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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北侖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6-1 11:40:53
2020北侖中考政策方案
2020年北侖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
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
1.報名對象:
(1)具有本省戶籍或港澳臺戶籍,電子學籍在冊的北侖區(含大榭中學)的應屆初中畢(結)業生(包括在外地借讀要求回本區參加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的北侖戶籍、大榭戶籍初中畢業生)。
(2)年齡不超過18周歲(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且未取得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籍號的北侖區戶籍(含大榭戶籍)歷屆初中畢(結)業生。
(3)在北侖區初中學校、大榭中學借讀的非浙江省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未取得初中電子學籍的非北侖區戶籍畢業生一律回原電子學籍所在地報考。
2.報名時間:2020年5月21日-22日。
3.報名地點:在本區就讀的初中畢業生(含要求在本區高中借讀的非北侖戶籍的初中畢業生)向所在初中學校報名;未取得各類高中學校在冊學籍號的歷屆生和在外地借讀要求回本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的北侖戶籍初中畢業生向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報名,報名時間和辦法已在北侖區教育局網站(北侖之窗→站群導航→區教育局)公告。
4.報名辦法及有關要求:
(1)考生報名時應填寫《2020年北侖區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生登記表》(以下簡稱《考生登記表》),同時還須提交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并按物價部門規定標準繳納考務費65元/人。在外地借讀要求回本區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北侖戶籍初中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戶口簿和借讀學校學籍證明等材料。
(2)允許在本區初中學校就讀的省內區外戶籍初中畢業生報考本區的各類高中段學校,此類考生須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并填寫借讀申請表。對涉及區外市內的高中段學校招生按寧波市教育局相關招生文件執行。
(3)非浙江省戶籍(港、澳、臺籍學生除外)考生符合報考我區高中段學校條件的,由在讀的初中畢業學校對照其報考高中應同時滿足的三項條件進行認真的資格查驗,并把查驗后的復印件留存備查;符合條件的考生須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并填寫《2020年北侖區高中段學校招生借讀申請表》。各校要嚴把報名資格關,不得弄虛作假,對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或責任人,將按有關招生紀律給予嚴肅處理。
根據寧波市《關于做好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在我市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甬政辦發〔2013〕52號)文件精神,非浙江省戶籍(港、澳、臺籍學生除外)學生報考北侖區普通高中,應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A)具有完整的北侖區初中階段連續學習3年的經歷和學籍。
(B)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在北侖區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職業(即需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在北侖開設企業、從事個體經營活動)。
(C)有父母一方近3年在北侖區參加社會保險1年及以上的證明,社會保險證明可到參保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咨詢電話:12333。不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但在本區就讀省外籍的初中畢業生,規定如下:一是同意其就地借考,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出具考試分數和可錄取在相應高中段學校證明,轉回原籍就讀相應高中;二是可以報考我市中等職業學校。上述兩類借讀生報考須單獨提出申請并填寫《2020年北侖區高中段學校招生借讀申請表》。
(4)考生報名序號由各初中學校負責編排。報名序號采用8位數,自左向右第一、第二位數是北侖區代碼17,第三、第四位數為學校代碼,第五、第六位數是班級代碼,第七、第八位數是考生順序號,按從小到大順序連續編排。報名序號編妥后,各初中學校按報名序號順序編制《2020年北侖區初中畢業生學業考試考生名冊》,于2020年5月22日之前上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5)考生準考證號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編排。準考證號采用9位數,自左向右第一至第三位數為市、區代碼217,第四、第五位數是畢業年份20,第六至第九位數是考生順序號。
(6)2020年,非北侖戶籍學生選擇在我區報名升學的,均列入招生計劃,符合錄取資格的應在我區升學就讀。為維護所有學生權益,確保升學條件公平公正,避免教育資源浪費,從2021年起,在我區初中學校就讀期間,戶籍遷往區外且不符合我區初中借讀條件的學生,建議其回戶籍地接受義務教育,這類學生將不再列入我區高中段學校招生計劃。
5.學業水平考試命題。命題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以發展學生核心素養為重點,加強試題與社會實際和學生生活的聯系,注重對在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的考查,逐步增加真實情景中問題解決能力考查的試題比例;加強對學科思維能力考查,逐步改進開放性試題命題和評分方式。加強對實踐能力考查,引入科學實驗類試題。控制試卷難度,各學科難度系數在0.70 至 0.75 之間。市教育局教研室編寫《關于命制 2020 年寧波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試卷有關事項的通知》,供備考參考。
6.學業水平考試科目、分值及形式。2020年學業水平考試具體考試日期、科目、考試形式、答卷時間、滿分分值見下表:

7.學業水平考試實施。各學科試卷的命題工作由市教育考試院和市教研室共同組織實施。考試、閱卷和成績評定由市教育局教育考試院組織,區教育局負責配合實施。學業水平考試繼續繼續采用網上閱卷的形式,成績統一下達到學校,由學校通知考生本人,嚴禁對外公布考生成績,考生查分系統另行告知。如考生對考試成績有異議,可向就讀學校提出,由學校匯總向區教育局中招辦申請復查,復查只查詢試題有無漏批和積分有無差錯。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主要衡量學生達到國家規定學習要求的程度,考試成績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初中畢業生均需參加學業水平考試。
8.綜合素質評價。綜合素質評價是對學生全面發展狀況的觀察、記錄和分析,是培育學生良好品行、發展個性特長的重要手段,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基本依據。2020 年各類高中段學校招收新生時,繼續把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作為前置條件。錄取為優質普通高中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應為1A3P及以上等第,強基計劃招生應為2A2P及以上等第,其他高中段學校錄取的學生原則上應為4P及以上等第。在寧波大市范圍內異地就讀并要求回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各區縣(市)相互承認。在寧波大市外異地就讀并要求回本市戶籍所在地升學的學生,綜合素質各項評價等第原則上均視為 P等。
9.志愿填報。
(1)報考志愿根據高中段招生學校類別分為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含普職融通班)兩類。2020年,北侖區志愿填報采用“二個批次,平行志愿”方式,錄取辦法為“分數優先,尊重志愿”。
(2)考生填報高中學校報考志愿時,區內職高、技校與區外中職學校、技術院校志愿之間不得兼報;其它志愿之間均可兼報或單報。3+4試點項目和五年一貫制學前教育專業提前錄取,一經錄取,其他學校不再錄取。
(3)填報志愿必須規范、慎重。《考生登記表》志愿欄要表明報考志愿情況,填報時應符合各類高中段學校對考生綜合素質測評水平的要求,報考志愿一旦確定,一律不得更改,涂改作廢。各校根據《考生登記表》中的考生志愿信息如實輸入計算機,做到表庫完全一致,如有不符,則以《考生登記表》中的志愿信息為準。
(4)各校必須認真負責地指導學生填報志愿,但不得強迫、命令或代替包辦,志愿應由學生和家長自主決定。《考生登記表》必須由考生家長簽名,不報考高中段學校的考生和家長也應在《考生登記表》中的相應意見欄中簽名。
三、招生錄取
高中段學校招生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尊重選擇、擇優錄取的原則。既要依據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又要關注學生的綜合素質;既要衡量學生發展的現有水平,又要參考學生的成長過程;既要重視學生的總體發展,又要關注學生某方面的突出才能和表現。
2020年,北侖區初中畢業生(含大榭)升入高中段學校比例按照100%、職普招生規模大體相當的原則編制招生計劃。嚴格控制高中段學校班額,一般不超過 45人/班。
1.計劃招生

2.錄取批次。
高中段學校招生實行二個批次錄取。第一批次為北侖中學10班、柴橋中學6班、明港中學2班、泰河中學2班、濱海國際合作學校公辦班2班;第二批次為柴橋中學6班、明港中學10班、泰河中學8班、濱海國際合作學校民辦班4班,北侖職高35班,弘途技工學校12班。
3.錄取原則。
(1)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2)遵循考生志愿順序的原則;(3)綜合素質評定作為前置條件,按學業考試成績擇優錄取的原則;(4)城鄉統籌、全區統招與普通高中部分招生計劃指標直接分配到校相結合的原則。
4.錄取辦法。
2020年各類高中段學校招收錄取新生時,繼續把考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作為前置條件,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志愿,在達到綜合素質測評等第要求的考生中,參考綜合評語和學生的綜合素質測評等第,按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在分數相同情況下,先比較數學和語文兩科合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若兩科合計成績相同,再比較數學、語文和英語三科合計成績,高者優先錄取,額滿為止。
繼續實行普通高中部分招生指標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招生政策。北侖中學分配名額為招生計劃的55%,其他普高分配名額為招生計劃的65%,按各初中學校中考報名人數在全區各初中中考報名學生總數中所占的比例,兼顧規范辦學行為及發展性評價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實行最低分控,余下的招生指標及最低分控后收回指標實行按學業成績全區統招,同時兼顧城鄉學校均衡。2020 年定向分配學生須為在我區初中就讀有正式學籍的應屆畢業生;2021年定向分配學生須為在我區初中就讀有正式學籍自 2020年5月起無轉學行為的應屆畢業生;2022年起,定向分配學生須為在我區初中就讀具有完整3年學籍且連續在該所學校就讀初一、初 二、初三的應屆畢業生。2021年起,定向分配學生初中綜合素質評價測評品德表現描述應為良好,綜合素質評價等第應為1A3P及以上。若有學校處分未被撤銷或有違法行為的,則無定向分配招生參與資格。
5.北侖中學強基計劃招生。文件另行印發。
6.特長生招生。
繼續實行普通高中特長生降分錄取政策。各普通高中根據辦學定位和特色,需招收藝術、體育等領域有特殊才能的學生,實行統一適當降低分數錄取政策,但事先應經區教育局批準,各校招收的特長生原則上特長項目為該生在初中期間在參加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相關比賽中獲得前八名及以上獎項,跨區招收特長生須經寧波市教育局批準。各校特長生招生數量原則上不超過學校招生總數的5%。降分幅度由區教育局根據今年學業水平考試的試卷難易度及考生整體考試成績水平確定,體育類特長生降分一般在40~50分,其他類特長生降分一般在15~20分。其中,達到國家二級運動員及以上水平的體育特長生經區教育局批準可以由高中學校預錄取,但須參加學業水平考試,且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得低于204分。各校招生方案需在5月25日前報區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批和備案,6月10日前完成特長生的專業測試,6月12日將備取學生名單和《2020年北侖區高中學校特長生招生報名登記表》報基礎教育科備案。每位特長生限報1所高中學校,報名多所學校的取消特長生錄取資格,各學校按可招的特長生控制人數的120%上報備取學生數名單。特長生特長所對應的綜合素質測評項應為A等。各普通高中各類特長生招生辦法在公布前要先報基礎教育科審核并備案。為進一步我區普通高中特色辦學,從2021年起,除明港中學外,其余普高學校要逐年縮減美術特長生招生數量,學校可根據本校特色發展方向擴大其他項目特長生的招生數量。
7.職業學校與技工學校招生。
進一步推進浙江省職業教育質量提升工程和寧波市職業教育“工匠精神”培育提升工程,加快建成緊貼我區重點發展產業、育人質量領先的名職校、名專業,不斷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服務市“246”萬千億級產業集群和“225”外貿雙萬億行動。根據浙江省教育廳部署,繼續實施中本一體化招生。穩定職業教育中高職一體化招生計劃和專業覆蓋面,深化“普職融通”育人模式改革試點。鼓勵職業學校與行業企業聯合招生、協同育人,深化現代學徒制試點。統籌中等職業學校與技工學校招生,北侖職高和北侖弘途技工學校招生計劃統一編制下達,統一招生錄取。深入推進北侖職高開展中外合作辦學。北侖職高航空服務和園林技術專業實行中考后自主招生錄取,具體招生方案另行制定。北侖弘途技工學校物業管理和幼兒教育專業實行中考后自主招生錄取。
8.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濱海國際合作學校高中招生計劃納入全區高中發展事業計劃,2020年起,學校高中階段承擔社會義務招收2班公辦班學生。志愿到濱海國際合作學校高中就讀的所有初中學校畢業生,均需參加寧波市教育局組織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并填報2020年北侖區初中畢業生升學志愿表,與區內其他普高同步分兩批次錄取,錄取分數線原則上不低于區內其他普高最低錄取分數線。濱海國際合作學校初三畢業生可自愿填報區內高中段學校志愿,志愿在本校就讀高中的學生在不突破學校招生計劃的前提下可適當降分錄取,所有降分錄取學生須報區教育局審核同意后才可錄取。
9.中外合作項目招生。
同意北侖中學、濱海國際合作學校開展國際合作辦學,兩校招生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后進行,學生應參加2020年寧波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且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在錄取中所占權重不低于30%。5月18日前向市教育局國際交流與合作處和區基礎教育科申報招生方案。如要組織面試,時間不得早于5月下旬。錄取前,需將備錄取名單報區教育局審核。錄取后,要確保所有學生在國際班就讀。
10.高中段招生加分項目。
(1)歸僑及華僑子女和香港與澳門特別行政區籍考生、臺灣省籍考生、少數民族考生加 6 分投檔;(2)現役軍人子女加分政策按《浙江省教育廳 浙江省軍區政治部關于貫徹<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辦法>的實施意見》(浙政聯〔2013〕2 號)執行,其中給予所有現役軍人子女加6 分投檔優待,2020 年我市赴湖北疫情防控一線開展醫療支援工作人員子女參照現役軍人子女加分投檔;(3)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依據《浙江省應急管理廳浙江省教育廳轉發應急管理部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浙應急人事〔2019〕37 號)執行。(4)革命烈士子女(憑市民政局證明)加 30 分投檔。考生在以上政策類中具有多項加分條件的,按最大一項加分分值計入中考總分,不累計加分。2020年起,取消雙農獨女加分政策。
11.關注弱勢群體,扶持薄弱學校。
區中招辦在招生指標、招生對象、招生方式上對基礎薄弱學校給予適當傾斜,相關高中段學校要做好弱勢群體的幫困助學工作,切實落實國家相關政策,健全幫困助學體系,確保不讓一名貧困生因貧輟學。
12.深化優質特色示范高中建設,積極推進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實驗項目建設,探索普通高中順應學生個性發展的辦學機制、課程設置、人才培養模式、管理制度與綜合評價辦法,形成學校特色。同意明港中學開設美術特色班2班,班額45人,按北侖區高中特長生招生政策規定進行招生,跨區招收特色班學校須經寧波市教育局批準。同意北侖職高與明港中學合作在北侖職高舉辦普職融通班2班,共80名。
13.在區外借讀需回本區參加高中招生學業水平考試的北侖籍初中畢業生,其綜合素質測評等第原則上分別視為4P等第,若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達到優質普通高中的錄取標準,須提供綜合素質測評項目中1~2項達到A等要求的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原始證件。
四、加強領導,嚴格管理
確保中考中招工作有序推進
1.完善“陽光招生”運行機制。
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必須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確保考試招生工作順利實施。區教育局成立北侖區2020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局長任組長,分管副局長任副組長,基礎教育科、教研室、職成學前教育科、高招辦、紀檢室等科室負責人任組員。加大對違規招生行為的監督和處罰力度,區教育局建立中考中招工作監督制度,公布舉報信箱,對違規招生行為一經核實,要予以嚴肅處理(區教育局舉報電話:89393999)。
2.加強學籍管理。
嚴格按照《浙江省全日制普通高中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要求,規范高中新生的學籍管理,做到學生就讀學校與學籍注冊學校一致,嚴禁人籍分離。對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私自接受無學籍學生就讀、空掛學籍、違規轉學等現象學校,依法追究校長和相關人員責任。
3.強化中考中招的宣傳管理。
各學校要加強宣傳工作,贏得廣大考生、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要充分發揮各種媒體宣傳的輿論導向作用,使廣大考生、家長及時了解有關政策和要求,及時回應家長的關注,接受社會監督。高中段學校在招生期間可組織校園開放日活動,展示學校辦學成果,接受家長咨詢。各高中段學校不得到初中學校開展現場咨詢、宣傳活動,不得發布通過比較兄弟學校辦學情況來抬高自己的各種信息。針對職業學校專業多、培養模式多、成長路徑多和志愿選擇難度大的實際,學校要認真做好初中畢業生及其家長對職業學校志愿填報的指導服務工作,組織集中咨詢活動或安排學生進入職業學校體驗職業,了解專業。要堅決查處學校發布與本校辦學實際不相符的虛假宣傳行為,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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