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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寧德中考中招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1-28 9:28:57
2020寧德中考中招政策方案
各縣(市、區)教育局、東僑經濟技術開發區教育局,市屬有關學校: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教基〔2018〕66號)、《寧德市2012年初中畢業班升學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寧政辦〔2012〕5號)精神,結合近年我市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實際, 現就做好2020年中考中招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試成績使用及具體折算方式
1.語文、數學、英語的計分
語文、數學、英語按卷面原始分記入總分,每科滿分為150分。
2.物理、化學的換算分
物理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90%記入總分,滿分為90分;
化學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60%記入總分,滿分為60分。
3.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體育與健康的換算分
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生物科目按卷面原始分的20%記入總分,每科滿分為20分;
體育與健康科目考試成績按一定比例折算記入總分,滿分為20分。具體折算辦法參照《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印發寧德市2019年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寧教綜〔2018〕 72號)執行。
4.地理、生物成績的認定
2020年的中招錄取總分使用2019年地理、生物會考成績,對于往屆生和休復學學生,可參照當年參加地理、生物會考卷面原始分的20%記入中招錄取總分和學科等級。2020年八年級地理、生物會考考試成績按卷面原始分的30%記入2021年中招錄取總分,每科滿分均為30分。
地理、生物科目首考、重考及省內外其他設區市轉入的等級劃分:因缺考、復學、回原籍報考以及由省外轉入等原因,首次參加我市地理、生物考試的2020年初中畢業生,其地理、生物成績參照上述辦法執行;省內其他設區市轉入的考生需由轉出的縣級招生部門提供原始成績;因初二地理、生物成績不合格或不理想而重考的考生,其地理、生物成績按B、C、D三個等級記載,換算辦法:重考卷面成績70分以上為B級,60-69分為C級,60分以下為D級。參加地理、生物重考的考生,學科等級按兩次考試等級最高的認定;學科換算分按首次考試得分換算,作為該科目中招錄取成績。
5.招生錄取總分的組成
語文、數學、英語、體育與健康、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 10 門科目的考試成績,按原始分數、折算分數方式計入中招錄取總分。2020年中招錄取文考總分為700分。高中階段招生的錄取總分由“文考總分”和“照顧分”相加組成。
二、普高錄取工作
1.普通高中學校批次投檔控制線的設定:在符合投檔等級要求的考生中,按批次錄取學校招生計劃數(扣除自主招生數后)的1∶1.02劃定“錄取總分”控制線。
2.對于縣域內定向生計劃數無法完成的縣(市、區),要對定向生進行降分錄取,若經降分錄取后,仍無法完成計劃的縣域,要將定向生計劃數轉入統招生計劃的,必須報我局批復同意后方可實施。定向招生錄取其余事項參照《關于2019年部分達標高中面向初中學校招收定向生的通知》(寧教中〔2019〕6號)執行。
3.省二級以上(含二級)公辦達標高中不招收往屆生,其他普通高中可以招收本縣域內初中學校畢業的往屆生。
4.2021年開始八年級學生增設生物實驗操作測試項目,實驗操作成績分合格和不合格,納入中招對實驗測試的錄取投檔要求。
關于中考及普通高中招生其他有關工作要求,按照寧德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19年中考工作的通知》(寧教中〔2018〕46號)和《關于做好2019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寧教綜〔2019〕9 號)執行。
三、職業院校招生錄取辦法
在普通高中學校招生投檔結束后,未被投檔的考生,按批次投檔職業院校。
(一)師范類五年制高職院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含福建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泉州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閩江師范高等專科學校)
1.招生對象條件
師范類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對象為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良以上(含良)且專業考試合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投檔要求
師范類五年制高職院校實行提前批錄取,最低投檔控制線按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下60分劃定。
3.錄取辦法
根據師范類五年制高職院校提前公布的錄取方法和考生志愿,在最低投檔控制線上,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分數按高職院校提前公布的錄取辦法計算)。
(二)其他五年制高職院校投檔要求及錄取辦法
1.招生對象條件
其他五年制高職院校招生對象為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投檔要求
其他五年制高職院校最低投檔控制線按全市普高最低控制線下60分劃定,其中藝術、體育等特殊職業領域的錄取最低控制線依據省教育廳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3.錄取辦法
在錄取總分控制線上的考生中,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在錄取總分相同的情況下,按以下順序優先錄取:(1)享受政策照顧中“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的考生;(2)綜合素質評定等級在前的考生;(3)A等級學科多的考生;(4)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高的考生;(5)物理和化學換算總分高的考生;(6)語文和數學總分高的考生;(7)語文學科成績高的考生。
有剩余招生計劃的其他五年制高職院校,實行補報志愿,補錄取方法同上。
(三)中職學校錄取辦法
1.中職學校招生對象為綜合素質等級評定為合格以上(含合格)的初中畢業生,按照各中職學校專業計劃數、考生志愿實行“平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若錄取總分相同的,按照五年制高職院校錄取要求進行。
2.未被普高、職業院校錄取的空檔生按規定時間到愿意就讀的中職學校補報志愿,實行學校與學生雙向自主招生。相關中職學校匯總后報送市教育局職業院校招生辦公室(職高科)。
3.中職學校根據錄取名單通知學生限期報到。未按時報到的學生,視其為放棄錄取資格,學校可進行自主招生。
四、照顧政策
2020年我市中考中招照顧政策,繼續沿用2019年的中考中招照顧政策。同時,根據省應急管理廳 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閩應急〔2019〕51號)精神,增設對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照顧項目,具體政策如下:
1.烈士子女加20分;英雄模范、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公傷殘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和駐國家邊遠艱苦地區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加10分。
2.在職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普通高中。
3.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愿意接受中等職業教育的,可以任選一所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五、其他事項
1.各縣(市、區)中招辦要根據《2020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見附件1),按時完成各時段任務,并將各時段錄取結果上傳至“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以便考生及時查詢錄取結果和進行下一批次錄取工作。
2.對于普通高中招生尚未滿額的公辦學校,待普通高中所有批次錄取后,進行補報志愿,考生根據招生學校錄取條件和招生計劃剩余數,按規定的時間在原報考學校(報考點)進行補報志愿,填寫《2020年寧德市普通高中補報志愿表》(見附件2)。
3.未錄滿的相關職業院校、專業和計劃數等信息公布在寧德教育網“公示公告”欄目,考生根據招生計劃剩余數,按規定的時間到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招生辦進行補報志愿,填寫《2020年寧德市五年制高職院校補報志愿表》(見附件3)。當地招生辦匯總補報信息,及時報送到市教育局職業院校招生辦公室(職高科)。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教育局成立2020年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附件4),統一領導全市中考中招工作。各縣(市、區)應成立領導小組,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切實做好中考中招工作。
(二)做好宣傳解讀。各地各校要加大中考中招有關文件和政策的宣傳解讀,讓廣大教師、學生和家長準確了解各項政策規定。各校教師要加強對學生填報志愿的指導,特別要指導學生不隨意放棄學校志愿的填寫,以免導致降分錄取權益無法保障。
(三)強化信息公開。各地要及時公布本地教育局網站地址和查詢位置及方法,以及“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信息平臺”網站地址、查詢內容和操作方法,并通過本地教育局網站和寧德市招生信息平臺及時公開招生錄取相關信息。
(四)規范招生行為。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的新生須經縣(市、區)教育局辦理錄取手續,跨設區市和跨縣(市、區)招生的須經市教育局同意,全市普通高中不得錄取未在我市參加當年度中考的考生。
(五)嚴肅招生紀律。嚴禁各地各校擅自更改志愿表的內容,嚴禁學校和教師干預或代替、誤導學生填報志愿,嚴禁學校和教師在招生過程中索要、收受任何名義的財物,嚴禁招生虛假不實宣傳、欺騙誤導學生的行為,嚴禁招收已被他校錄取的考生,嚴禁中職學校擅自提前招生。各地要加強對考試招生工作的監督,及時糾正和查處違規違紀行為。
附件:1.2020年寧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2.2020年寧德市普通高中補報志愿表
3.2020年寧德市五年制高職院校補報志愿表
4.2020年寧德市教育局中考中招工作領導小組
寧德市教育局
2020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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