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動態
2021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1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20蘭州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5-27 20:38:18
2020蘭州中考政策方案
2020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順利推進我市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營造公平優質的教育生態環境,根據教育部、省教育廳和蘭州市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試性質
2020年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繼續實行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兩考合一。
二、報考對象
(一)2020屆初中畢業生
(二)2021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必須參加生物、地理合卷筆試、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考查,考試結果作為該生2021年初中畢業和高中升學時的必備條件之一。
三、報名條件
(一)2020屆初中畢業生
1.具有本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和同等學歷社會青年,可以報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學校。從2021年起,凡上年已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但放棄錄取資格的同等學歷社會青年不允許再報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學校。
2.非本市戶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具有本市連續兩年初中學籍,有本市居住證,可以報考本市的普通高中學校;學籍不滿連續兩年的,應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對回戶籍所在地參加升學考試確有困難的考生,可以借考。考試結束后憑成績單或相關證明回戶籍所在地聯系就學。
3.高中階段學校在校學生和戶籍學籍均不在本市的初中畢業生不允許報名參加考試。
4.應往屆初、高中畢業生,復轉軍人,外來務工人員和在崗、轉崗、再就業職工及其他社會青年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省內不受戶籍限制,年齡不限。
5.駐蘭部隊子女因換防、調駐等原因需申請到蘭州市參加中考的,由蘭州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匯總后報蘭州市教育考試院統一辦理。
(二)2021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
以學校為單位報名參加生物、地理合卷筆試、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考查。
四、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7月16日—19日
(二)考試科目、形式、分值及答卷時間
1.2020屆初中畢業生:考試科目分Ⅰ和Ⅱ。科目Ⅰ的考試結果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重要依據,科目Ⅱ的考試結果是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
科目Ⅰ:語文、數學、英語(德語/法語/日語)、物理、化學、體育6科,總分滿分720分,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中體育滿分50分,測試時間、內容及辦法由市教育局體育藝術科另文通知。
科目Ⅱ: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4科。各科成績均以等級形式呈現,分A、B、C、D四個等級,D等為不合格;等級劃分標準為:依成績排序,考生總數的前40%為A等,前70%為B等及以上,前90%為C等及以上,成績達不到合格水平(60分)且排序在最后10%的為D等。其中生物、地理科目八年級已考完。
同等學歷社會考生和2020屆初中畢業生,已參加過科目Ⅱ考試,等級為D等的,可允許參加下一屆同科次單科補考,補考成績按C等(合格)和D等(不合格)計;等級為C等(含)以上的,不安排補考。
外地回蘭考生和因休學、轉學等原因缺考生物、地理的考生,須參加2021屆生物、地理合卷的筆試補考,補考后成績按正常等級標準核算。
2.2021屆初中畢業生:考試科目為生物、地理合卷筆試,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和信息技術考查。其中生物、地理滿分各40分,生物包含10%的實驗操作考試分值,成績作為中考錄取依據時以分數形式呈現,作為初中畢業依據時以“合格”與“不合格”形式呈現。信息技術滿分50分,成績以“合格”與“不合格”形式呈現,作為初中畢業的基本依據。
生物實驗操作考試的時間、內容及辦法由市教育條件裝備辦另文通知;信息技術考查的時間、內容及辦法由市電教中心另文通知。
為提高中小學生的數學學科素養,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中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五、綜合素質評價
全市各初中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將2020屆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
外地回蘭考生報名時,須提供學籍所在學校出具并經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綜合素質評價意見。
同等學歷社會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以2019年中考成績庫中留存的結果為準,成績庫中沒有的須由原畢業學校或補習學校負責提供,并填寫相關評價表格和檔案。
六、志愿填報
(一)志愿設置
1.城市四區和蘭州新區
(1)普通高中:共設六個批次12個志愿
①提前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的雙優班、小語種班等特色班和分校招生志愿。
設1個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本批次一個志愿。考生報名資格由學校初審、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②第一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四中)的普通班招生志愿。
設4個志愿:統招第一志愿、統配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愿,也可以不填報本批次全部志愿。統招第一志愿、統配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須為同一所學校;符合對口分配條件的考生可以填報統配志愿;有參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報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和統招第一志愿必須為不同學校。
③第二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的國際班、藝體班等特色班招生志愿。
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本批次一個志愿。考生報名資格由學校初審、市教育考試院審核備案。
④第三批次:省級示范性高中空余計劃(包括特色班和普通班)的補充招生志愿。
每個考生最多可填報本批次一個志愿。
⑤第四批次:市級示范性高中和一般高中招生志愿。
設4個志愿:特色班志愿、統招第一志愿、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
考生可填報本批次一個或多個志愿。統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必須為同一所學校;有參加自主招生意向的考生可以填報自主招生志愿;統招第二志愿和統招第一志愿必須為不同學校。
⑥第五批次:網上征集志愿。
未被任何一個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錄“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參加未完成招生計劃的普通高中學校的志愿征集,每個符合條件的考生最多可填報一個征集志愿。
(2)中等職業學校:設2個志愿
報考中等職業學校的考生可直接填報職業學校志愿,每個考生最多可填報兩所職業學校志愿。
2.遠郊區縣
遠郊區縣的志愿設置由各區縣參照城市四區設置模式,根據各自實際進行設定。
(二)志愿填報程序
1.城市四區和蘭州新區
(1)2020屆初中畢業生:
實行網上報名。①本市應屆初中畢業生可自行登錄“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http://zkbm.lanzhou.edu.cn/或http://www.lanzhou.edu.cn/)上網報名,網報結束后應在規定時間內到所填報的第一個志愿學校確認報名資格。②外地回蘭考生和同等學歷社會考生直接到所填報的第一個志愿學校報名。
(2)2021屆初中畢業生(八年級學生):不需要填報志愿,由所在學校統一報名。
2.遠郊區縣
遠郊區縣的志愿填報程序由各區縣根據各自實際設定。
(三)志愿填報注意事項
1.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要充分尊重考生的志愿選擇權,精心指導考生慎重選擇志愿,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考生的報考自由。要積極引導考生準確定位,填報符合自身實際的志愿。
2.考生應詳細了解志愿填報的程序和方法,在規定時間內及時填報志愿,并對所報志愿負責,志愿在網報結束后不得更改。
七、招生錄取
(一)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學生工作科組織實施。
1.錄取原則
堅持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格執行最低控制線。
2.錄取標準
市教育局根據招生計劃和考試成績,分別確定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城市四區省級示范性高中(含蘭州四中)最低控制線、遠郊區縣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
普通高中招生錄取時,將科目Ⅱ的等級和綜合素質評價的等級作為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前置條件,在符合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根據考生志愿,按照科目Ⅰ的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報考省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A2C(含)以上;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
報考市級示范性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2B2C(含)以上;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
報考一般高中的考生:科目Ⅱ的等級達到3C1D(含)以上。
——對口分配
繼續實行優質高中部分招生名額對口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辦法。2020年省級示范性高中(不含特色班和分校)對口分配比例為60%,蘭州四中對口分配比例為50%。
分配范圍為城市四區全部初中學校,分配數量按照對口初中學校符合條件的應屆畢業生的相應比例確定。享受對口分配計劃的考生必須具備以下條件:①初中屬劃片入學且三年在籍在校的應屆初中畢業生;②綜合素質評價等級為A等;③必須填報對口高中;④必須參加中考,且成績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50分以內。若未完成統配計劃,則降分錄取最低至省級示范性高中最低控制線。
統配生的錄取分數線以初中學校為單位分別劃定,依據各初中學校的統配名額和考生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
——自主招生
各招生學校可依據辦學實際和特色,在計劃內按照獨立高中10%的比例(蘭州一中為5%)、其他學校5%的比例(蘭州六中、蘭州十四中、蘭州五十三中、蘭州六十中等市級示范性特色高中控制在30%以內;蘭州五中設有蘭州市中學生民族樂團控制在10%以內),自主招收具有體育、藝術、學科等方面特長的考生和有創新潛質的考生。根據《蘭州市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改革試驗區實施方案》(蘭政辦發〔2018〕154號)精神,被命名為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的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用于招收足球后備人才時可適度擴大,控制在男女各11人以內。參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須填報志愿,且必須參加中考和招生學校組織的技能測試或面試。城市四區體育類自主招生科目Ⅰ成績最低須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150分以內,對于專業特別優秀需要破格錄取的,由招生學校報市教育局審定。其他類別的自主招生科目Ⅰ成績最低須在報考學校統招分數線下100分以內。遠郊區縣自主招生分數線由市教育局審定。自主招生專業技能測試或面試必須合格,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B等(含)以上。
城市四區各普通高中的自主招生項目和測試內容、標準見《2020年蘭州市城市四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覽表》(附件2),各學校具體的自主招生實施方案須于5月15日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審核后方可對外公布。自主招生專業測試或面試定于7月25日—26日組織進行。測試或面試成績必須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于7月28日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備案。
3.錄取程序和辦法
(1)城市四區
普通高中錄取時從提前批次到第五批次按批次順序依次錄取,已被前一批次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批次志愿學校的錄取;同一批次內按志愿順序錄取,已被前一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下一志愿學校的錄取。若出現考生成績并列,則同時被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按審批機關統一批準的招生計劃、范圍、標準和方式,與公辦普通高中同步招生。
特色班實行計劃單列。雙優班和珍珠班錄取不考慮加分照顧因素。公辦普通高中國際班錄取,成績應達到招生學校所屬類別學校最低控制線;民辦普通高中國際班錄取,成績應達到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外國語高中小語種班錄取最低線原則上控制在本校普通班統招分數線下50分以內。
——提前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
——第一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統招第一志愿;②統配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一批次學校錄取時,若統配計劃和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未完成招生計劃的,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第二批次錄取,單獨劃線,一校一線。
——第三批次錄取,按照各學校統招分數線和空余招生計劃數,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第四批次錄取,按以下順序進行:①特色班志愿;②統招第一志愿;③自主招生志愿;④統招第二志愿。
第四批次學校錄取時,先進行本批次各類特色班的錄取。然后進行統招第一志愿和自主招生志愿的錄取,若自主招生計劃未完成,可將剩余計劃直接轉為統招第一志愿計劃;若未完成招生計劃,進入統招第二志愿錄取。
——征集志愿錄取: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根據網上征集志愿,在科目Ⅱ達到規定前置條件的基礎上,按照科目Ⅰ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錄滿為止。
——補錄:各學校按批次結束錄取后,如招生計劃仍有空額,可由學校自主補錄未被任何學校錄取的符合條件的考生,并于秋季開學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辦理補錄審批手續。
(2)蘭州新區和遠郊區縣
蘭州新區省、市屬高中按照城市四區錄取程序和辦法執行,蘭州新區所屬高中和遠郊區縣參照城市四區錄取程序和辦法,制定本區縣普通高中錄取程序和辦法。
4.對口幫扶招生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內地普通高中民族班擴招工程”的相關精神,蘭州二中、蘭州五十八中、蘭州五十九中、蘭州外國語高級中學繼續面向臨夏,蘭大附中、蘭州六十一中、蘭州西北中學、蘭州新區舟曲中學繼續面向甘南,每年對口招收一定數量的少數民族學生。考生必須參加蘭州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報名和考試,一校一線,單獨錄取。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對蘭州市部分名校分校申請面向全省招生有關事宜的答復》(甘教發 ﹝2017﹞17 號)批復,蘭州六十一中新區分校和蘭大附中東城分校可在全省范圍內面向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招收應屆初中畢業生。
5.照顧政策
(1)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以及在飛行、潛艇、航天、涉核等高風險、高危害崗位工作的現役軍人子女,軍人烈士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烈士子女,按照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10%的標準降分錄取。
(2)作戰部隊、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和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以上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以及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現役軍人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英雄模范,因公犧牲和一至四級因公傷殘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按照城市四區普通高中最低控制線5%的標準降分錄取。
以上兩項照顧類別,軍人子女考生須提供戶口簿、現役軍人軍官證原件、基層部隊證明,并經其所在部隊軍級(含)以上單位政治部門審核;消防救援人員子女考生須提供戶口簿、工作證原件、基層單位證明,并經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教育優待領導小組審查批準。各級部門出具的證明必須為帶有存根的介紹信規范格式證明,并注明聯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
(3)公安烈士子女、地方烈士子女憑烈士證、戶口簿降20分錄取。
(4)公安英模、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憑戶口簿、殘疾證和省公安廳證明降10分錄取。
(5)少數民族學生憑戶口簿降5分錄取,報考民族中學和西北中學降20分錄取。
(6)歸僑、華僑、臺胞直系子女憑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和相關證件降10分錄取(報考師大附中和蘭州一中的考生須提供省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7)農村兩女結扎戶和獨生子女領證戶憑縣級以上計生部門證明或證件和農戶戶口簿降10分錄取。
(8)高校教職工直系子女報考本校附中,降10分錄取。
根據教育部和省教育廳關于減少和規范考試加分項目的政策要求,2020年起取消科技創新獲獎降分照顧項目,考生的相關特長、優秀表現等情況將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供高中學校錄取時參考。
享受上述照顧政策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必須在B等(含)以上。
以上考生應在網上報名時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由報考學校初審、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審核備案。相關紙質證明材料在確認報名資格時,由報考學校收集整理后報學生工作科。符合條件的考生,將在蘭州教育網和考生畢業學校進行公示。
若同時具備幾項照顧政策條件,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行,不累計降分。
參加統配(對口分配)錄取、自主招生錄取和因招生計劃未完成須降分補錄時,考生若同時具備降分補錄和照顧政策,只按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項執行,不累計降分。
6.錄取時間安排
(1)城市四區
提前批次、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錄取時間:8月10日—13日,結果查詢時間:8月13日22:00—8月14日8:00;
第四批次錄取時間:8月14日—18日,結果查詢時間: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
征集志愿填報時間:8月18日22:00—8月19日10:00,錄取時間:8月19日—20日,結果查詢時間:8月20日22:00—8月21日8:00。
(2)蘭州新區所屬高中和遠郊區縣錄取查詢辦法由各區縣根據各自實際確定。
(二)中等職業學校
中等職業學校招生錄取采取志愿錄取與學校自主錄取相結合的方式。其中,志愿錄取由市教育局職業技術教育科負責實施。未填報職業學校志愿、中考成績公布后有意接受職業教育的考生,可持中考成績單直接到各職業學校報名錄取;報考普通中專的考生可在中考成績公布后,關注“蘭州微招考”微信公眾平臺或甘肅省教育考試院網站(http://www.ganseea.cn)查詢具體報名辦法。
1.職業學校的招生錄取繼續堅持“面向人人”原則,優先錄取省內貧困地區的建檔立卡戶學生。學校除招收參加統一考試的初中畢業生外,對初高中畢業未升學學生、退役軍人、退役運動員、下崗職工、返鄉農民工等自愿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人員,實行免試注冊入學。
2.進一步擴大企業在職業學校開辦“冠名班”的招生規模,錄取工作按照企業與學校的協約實施。
3.通過“蘭州市中考網上報名系統”填報的職業學校志愿錄取時間:8月21日,結果查詢時間:8月21日22:00—8月22日8:00。
4.通過其他方式報考職業學校的錄取情況,可直接與報考學校聯系查詢。
八、保障措施
(一)提高重視程度。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工作涉及千家萬戶,事關社會穩定,事關教育行風,是一項政策性強、規范性要求高的工作。各區縣、各學校和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緊密配合,牢固樹立責任意識、紀律意識,認真落實公平、公正、公開原則,完善健全應急機制,及時發現并妥善處置苗頭性、傾向性問題,確保招生考試工作規范、有序、安全進行。
(二)嚴肅招生紀律。嚴格執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大中小學招生秩序的緊急通知》(教學廳〔2019〕8號)和《蘭州市中小學招生工作“十不準”》《蘭州市嚴格規范辦學行為十項規定》等文件要求,嚴格落實教育部招生入學“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禁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堅決不允許大班額招生;嚴禁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違規跨區域招生,尤其是民辦中學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招收蘭州市以外的生源;嚴禁招收借讀生,任何學校不得招收不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入學;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切實維護招生秩序,規范招生行為。招生行為規范情況將納入年底對區縣教育發展目標的考核和對學校的目標考核,并在年度教育教學績效評價中實行“一票否決”。
(三)實行陽光招生。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各招生學校要進一步完善招生程序,建立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要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微博、微信等媒體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報名條件、招生程序、咨詢方式等,對考生的統配資格、照顧資格要在蘭州教育網和畢業學校進行公示,對各類別錄取結果要在招生學校及時進行公示,做到信息公開透明,結果公平公正。
(四)加強招生管理。所有學校要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掐尖招生”、跨區域招生、超計劃招生和提前招生。規范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嚴格按照自主招生辦法和程序組織自主招生,并主動公開招生的各環節和錄取結果。嚴格規范普通高中國際班招生行為,納入統一招生管理,學生在國際班就讀期間不得轉入普通班級。
各遠郊區縣教育局要根據市教育局統一安排,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區縣2020年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并于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備案。考生成績庫、錄取程序、辦法和標準須于8月3日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審核備案。錄取結果須于8月23日前報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審核備案。各區縣要結合各自實際,在報名、考務、閱卷、錄取等方面積極進行技術創新,不斷提高中考工作的效率和質量。
(五)嚴格考務流程。嚴格執行《蘭州市中小學考試紀律規定》等相關制度和規定。進一步建立健全考務管理制度,加強從命題、制卷、運送、保管、分發、施考到評卷全過程管理,認真檢查外語聽力設備和閱卷設備,明確考試組織、閱卷評分、招生管理等機構和人員的職責,簽訂工作責任書,確保責任落實到崗到人。加強試卷評分復核工作管理,明確每個學科試卷抽樣復核的具體數量和比例,并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復核。各區縣、各有關單位要在考試前全面開展一次中考考務管理排查,切實排除各類風險隱患,確保考務組織管理工作安全有序。
(六)強化監督問責。市教育局將全程管理和監控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錄取工作。紀律監察部門將對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和高中招生錄取等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各區縣和各學校要完善監督舉報制度,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招生考試違紀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考生、家長和社會的監督。要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違規招生的民辦學校,將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各級督導部門要將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對于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列入教育督辦事項,嚴肅查處追責。
(七)加強政策宣傳。市、區縣教育局、蘭州新區教體局和各學校要與新聞宣傳部門通力合作,精心策劃招生宣傳、咨詢、服務和指導工作,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宣傳招生政策、招生計劃、錄取程序辦法等,要在招生入學關鍵環節和關鍵時點,就關鍵政策、群眾關心的疑難點做好宣傳釋疑工作,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八)做好疫情防控
考慮疫情防控需要,今年各區縣和各學校進行報名資格審核等工作時,要堅持非必要不線下原則,盡量采取線上方式進行,需現場提交材料的,要通過增加受理時段和服務窗口,分時段、分批次錯峰預約等方式控制現場人數,做好人員登記、體溫檢測、疏導分流、通風消毒等工作。同時,在疫情防控響應完全解除前,各區縣、各學校招生宣傳以線上宣傳為主,不得組織校內的現場家長會(包括本校學生家長會)和任何形式的現場招生宣傳活動。
為服務考生和家長,加強社會監督,設政策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及時解答和處理考生、家長提出的有關問題。
市教育局學生工作科:8831608(政策咨詢)
市教育局職業技術教育科:8801655 (政策咨詢)
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8801379(政策咨詢)
市教育局學校安全穩定與應急工作科:8854819
市教育考試院:8344450,8344451(報名、考試等考務政策咨詢)
榆中縣教育局:5229349
皋蘭縣教育局:5724063
永登縣教育局:6425966
紅古區教育局:6213533
蘭州新區教體局:8259975
監督舉報電話:8801413
附件:1.2020年蘭州市城市四區中考工作日程.docx
2.2020年城市四區普通高中自主招生一覽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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