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動態
2021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1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1清遠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1-4-17 13:22:59
2021清遠中考政策方案
一、報考
(一)報考條件
1.下列人員可以在我市報名九年級學業考試
(1)具有清遠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持有“九年義務教育證書”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回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報考。從2022年起,以往屆生(包括已經畢業和讀完初三課程無故不參加畢業考試者,或已讀完初三第一學期無故停學半年再返校復讀者)身份報考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考生,不可報考市直公立高中學校;不可報考清新區第一中學、廣州大學附屬中學英德實驗學校和英德中學;不可參加市直公立高中學校的自主招生;不列入華師附中招錄推薦名單。
(3)在清遠實際就讀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具有我市應屆九年級學籍的廣東戶籍學生。
(4)在清遠實際就讀一年以上(含一年)且具有我市應屆九年級學籍的香港、澳門學生,臺灣省籍學生和外國僑民。
(5)非廣東省戶籍學生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具有廣東省內完整兩年初中學籍。
②具有我市應屆九年級學籍。
③其父親或母親(非廣東省戶籍一方)按國家規定在我省參加社會保險(含養老和醫療)累計不少于一年(計算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1日前),并且在中考報名截止前持有效廣東省居住證的。
2.下列人員可以在我市報名八年級學業考試
(1)具有我市八、九年級學籍的在校學生。
(2)具有我市戶籍、在市外學校就讀的八、九年級學生。外市就讀的戶籍生返回我市參加2021年中考的,如在就讀地八年級地理、生物學科考試不是采用省命題試卷的,也需參加我市2021年八年級地理、生物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當年中考總分。
(3)具有我市戶籍并持有“九年義務教育證書”的往屆初中畢業生。以往屆生身份報考我市2021年中考的,除初三畢業學業考試科目外,還須參加2021年八年級地理、生物學科學業水平考試,成績計入當年中考總分。
3.下列人員不得在我市中考報名
(1)高中階段學校在校生。
(2)未完成九年義務教育的學齡兒童少年。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參加我市2020年八年級地理、生物學科學業考試的應屆生不得重復報考八年級學業考試。
4.其他事項
(1)符合國家、省和我市有關政策規定的現役軍人子女、市政府引進高層次人才子女等,按相關政策規定參加中考。
(2)本辦法所稱的高中階段學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含技工學校、技師學院)。
(3)具有我市九年級學籍的應屆畢業生,如戶籍、學籍等條件未達到上述我市中考報考條件的,原則上回戶籍地參加中考。因特殊原因申請在我市借考的,需辦理借考手續。借考考生在考試成績公布后,由市招考辦出具成績證明,持成績證明回戶籍地參加當地普通高中錄取。選擇在我市報讀高中階段學校的,可根據我市中職學校或民辦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條件報讀。
(二)報考手續
1.我市應屆八、九年級在校生可選擇在原就讀學校或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考辦報考,報考時需提供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跨縣(市、區)就讀的在校生選擇在就讀地報考的,按就讀地戶籍考生進行志愿填報和投檔錄取,報名結束后,原則上不接受此類考生跨縣(市、區)投檔申請。往屆生需憑畢業證書、二代身份證和戶口簿以及初中階段綜合素質評價證明,經戶籍所在地縣(市、區)招考辦審核后方能報考。
2.在外市就讀的清遠戶籍考生回戶籍所在縣(市、區)招考辦報名參加中考的,須提供就讀學校開具的應屆在校生學籍證明,并加蓋當地縣級以上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公章。
3.未達到我市中考報考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申請在我市借考的,由考生本人說明借考理由,寫明是否清楚廣東省現行高考政策和報名條件,提出借考申請,經家長簽字,學校同意后,匯總名單一式兩份加蓋公章,報縣(市、區)招考部門審核,并報市招考辦審批同意后方可報考。
(三)報考時間
2021年3月22日至4月2日。
(四)報考流程
1.各縣(市、區)招考辦于3月18日前登陸清遠市中考管理系統(九年級:http://10.188.237.74:81/zk/ 八年級:http://10.188.237.74:81/zk8/ ),做好所屬各報名點考點信息設置工作(分年級設置),并將各報名點和考點信息于3月21日前報市招考辦。
2.市招考辦根據各報名點的人數在中考管理系統中生成準考證號和密碼,各報名點將準考證號和密碼發給考生。
3.考生憑準考證號和密碼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清遠市中考報名系統(九年級:http://10.188.237.74:81/zk/login.jsp 八年級:http://10.188.237.74:81/zk8/login.jsp )錄入本人的基本信息,核對無誤后提交。考生錄入的基本信息必須完整、準確,因考生基本信息錄入不全或錯誤而影響考試成績和錄取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4.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到報名點交費,報名點憑學生二代身份證獲取考生信息并現場攝像,然后打印考生的正式報名表讓考生和家長(或家長委托的監護人)簽名確認。
5.九年級考生報考時,必須同時在中招平臺上填報中考體育考試的選考項目。特殊考生需選擇免考、擇考、緩考或參加理論考試的,由各縣(市、區)教育局體衛股審核后交同級招生部門統一錄入中招平臺。
(五)報考費用
根據粵價函〔2001〕213號和清府辦函〔2002〕60號文件精神,我市中考報考費的收取標準為:九年級80元/生(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歷史、體育共8科,10元/科);八年級20元/生(地理、生物共兩科,10元/科)。
二、考試
(一)考試科目、時間
我市2021年中考繼續使用省考試院命制的中考試題(以教育部制定的義務教育各學科課程標準(2011年版)為命制試題的依據),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共10科;各科考試用時為:語文120分鐘,數學、英語各90分鐘(英語科含聽力考試約20分鐘),物理、歷史各80分鐘,化學、道德與法治、地理、生物學各60分鐘。
圖片
(二)考試安排
1.文化課考試
地理、生物學科目為八年級考試科目,其余科目為九年級考試科目(含體育)。
2.體育科考試
考試時間:4月下旬-5月下旬。具體安排按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清遠市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工作的有關通知執行。
3.自主招生考試
具體方案由招生學校制定,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后執行。
三、評卷
2021年繼續實施全市統一評卷及計算機輔助統一網上遠程評卷。
(一)計分科目和分值
中考成績采用原始分的形式公布。計分科目各科分值為:語文、數學、英語各120分(英語含聽力30分),道德與法治、物理、化學各100分,歷史40分,地理、生物學各30分(歷史、地理、生物學卷面滿分各為100分),體育70分,總分為830分。
(二)考試成績公布和管理
考試成績由市招生考試委員會統一公布和管理。考生成績公布內容包括單科成績、全科總分、投檔總分、全市排名、縣(市、區)排名。各縣(市、區)招考辦要做好中考成績的發布工作,指導考生通過市招考辦公眾號“清遠招考”或回學校查詢等途徑查詢自己的中考成績。
四、志愿填報
2021年我市考生填報志愿時間為7月8日至11日(初定)。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繼續實行中考成績公布后組織考生網上填報志愿,按批次錄取。各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范圍、計劃、批次等詳見清遠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通知。
各縣(市、區)招考辦、各初中學校要高度重視考生志愿填報工作,指導考生登陸“清遠市中招服務平臺”填報自己的志愿。若發現有學校或老師故意隱瞞招生學校信息,誤導考生填報志愿,甚至強迫考生填報某指定學校志愿,侵犯考生和家長的合法權益,一經查實,市教育局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絕不姑息。
填報志愿期間,考生憑自己的準考證號和密碼登錄清遠市招生考試網站填報和修改志愿信息,并回學校打印簽名。考生的志愿信息確認表必須由考生本人和家長(或家長委托的監護人)共同簽名,一經確認或者逾期不得更改或補報志愿。考生密碼自行保管,因密碼外泄而導致報考志愿被他人更改或其他后果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五、錄取
(一)錄取批次和時間
1.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批次
(1)提前批次
華師附中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初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公費定向生、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的高中學校自主招生安排在提前批次錄取。
(2)第一批次
清遠市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安排在第一批次錄取。
(3)第二批次
中職和技工學校安排在第二批次錄取。
2.高中階段學校錄取時間(初定)
(1)志愿填報和投檔
7月7日(初定)起考生可查詢個人成績,市招考辦將公布全市分數段考生數和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7月9日至12日考生填報志愿,各有關高中學校提交自主招生學生錄取名單。7月16日公布各批次學校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分批次投學生檔案,供相關學校審錄。
(2)錄取注冊
7月16日至25日為學校錄取和學生注冊時間。在7月16至25日錄取期間,考生可登陸市中招平臺上輸入自己的考號和密碼,隨時了解自己電子檔案的錄取狀態,并根據自己電子檔案的錄取狀態及時到所錄取學校繳費注冊。7月26日,市招考辦將暫時關閉錄取系統,各高中學校通過中招平臺、招考辦網站、新聞媒體等向社會公布缺檔情況。
(3)補錄
7月26至31日,凡個人檔案狀態在庫的考生和清遠戶籍的外市考生可根據各校的缺檔數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招考辦進行第二次補填志愿,清城區考生及清城區戶籍外市考生到市招考辦補填志愿。8月1至3日為第二次錄取和注冊時間。經第一次投檔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學校,在招生計劃范圍內對申請補錄學生進行擇優錄取。
(二)錄取原則
1.健全并嚴格執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管理規定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招生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全省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粵教職函〔2020〕10號)精神,嚴禁普通高中學校招收“掛讀生”和變相招收“借讀生”,嚴禁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公辦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級普通高中學校要安排不低于50%的招生名額,按初中學校在校生數和實施素質教育情況,直接分配到區域內各初中學校(含民辦)。規范執行國家規定的特殊群體等加分政策。進一步完善和規范自主招生,根據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等開展自主招生,完善招生信息公開制度,深入實施“陽光工程”。
錄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考生的成績、志愿和招生計劃數按1:1的比例擇優錄取。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模式。市招考辦負責投檔,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錄取。市招考辦對招生政策的執行、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招生學校提交的錄取名冊進行審核,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進行糾正。各招生學校要自覺執行政策規定,建立自我約束機制。
2.優待政策
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文件的規定,在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中,以下幾類考生可給予加分錄取(每生只照顧最高分值的一項)。
(1)烈士(軍人、消防救援人員、人民警察等)子女加30分投檔錄取。
(2)駐“三類地區”、西藏自治區和“二類島”以及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加30分投檔錄取。
(3)作戰部隊、駐“二類地區”和“第三類島”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并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或者有子女后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及殘疾軍人(一至六級殘疾軍人)”的子女,以及“受到表彰獎勵(個人平時榮獲二等功或戰時三等功)”軍人的子女加20分投檔錄取。
(4)平時榮獲三等功的軍人子女、駐一般地區部隊軍人子女,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軍人子女需入中等職業學校就讀的,根據考生分數可適當調整到教育質量較好的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5)公安英模(一級、二級英雄模范)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加20分投檔錄取。
(5)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投檔錄取。
(6)夫婦雙方均屬農業戶口并依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或夫婦雙方均屬農業戶口的純二女結扎戶的女孩加10分投檔錄取。
(7)英雄模范(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和因公犧牲、1-4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加20分投檔錄取。
(8)抗擊疫情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優待政策按《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做好抗擊疫情一線醫療衛生工作人員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粵教基函〔2020〕11號)執行。
符合上述照顧錄取政策的考生辦理手續時要提供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由各縣(市、區)招考部門負責審核、錄入并復印存檔。
(三)錄取辦法
1.自主招生
根據《廣東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指導意見》(粵教基〔2020〕3號)精神,我市給予有條件的普通高中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其中公辦學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學校年度招生計劃的10%以內。自主招生對象為具有創新潛質和學科特長的學生,體育、藝術、科技等特長特色類型招生均納入自主招生范圍。招生學校須提前主動公開經主管部門審核并備案的自主招生方案(含招生范圍、計劃、標準、辦法和程序等),并根據招生方案、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等開展自主招生,主動公開自主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
學校進行全市招生的自主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下達,非全市招生的各縣(市、區)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分配。招生學校制定招生方案,報所在縣(市、區)教育局審批后報市招考辦備案。市直學校招生方案報市教育局基信科、體衛藝科、市招考辦審批及備案。
自主招生專業技能測試由各招生學校自行組織,市教育局對學校測試過程進行監督,確保公平公正。學校自主招生招錄的考生文化科成績原則上不低于全市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學校可根據自主招生項目需求設置文化科分數線,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后公布。
2.普通高中招生
(1)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范圍
①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清遠市第一中學、清遠市體育學校、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市教育局審批同意面向全市自主招生的學校(班)面向全市招生。
②市直各普通高中學校除個別面向全市招生的學校和部分計劃外,其余均面向清城區招生,各縣(市、區)直屬普通高中學校面向本縣(市、區)招生。
③具體的招生計劃和范圍以市教育局今年下發的招生計劃文件為準。
(2)普通高中學校的投檔、錄取和備案工作在清遠市中招平臺進行。各高中學校必須成立錄取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專人在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市中招平臺,對本校的投檔考生數據進行相關的錄、退檔以及注冊等操作。錄取新生以考生的電子檔案為依據,沒有電子檔案的不能錄取,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私自接收檔案不在本校的考生。各縣(市、區)招考辦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在市中招平臺上審核所屬高中學校的檔案錄取。
(3)全市普通高中學校(含民辦)必須嚴格按照考生志愿進行錄取,并在規定的錄取時間內完成錄取相關工作。普通高中學校經市招考辦第一次投檔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可由學校申請,招考部門組織擇優錄取中考分數達到本校當年錄取分數線的本招生區域落選生和清遠戶籍的外市考生,錄取名單由各縣(市、區)招考辦審核后報市招辦統一進行電子檔案投檔。經兩次投檔仍未完成招生任務的,報清遠市招生考試委員會審批后可由各縣(市、區)教育局和市直學校(含民辦)適當調整錄取控制分數線。
3.中職技校招生
中職(技工)學校在省中招服務平臺中進行錄取。具體的錄取時間和操作按省的相關文件精神執行。繼續開展中等職業學校(技工)部分專業招生提前面試試點工作(具體另行通知)。
4.全省統考招生
華南師范大學附屬中學的創新人才培養實驗班和初中起點五年一貫制公費定向生的具體招生工作按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執行。
(四)錄取工作要求
1.經市招考辦投檔的線上考生,各高中學校應及時通知考生到所錄取學校繳費注冊,未經市招考辦同意不得隨意退檔考生電子檔案。
2.電子檔案初始狀態為在庫的落選生,各高中學校在不超出招生計劃和不低于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按招生范圍擇優補錄,名單經所在縣(市、區)招考辦審核后報市招考辦統一投檔。
3.清遠戶籍的外市考生申請返清就讀普通高中,原則上回戶籍所在縣(市、區)招考辦進行登記(清城區戶籍考生到市招考辦登記),考生需提交經參考地市級以上招生考試部門蓋章的成績證明和戶籍證明材料,各高中學校在折算分不低于錄取分數線的前提下擇優補錄,試題難度系數相近的情況下折算公式為:錄取折算分=參考地分數×清遠總分(830)/參考地總分-10。名單經所在縣(市、區)招考辦審核后報市招考辦統一投檔。
4.考生檔案按照本人志愿一經投出,原則上不再調整。由于特殊原因需調整志愿的,由考生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佐證材料,在考生分數達到轉入學校分數線且不超出轉入學校招生計劃的前提下,經轉出學校、轉出學校所在縣(市、區)招考辦、轉入學校審核蓋章同意后,由市招考辦重新投檔。
5.嚴禁高中學校擅自錄取電子檔案不在本校的考生。學生電子檔案狀態分為在庫、在閱、擬錄、擬退、錄取、退檔、注冊共7種。在庫狀態為考生檔案沒有被投檔到任何一所學校;在閱狀態為考生檔案已經投出學校,學校正在審閱考生的檔案;擬錄和擬退狀態為學校提交了錄取和退檔申請,正在等待各級招辦審批;錄取和退檔狀態為考生檔案經過各級招生部門審核后同意錄取或退檔;注冊狀態為考生已經繳費注冊。
6.各高中學校要通過學校網站、學校宣傳欄張貼等多種方式公布錄取的考生名單,并要求考生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到注冊手續。各級招生部門和各高中學校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中招平臺上學生檔案的錄退操作,并在規定的錄取時間內完成考生檔案的審核。新生錄取名冊打印及送審時間為9月15日-20日。
以上內容如與省2021年中招文件有出入的,以省文件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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