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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縣2019年秋季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19-9-9 13:04:07
肥西縣2019年秋季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加快普及高中階段教育,規范高中階段招生行為,促進高中階段教育持續、協調、健康發展。現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基〔2017〕21號)、《關于認真組織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4號)、《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13號)和《合肥市2019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合教〔2019〕123號)精神,結合實際,特制訂秋季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二、招生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堅持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
(三)堅持按批次擇優錄取的原則。
三、招生計劃
2019年,全縣高中階段計劃招生7650人。其中:普通高中4100人,職業類招生(含初中專、高職)3550人(詳見附件1)。
四、志愿填報、錄取批次和辦法
(一)志愿填報。全縣統一設置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志愿,實行“知分填志愿”,即考生在知曉中考成績后,實行網上填報志愿。提前批次設一個志愿、第一批次設置2個平行志愿、第二批次設置1個志愿、第三批次設置4個平行志愿;第四批次設置5個平行志愿。
(二)錄取批次。高中階段招生分五個批次錄取。提前批次:肥西中學;第一批次:肥西實驗高中、合肥八中銘傳高中;第二批次:農興中學共建班;第三批次:農興中學、肥西三中、山南中學、宏圖中學;第四批次:職業類學校。按照“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錄取。
(三)錄取辦法。1.完全中學直升生錄取。完全中學直升生由學校提供符合條件的學生名單,由縣教育考試中心按計劃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錄滿為止。2.提前批次錄取。先錄取肥西中學15%統招生(從填報志愿且符合錄取學校條件的考生中,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然后錄取肥西中學指標到校生。3.其他普通高中錄取。先錄取普通班,再錄取特長班。4.職業類學校錄取。職業類學校按計劃和填報的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錄取。
錄取按批次順序依次進行,上一批次錄取結束后方可進行下一批次投檔錄取。
普通高中錄取,首先根據考生中考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總分相同的按文化課考試總分(語文、數學、英語、政治、歷史、物理、化學7個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再相同的按中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考試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相同的,按中考語文、數學二科總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序;若語、數二科總分相同的,按中考成績先語文后數學的單科分數排序;若數學單科分數再相同,則一并錄取。
(四)完全中學直升生招生。完全中學可從本校高中招生計劃中,招收本校應屆初中畢業生。直升生總數不得超過本校應屆初中畢業生總數的10%。凡在學籍所在的完全中學連續就讀滿兩年、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達到普通高中錄取要求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均可申報本校直升生。錄取為直升生的考生不得填報中考志愿。學校直升生招生方案報縣教體局批準后,方可公布實施。直升生錄取分數不得低于全縣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未完成的直升生招生計劃調整為統招生計劃。
(五)特長生招生。報考特長生的考生,在專業加試合格基礎上,按考生志愿,依據中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在規定的控制線內投檔擇優錄取。加試方案由學校制訂,報縣教體局審批后組織實施,特長生專業加試合格的考生名單在高中階段招生錄取前報縣教育考試中心。特長生錄取以全縣普通高中錄取控制線下30分為最低控制線。特長生計劃錄取未滿的,調整為全縣統招生計劃。
具備寄宿制條件的民辦高中可申請面向縣外招生,但必須按計劃招生,招收學生的成績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錄取最低分數線。具體政策按照省教育廳、市教育局有關規定執行。
(六)農興中學共建班招生。農興中學與合肥七中共建班招生計劃200人。按考生志愿,依據中考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未完成的計劃調整為該校統招生計劃。
(七)補錄辦法。高一新生報名結束后,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可以進行補錄。縣教育考試中心將公布沒有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和補錄招生計劃數,未錄取的達線考生均可參加補錄。補錄辦法由縣教體局另行制定。
五、收費標準
學校必須嚴格按照發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費。
六、穩步推進考試招生改革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基〔2017〕21號)精神,我縣將實施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等改革。學校要落實自2020年秋季初一年級開始,實施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模式實施方案,按期向社會公布。
(一)學業水平考試改革。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全面推行。《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所規定的全部13個科目均列入考試范圍。省統一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信息技術等10個(其中:物理、化學、生物學包括實驗操作)科目,實行省教育廳統一命題、統一制卷、統一考試時間。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認真組織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工作的通知》(皖教基〔2019〕4號)要求,現在校就讀的八年級學生將于2019年6月17日參加地理、生物學的全省統一考試,信息技術考試時間為6月18日后一周。生物實驗操作考試另行規定。現在校就讀的九年級學生的學業水平考試按照原辦法執行。
2020年,九年級畢業學生的省統一命題的學業水平考試按照省教育廳《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基〔2017〕21號)和相關規定執行。體育與健康、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辦法和計分辦法按市級文件規定執行。
(二)綜合素質評價改革。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全面推行。根據省教育廳《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和《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南》要求,從道德與法治、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藝術素養和社會實踐五個方面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全面發展情況和個性特長。通過安徽基礎教育資源應用平臺學生空間“成長記錄系統”,建立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檔案,常態化開展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結果以紀實報告呈現。現在校就讀九年級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合教〔2018〕93號文件執行。
2020年,九年級畢業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作為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等報考依據之一。探索實施將評價結果作為省示范高中自主招生等錄取依據的改革。
(三)招生錄取辦法改革。根據省里統一部署,原則上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即2019年秋季入學的六年級)學生開始,推行實施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招生錄取辦法。調整錄取計分科目的構成,積極研究采取“4(語數外體)+6(政史地理化生)+1(綜合素質評價)”模式。將綜合素質評價視作一個學科,其結果以分數呈現或以等級呈現。改革招生錄取方式,研究探索實行計算總分錄取法、等級分類排序法、“分數+等級”錄取法等。
2020年,九年級畢業學生招生錄取政策原則上保持穩定,具體政策以2020年公布的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實施方案為準。
七、保障措施和紀律要求
(一)嚴肅招生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超班額組織招生;嚴禁招生結束后,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以任何方式對學生進行中高考成績排名、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與民辦學校混合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有關單位和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嚴禁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二)嚴格招生范圍。公辦普通高中原則上在縣域內招生。民辦普通高中面向縣外招生的,要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招收學生的成績不得低于生源地普通高中最低錄取分數線。招生方案(含自主招生方案)報縣教體局備案后,才能向社會公布。公辦、民辦普通高中均不得錄取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未達到普通高中錄取分數線、未填報志愿的學生。在縣外參加中考的肥西籍考生,可在當地參加高中錄取并建立學籍后,按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辦理轉學手續。
(三)嚴格學籍管理。嚴格普通高中一年級新生注冊的審核把關,在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公布后10個工作日內,要將考生成績導入中小學學籍系統。參加中考并被志愿學校錄取的考生,應在規定時間持錄取通知書到學校報到并辦理入學手續,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報到且未向錄取學校說明原因的,視為自動放棄普通高中錄取資格,其他任何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普通高中學生報到后,學籍按注冊程序于9月30日前完成,學校不得為未報到的學生注冊學籍。
(四)嚴禁同城借讀。公辦學校不得接收合肥市區及所轄縣市學籍的學生借讀,也不得接收插班生。接收借讀生的要嚴格按照《關于印發肥西縣公辦普通高中接受借讀生辦法的通知》(肥教〔2013〕76號)精神,規范操作。
(五)嚴格招生宣傳。公、民辦高中(完中)要對考生和家長高度負責,客觀進行招生宣傳,公開招生過程、結果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要積極宣傳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政策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初中學校要采取致家長一封信、召開家長會等途徑,明確告知學生和家長有關考試招生的政策,正確引導、精心指導考生填報志愿。考生志愿由考生本人填寫,考生應根據高中招生政策和相關規定,結合自己的興趣愛好、學習潛質、中考成績等因素,填報適合自己的升學志愿。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要求考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報志愿。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報名學校網上填報志愿,打印確認并簽字。志愿一經確認,任何人不得更改。縣教體局在肥西教育體育信息網上公示新生學籍,充分尊重學生和家長的意愿,提高知曉度。堅決杜絕虛假宣傳、承諾宣傳和有償招生,違者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姑息。
(六)嚴格責任追究。嚴肅查處違規違紀行為,對于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等處罰。對于民辦學校,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的處罰;對擅自超計劃招生或錄取普通高中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下的考生,一律不予建立學籍,不準發放普通高中畢業證書。
(七)嚴格執行獎懲。縣教體局按照發展高中階段教育獎勵辦法,對宣傳有力、志愿填報組織工作出色、考生錄取到位率高的學校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學校予以通報批評,直至追究行政責任。
附件:1.肥西縣2019年秋季高中階段招生計劃一覽表
2.肥西縣2019年省示范高中指標到校生錄取辦法
3.肥西縣2019年完全中學直升生錄取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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