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最新中考動態
2022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2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2珠海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4-23 8:50:08
2022珠海中考政策方案
珠海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細則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粵教考〔2017〕15號)、《珠海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珠教〔2020〕4號)、《廣東省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實施辦法》(粵招辦〔2022〕4號),為做好我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以下簡稱“中考”)工作,確保考試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細則。
一、報名
報名時間、報名方式、報名條件及照顧政策等見《珠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珠海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詳見http://zhjy.zhuhai.gov.cn/zsks/ksjj/zk
/content/post_3054776.html)。自主招生報名要求見《珠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我市2022年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報考工作的通知》(詳見http://zhjy.zhuhai.gov.cn/zsks/ksjj/zk/conte
nt/post_3066582.html)。
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
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一)綜合素質評價內容。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是實施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的重要舉措,要切實重視綜合素質評價的導向作用,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從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等多個維度,客觀詳實記錄學生的學習過程和各種社會實踐活動,加強過程監測,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推動學校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
(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普通高中錄取依據。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報考普通高中的資格,C等級以上為合格,綜合素質評價不合格考生不得報考公辦普通高中。具體按市教育局《珠海市初中畢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指導意見》(珠教考〔2005〕14號)執行。
(三)綜合素質評價等級上報。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實行網上報送。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由各初中學校評定,并于2022年5月1-31日上傳至“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系統地址見珠海市教育局官網,即:http://zhjy.zhuhai.gov.cn,下同)。
三、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學生在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粵教考函〔2022〕1號),我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具體時間如下:
日 期 考試時間 科目
6月26日
(星期日) 上午 8:30—9:30 60分鐘 地理(初二)
10:20—11:20 60分鐘 生物學(初二)
下午 3:00—5:00 120分鐘 語文
6月27日
(星期一) 上午 8:30—10:00 90分鐘 數學
10:50—11:50 60分鐘 道德與法治
下午 3:00—4:20 80分鐘 物理
6月28日
(星期二) 上午 8:30—10:00 90分鐘 英語
10:50—11:50 60分鐘 化學
下午 3:00—4:20 80分鐘 歷史
(一)計入中考總分科目。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和體育科目的成績計入中考總分,其中語文、數學、英語3科滿分各為120分,物理、化學2科滿分各為100分,體育滿分為45分。2022年,我市中考成績滿分為605分。
(二)等級性考試科目。地理、生物學、道德與法治、歷史為等級性考試科目,其成績以A、B、C、D等級呈現。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分數(10分)與筆試分數(90分)相加后作為本學科考試總成績(以A、B、C、D等級呈現)。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依據,等級性考試科目成績均達到C級以上(含C級)方可被普通高中(含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生物學、地理在當科結業年級(初二)進行考試,初三考生(含社青類考生)可結合考試成績及自身實際申請補考,并在規定時間報名。在外地參加地理、生物學考試的考生成績材料,由學生提交到初中學校,學校初審后報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復核。
(三)體育考試科目。體育考試科目分必考科目和選考科目,必考科目包括長跑〔800米(女)和1000米(男)〕或100米游泳,由考生自主選擇一項;選考科目包括三級蛙跳、投擲實心球、足球25米繞桿運球、一分鐘跳繩、籃球半場來回運球上籃五個項目,由考生自主選擇一項。體育考試安排按《2022年珠海市初中學業水平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珠教體〔2022〕7號)執行。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匯總考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成績后,與體育考試科目成績一并報送市招生辦。
(四)合格性考試科目。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為合格性考試科目,成績以合格與不合格方式呈現,不合格者不得被普通高中錄取。其中:
1.物理實驗操作、化學實驗操作由全市統一命題。考試題型、實施程序及成績上報等按《珠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實驗操作考試工作的通知》執行;
2.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在該科結業年級進行考試,由初中學校自主命題并組織實施。
2022年5月1—31日,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將匯總后的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與音樂、美術、信息技術考試成績通過“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上報。 四、填報志愿
(一)填報志愿時間。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6月30日-7月2日;學校打印志愿表、考生確認時間為7月3—4日。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須于6月30日—7月1日上午填報志愿并進行網上確認,不需打印紙質件簽字。
(二)志愿填報方式。全市統一實行網上志愿填報,考生憑個人賬號登錄“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填報志愿。學校須建立嚴格的校對制度,確保在考生志愿填報結束后,打印志愿確認表供考生及其家長檢查、簽名。學校做好志愿確認表存檔備查工作,存檔時間不少于半年。
(三)普通高中招生范圍。根據《關于調整2017—2018學年珠海市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通知》(珠教基〔2017〕4號)及相關規定,珠海市第一中學、珠海市第二中學、珠海市實驗中學、北京師范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華中師范大學珠海附屬中學、珠海市藝術高級中學和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珠海市香樟中學招生性別不限);珠海市斗門區第一中學(以下簡稱“斗門一中”)、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珠海市廣東實驗中學金灣學校招生計劃的80%面向全市招生,20%面向本區招生(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面向原高欄港區、珠海市廣東實驗中學金灣學校面向金灣區);田家炳中學招生計劃50%面向全市招生,50%面向斗門、金灣區招生;珠海市第三中學、珠海市第四中學面向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香洲區和高新區招生;和風中學面向斗門區招生。
(四)志愿批次。各類學校的志愿批次分為三批,考生應按批次順序填報志愿。
1.自主招生批。參加自主招生網上報名且通過自主招生學校報名審核的考生(具體以各招生學校公布名單為準)可以填報相應招生學校的自主招生志愿。考生最多可填報3個自主招生志愿。未填報自主招生志愿的,不予參加現場考查和錄取。市藝術高級中學志愿,在本批次填報。
2.第一批。普通高中學校(含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考生可填報10個志愿。其中:
(1)第1至第4志愿為統招生志愿,限填報以下學校:珠海市第一中學、珠海市第二中學、斗門一中、珠海市實驗中學、北京師范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珠海市廣東實驗中學金灣學校、華中師范大學珠海附屬中學。第5至第7志愿為指標生志愿,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從已選報的上述指標生招生學校中選擇3所學校作為指標生志愿。
具備斗門區戶籍、學籍的考生和具備斗門區學籍且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填報斗門一中志愿后,系統自動派生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招生的志愿。
具備金灣區戶籍、學籍的考生和具備金灣區學籍且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填報珠海市廣東實驗中學金灣學校志愿后,系統自動派生珠海市廣東實驗中學金灣學校面向金灣區招生的志愿。
具備原高欄港區戶籍、學籍的考生和具備原高欄港區學籍且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具體名單由金灣區教育局審核后報市教育局招生辦)填報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志愿后,系統自動派生珠海市第一中學平沙校區面向原高欄港區招生的志愿。
(2)第8至第10志愿限填報招生范圍與考生戶籍、學籍相對應的普通高中學校,即:
具有香洲區、高新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鶴洲新區戶籍與學籍的考生,可以填報珠海市第三中學、珠海市第四中學、田家炳中學和全市民辦普通高中;
具有斗門區戶籍、學籍的考生,可以填報和風中學、田家炳中學和全市民辦普通高中;
具有金灣區戶籍、學籍的考生,可以填報田家炳中學和全市民辦普通高中;
具備斗門區、金灣區戶籍與學籍的考生填報田家炳中學志愿后,系統自動派生田家炳中學面向斗門、金灣招生的志愿;
具有指標生資格的考生,系統將在其所填報的市三中或和風中學的統招志愿后,自動派生出相應的指標生志愿。
(3)如考生戶籍與學籍不對應,珠海戶籍考生按戶籍對應學校報考,隨遷子女考生按學籍對應學校報考(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按學籍對應的招生學校報考公辦普通高中;不符合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的隨遷子女考生,可填報民辦普通高中)。
3.第二批。中職(含技工,下同)學校,考生可填報6個志愿。每個志愿可填報8個專業,其中,第1至第4填報“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級技工專業,第5至8填報普通類專業;無“三二分段”或五年制高級技工專業的志愿學校,可全部填報普通類專業。
(五)關于指標生
1.指標生招生計劃。珠海市第一中學、珠海市第二中學、斗門一中、珠海市實驗中學、北京師范大學(珠海)附屬高級中學等5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含民族班招生計劃)中不超過7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斗門一中面向斗門20%的招生計劃同樣劃分不超過7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珠海市第三中學、和風中學招生計劃中不超過40%的名額作為指標生招生計劃。
2.報考條件。本市戶籍考生,符合市教育局《關于印發珠海市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標生實施辦法(暫行)的通知》(珠教〔2012〕4號)及《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號)相關規定者,具有指標生報考資格。非本市戶籍應屆初三畢業生,須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方可具備指標生資格。一是符合2022年報考公辦普通高中條件(詳見《珠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珠海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報名及資格審核工作的通知》);二是初一入學時滿足所在區的積分入學資格;三是初中三年在我市同一學校就讀、并持有該校連續3年完整學籍;四是符合《關于做好義務教育階段擇校生不得參與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分配工作的通知》(珠教基〔2014〕24號)相關規定。
3.分配辦法。各初級中學可以分配到某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本校報考考生數/全市考生總數)×某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不含民族班招生計劃)的70%;其中:斗門一中分配到斗門區初中學校的指標生名額=斗門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計劃中分配到的指標生名額+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20%招生計劃中分配到的指標生名額(按本區考生總數計);各初級中學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級普通高中的指標生名額=(本校報考考生數/本區考生總數)×某所省一級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40%。
原則上每所初級中學在相應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1個指標生名額。初級中學具有指標生資格考生數少于50人的,分配1個指標生名額。各初級中學指標生名額按向下取整保留整數,不按四舍五入取整。不超過指定比例的指標生名額按向下取整分配完畢后,剩余名額轉為統招計劃。
4.錄取辦法。采取分數優先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錄取。指標生錄取設最低控制分數線,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標生最低分數線控制在該所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統招線下30分以內;其中,斗門一中面向斗門區20%招生計劃所對應的統招分數線下30分作為該校錄取斗門區指標生最低控制分數線。省一級普通高中指標生最低分數線控制在該所省一級普通高中統招線下30分以內。
各初中學校所分配指標生名額沒有完成的自動轉為相應普通高中統招生計劃進行錄取。錄取期間,招生系統將無法完成的剩余指標生名額回收為統招生計劃,并按回收后的統招生計劃和實際使用的指標生計劃,劃定統招生分數線和指標生最低控制分數線,一并完成統招生和指標生的錄取工作。
(六)志愿填報注意事項。考生填報志愿前,各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學校應認真做好宣傳工作,指導考生合理做好志愿填報工作,及時準確回應考生及家長咨詢,并做好考生志愿復核與確認工作。嚴禁強迫考生報考某指定學校,不得以任何影響升學質量為由拒絕或引導學生放棄志愿填報。
考生應認真閱讀《珠海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報考指南》,全面了解招生政策、規定,根據自己的戶籍、學籍和學習成績進行綜合考慮,認真填報志愿,合理選擇志愿順序。填報志愿期間,考生可以憑自己的準考證號及密碼登錄“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修改志愿信息,逾期不得更改或補報志愿。考生密碼自行保管,因密碼外泄而導致報考志愿被他人更改及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考生所填報的各志愿代碼不同,但都作為一個獨立志愿,不分主次,只按順序,志愿順序由考生自主選擇填報。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進行錄取,保障考生合法權益。志愿填報不合理的考生自行承擔責任,按志愿錄取的考生不得要求變更錄取學校,錄取后不按招生學校規定報到注冊的考生視為放棄當年錄取資格。
五、評卷及成績查詢
2022年中考各學科實行計算機輔助評卷,評卷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中考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公布。
(一)加強評卷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招生考試部門與教研部門組成的評卷領導小組,負責整個評卷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實施。
(二)評卷人員的選聘。選聘思想品德好、責任心強、業務水平高、身體健康、本年度無直系親屬參加中考的教師參加評卷,同時做好評卷教師的培訓工作。
(三)評卷安排。各學科在評卷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成立學科評卷組,由評卷領導小組選定正、副科組長。正、副科組長分工負責本學科的評卷組織工作、質量檢查工作和評卷復查工作等。
各科評卷組要組織全體教師學習和討論試題答案和評分標準,以及評分補充說明,并結合考生答卷進行試評。經過試評,統一認識,統一標準,再開始正式評卷。評卷點要建立門衛值班制度。評卷工作人員及教師一律憑市教育局發放的工作證進入評卷場。
(四)成績查詢。7月8日公布成績,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密碼登錄“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查詢考試成績,也可到原畢業學校查詢考試成績。
(五)成績復查。對成績有疑問的考生,須于7月9日憑準考證到報名點(原初中畢業學校)登記復查,經由報名點(學校)審核后在“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上提交成績復查申請。社青類考生可到市招生辦登記, 逾期不予受理。
評卷領導小組通過計算機輔助評卷系統及組織人員進行成績復查。復查結果如有更改,由市、區招生考試部門通知有關考生。復查結果無誤的,不另行通知。
復查范圍只限于答題有無漏評、漏記分、錯記分、錯分等項目,不涉及對評分標準的掌握寬嚴問題。
六、錄取
2022年中考錄取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錄取結果統一公布。
(一)錄取順序
第一,自主招生批錄取;第二,普通高中統招生及指標生錄取;第三,中職學校錄取。
(二)錄取辦法
錄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考生成績、志愿和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1.自主招生錄取。自主招生學校根據自主招生考查的具體情況,確定考查合格名單。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招生學校要求后,按招生計劃擇優錄取。自主招生具體錄取辦法按學校公布的招生方案執行。各校各項目招生計劃未完成的名額,自動轉為該校統招生進行錄取。
2.普通高中學校錄取。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采取分數優先原則,從參加今年我市中考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順序錄取;根據招生計劃進行投檔,原則上不得退檔。普通高中指標生錄取,與學校統招生志愿同步錄取(不按第5—7志愿順序錄取)。除經省教育廳同意可開展跨地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外,其他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參加中考的學生。
3.中職學校錄取。中職學校,采取分數優先、按照志愿順序的原則進行錄取。首先,根據各校招生計劃總數,按照考生成績及志愿,劃定招生學校投檔線;其次,根據填報“三二分段”專業志愿的考生成績,劃定招生學校“三二分段”專業類的投檔線。
具體“三二分段”專業的錄取,由招生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從志愿的原則,并結合對口高職院校招生要求統籌確定各專業錄取名單;非“三二分段”專業的錄取,由招生學校根據考生成績、結合考生志愿進行安排。對于只填報“三二分段”專業、沒有填報普通專業的考生,達到學校投檔線、未達到“三二分段”專業類投檔線的,將由學校根據情況錄取到普通專業。
各中職學校要優先統一錄取參加我市2022年中考的學生,未經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批準納入計劃,不得到外省招收應屆初高中畢業生。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后,仍有計劃空額的學校,可自主組織生源(包括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城鄉勞動者、復退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報市招生辦核準后,進行補錄。錄取工作結束后,各校要根據考生報到注冊情況,及時將所有專業錄取考生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4.補錄。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將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征集志愿,實行調劑補錄,具體實施辦法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另文通知。
5.同分處理辦法。若招生計劃數末幾位考生總分相同,則采用同分同錄取的原則,即考生分數與志愿均相同,則被同一學校一并錄取。
(三)注銷和注冊
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未經審核不得注銷錄取、退檔或轉檔。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注冊的考生視為放棄原普通高中錄取資格,放棄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公辦普通高中的錄取,放棄原民辦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得再參加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
已被中職學校錄取的考生,未經審核不得注銷錄取、退檔或轉檔。錄取后未按規定時間報到注冊的考生視為放棄原中職學校錄取資格,放棄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公辦中職學校的錄取,放棄原民辦中職錄取的考生,原則上不得再參加其他中職的錄取。未注冊的考生,招生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在招生系統上辦理注銷手續。
(四)錄取結果查詢及信息公開
錄取結果公布后,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密碼登錄珠海市中考管理系統查詢錄取結果。指標生錄取名單將在珠海市教育局官網公示5天。
(五)印制錄取名冊
市招生辦統一打印錄取名冊,并加蓋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公章。學籍管理部門,按市招生辦提供的錄取名冊和實際注冊結果核準后辦理學籍。
七、加強組織管理,嚴格招生紀律
設立珠海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加強考試過程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一)加強領導,建立管理機制。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錄取新生以考生的電子檔案為依據,沒有電子檔案的不能錄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檔、接檔,不允許在非在庫狀態下指定接檔。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體制。市招生辦負責投檔,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錄取。市招生辦對招生政策的執行、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其提交的錄取名冊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糾正。各招生學校要加強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
(二)堅持公開,陽光招生。各單位要進一步擴大信息公開范圍,規范公開程序和內容,提高信息公開時效,堅持招生信息“十公開”,嚴格執行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珠教〔2014〕2號)規定。中職學校要加大招生宣傳力度,突出做好優質專業(如“三二分段”、中職升本科專業等)、升學政策、助學政策及校企合作等方面的宣傳。
(三)嚴格落實招生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嚴禁普通高中跨區域招生,違者不予注冊學籍;招生結束后,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中學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教育行政部門也不得對學校中考情況進行排名,以及向學校提供非本校的中考成績數據;各中職學校、技工院校不得提前招收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初中學生,妨礙國家九年義務教育制度的實施。嚴格落實教育部、省教育廳及市教育局相關招生要求。
(四)規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與公辦普通高中招生一并納入我市統一管理。我市招生考試部門根據民辦普通高中公布的招生計劃和確定的招生范圍集中組織招生,各民辦普通高中不得提前組織招生。
八、附則
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統一制定管理細則,各區負責組織落實。各區招生管理部門制定的補充規定不得與本細則相違背。咨詢電話:2124373;投訴電話與郵箱:2124900、jyjxf@zhuhai.gov.cn
本細則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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