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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5-14 21:59:35
2020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
(招收初中畢業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
為統籌規范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考試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公平、公開、公正,現制定2020年成都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招收初中畢業生)考試工作實施規定如下。
一、招生計劃
(一)招生區域管理
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統一招生考試實行分區域管理,未經批準,普通高中不得跨區域招生。2020年全市共設16個招生區域。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共同組成1個招生區域(以下簡稱“5+2”區域),其余15個區(市)縣各作為1個招生區域。成都天府國際空港新城單獨制定暫行政策。
(二)計劃的確定
全市高中階段教育各類學校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局統籌管理。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區(市)縣初中畢業生的規模和高中階段學校辦學水平、學位數等情況,統籌確定本區(市)縣的招生計劃。
⒈普通高中招生計劃。中心城區(包含成都天府新區、成都高新區、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龍泉驛區、
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下同)公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報成都市教育局審核、下達,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民辦普通高中招生計劃、招生范圍報成都市教育局核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郊區新城(指簡陽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新津縣、大邑縣、蒲江縣,下同)各市(縣)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報成都市教育局備案后,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布。
⒉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成都市范圍內的中等職業學校(含省屬、市屬以及民辦的職業高中、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和技工院校,以下簡稱中職學校)的招生計劃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送成都市教育局備案,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成都市以外的中職學校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門以及省教育考試院的要求報送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公布。
⒊五年制高職(含師范)招生計劃。省發改委、省教育廳下達后,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向社會公布。
(三)計劃的執行
1.嚴格執行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均要嚴格執行經核定的年度招生計劃,不得無計劃招生和超計劃招生、提前招生。
⒉中職學校招生實行指導性計劃。招生錄取過程中,各中職學校公布的指導性招生計劃可根據實際情況作適當調整。
⒊五年制高職(含師范)招生計劃。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匯總考生志愿信息后,報省教育考試院執行。
二、報名
(一)報名范圍
成都市各初中學校2020年應屆畢業生(含擬隨學籍所在學校參加成都中考的非成都市戶籍應屆畢業生),在成都市外就讀、需要回成都市升學的成都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以及準備升學的成都市戶籍往屆生,均須報名。
(二)報名方式
成都市中考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和線下確認的方式進行,網上報名統一在成都市中考網絡應用服務平臺上進行,報名結束后,各區(市)縣采集考生本人實時電子照片。
(三)報名辦法
1.成都市各初中學校應屆初中畢業生
全市所有初中學校均按屬地化原則,由屬地(校址)所在區(市)縣負責組織報名以及后期各項考試。
學籍、戶籍都在成都市的所有應屆畢業生,均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并參加后期各項考試。其中,學籍、戶籍不在同一招生區域的考生,在報名時,必須選擇、確定升學區域(戶籍所在招生區域或學籍所在招生區域)。市直屬、直管學校應屆初中畢業生的升學區域為“5+2”區域或戶籍所在招生區域。公布成績后,考生按報名時選定的升學區域政策填報志愿、升學。
學籍在成都市、戶籍不在成都市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原則上應回戶籍地報名參加中考。若考生需在成都市參加中考的,可向學籍所在學校提出申請,隨學籍所在學校報名并參加后期各項考試,按成都市招生政策規定升學。若考生要在考后回戶籍地升學,應在報名前咨詢戶籍地中考升學政策。
2.成都市外就讀的成都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
在成都市外就讀、需要回成都市升學的成都市戶籍應屆初中畢業生,在戶籍所在區(市)縣招考部門報名,并參加后期各項考試。
3.成都市戶籍的往屆生
戶籍在成都市的往屆生,在戶籍所在區(市)縣招考部門報名,并參加后期各項考試。
三、考試
全市中考實行“六統一”,即統一考試科目和時間,統一命制中考試題,統一制定參考答案和評分參考,統一考試方式,統一組織評卷,統一公布中考成績。
(一)考試科目和時間
2020年中考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體育六科,其中,物理、化學包括實驗操作考試。體育考試以及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的具體時間及安排另行通知;九年級結束時,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五科的畢業考試與升學考試一并進行,具體時間安排如下:
(二)試卷要求和計分辦法
⒈試卷要求及構成
中考各科試卷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命題,在全面考查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基礎上,注意考查思維過程、創新意識和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試題(包括副題、帶試題內容的答題卡、英語聽力U盤,下同)和參考答案在啟用前屬機密級事項。評分參考以及評卷過程中依據評分參考制定的評分細則在啟用前屬機密級事項,啟用后3年內作為不得公開的內部材料管理。考生答卷(含答題卡、答題紙)在成績公布前按國家秘密級事項管理。
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試卷分A、B卷,A卷滿分為100分(其中英語A卷包括聽力考試30分),B卷滿分為50分;物理分A、B卷,A卷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部分為90分,實驗操作部分為10分),B卷滿分為20分;化學只設A卷,滿分為100分(其中筆試部分為90分,實驗操作部分為10分)。各科筆試考試均為閉卷考試。
外語類學校(班)的英語科,原則上單獨命題,統一考試。試題分A、B卷,A卷滿分為100分(其中A卷包括聽力考試30分),B卷滿分為50分。2019年及以后入學的初中學生參加2022年及以后中考英語科考試不再單獨命題。
⒉計分辦法
考生的成績包括畢業成績和升學成績。
畢業成績只計A卷成績,以等級形式呈現,等級分為A(優秀)、B(良好)、C(及格)、D(不及格)四級,各等級的標準由成都市教育局確定。
升學成績以分數形式呈現,滿分700分,具體為: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的A、B卷成績之和,滿分各150分;物理為:A卷成績×50%+B卷成績,滿分70分;化學為:A卷成績×50%,滿分50分;體育考試成績,滿分50分;同時,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生物、地理的畢業成績等級按A等20分、B等16分、C等12分、D等8分、缺考0分計入升學成績,滿分各20分。物理、化學在計入升學成績時,均保留小數,總分合成后按“四舍五入”的辦法,不保留小數。
(三)考試組織
考試工作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統一領導,各區(市)縣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考點原則上設在區(市)縣人民政府所在地,或分片相對集中設置。
四、評卷
全市實行統一遠程網上評卷。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統一領導,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管理,各區(市)縣組織實施,按統一標準設置、管理評卷點。
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可申請復核。
五、綜合素質評價
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由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在九年級下期完成評價工作,中考前通知考生本人。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C等、D等的考生在參加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時,對考生升學成績進行相應扣減后參加投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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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級 |
報考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降分值 |
報考市級示范性 普通高中降分值 |
備注 |
綜合素質評 價 |
C |
10 |
正常錄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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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
20 |
10 |
|
說明: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為A等、B等的考生報考示范性普通高中錄取時正常錄取。
六、志愿填報
成績公布后,各區(市)縣招考部門、畢業學校和報名點組織考生在網上填報升學志愿。升學區域為“5+2”區域的考生在網上填報所有升學志愿;升學區域為其他招生區域的考生在網上填報第一批次志愿以及五年高職(師范)、市上公布計劃的三年中職志愿,其他志愿填報按當地要求執行。填報志愿截止時間后,一律不再填報、更改志愿。
報考隸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綜合管理的技工院校的學生,除可按上述方法報考外,還可直接到相關區(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技工院校設置的報名點辦理報名手續。
七、指標到校生
按《關于認真做好2020年成都市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工作的通知》(成招考委〔2020〕5號)執行。
八、投檔及錄取
全市中考錄取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統一領導,成都市教育考試院和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實施。
(一)錄取批次
1.“5+2”區域
“5+2”區域高中階段學校統一錄取按先后順序分四批進行,被前面批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以后批次錄取。
第一批:按先后順序分為8類,依次是第1類“高層次人才子女、符合條件的新冠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子女”;第2類“青少年航空實驗班”;第3類“宏志生”;第4類“指標到校生”;第5類“校園足球班”;第6類“藝體特長生”;第7類“面向15個區(市)縣招生計劃”;第8類“中職提前錄取、民辦學校提前錄取、各類項目班”。本批次錄取中,實行依次投檔、順位替補,被前面類別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以后類別的錄取。
第二批: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
第三批:五年制高職(師范)。
第四批:市級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民辦普通高中、中職學校。本批次學校可兼報。
其中五年制高職(師范)、中職學校面向全市招生,
2.其他招生區域
其他招生區域錄取批次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二)普通高中錄取
1.“5+2”區域
“5+2”區域普通高中錄取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劃定和公布“5+2”區域省級示范性普通高中填報志愿指導線、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檔線。一般普通高中最低送檔線下考生不投檔到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錄取采取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升學考試成績以及政策性加分相結合的辦法。第二批、第四批普通高中的錄取實行1分段投檔,在每1分段內按1-5的志愿順序進行投檔錄取。投檔比例原則上為1:1,若調檔最低分有相同分數考生而超出調檔比例的,按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從高到低排列;若等級相同,則按考生語文、數學、英語三科升學分之和從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數也相同,則按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四科B卷成績之和從高到低排列;若此分數也相同,則按體育成績從高到低排列;若再相同,經研究后處置。
普通高中錄取時未完成的計劃,統一向社會公布,統一組織網上補填志愿,按志愿擇優錄取。
2.其他中心城區
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6個招生區域的錄取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其中普通高中指標到校生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組織實施。
3.郊區新城
郊區新城各招生區域普通高中錄取工作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
(三)中職學校錄取
凡在成都市招生的各類中職學校,均按規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組織辦理錄取手續。各中職學校嚴禁以自主招生的形式錄取已參加2020年中考的應屆考生。
九、加分政策及資格審查
(一)五年制高職(含師范)、中職學校錄取加分政策及資格審查
五年制高職(含師范)、中職學校加分政策及資格審查按省招考委有關規定執行。
(二)全市普通高中錄取加分政策及資格審查
1.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委統戰部負責資格審查。
2.臺灣省籍考生,加5分。由成都市委統戰部負責資格審查。
3.符合規定的留學人員隨歸未成年子女,加5分。由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
4.軍人子女優待辦法按相關政策執行,由成都警備區政治工作處負責資格審查。
5.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優待辦法按相關政策執行,由成都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資格審查。
6.消防救援人員子女優待辦法按相關政策執行,由成都市應急管理局負責資格審查。
7.上述各類加分相關政策的宣傳及解釋、考生及家長應提供的材料、申請及審查的流程由各單位(部門)分別負責。審查工作應于6月底以前完成,并于6月30日前將正式名單(含考生的報名號、身份證號、享受照顧類別等信息)以公函送成都市教育局。成都市教育局審核后,由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公示,若對公示內容有異議的,應在公示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向資格審查單位(部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資格審查單位(部門)須在3個工作日內反饋復查結果,同時將需要糾正的信息函告市教育局,由市教育考試院公布、執行。
8.在錄取中,若考生符合多項加分政策照顧,只享受一項最高分值的加分。
十、強化學籍管理與招生考試的銜接
各區(市)縣必須嚴格執行教育部、省教育廳以及成都市教育局的有關文件規定。各初中學校的初中畢業生均應參加中考報名。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學校后,各區(市)縣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初中畢業生的錄取信息。市教育局將以各區(市)縣上報的報名數據和錄取數據作為計算初中鞏固率和高中升學率的依據,并作為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學籍管理的基礎信息。
十一、切實加強領導,嚴格招生紀律
各區(市)縣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保證各項規定的貫徹落實。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機構、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應嚴格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規定,做到學校招生辦學條件、招生政策、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費標準、招生結果“八公開”。各類學校必須嚴格遵守招生紀律,確保學生順利完成義務教育,切實維護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畢業學校在志愿指導中不得誤導考生,不得與招生學校進行不正當的招生聯系,嚴禁有償招生。
各區(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招生機構、畢業學校和招生學校應加強政策宣傳,及時向考生、家長和社會做好宣傳工作,招生宣傳不得妨礙初中教育教學工作,嚴禁詆毀其他學校和其他類別教育,杜絕惡性競爭。所有公辦、民辦學校一律不得舉行自主招生考試,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記學生信息和承諾錄取。疫情防控響應完全解除前,各區(市)縣、各學校不得組織現場家長會(包括本校學生家長會),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現場招生宣傳活動。
對在學籍管理及中考報名、考試、評卷、填報志愿、錄取等環節中有違紀舞弊行為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二、其他
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區、郫都區以及郊區新城各市(縣)招考委、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本實施規定,制定本區域中考實施規定,并在2020年6月1日前上報成都市招考委、成都市教育局。
十三、本規定由成都市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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