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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2佛山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3-8 11:55:02
2022佛山中考政策方案
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印發佛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的通知
各區教育局,市直屬有關學校:
《佛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貫徹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或建議,請逕向市招生辦公室反映。
佛山市教育局
2022年2月23日
佛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意見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以及《佛山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推進我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深入推進我市初中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改革,確保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順利實施,制定如下工作意見。
一、 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深化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充分發揮考試招生制度的正確導向,堅持育人為本、公平公正、科學規范、普職并重,促進學生全面發展,著力構建佛山“五好”教育新形態,推動我市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 招生計劃
市教育局根據省下達的指導性招生任務,結合我市初中畢業人數和高中階段教育資源配置,統籌下達各區普通高中和中職學校招生任務,由各區編制各學校具體招生計劃,報市教育局審批后統一向社會公布。公民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實行同步編制、統一公布。各招生學校根據核定的招生計劃,錄入招生管理系統,招生部門審核通過后執行。嚴格控制特長生招生學校和招生比例,對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班的學校,要統籌考慮師資配備和辦學條件承受能力,合理科學制定特長班招生計劃。
三、 考試科目和時間
(一)計入錄取總分的考試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和體育共八個學科,文化科滿分
660分,體育科滿分60分,兩項合計滿分720分。
1.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考試采用閉卷筆答方式,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時間,全市統一網上評卷和成績公布。
2.各文化科目考試時長按全省統一安排執行,其中語文120 分鐘,數學、英語各90分鐘(其中,英語科含聽力考試約20分鐘);物理、歷史各80分鐘;道德與法治、化學各60分鐘。
3.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卷面滿分各120分(其中,語文附加題得分記入總分,但全卷得分不得超過120分,英語科含聽力考試30分);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四科卷面滿分各 100分。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五科按卷面分值計入中考總分;道德與法治、歷史兩科各按卷面分值50%折算計入中考總分(卷面分值乘以0.5,再四舍五入取整數)。
4.體育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和監督,各區按要求具體實施(詳見《佛山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2年我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通知》)。經區批準體育項目考試免考生,須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體育基本知識理論考試,理論考試成績按滿分60 分折算計入中考總分(卷面分值乘以0.6,再四舍五入取整數)。
(二)其他科目考試成績在綜合素質表現評定中予以反映。其中:
1.地理、生物學考試采用全省統一命題,按省考試院統一部署安排考試,結果以分數呈現;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考試由市統一組織命題并實施,結果以等級呈現;英語口語、綜合實踐活動等科目由區教育局統一組織考試或考查。上述科目成績不納入錄取計分。
2.物理、化學和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各區組織實施,具體實施方案另行公布。考試成績以等級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其中優秀為A級,良好為B級,達標為C級,缺考、考試不達標或沒有參加操作考試為D級。
(1) 2022年九年級下學期學生實行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試行期間),與錄取不掛鉤;
(2) 2022年八年級下學期學生實行生物學實驗操作考試(試行期滿),成績作為2023年中考報考錄取依據,考生報考佛山市第一中學等9所學校(詳見附件2)必須達到C級或以上,其他批次暫不作要求。
四、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定(一)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定由考生畢業學校(或報名點)負責錄入,各學校應對學生給予綜合性評語,客觀全面如實描述學生的綜合素質,突出學生的特點和發展潛能。根據學生綜合表現給予A、B、C、D四級別的評價等級,對表現評定為“D”級時,各學校應予以慎重,報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二)初中畢業生綜合表現評定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錄取參考,國家示范性高中錄取考生不低于B等級。錄取投檔同分比較,在相同錄取政策前提下,根據綜合表現評定由高至低等級優先次序錄取。
五、報名和志愿填報
(一) 考生報名和志愿填報通過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實行全市統一網上操作。報名和志愿填報數據一經確認,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修改。往屆生及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結業生不得報考省一級公辦普通高中。
(二) 市將統一編制中考招生《報考指南》,各區、各學校務必要在考生填報志愿前人手一份發放到位,加強政策引導,確保考生在全面了解報考學校情況、招生章程、辦學定位、學校性質、收費標準、招生計劃、招生條件范圍等前提下,科學填報志愿。因志愿填報不合理影響錄取結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嚴禁口頭承諾、書面簽約等方式提前鎖定生源。
(三) 各區要保障考生自主選擇升學權利和知情權,嚴禁為追求升學率剝奪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限制考生報考。市教育局統一制訂志愿填報草表規定格式,各區各學校不得擅自修改,或以印制僅包含本區學校的志愿草表形式誤導考生,所有志愿填報草表必須存檔備查。完善考生電子檔案,確保考生數據準確、安全,加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數據和學籍數據管理。
六、招生錄取管理工作
(一) 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必須通過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實行“統籌管理、數據集中、實時監控”,分批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錄取,確保中考招生錄取工作全市統一指揮調度、信息發布、數據查詢、動態管理、資源共享和數據管理。
(二) 各級教育、招生部門和學校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落實工作責任制及責任追究制度,不得以任何理由超計劃、超班額招生,更不得無計劃招生。未經市教育局批準列入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得擅自招生。未經省級教育部門批準不得跨市招生。未經招生部門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向招生學校提供考生資料。公民辦普通高中補錄必須在系統征集志愿錄取,嚴禁擅自組織錄取。
(三) 嚴禁違規招生行為和人籍分離現象,嚴格落實公民辦學校同步招生政策,合理設置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各招生學校按考生志愿、考試成績和綜合表現評定等擇優錄取。
(四) 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更改錄取學校,不得對已被錄取考生進行二次錄取。錄取后不報到的考生,視為放棄當年普通高中學校錄取資格處理。高中階段學校根據招生部門審核的錄取名單,辦理學籍審批手續。學籍審核部門依據招生部門提供的錄取名冊建檔,名冊以外的名單不予受理。
(五) 嚴格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收費規定,各區各校不得擅立收費項目和提高收費標準,嚴禁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
(六) 深入推進陽光招生,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完善公開透明的招生工作機制,市區兩級均要設立招生考試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監督投訴工作電話,主動向社會公布,接受監督投訴。市招生辦電話:(0757)83205077,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電話:(0757)83205063。各區監督投訴電話報市招生辦備案。
(七) 各區要切實加大違規招生查處力度,對群眾來電來信來訪反映違規招生行為,要建立投訴信訪工作臺賬,逐一登記造冊,及時核查處理,堅決落實“零容忍”。招生錄取期間,市教育局將建立跨區交叉督導檢查制度,重點督查違規跨市招生、超計劃招生、違規爭搶生源、違規“掐尖”招生、提前簽約封鎖生源、二次錄取、擅自修改志愿填報規定草表格式錯誤引導考生報考、投訴信訪查處記錄等,發現任何違規行為或有違教育公平的,將依規嚴肅處理,絕不手軟。
七、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自主權
(一) 各區要結合中職招生計劃任務,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聯系,采取調整規劃、加快項目建設、落實經費保障等措施,擴大職業教育學位資源供給。
(二) 中職學校須優先錄取當年參加中考的考生,本市中考落榜考生,有愿望到中等職業學校就讀且招生學校仍缺額的,可實行集中錄取、多次補錄等靈活多樣的招生辦法,具體補錄辦法由各區根據實際制定并報市招生部門備案。
(三) 中職學校在滿足我市當年中考考生入學前提下,可面向歷屆初中畢業生、未升學普通高中畢業生及退役士兵、進城務工人員及其隨遷子女、返鄉農民工、農村青年、下崗失業人員和在職職工等非應屆初中畢業生群體招生。鼓勵支持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參加東西兩翼、粵北山區、對口幫扶生源地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在招生計劃范圍內實行注冊入學。
(四) 中職學校憑市、區招生部門審核的錄取名單,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到所在地教育或人社部門辦理相關學籍審批手續。凡需報省備案的中職學校新生錄取名冊,由市招生部門統一審核,按省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五) 加強市中考管理系統和省中招服務平臺銜接,市教育局在各批次錄取后將相關數據統一導入省中招服務平臺,各中等職業學校轉為通過省中招服務平臺進行后續操作。
八、其他相關要求
(一) 貫徹落實疫情常態化考試規定,制定應急預案,加強考務人員疫情防控培訓,有效開展應急演練,落實考點考場設備設施預防性消殺,細化考試防疫流程,降低聚集風險。嚴格落實保密制度,加強人員管理,做好試卷運輸、保管、領取、使用等各環節安全保密工作。強化考生考風考紀教育,落實巡考制度。
(二) 加強學校領導及畢業班教師招生政策的輔導培訓,做到政策掌握上下一致、宣傳口徑上下一致,多途徑發布招生考試信息,為考生及考生家長提供報名、考試、錄取等方面的咨詢服務,指導學生選擇和填報升學志愿。關注考生心理健康,及時做好落選生思想疏導和來信來訪解釋答復工作。
(三) 嚴格執行課程計劃,加強初中畢業班教學管理,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課程和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不得亂編濫印中考復習資料,搞各種名目的模擬考試。不得以考試成績和升學率作為衡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或考核教師的唯一標準,不得對學校的考試成績排隊,嚴禁炒作升學率和中考“狀元”。
(四) 經審核認定符合進城務工和港澳人員隨遷子女及政策性借讀生的考生,可與本市戶籍初中畢業生享有同等報考資格。經區招生部門審批的普通借讀生,原則上只允許報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各區在公平公正原則下,可安排少量公辦普通高中計劃招收普通借讀生。
(五) 積極推進考點建設(含計算機輔助考試及實驗操作考試等考點),及時做好新增考點建設或原有考點改造的預算和立項工作,加快推進考點電子監控系統和網上巡查系統建設。簡化報考審批審核手續流程,實行部門數據共享聯審,創設條件為殘疾考生提供必要條件和合理便利。
附件:1.佛山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
2.佛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設置和錄取辦法
3.佛山市2022年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表
4.佛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錄取政策
5.佛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政策性借讀生一覽表
附件1
佛山市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
日期 考試時間 科目
6 月 26 日 上午 08:30—9:30 60 分鐘 地理(初二)
10:20—11:20 60 分鐘 生物學(初二)
下午 15:00—17:00 120 分鐘 語文
6 月 27 日 上午 08:30—10:00 90 分鐘 數學
10:50—11:50 60 分鐘 道德與法治
下午 15:00—16:20 80 分鐘 物理
6 月 28 日 上午 08:30—10:00 90 分鐘 英語
10:50—11:50 60 分鐘 化學
下午 15:00—16:20 80 分鐘 歷史
注: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2022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時間安排的通知》制定;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及物理、化學、生物學實驗操作等科目考試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附件2
佛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設置和錄取辦法
一、錄取批次設置
(一) 提前批。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市一中等9所學校(包括佛山市第一中學、佛山市第二中學、佛山市第三中學、南海區石門中學、南海區南海中學、順德區第一中學、順德區李兆基中學、三水區三水中學和高明區第一中學等9 所學校,以下簡稱“市一中等9所學校”)特長生、其他學校面向全市招生體育和藝術類計劃、市中心業余體校和市體育運動學校招生計劃。
(二) 第一批。包括市一中等9所學校普通生、市一中等9 所學校名額分配(指標生)、市一中等9所學校剩余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普通生和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
(三) 第二批。包括區內招生公辦普通高中(含普通生、名額分配等)、民辦普通高中民辦生(具體層次由各區根據實際設
置)。
(四) 第三批。包括面向全市招生的中高職教育貫通實驗班、三二分段中高職銜接、面向全市招生和面向區內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部省屬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
第二批次錄取結束后,將組織普通高中補錄。其中公辦普通高中剩余計劃面向區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剩余計劃面向全市招生。
二、招生計劃設置
(一)面向全市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
1.公辦普通高中。
(1) 自主招生及特長類招生計劃。
7所自主招生學校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包括佛山市第一中學、南海區石門中學、順德區第一中學,佛山市第三中學科技創新班,南海區獅山高級中學田徑特長生,順德區勒流中學武術特長生和順德區倫教中學傳媒特長生。同一所學校自主招生計劃和體藝等各類特長特色類型招生計劃合計數,不超過學校年度招生計劃10%。
市一中等9所學校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收體育、藝術類特長生,具體計劃由學校報市、區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實施。
禪城實驗高級中學、南海區九江中學、南海區第一中學、南海區藝術高級中學、順德區實驗中學、三水區華僑中學、三水區實驗中學、高明區紀念中學和高明區實驗中學等9所學校根據市教育局核準的招生計劃,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收藝術特長生。試行增加少量公辦普通高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收體育類特長生。佛山市中心業余體校招生計劃(高中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
(2) 普通生招生計劃。
市一中等9所學校普通生招生計劃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
(名額分配計劃除外)。
佛山市第四中學、佛山市榮山中學、禪城實驗高級中學、佛山市實驗中學、南海區獅山石門高級中學、南海區桂城中學、南海區九江中學、南海區第一中學、南海區藝術高級中學、順德區鄭裕彤中學、順德區華僑中學、順德區樂從中學、順德區羅定邦中學、順德區容山中學、順德區北滘中學、順德區第一中學西南學校、三水區華僑中學、三水區實驗中學、高明區紀念中學和高明區實驗中學等20所公辦普通高中,安排20%至30%的普通生招生計劃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具體招生計劃由各區申請,報市教育局審批。
(3) 名額分配(指標生)計劃。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優質普通高中學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主要按初中學校在校生數,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的要求,市一中安排總計劃的50%作為名額分配(指標生)計劃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市招生辦按生源比例將市一中名額分配到各區,各區負責把名額分配到區內各初中學校。
(4) 市一中等9所學校剩余招生計劃
市一中等9所學校的體育和藝術類特長生、名額分配等招生類型未能完成的招生計劃,自動收回并安排在市一中等9所學校剩余招生計劃批次面向全市招生。
2.民辦普通高中。
經市教育局核準的民辦普通高中公費生計劃,安排在第一批面向全市招生。民辦普通高中未經省級教育部門批準不得跨市招生。
(二) 面向區內招生的普通高中學校。
各區公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由區教育局根據實際統籌安排,報市教育局批準后由各區組織實施,除按規定面向全市招生的計劃外,其余計劃面向區內招生。
各區教育局要安排區內優質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總計劃的50% 作為名額分配(指標生)計劃面向區內招生。其中佛山市第二中學、佛山市第三中學、南海區石門中學、南海區南海中學、順德區第一中學、順德區李兆基中學、三水區三水中學、高明區第一中學等8所學校,安排總計劃的50%作為名額分配(指標生)計劃在第一批面向區內招生,名額分配方案由各區制定。
(三) 普通高中補錄計劃。
在第二批結束后,根據公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剩余情況,在其核定公布的總招生計劃內確定補錄計劃(計劃未完成作廢的除外)。市招生辦劃定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并公布計劃,經批準補錄的公民辦高中在規定時間內通過佛山市中考信息管理系統,公辦高中面向區內、民辦高中面向全市尚未被錄取的考生統一征集志愿。
(四) 面向全市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
1.進一步擴大中職學校優質學位面向全市招生規模,鼓勵各區將更多中職學校計劃安排在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其中:
(1) 經省教育廳批準的“高職學段2年教學安排在中職學校”和“中高職貫通分段培養”、校企“三元融合五年貫通”、中高職銜接三二分段試點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
(2) 各區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面向全市招生,其中省市“雙精準”立項建設專業、省重點專業、中職特色專業(園林技術、珠寶玉石加工與營銷、會展服務與管理、護理、學前教育、中餐烹飪與營養膳食等)、現代學徒制試點招生計劃原則上全部招生計劃面向全市招生,如確有特殊原因,經區教育局申報,市教育局同意,可按綜合不少于50%比例確定相關專業面向全市招生。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以市教育局公布的該年度現代學徒制試點專業名單為準。省重點及以上中職學校和市屬技工學校經主管部門同意,可自愿申請對接產業需求緊缺專業面向全市招生。
(3) 部省屬及外地在我市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在第三批面向全市招生。
2.佛山市體育運動學校(中職班)在提前批面向全市招生。
3.佛山市啟聰學校職業高中班招生方案由學校制定,報市教育局批準后由學校自行組織實施。
(五)面向區內招生的中等職業學校。各區根據實際需要,可適當保留部分中職學校招生計劃,安排在第三批面向區內招生。
三、錄取辦法
實施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
(一)面向全市招生的批次。
普通高中提前批、第一批、普通高中補錄和第三批由市招生辦將按照志愿批次層次設置的順序,逐個批次(層次)投檔錄取,一個批次內所有層次全部投檔錄取完畢,該批次才算完成,才能進行下一個批次的投檔錄取工作,也即“結清一批,再啟動下一批”。
1.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標準的確定。
試點學校自主招生方案突出對學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考查,報市教育局審核批準后向社會公布,招生錄取的各環節事項應及時向社會主動公開。考生只能選報一所自主招生學校。自主招生在中考結束后開展,市招生辦根據考生中考成績、考生志愿、綜合表現評定檔案及綜合評價結果進行投檔:學生綜合表現評定須達到B等級(含B等級)以上;市一中、石門中學和順德一中參照有效填報自主招生志愿考生中考文化科成績(不含加分)平均分線適當調整,劃定該校自主招生最低控制線;各特長特色類型自主招生學校根據自主招生方案,劃定該校自主招生文化科成績最低控制線;符合控制線上考生按學校綜合評價結果從高到低錄取,綜合評價結果相同時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錄取;未能達到控制線的考生不予錄取,參加后續批次錄取;未完成自主招生計劃自動收回,轉為該校招生計劃在后續批次招生錄取。
2.第一批(名額分配除外)、普通高中補錄學校錄取標準的確定。
由市招生部門按1:1的比例劃定各批次(層次)高中階段學校最低錄取控制線,并根據考生志愿的先后順序和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國家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學生綜合表現評定結果在B等級(含B等級)以上。
(1) 按各批次(層次)招生學校的總計劃數,以一定比例劃定該批次(層次)最低錄取控制線。
(2) 在各批次(層次)最低錄取控制線上,根據考生志愿的先后順序和各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計劃,從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進行投檔。
(3) 投檔時,先投第一志愿,若招生學校計劃未滿,則投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此類推。
(4) 若招生學校在該批次(層次)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以5分為一個分數段,依次降分投檔錄取。
(5) 在投檔過程中,若招生學校計劃數末名有兩人或以上考生分數相同,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找出優先者。
3.市一中等9所學校名額分配(指標生)錄取標準的確定。
(1) 基本條件:①必須是具有本市戶籍或與本市戶籍享有同等報考資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②必須參加佛山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③綜合表現評定結果應在B等級(含B等級)以上;
④具備在同一所初中學校連續就讀三年學籍的檔案資料。
(2) 志愿設置延續往年市一中名額分配與其他8所學校名額分配分開填報做法。名額分配錄取分數線控制在不低于該高中學校普通生錄取分數線15分以內,各初中學校進入名額分配最低錄取控制線且符合基本條件的考生,按志愿順序從高分到低分投檔錄取分配到該初中學校的名額。
(3) 在投檔過程中,若某普通高中學校在初中學校名額分配計劃數末名有兩人或以上考生分數相同,則采用“同分比較原則”找出優先者。
(4) 市一中等9所學校在其名額分配的最低錄取控制線上未完成招生計劃的,自動收回未完成計劃數,并轉為該招生學校的剩余招生計劃(普通生)進行投檔錄取。
4.“同分比較原則”的規則是:①比較是否符合優先錄取政策;②比較綜合表現評定等級,優先錄取綜合表現評定等級高的考生;③比較考試科目總分(不含加分);④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⑤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順序比較單科成績,直至找出優先者。
5.確保普職招生比例大體相當,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成績適當劃定普通高中錄取最低資格線,各類普通高中招生不得低于該最低資格線,合理引導學生有序分流。
6.體育、藝術特長生的招生錄取標準另行通知。
7.民辦普通高中招收公費生按公辦普通高中錄取辦法執行。
8.第三批(面向全市部分)學校錄取標準的確定。
面向全市的中職學校(技工學校)招生投檔由市招生辦參照普通高中普通生投檔辦法執行。
(二)面向區內招生的批次
第二批的層次劃分和相關學校的錄取標準細則由各區自行確定,并報市招生部門備案。普通高中補錄(公辦高中部分)和第三批(面向區內部分)相關學校的錄取標準由各區確定,并報市招生辦實施投檔。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批次完成后,中職學校(技工學校)未完成招生計劃實行注冊入學招生。
附件3
佛山市2022年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
日 期 工作內容
3月14日—3月24日 網上報名
5月23日—5月31日 網上填報志愿
6月26日—6月28日 全省統一考試
6月29日—7月12日 答題卡掃描、組織評卷登分、公布成績
7月13日—7月20日 普通高中錄取(提前批、第一批、第二批)
7月21日—7月23日 普通高中征集志愿和補錄
7月24日—7月26日 中職學校錄取(第三批)
注:如有調整另行通知,以最新文件為準。
附件4
佛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照顧錄取政策
根據國家和省市現行有關文件規定,2022年下列各類應屆畢業生在原總分的基礎上,給予加分或優先投檔錄取。
一、 駐“三類地區”、西藏自治區和“二類島”以及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 3年以上)現役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現役軍人的子女,烈士子女,加30分投檔錄取。作戰部隊、駐“二類地區”和“第三類島”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現役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現役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及現役“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獎勵”現役軍人的子女,加20分投檔錄取(須向軍人所在師級單位政治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佛山軍分區、佛山市教育局聯合審核)。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按《佛山市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實施細則》執行(佛山市應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隊、市教育局聯合審核)。
二、 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錄取,公安英模、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考生加10分錄取(須向佛山市公安局政治處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聯合審核)。
三、 戶籍從少數民族聚居地遷入我市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 分投檔錄取(須由區級以上招生考試主管部門憑考生戶口所在地的基層戶籍管理部門的戶籍登記材料確認)。
四、 具有佛山市戶口的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和臺灣學生加5分投檔錄取(華僑相關加分須有區級以上僑務證明;臺灣學生須帶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五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到區招生辦申請,區教育部門、臺灣事務部門聯合審核)。
五、 對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本人及父母雙方戶籍均登記在我市村民委員會并依法領取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或本人及父母雙方戶籍均登記在我市村民委員會的純二女戶女孩,在初中應屆畢業并參加當年中考的加5 分投檔錄取(具體條件和資格確認按佛人口計生〔2007〕49號文執行)。
六、 佛山市戶籍復退軍人(持有部隊頒發的退役證件),經戶籍所在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審核確認,其子女應屆參加我市中考的,在投檔過程“總分相同比較”時優先比較“復退軍人子女” 項,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七、 符合抗擊疫情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教育優待政策的考生(粵教基函〔2020〕11號),投檔過程中“總分相同比較” 時,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照顧錄取政策,只取加分且分值最高一項。凡申報照顧錄取的考生,須出示各類證明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供學校審核、存檔,學校必須將符合照顧錄取的考生在學校或者有關媒體公示(學校公示時間為一周),再按程序報區以上招生部門審批。考生提交照顧錄取申報材料的截止時間為2022年
5月18日,逾期一律不再辦理。
2023年起,取消國家規定以外的所有地方性鼓勵性加分項目。規范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群體等加分政策,嚴格控制加分分值,規范資格審核程序,實行加分項目、分值、資格和名單公示制度,加強監督管理。
附件5
佛山市2022年高中階段政策性借讀生一覽表
序號 類別 條件 報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門核查
1 優撫群體類 父母雙方均為現役軍人或支援邊疆建設或從事地質勘探等長期野外工作,委托本市戶籍居民照顧(監護)的適齡子女 市廳(局)級或軍分區確認材料,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委托監護公證書
2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以及因公殉職基層干部的適齡子女 公安或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相關證明,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3 本市優撫對象的適齡子女 《佛山市優撫對象優待證》,本市監護人戶口簿
4 本市戶籍居民合法收養的適齡子女 《收養登記證》,本市戶籍收養人戶口簿
5 父母均長期患重病或失去監護子女能力的殘疾人,委托本市戶籍居民照顧(監護)的適齡子女 市民政局或市殘聯證明或區級以上醫院危重病證明書,本市戶籍照顧(監護)人戶口簿,委托監護公證書
6 符合《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進藏干部職工子女內地就學享受當地生源同等待遇的意見》規定的進藏干部職工適齡子女 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教育部門向進藏干部派出單位確認核查身份
7 引進人才類 符合《佛山市重點產業人才引進培育暫行辦法》規定,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認定(或評定)的A、B類人才適齡子女 有效期內居住證,《佛山市引進人才子女教育服務申請表》;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教育部門統一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認核查身份
8 符合《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的意見》規定,本市博士后載體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本市工作的博士后適齡子女 有效期內居住證,《佛山市引進人才子女教育服務申請表》,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教育部門統一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認核查身份
序號 類別 條件 報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門核查
9 本市按規定引進,并經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資格認定,具有博士研究生學位或副高以上專業技術職稱人才適齡子女 有效期內居住證,引進人才的學歷或職稱證書,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教育部門統一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認核查身份
10 在本市居住或工作的持有廣東省人才優粵A、B卡的適齡子女 有效期內居住證,省人才服務主管部門核發的人才“優粵卡”,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11 符合《佛山市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實施意見》規定,我市新引進領軍人才適齡子女 有效期內居住證,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教育部門統一向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確認核查身份
12 投資貢獻類 本市區級以上政府認可的有突出貢獻的非戶籍人士適齡子女 有效期內居住證,榮譽市民證書或區政府認可的證明,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13 在本市投資的項目竣工投產或開業、營業兩年以上,項目投資額不低于50萬美元的外商和港澳臺人士或項目投資額不低于 200萬元人民幣的非戶籍人士適齡子女 有效期內居住證(外籍人士除外),法定驗資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審計事務所)出具的驗資報告,工商營業執照,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14 境外群體類 在本市居住的華僑人士適齡子女 有效期內居住證,委托監護照顧的還需提供監護人戶口簿及委托監護公證,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教育部門向申請人收取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復印件;國外長期或永久居留證明(含中文翻譯件)及中國駐外使領館認證或公證文書復印件,并核對原件無誤后向區僑務、外事部門確認核查身份
序號 類別 條件 報名提交基本材料 部門核查
15 在本市居住的臺灣人士適齡子女 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臺灣居民居住證》或5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其中只提供5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還需同時提交父母在本市居住的有關證明;委托監護照顧的還需提供監護人戶口簿及委托監護公證;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區教育部門整理相關基本情況表(包括學生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證件類型及號碼、家長或監護人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工作單位及職務、臺灣居住地等),附佐證材料復印件,向區臺灣事務部門確認核查身份
16 其它類 在本市同一區內連續居住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滿5年以上(含5年),有固定住址、有合法就業或經營證明的非戶籍人士適齡子女 在同一區內連續5年有效期居住證(或連續5年營業執照、或連續5年依法納稅證明),在同一區繳納社保連續5年以上證明,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考生可在報名頁面登記家長辦理社保及居住證的姓名、身份信息,市教育局和職能部門網上聯合審核,如審核通過則無需提供居住證或社保紙質材料
17 父母一方是本市戶籍的非戶籍適齡子女 父(母)本市戶籍戶口簿,子女與非本市戶籍的父母一方同戶的戶口簿,出生醫學證明
18 隨遷子女 在本市具有合法穩定職業、合法穩定住所并連續3年以上持有我市居住證、在我市參加社會保險累計3年以上的進城務工和港澳人員,其子女在我市具有初中階段3年完整學籍的應屆畢業生 在佛山市內(可跨區):連續3 年有效期居住證,繳納社保累計3年證明。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考生可在報名頁面登記家長辦理社保及居住證的姓名、身份信息,市教育局和職能部門網上聯合審核,如審核通過則無需提供居住證或社保紙質材料
附 過渡期類 持有本市有效期內居住證,2018 年12月31日前(含當日)已獲得住宅房屋權屬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已備案購房合同,且住宅建筑面積不低于80平方米的非戶籍適齡子女。該政策執行至2023年1月1日止。 有效期內居住證,住宅房屋權屬證書(含房屋所有權證、房地產權證、不動產權屬證書)或已備案購房合同,子女與父母(或一方)同戶的戶口簿或子女與父母關系確認材料
說明:1.所有證件、證書、證明都必須提供原件和復印件。2.以上未涉及的其他特殊情況由區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有關政策予以確定。3.考生及父母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如有調整另行通知,以最新文件為準。
抄送:省教育廳、省教育考試院,市人大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市政協辦公室、市發展和改革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佛山市教育局辦公室 2022年2月24日印發
2022年中考信息不斷變化,www.txjunshi.com 91中考網提供的中考成績查詢查分、錄取分數線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招生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