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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1年直屬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1-3-18 10:49:41
關于做好2021年直屬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甬教基〔2021〕40號
海曙、江北、鄞州區教育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社會事務管理局,寧波國家高新區教育文體局,各直屬學校(單位):
為認真做好2021年海曙區、江北區、鄞州區、東錢湖旅游度假區、寧波國家高新區(以下簡稱中心城區)初中學校及市直屬初中學校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和直屬高中段學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學校,下同)招生工作(以下簡稱中招),根據我局《關于做好2021年寧波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甬教基〔2021〕 號)精神,經研究,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中考報名
各初中學校的應屆考生向初中就讀學校報名,歷屆生向原初中畢業學校報名。應屆(歷屆)初中畢(結)業生由畢業學校匯總報名資料,各初中學校審查考生報考資格,凡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通過“初中學校中考中招信息管理系統”(網址:zkzz.nbedu.net.cn)向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集體報名,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終審。報考高中段學校的考生報名序號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編制。
中心城區初中就讀的非浙江省內戶籍考生(港澳臺戶籍考生參照浙江省內戶籍),符合普通高中報考條件的學生向初中就讀學校報名,填寫《2021年寧波市流動人口子女直屬普通高中招生報名申請表》(附件2),同時遞交下列資料:(1)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證明。(2)父母一方近3年內有1年及以上社會保險的證明。就讀初中學校根據學生是否具有完整的我市初中階段連續學習3年的經歷、學籍及上述材料的真實完整性,認真審查考生普通高中報考資格,并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審核匯總符合普通高中報考資格考生材料,報寧波市教育考試院。直屬初中審查后,報寧波市教育考試院確認。
不符合報考普通高中條件的初中學生,可回原籍升學或報考本區域中等職業(技工)學校;需在寧波借考回原籍升學的,由考生提出借考申請(申請表見附件3),考試成績作為學生畢業成績。
戶籍在中心城區內,初中在區域外就讀,要求回中心城區升學的考生,需攜帶下列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報名手續:1.學生基本信息表(在浙江省內學校就讀的,由就讀學校在浙江省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打印并加蓋就讀學校公章;在浙江省外學校就讀的,提供就讀學校學籍證明作替代)。2.戶口簿。3.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照片1張。4.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材料(大市內回戶籍地考生,由就讀學校在初中綜合素質評價系統打印并加蓋就讀學校公章;大市外回戶籍地考生,由就讀學校出具綜合素質評價相關材料提交報名地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考生根據市物價主管部門的規定交納報考費。
二、高中段學校招生類別
積極探索建立自主招生、定向招生和統一招生等形式的多元錄取機制,除統招形式外,市直屬高中段學校主要有以下招生類別:
(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包含特長生招生、特色班招生和中外合作辦學招生。進一步優化中心城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項目布局,配合“1122”學校特色升級工程,整合招生特長項目,培育重點發展特色項目。實施普通高中強基計劃招生,促進拔尖創新人才培養。規范中心城區自主招生,對部分招生項目試行統一測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二)普通高中定向分配招生。大力推進區域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行優質示范普通高中招生名額合理分配到區域內初中的辦法。定向分配招生根據學生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及學生志愿擇優錄取,并向農村薄弱初中適當傾斜。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三)中等職業(技工)學校自主招生。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可根據專業人才培養目標和專業特點申請開展自主招生。開展自主招生的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可根據專業要求和培養目標,在規定時間內對報名學生進行綜合素質測(面)試,擇優確定名單,同意通過自主招生途徑錄取的考生在中考后不再填報志愿,由學校于中考結束后統一辦理錄取手續。各自主招生學校于6月20日上午10:00前向寧波市教育局中招辦正式上報錄取名單。被自主招生錄取學生應具有義務教育合格證書。中等職業(技工)學校自主招生辦法及全市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中職與應用型本科一體化培養試點(以下簡稱“中本一體化”)招生辦法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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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高中段學校錄取程序
高中階段各類學校招生錄取工作一律在中考后進行,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分次填報志愿,分批錄取。具體程序如下:
(一)志愿填報
1.第一次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1日上午8:00到下午17:00,考生進入志愿填報平臺(志愿平臺登錄賬號為各自的報名序號,密碼為各自的身份證后6位,建議各位學生登錄后及時更改密碼)選擇填報3個大類志愿。初中學校要安排教師指導學生及家長做好網上志愿填報工作,并在校內安排備用計算機網絡供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學生及家長填報志愿。
第一大類為中本一體化志愿:符合報考條件且有意向的考生登錄“中本一體化志愿填報系統”(網址:zkzz3.nbedu.net.cn)填報中本一體化志愿。考生可填報3個平行志愿。
第二大類為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志愿:面試合格的考生登錄“中考中招考生志愿填報系統”(網址:zkzz1.nbedu.net.cn)填報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志愿,考生可填報5個平行志愿。
第三大類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和中等職業(技工)學校特長生志愿:符合報考條件且有意向的考生可在“中考中招考生志愿填報系統”填報兩類志愿:一是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志愿(特長生、特色班、中外合作辦學),面(測)試合格考生可填報2個志愿;二是中等職業(技工)學校特長生志愿,面(測)試合格考生可填報1個志愿;上述兩類志愿不得兼報。
2.第二次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7上午8:00到6月28日下午17:00,考生登錄“中考中招考生志愿填報系統”填報統招批次志愿,統招志愿分為兩類:一類是普通高中志愿。考生首先可根據普高學校定向到本初中學校的名額選擇填寫定向分配招生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可填報1個定向志愿;隨后考生填報普通高中統一招生志愿,考生可填報6個平行志愿;;二是中等職業(技工)學校志愿,考生可填報6個平行志愿(6個專業)。上述兩類志愿不得兼報。
考生每次填報志愿后,需打印并在最后確定的志愿表上簽名,于志愿填報結束后的第二天上午送畢業學校備案。
考生填報志愿,可參考市中招辦編印的報考指南。市教育局將在寧波教科網上建立招生宣傳平臺,為學生和家長提供招生信息與咨詢。
(二)錄取程序
根據志愿批次,首先進行第一批次志愿錄取,錄取順序為1.中本一體化錄取;2.五年制學前教育大專班錄取;3.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優先錄取第一志愿,若招生項目錄取不足,繼續進行第二志愿錄取;中等職業(技工)學校特長生直接根據學生填報的志愿錄取;其次進行第二批次志愿分類錄取。普通高中錄取順序為:1.定向分配錄取,定向分配招生未完成計劃,計入統一招生批次計劃;2.統招批次錄取。中等職業(技工)學校進行統招錄取。
中心城區普通高中與中等職業(技工)學校錄取工作納入統一管理,未經市教育局中招辦核準,各校不得擅自承諾、收費、發放錄取通知書。
(三)雙向選擇
中心城區高中段統一錄取后,市中招辦安排考生與學校進行雙向選擇,未被錄取的考生持市教育局中招辦印發的分數卡、準考證,在規定的時間內,向尚有學額的學校報名,由招生學校擇優錄取,報市中招辦核準。
附件:
1.2021年中心城區中考中招工作日程安排表
2.2021年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直屬普通高中招生報名申請表.
3.2021年寧波市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借考申請表.
寧波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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