會實踐)、音樂、美術等國家課程,地方課程和學校課程,應進行學業考查(考試),以初中學校為主實施,體現在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定之中。
生物、地理學科為初中二年級考試科目,成績原則上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其中D等原則上不超過5%。
(二)考試的組織
考生報名后,市中招辦根據報名情況,統一設置考點,統一組織考試,統一進行評卷。
(三)成績公布
普通高中招生考試成績通知考生畢業學校和考生本人。考生成績通知單既顯示等級成績,也顯示學業考試原始成績。
四、錄取
(一)錄取原則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畢業生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學業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和考生報考志愿是普通高中錄取的主要依據。
(二)志愿填報
1.志愿設置。普通高中志愿設置共分五個批次,其中省提前批次兩個,分別為省提前第一批次、省提前第二批次;面向鄭州市區批次三個,分別為鄭州市區第一批次、鄭州市區第二批次和鄭州市區第三批次。
省提前批次為面向全省招生的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宏志班、實驗班、校園足球實驗班和河南省體育中學。
面向全省招生的兩個批次為:第一批次空軍航空實驗班、海軍航空實驗班設置一個學校志愿;第二批次宏志班、實驗班、校園足球實驗班、河南省體育中學設置一個學校志愿。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三個批次為:第一批次設置兩個學校志愿;第二批次設置一個學校志愿;第三批次設置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和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各一個志愿。
2.志愿填報。考生在學業考試之前填報志愿。考生可以選擇填報其中的一批或幾批學校志愿。考生選擇市區第一批次學校志愿時,需要填報兩個志愿且兩個志愿不能為同一所學校。
所有考生均可在符合報考要求的前提下根據個人意愿報考省提前兩個批次志愿,每個批次限報一個志愿。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學校的志愿填報規則為:
(1)具有鄭州市市區常住戶口的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分別為第一批次錄取學校志愿、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和第三批次錄取學校志愿。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且在鄭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含1年),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考生,可以填報三個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分別為第一批次錄取學校志愿、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和第三批次錄取學校志愿。
(3)在市區學校就讀并注冊學籍,但不屬于上述兩類對象的考生,可以填報兩個批次錄取學校志愿,即第二批次錄取學校志愿、第三批次錄取學校(項目)志愿。有藝術潛質的考生,可以填報鄭州市第一〇六高級中學。
報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學校、第二批次學校的考生須在“是否同意調劑”一欄填寫自己的意見。
(三)錄取辦法
面向全省招生錄取工作按照錄取批次依次進行,被上一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以后批次錄取。具體執行河南省教育廳的有關文件規定。
面向鄭州市區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錄取辦法為:
1.實行分學校劃線、分學校公布、一次錄取的辦法。錄取時根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和班額控制標準一次性確定每個學校的錄取分數線。達到公辦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未被志愿學校錄取,且同意調劑的考生,由市中招辦調劑到招生缺額學校。一經調劑,不再調錄。
2.錄取順序按照志愿設置規則,依次進行。首先進行省提前批次的錄取,已被省提前批次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以下各批次的劃線錄取。
第一批錄取學校錄取時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順序錄取,如達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則不考慮第二志愿學校;如達不到第一志愿學校錄取分數,則參加第二志愿學校的錄取,錄取時按照分數高低統一排序,擇優錄取。如達不到第一批次錄取學校錄取分數,再參加第二批次志愿學校錄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錄取學校的錄取順序為:統錄生、分配生。
3.第一批次錄取的學校為:河南省實驗中學、鄭州市第一中學、鄭州市第二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五高級中學、鄭州市回民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九中學、鄭州市第十一中學、鄭州市第十二中學、鄭州市第十六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十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十九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二十八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三十一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一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五十六高級中學、鄭州外國語學校、鄭州市第一〇一中學、鄭州市第一〇六高級中學、鄭州市實驗高級中學、鄭州龍湖一中、鄭州市鄭開學校、鄭州中學、鄭州市第七十四中學、鄭東新區外國語中學和清華附中鄭州學校。
第二批次錄取的學校為:鄭州市第十中學、鄭州市第十四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十八中學、鄭州市第二十四中學、鄭州市第四十四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二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一〇七高級中學、鄭州市扶輪外國語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二十中學、鄭州市第二十九中學、鄭州市第三十六中學、鄭州市第五十三中學、鄭州航空港區高級中學和鄭州藝術幼兒師范學校(普高班)。
第三批次錄取的學校(項目)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民辦普通高中。
五、分配生的錄取
(一)接收分配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和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初中學校
接收分配生的學校為:河南省實驗中學、鄭州市第一中學、鄭州市第二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五高級中學、鄭州市回民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九中學、鄭州市第十一中學、鄭州市第十二中學、鄭州市第十六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十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十九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二十八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三十一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一高級中學、鄭州市第四十七高級中學、鄭州市第五十六高級中學、鄭州外國語學校、鄭州市第一〇一中學、鄭州市實驗高級中學、鄭州龍湖一中、鄭州市鄭開學校、鄭州中學、鄭州市第七十四中學和鄭東新區外國語中學。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學校為市區所有初中學校。
具體分配生名額分配見附表1。
(二)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為學校招生計劃的60%。
(三)分配生資格的認定
具備分配生資格的學生為:
1.具有鄭州市區常住戶口,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職業和穩定住所(含租賃),且在鄭繳納社會保險1年以上(含1年),在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注冊學籍,在學籍注冊學校連續就讀3年,初中階段綜合素質總評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各初中學校要在報名前,將本校具有分配生資格的學生名單在校內進行公示,接受監督。
(四)名額分配辦法
初中學校分配生數=(每所高中分配生指標總數/市區應屆畢業生總數)×各初中學校在籍應屆畢業生數。
(五)分配生的錄取辦法
1.按照各學校招生計劃內招生總數的40%劃定錄取分數線,分數線以下考生按照錄取學校的分配生計劃數及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2.分配生的錄取標準控制在考生所報第一批第一志愿學校統招錄取線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區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3.分配生的錄取分數線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分別劃分,依據各初中學校的分配生指標數,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則同時被錄取。
4.如果個別初中學校的分配生名額沒有完成,空缺的計劃轉錄統錄生。
5.分配生的錄取只針對考生的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學校有效。
六、體育、藝術后備生的招生
具有體育、藝術(音樂、美術)潛質的學生可報考具有后備生招生資格和招生計劃的學校。實行網上注冊、報名,考生畢業學校負責資格審查,各招生學校組織體育后備生、藝術后備生的專業測試工作。經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根據其學業考試成績、專業測試成績,擇優錄取,專業測試成績不計入升學總分。各招生學校要在專業測試前,向考生公布后備生的錄取原則和辦法。
具體的招生原則和辦法依據《鄭州市教育局關于2022年鄭州市市區普通高中體育藝術后備生招生工作的通知》實施。
七、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
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21〕1號)精神,民辦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納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招生范圍應與所在地公辦高中保持一致。
鄭州市中招辦對市區民辦普通高中的招生工作進行統一管理,負責審查批準其招生方案,監督其對鄭州市教育局下達的招生計劃的執行情況。民辦普通高中要認真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文件要求自覺規范招生行為,不得超計劃招生,不得自行錄取無檔案考生,不得錄取學校所在地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的學生,不得在招生宣傳中以承諾給予學生高額獎助學金等不正當競爭方式招攬生源。
市教育局將按照“誰審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民辦學校招生工作的監督與管理。對在招生工作中違規違紀、弄虛作假的民辦學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八、其他學校(班)的招生
(一)宏志班的招生。宏志班的招生對象為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品學兼優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含非建檔立卡的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農村低保家庭學生、城市和農村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具體認定辦法參照《河南省教育廳 河南省民政廳 河南省扶貧辦 河南省殘疾人聯合會轉發<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除學雜費政策對象的認定及學雜費減免工作暫行辦法>的通知》(教財〔2016〕964號)執行。各初中學校要依據國家和省有關文件規定,對宏志班考生資格進行嚴格審核,并將相關證明上傳服務平臺。各承辦學校按照招生計劃和學生報考志愿,依據考生中招成績及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擇優錄取。享受天明基金資助的家庭經濟條件困難學生,項目學校將從按計劃招生錄取的學生中選擇、確定。
(二)空軍航空實驗班和海軍航空實驗班的招生。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2年空軍 海軍航空實驗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56號)要求進行,定選合格的考生可以通過服務平臺填報志愿參加錄取。
(三)普通高中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的招生。按照統一招生模式錄取,嚴格執行市中招辦下達的招生計劃,依據中招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定結果擇優錄取。如對考生外語成績有特殊要求,須提前向社會公布錄取原則和辦法。
(四)校園足球實驗班的招生。校園足球實驗班招生工作按照《河南省教育廳關于舉辦河南省普通高中校園足球實驗班并做好招生工作的通知》(教體衛藝〔2017〕205號)要求進行,通過專業測試的考生可以通過服務平臺填報志愿參加錄取。
九、照顧對象及照顧標準
按照有關規定,對以下情況予以照顧:
(一)根據《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實施細則》(豫公通〔2018〕66號),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錄取分值10%的標準,降低分數優先錄取;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錄取分值5%的標準,降低分數優先錄取。
(二)根據《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辦法》和《河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同胞投資保護法〉辦法》,歸僑、僑眷考生照顧10分錄取,臺灣同胞投資者及隨行眷屬、所聘臺灣管理人員憑《臺灣同胞投資證書》,其子女報考普通高中的,照顧10分錄取。
(三)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對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子女入學給予適當照顧的通知》(豫教基〔2004〕69號)精神,派駐各地進行艾滋病防治幫扶工作隊員的子女,報考當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顧10分錄取。
(四)少數民族考生報考普通高中時,學業成績照顧5分錄取,其中少數民族考生報考少數民族學校的,學業成績再照顧5分錄取。
(五)軍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軍區政治部印發的《河南省<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實施細則》(政聯〔2012〕1號)和《關于進一步明確軍人子女中招優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聯〔2019〕2號)要求執行。各軍分區(警備區)政治工作處負責審查上報優待對象名單,省軍區政治工作局匯總核定后報省教育廳,省教育廳將優待對象名單轉發給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駐豫武警部隊和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子女的教育優待參照執行。
(六)一級至四級殘疾退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總政治部《關于印發優撫對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暫行辦法的通知》(民發〔2004〕第192號)要求執行。
(七)獲得見義勇為榮譽稱號人員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關于加強見義勇為人員權益保護工作意見的通知》(豫政辦〔2013〕90號)要求執行。
(八)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解決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子女回國后入學問題的通知》(教基廳〔2005〕16號),持有駐外使領館出具的《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回國證明》的初中階段回國的初中生,在初中畢業后參加我省統一組織的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試的,在條件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
(九)高層次人才子女照顧依據鄭州市有關高層次人才公共服務保障措施等文件執行。
(十)考生中的殘疾學生,只要能堅持學習,生活能夠自理,符合錄取條件的,志愿學校要一視同仁,予以錄取。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獎勵加分條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項分值加分,不重復加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降分錄取條件,只取其中降分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不累計降分。以上各類照顧不累計計算,以照顧幅度最高的一項為準。
所有照顧對象經市中招辦核定后,將名單進行公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2022年中考信息不斷變化,www.txjunshi.com 91中考網提供的中考成績查詢查分、錄取分數線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招生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