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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1-4-17 16:11:00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 2021 年本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考試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
各區教育局:
,現就
2021年本市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本市中招制度,健全中招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促進初中階段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全面提高,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優質多樣協調發展,踐行“陽光招生”,保證中招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平穩有序推進中招各項工作。
二、綜合評價工作
(一)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考核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既是衡量學生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之一。
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設語文、數學、外語(含聽說測試)、道德與法治、歷史(初二年級)、綜合測試、體育與健身,總分750 分。
1.考試時長和分值
語文、數學和外語(含聽說測試)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00分鐘,滿分均為 150 分。其中外語科目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和聽說測試相結合的方式,外語筆試時間為90分鐘(含聽力),外語聽說測試時間為10分鐘(采用人機對話方式)。歷史(初二年級)和道德與法治科目滿分均為60分,其中日常考核計30 分、統一開卷筆試考試計 30分,統一開卷筆試考試時間均為40分鐘。綜合測試滿分150分,閉卷筆試時間為 120 分鐘,包括物理試題和化學試題、跨學科案例分析題,采用合場分卷考試形式;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時間均為15分鐘,分科分場進行。其中物理試題滿分70分(不含實驗操作),化學試題滿分50分(不含實驗操作);跨學科案例分析題滿分15 分; 物理實驗操作題滿分10分,化學實驗操作題滿分5分。體育與健身滿分30分,其中日常考核計15分、統一測試計15分。具體考試日期見附件1。
2.考試組織和命題
語文、數學、外語(含聽說測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綜合測試等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評卷。其中,學生可參加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各 2 次,選擇其中較好的成績計分。道德與法治、歷史科目采用統一考試和日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統一考試由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開卷考試、統一評卷。體育與健身科目考試采用統一測試和日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規〔2019〕4號)執行。
(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按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目標要求,開展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呈現學生各領域發展情況和發展優勢。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市和區“優秀少先隊員”
“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新時代好少年(美德少年)”等先進獎勵稱號,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予以記載。評價結果作為學生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具體工作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 年本市初中畢業生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21〕7 號)執行。
(三)上海市特殊教育考試與評估
1. 符合 2021 年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本市特殊教育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應屆初三學生,若報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其中盲校、聾校學生須申請參加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特教學業考試”),原則上以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具體考試招生辦法另行通知,特教學業考試根據不同類別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標準實施統一分類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考試科目、考試時長與計分方式詳見附件 2,考試時間與學業水平考試同步;輔讀學校、普通學校特教班學生,由申請參加特教學業考試調整為申請參加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入學綜合評估(以下簡稱 “入學綜合評估”),可通過所在學校經區招辦核對匯總,統一向上海市特殊學生教育評估中心(以下簡稱“評估中心”)報名參加入學綜合評估,原則上以評估中心出具的綜合評估結果為錄取依據,具體評估招生辦法另行通知。
2.符合2021年本市中招報名條件且確有意向報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的本市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須通過所在學校報名,經區招辦審核匯總,并由評估中心實施報名評估。報名評估通過者,其中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學生報名參加相應類別特教學業考試,智力、肢體及精神等殘疾學生參加入學綜合評估;報名評估未通過者,則參加學業水平考試。本市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原則上應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三、招生錄取工作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學生須具有2021年中招報名資格并完成報名,且須參加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并獲得統一組織的閉卷考試科目有效成績。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在籍學生不得參加2021年中招錄取。
2021 年中招錄取工作分為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兩個批次進行。本市將進一步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多元招生錄取機制。
(一)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按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職責和工作程序進行。市教委負責全市中招計劃宏觀管理,對各區中招計劃編制工作進行指導、統籌和協調。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占比不低于總計劃的 50%(包括推薦生名額分配、本區名額分配、零志愿名額分配三種類型)。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教育資源,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略有增加,普職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編制本地區中招計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班級學額原則上控制在每班40名以內(中本貫通專業、五年一貫制專業、中高職貫通專業及中職校藝體類專業的班額按相關專業要求設定),由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生源和教育資源配置實際狀況確定。
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招生計劃單列,市教委負責對計劃編制工作進行指導、統籌和協調。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教育資源,編制本地區特教中招計劃。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學額原則上控制在每班15名以內,由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生源和教育資源配置實際狀況確定。
各類學校(含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招生計劃確定后,即向社會公布。各區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學校須嚴格按照已公布的計劃招生,如需變更計劃,須經市教委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提前招生錄取工作
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包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兩大類別。提前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委統一部署,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統一實施,各區、招生學校和初中學校必須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和時間節點有序開展招生錄取。未經允許,各區不得自行制定本區提前招生方案;無提前批次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得自行提前招生。如違紀違規,將按照本市中招監察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通報。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
在初中學校推薦或學生自薦基礎上,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預錄取和錄取。
(1) 編制計劃
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計劃一般為本校招生計劃的 40%,分為推薦生和自薦生兩類。推薦生招生計劃為學校招生計劃的 30%,采用名額分配到區的方式,其中面向外區分配的招生計劃原則上占50%左右,具體由各學校自主決定;自薦生招生計劃為學校招生計劃的 10%,部分繼續開展“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創新素養培育實驗”項目的高中學校自薦生招生計劃可調整至20%,其提前招生錄取總計劃不變。繼續試點“探索建立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項目的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計劃可增加到學校招生計劃的 50%左右。市特色普通高中可安排不超過20%的招生計劃用于招收自薦生。
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水平、特色,制定提前招生錄取計劃并報市教委,市教委根據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于促進郊區和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原則,結合各區應屆初三學生分布情況,對招生學校上報的提前招生錄取計劃進行統籌后下達到各區。
(2) 招生錄取
①各初中學校須成立學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公布推薦生工作方案和操作程序。初中學校推薦生人數不得超過具有2021年中招報名資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讀初三學生數的7%,推薦生名額應事先公示。被推薦學生必須為本校在籍且在讀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各項指標應達到“優良”。獲得過“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新時代好少年(美德少年)”等先進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愿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經規范程序產生的推薦生名單須由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學生方可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愿。
未被推薦的學生可根據自身特長、學業狀況和招生學校招生要求,自行向招收自薦生的高中學校進行自薦,并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愿。
②參加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應慎重選擇推薦或自薦,兩者不能兼報。參加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只能選擇自薦。
③各高中招生學校提前招生錄取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一步加強規范管理和內部監督機制建設。各校須成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及時公布提前招生錄取方案;做好自主選拔的組織實施工作,相關利害關系者實行回避制度;依據招生方案,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間,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經領導小組集體討論,自主擇優確定預錄取學生。預錄取學生名單應由招生學校和市教育考試院兩級公示。
被高中學校預錄取的學生須參加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總分(即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綜合測試以及體育與健身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分數的總和,下同)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方予以正式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自動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④各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要建立推薦生和自薦生跟蹤反饋制度,不斷完善評價辦法,探索優秀學生培養的途徑與機制。
2.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
包括中本教育貫通培養模式(簡稱“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培養模式(簡稱“五年一貫制”)、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模式(簡稱“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務、藝術類、自薦生)等類別招生錄取,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投檔錄取。(1)編制計劃
2021 年,繼續擴大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試點。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試點專業招生計劃中,用于招收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的招生計劃約占總量的25%。
中職校自主招生計劃由市教委統籌后下達,其中“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特色示范學校”和“上海市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特色示范學校”的中職校,可安排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25%的比例作為自薦生招生計劃,其他學校可安排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20%的比例作為自薦生招生計劃。
(2)招生錄取
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自主招生等各類別可同時兼報。中本貫通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本市戶籍應屆初三學生(除獨立設置的藝體類中職學校試點專業外)。招生學校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是否組織面試或專業考試,測試于 2021 年 5 月上旬前完成。學生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愿,對于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專業,學生須在取得資格后方可在網上填報志愿。
學生須參加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并獲得統一組織的閉卷考試科目的有效成績。中本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五年一貫制、中高職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依據招生學校事先公布的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
法,統一投檔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自動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三)統一招生錄取工作
統一招生錄取包括“零志愿”“名額分配志愿”“1至15志愿” 和征求志愿招生。
1.“零志愿”招生 “零志愿”招生指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全市各區的招生方法。
(1) 編制計劃
“零志愿”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學校統一錄取招生計劃的 15%,由各招生學校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幾年實際招生情況自主確定,經市教委統籌后下達到各區。
(2) 招生錄取
各區招考機構根據招生計劃、學生志愿和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 1:1 的比例進行投檔錄取,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
“零志愿”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上海市回民中學優先錄取少數民族學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學只錄取困難家庭的優秀學生。
2.本區名額分配招生
本區名額分配招生指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按比例分配到本區初中學校進行招生的方法。
(1) 編制計劃
“名額分配”到本區初中學校招生計劃不少于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 15%。由區教育局將本區管轄的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數,按本區初中學校具有2021年中招報名資格在籍且在讀的初三學生數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招生學校及招生計劃須事先向社會公示。
(2) 招生錄取
填報“名額分配”志愿的學生須為在籍且在讀的初三學生,根據分配給本校的高中學校和招生名額數,自主填報志愿。跨區報考的學生不參加“名額分配”招生。
各區招考機構根據招生計劃、學生志愿和錄取總分,從高分到
低分,以 1:1 的比例進行投檔錄取,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
“名額分配”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3.區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招生
經市教委同意的區實驗性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計劃可面向外區招生,列入1至15志愿招生。
4.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1) 編制計劃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向所在區教育局提出 2021 年招生計劃申請。區教育局在對學校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評估的基礎上,確定學校2021年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須具備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學生宿舍并配備相應設施設備。
經區教育局確定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須列入本區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并上報市教委備案后,由區招考機構負責將學校 2020年實際招生人數和最低錄取分數線與學校2021年招生計劃一并向社會公布。
(2) 招生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根據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自主確定招生錄取標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并由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在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內投檔錄取。
5.高中階段各類學校體育和文藝特長生招生
2021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繼續招收體育和文藝特長生,計劃單列,具體辦法由市教委另行發布。
6.特定學校招生(1)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上海市實驗學校、上海市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中學等5 所學校的招生
上述學校要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等),于2021年3月下旬前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 3月底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學校須嚴格按照招生方案規范招生錄取工作,直升錄取名單于 5 月底前由學校分別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和所在區招考機構備案,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本市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的錄取;其他錄取名單于6月底前由學校報所在區招考機構,并由區招考機構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
(2)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舞蹈學校、上海市體育運動學校、上海體育學院附屬競技體育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戲曲學校、上海市馬戲學校和上海市第二體育運動學校等7所學校的招生
上述學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等),經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方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做好招生錄取工作,不得招收已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并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錄取名單于2021年8月底前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
7.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
(1) 編制計劃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普通高中國際課程試點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3〕37號)規定,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上海生源計劃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非上海生源計劃不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其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國際課程班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0%。
(2) 招生錄取
高中招生學校的國際課程班招生方案須報所在區教育局和招生主管部門,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國際課程班招生由學校根據招生方案,參照本市提前招生錄取的時間自主進行預錄取。預錄取名單須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預錄取學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棄預錄取。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學生報考民辦高中國際課程班,均需報名參加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未達學校要求的,不得被錄取。
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參照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辦法執行。
(四)持外國護照并以外籍身份報名學生的錄取工作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20〕50號)有關規定,以外籍身份報名且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不參加本市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區教育局須于2021年4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區持外國護照學生招生辦法和招生學校,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學生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后填報就讀意向,區教育局根據學生考試成績、就讀意向統一安排至相應高中學校入學;對有意向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外籍學生,由學生本人向中等職業學校提出申請,經招生學校匯總后統一辦理錄取手續。持外國護照入學的學生不列入學校招生計劃數。
(五)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班)的招生錄取工作
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高級中學、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提前招生錄取學校。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根據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和辦學特色,制定本校(班)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條件、招生程序、錄取辦法等)。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高級中學、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的招生方案于2021年4月中旬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其他學校招生方案于2021年4月中旬經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各校(班)根據事先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未在提前招生錄取階段被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按其統一招生錄取志愿投檔,由招生學校(班)根據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參加學業水平考試未被高中階段普通學校錄取的符合中招報名條件的應屆隨班就讀學生,可通過征求志愿方式申請就讀有征求志愿招生計劃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或中職特教班)。招生學校
(班)可進行專業面試,并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六)政策性照顧項目情況
2021 年中招政策性照顧項目按相關文件執行,詳見附件 3。照顧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程序及時申報,有關部門嚴格審核名單,實行相應的公示制度,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舉報并經核實確認,一律取消其照顧資格。如符合多項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只可享受其中一項,不予累計。
(七)初中畢業生升學和生涯發展指導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畢業生升學和生涯發展指導工作體系和機制。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全面宣傳高中階段各類教育培養目標,引導初中畢業生根據自身情況和社會需求,合理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升學途徑,初步學會規劃自己的人生。市、區教研等部門要加強對初中生升學與生涯發展指導的研究,指導學校做好升學與生涯發展指導工作。市、區招考機構要加大招考信息公開、公示力度,通過媒體、網絡、宣講、咨詢等各種途徑與方法,向學生宣傳有關政策法規、招生改革情況,介紹各類招生學校的有關信息。初中學校要開設好升學與生涯發展指導課程,幫助學生拓寬視野,了解社會對多層次、多規格人才的需求。
四、管理和監督
2021 年本市中招工作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管理,明確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考機構及各學校的職責,規范各項制度,加強人員培訓,強化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保證中招工作順利進行。
強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問責。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相關民辦學校,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今年將繼續探索建立教師、校長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對于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依規給予處理,同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記錄在案并報市教育督導室備案。
切實做好中招信息公開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招考機構、招生學校等應通過本單位網站及其他途徑,及時公開招生信息,切實做好相關公示工作,詳見附件4。
進一步加強中招監察工作。健全監督機制,發揮招生監督機構的作用,加大對報名、考試、評卷、加分審核、投檔、錄取、信息公開等重要環節的監督力度,加強信訪投訴查處力度,做到崗位明確、責任落實、人員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參與、依法治招。完善中招錄取結果核查機制,實行市、區兩級分級核查。
五、其他事項
2021 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具體實施意見另行發文。
若受疫情影響,中招相關考試時間及工作時間需調整的,將另行通知,以另行公布的時間為準。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
2.2021年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
3.2021 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錄取政策性照顧項目一覽表
4.2021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公示內容
各區教育局:
,現就
2021年本市中招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進一步完善本市中招制度,健全中招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促進初中階段學校辦學水平和教育質量全面提高,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優質多樣協調發展,踐行“陽光招生”,保證中招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在疫情防控常態化背景下,平穩有序推進中招各項工作。
二、綜合評價工作
(一)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考核初中畢業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所達到的水平,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既是衡量學生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之一。
學業水平考試計分科目設語文、數學、外語(含聽說測試)、道德與法治、歷史(初二年級)、綜合測試、體育與健身,總分750 分。
1.考試時長和分值
語文、數學和外語(含聽說測試)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00分鐘,滿分均為 150 分。其中外語科目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和聽說測試相結合的方式,外語筆試時間為90分鐘(含聽力),外語聽說測試時間為10分鐘(采用人機對話方式)。歷史(初二年級)和道德與法治科目滿分均為60分,其中日常考核計30 分、統一開卷筆試考試計 30分,統一開卷筆試考試時間均為40分鐘。綜合測試滿分150分,閉卷筆試時間為 120 分鐘,包括物理試題和化學試題、跨學科案例分析題,采用合場分卷考試形式;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時間均為15分鐘,分科分場進行。其中物理試題滿分70分(不含實驗操作),化學試題滿分50分(不含實驗操作);跨學科案例分析題滿分15 分; 物理實驗操作題滿分10分,化學實驗操作題滿分5分。體育與健身滿分30分,其中日常考核計15分、統一測試計15分。具體考試日期見附件1。
2.考試組織和命題
語文、數學、外語(含聽說測試)、道德與法治、歷史、綜合測試等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組織評卷。其中,學生可參加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各 2 次,選擇其中較好的成績計分。道德與法治、歷史科目采用統一考試和日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統一考試由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開卷考試、統一評卷。體育與健身科目考試采用統一測試和日常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滬教委規〔2019〕4號)執行。
(二)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按照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目標要求,開展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呈現學生各領域發展情況和發展優勢。學生在校期間獲得市和區“優秀少先隊員”
“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新時代好少年(美德少年)”等先進獎勵稱號,在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表中予以記載。評價結果作為學生初中畢業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依據之一。具體工作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 年本市初中畢業生綜合評價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21〕7 號)執行。
(三)上海市特殊教育考試與評估
1. 符合 2021 年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本市特殊教育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應屆初三學生,若報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其中盲校、聾校學生須申請參加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特教學業考試”),原則上以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具體考試招生辦法另行通知,特教學業考試根據不同類別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標準實施統一分類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考試科目、考試時長與計分方式詳見附件 2,考試時間與學業水平考試同步;輔讀學校、普通學校特教班學生,由申請參加特教學業考試調整為申請參加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入學綜合評估(以下簡稱 “入學綜合評估”),可通過所在學校經區招辦核對匯總,統一向上海市特殊學生教育評估中心(以下簡稱“評估中心”)報名參加入學綜合評估,原則上以評估中心出具的綜合評估結果為錄取依據,具體評估招生辦法另行通知。
2.符合2021年本市中招報名條件且確有意向報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的本市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須通過所在學校報名,經區招辦審核匯總,并由評估中心實施報名評估。報名評估通過者,其中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學生報名參加相應類別特教學業考試,智力、肢體及精神等殘疾學生參加入學綜合評估;報名評估未通過者,則參加學業水平考試。本市隨班就讀應屆初三殘疾學生原則上應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三、招生錄取工作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學生須具有2021年中招報名資格并完成報名,且須參加本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并獲得統一組織的閉卷考試科目有效成績。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在籍學生不得參加2021年中招錄取。
2021 年中招錄取工作分為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兩個批次進行。本市將進一步健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多元招生錄取機制。
(一)招生計劃編制和管理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按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管理職責和工作程序進行。市教委負責全市中招計劃宏觀管理,對各區中招計劃編制工作進行指導、統籌和協調。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占比不低于總計劃的 50%(包括推薦生名額分配、本區名額分配、零志愿名額分配三種類型)。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教育資源,按照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略有增加,普職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編制本地區中招計劃。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班級學額原則上控制在每班40名以內(中本貫通專業、五年一貫制專業、中高職貫通專業及中職校藝體類專業的班額按相關專業要求設定),由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生源和教育資源配置實際狀況確定。
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招生計劃單列,市教委負責對計劃編制工作進行指導、統籌和協調。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教育資源,編制本地區特教中招計劃。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學額原則上控制在每班15名以內,由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生源和教育資源配置實際狀況確定。
各類學校(含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招生計劃確定后,即向社會公布。各區教育局、招生考試機構和招生學校須嚴格按照已公布的計劃招生,如需變更計劃,須經市教委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提前招生錄取工作
提前招生錄取工作包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兩大類別。提前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委統一部署,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統一實施,各區、招生學校和初中學校必須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和時間節點有序開展招生錄取。未經允許,各區不得自行制定本區提前招生方案;無提前批次招生計劃的學校不得自行提前招生。如違紀違規,將按照本市中招監察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并通報。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和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
在初中學校推薦或學生自薦基礎上,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預錄取和錄取。
(1) 編制計劃
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計劃一般為本校招生計劃的 40%,分為推薦生和自薦生兩類。推薦生招生計劃為學校招生計劃的 30%,采用名額分配到區的方式,其中面向外區分配的招生計劃原則上占50%左右,具體由各學校自主決定;自薦生招生計劃為學校招生計劃的 10%,部分繼續開展“上海市普通高中學生創新素養培育實驗”項目的高中學校自薦生招生計劃可調整至20%,其提前招生錄取總計劃不變。繼續試點“探索建立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項目的高中學校提前招生錄取計劃可增加到學校招生計劃的 50%左右。市特色普通高中可安排不超過20%的招生計劃用于招收自薦生。
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水平、特色,制定提前招生錄取計劃并報市教委,市教委根據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于促進郊區和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原則,結合各區應屆初三學生分布情況,對招生學校上報的提前招生錄取計劃進行統籌后下達到各區。
(2) 招生錄取
①各初中學校須成立學生推薦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公布推薦生工作方案和操作程序。初中學校推薦生人數不得超過具有2021年中招報名資格的本校在籍且在讀初三學生數的7%,推薦生名額應事先公示。被推薦學生必須為本校在籍且在讀學生,其綜合素質評價各項指標應達到“優良”。獲得過“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長”“優秀共青團員”“優秀共青團干部”“新時代好少年(美德少年)”等先進獎勵稱號的學生若符合推薦條件,且學生愿意被推薦的,學校應優先推薦。經規范程序產生的推薦生名單須由學校公示5個工作日后,無異議的學生方可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愿。
未被推薦的學生可根據自身特長、學業狀況和招生學校招生要求,自行向招收自薦生的高中學校進行自薦,并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愿。
②參加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應慎重選擇推薦或自薦,兩者不能兼報。參加市特色普通高中提前招生錄取的學生只能選擇自薦。
③各高中招生學校提前招生錄取工作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進一步加強規范管理和內部監督機制建設。各校須成立提前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并及時公布提前招生錄取方案;做好自主選拔的組織實施工作,相關利害關系者實行回避制度;依據招生方案,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間,根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經領導小組集體討論,自主擇優確定預錄取學生。預錄取學生名單應由招生學校和市教育考試院兩級公示。
被高中學校預錄取的學生須參加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錄取總分(即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綜合測試以及體育與健身科目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政策性照顧分數的總和,下同)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提前招生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后方予以正式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自動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④各區教育局和招生學校要建立推薦生和自薦生跟蹤反饋制度,不斷完善評價辦法,探索優秀學生培養的途徑與機制。
2.中職校提前招生錄取
包括中本教育貫通培養模式(簡稱“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培養模式(簡稱“五年一貫制”)、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模式(簡稱“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自主招生(含航空服務、藝術類、自薦生)等類別招生錄取,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投檔錄取。(1)編制計劃
2021 年,繼續擴大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試點。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試點專業招生計劃中,用于招收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的招生計劃約占總量的25%。
中職校自主招生計劃由市教委統籌后下達,其中“國家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特色示范學校”和“上海市中等職業教育改革發展特色示范學校”的中職校,可安排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25%的比例作為自薦生招生計劃,其他學校可安排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20%的比例作為自薦生招生計劃。
(2)招生錄取
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中高職貫通、中職校自主招生等各類別可同時兼報。中本貫通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本市戶籍應屆初三學生(除獨立設置的藝體類中職學校試點專業外)。招生學校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是否組織面試或專業考試,測試于 2021 年 5 月上旬前完成。學生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愿,對于有面試或專業考試要求的專業,學生須在取得資格后方可在網上填報志愿。
學生須參加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并獲得統一組織的閉卷考試科目的有效成績。中本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五年一貫制、中高職貫通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依據招生學校事先公布的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
法,統一投檔錄取。未被錄取的學生自動進入統一招生錄取批次。
(三)統一招生錄取工作
統一招生錄取包括“零志愿”“名額分配志愿”“1至15志愿” 和征求志愿招生。
1.“零志愿”招生 “零志愿”招生指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全市各區的招生方法。
(1) 編制計劃
“零志愿”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少于學校統一錄取招生計劃的 15%,由各招生學校根據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幾年實際招生情況自主確定,經市教委統籌后下達到各區。
(2) 招生錄取
各區招考機構根據招生計劃、學生志愿和錄取總分,從高分到低分,以 1:1 的比例進行投檔錄取,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
“零志愿”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上海市回民中學優先錄取少數民族學生,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學只錄取困難家庭的優秀學生。
2.本區名額分配招生
本區名額分配招生指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按比例分配到本區初中學校進行招生的方法。
(1) 編制計劃
“名額分配”到本區初中學校招生計劃不少于高中學校招生計劃的 15%。由區教育局將本區管轄的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數,按本區初中學校具有2021年中招報名資格在籍且在讀的初三學生數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招生學校及招生計劃須事先向社會公示。
(2) 招生錄取
填報“名額分配”志愿的學生須為在籍且在讀的初三學生,根據分配給本校的高中學校和招生名額數,自主填報志愿。跨區報考的學生不參加“名額分配”招生。
各區招考機構根據招生計劃、學生志愿和錄取總分,從高分到
低分,以 1:1 的比例進行投檔錄取,錄取總分須達到市統一劃定的
“名額分配”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
3.區實驗性示范性高中招生
經市教委同意的區實驗性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計劃可面向外區招生,列入1至15志愿招生。
4.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1) 編制計劃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向所在區教育局提出 2021 年招生計劃申請。區教育局在對學校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評估的基礎上,確定學校2021年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須具備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學生宿舍并配備相應設施設備。
經區教育局確定的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須列入本區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并上報市教委備案后,由區招考機構負責將學校 2020年實際招生人數和最低錄取分數線與學校2021年招生計劃一并向社會公布。
(2) 招生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根據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自主確定招生錄取標準(最低投檔控制分數線),并由招生部門向社會公布,在學校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內投檔錄取。
5.高中階段各類學校體育和文藝特長生招生
2021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繼續招收體育和文藝特長生,計劃單列,具體辦法由市教委另行發布。
6.特定學校招生(1)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上海市實驗學校、上海市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中學等5 所學校的招生
上述學校要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等),于2021年3月下旬前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 3月底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學校須嚴格按照招生方案規范招生錄取工作,直升錄取名單于 5 月底前由學校分別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和所在區招考機構備案,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本市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的錄取;其他錄取名單于6月底前由學校報所在區招考機構,并由區招考機構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
(2)上海音樂學院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舞蹈學校、上海市體育運動學校、上海體育學院附屬競技體育學校、上海戲劇學院附屬戲曲學校、上海市馬戲學校和上海市第二體育運動學校等7所學校的招生
上述學校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含招生計劃、招生要求和錄取辦法等),經學校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后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學校要嚴格按照招生方案,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做好招生錄取工作,不得招收已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并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錄取名單于2021年8月底前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
7.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
(1) 編制計劃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開展普通高中國際課程試點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13〕37號)規定,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民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上海生源計劃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非上海生源計劃不納入本市普通高中招生總計劃,其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學校國際課程班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0%。
(2) 招生錄取
高中招生學校的國際課程班招生方案須報所在區教育局和招生主管部門,經公示無異議后,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國際課程班招生由學校根據招生方案,參照本市提前招生錄取的時間自主進行預錄取。預錄取名單須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預錄取學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棄預錄取。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學生報考民辦高中國際課程班,均需報名參加2021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報名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或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未達學校要求的,不得被錄取。
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參照高中國際課程班招生辦法執行。
(四)持外國護照并以外籍身份報名學生的錄取工作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1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基〔2020〕50號)有關規定,以外籍身份報名且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不參加本市提前招生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區教育局須于2021年4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區持外國護照學生招生辦法和招生學校,報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學生參加學業水平考試后填報就讀意向,區教育局根據學生考試成績、就讀意向統一安排至相應高中學校入學;對有意向進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外籍學生,由學生本人向中等職業學校提出申請,經招生學校匯總后統一辦理錄取手續。持外國護照入學的學生不列入學校招生計劃數。
(五)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班)的招生錄取工作
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高級中學、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為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提前招生錄取學校。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和中職特教班根據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相關文件要求和辦學特色,制定本校(班)招生方案(包括招生條件、招生程序、錄取辦法等)。上海市盲童學校、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高級中學、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的招生方案于2021年4月中旬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其他學校招生方案于2021年4月中旬經由區教育行政部門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中招辦備案。各校(班)根據事先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未在提前招生錄取階段被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錄取的學生,按其統一招生錄取志愿投檔,由招生學校(班)根據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參加學業水平考試未被高中階段普通學校錄取的符合中招報名條件的應屆隨班就讀學生,可通過征求志愿方式申請就讀有征求志愿招生計劃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或中職特教班)。招生學校
(班)可進行專業面試,并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六)政策性照顧項目情況
2021 年中招政策性照顧項目按相關文件執行,詳見附件 3。照顧對象應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程序及時申報,有關部門嚴格審核名單,實行相應的公示制度,公示期為 5 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有舉報并經核實確認,一律取消其照顧資格。如符合多項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只可享受其中一項,不予累計。
(七)初中畢業生升學和生涯發展指導工作 健全和完善初中畢業生升學和生涯發展指導工作體系和機制。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全面宣傳高中階段各類教育培養目標,引導初中畢業生根據自身情況和社會需求,合理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升學途徑,初步學會規劃自己的人生。市、區教研等部門要加強對初中生升學與生涯發展指導的研究,指導學校做好升學與生涯發展指導工作。市、區招考機構要加大招考信息公開、公示力度,通過媒體、網絡、宣講、咨詢等各種途徑與方法,向學生宣傳有關政策法規、招生改革情況,介紹各類招生學校的有關信息。初中學校要開設好升學與生涯發展指導課程,幫助學生拓寬視野,了解社會對多層次、多規格人才的需求。
四、管理和監督
2021 年本市中招工作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切實加強領導和管理,明確市、區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教育招考機構及各學校的職責,規范各項制度,加強人員培訓,強化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保證中招工作順利進行。
強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監督問責。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相關民辦學校,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今年將繼續探索建立教師、校長個人信用記錄制度,對于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依規給予處理,同時由上級主管部門記錄在案并報市教育督導室備案。
切實做好中招信息公開工作。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招考機構、招生學校等應通過本單位網站及其他途徑,及時公開招生信息,切實做好相關公示工作,詳見附件4。
進一步加強中招監察工作。健全監督機制,發揮招生監督機構的作用,加大對報名、考試、評卷、加分審核、投檔、錄取、信息公開等重要環節的監督力度,加強信訪投訴查處力度,做到崗位明確、責任落實、人員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參與、依法治招。完善中招錄取結果核查機制,實行市、區兩級分級核查。
五、其他事項
2021 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具體實施意見另行發文。
若受疫情影響,中招相關考試時間及工作時間需調整的,將另行通知,以另行公布的時間為準。
附件:1.2021年上海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
2.2021年上海市特殊教育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安排
3.2021 年上海市中等學校高中階段招生錄取政策性照顧項目一覽表
4.2021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公示內容
2021年中考信息不斷變化,www.txjunshi.com 91中考網提供的中考成績查詢查分、錄取分數線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招生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