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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郴州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教育局 更新時間:2019-4-25 15:28:21
郴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全市2019年初中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中考”)與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2014〕3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湖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2016〕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和《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9〕1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考試報名
(一)報名對象:全市義務教育階段九年級、八年級在籍在校學生;本市戶籍、外地就讀要求回郴參考的九年級在籍學生;本市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
本市在籍在校學生在就讀學校報名;本市戶籍、外地就讀要求回郴參考的學生以及往屆初中畢業生,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休學期未滿的學生不得提前復學參加考試;高中階段學校在校在籍學生不得報考。
九年級由外地轉入我市和本市戶籍、外地就讀要求回郴參考的的學生,如不能提供有效的地理、生物成績證明,除參加中考計分科目(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體育,下同)的考試外,還須參加我市2019年八年級的地理、生物科目考試。
本市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須參加全市中考計分科目的考試。
報考湖南省青少年航空學校(海軍、空軍青少年航空實驗班)的學生須參加全市中考。
報考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的異地就讀考生(異地就讀指不在本人戶籍所在縣市區初中學校就讀),在就讀學校所在地報名、參考,但須持戶口本到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局教師工作部門進行報名確認。
在我市就讀并取得我市初中學籍的進城務工、經商等外來人員隨遷子女與本地戶籍居民子女同等對待。
(二)考生信息采集與報名:考生在家長和教師的指導下填寫《郴州市2019年中考報名登記表》(見附件1)。《報名登記表》需考生本人和監護人簽字。《報名登記表》中設置了“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普通高中”、“中職學校”、“其他(指只參加畢業水平考試不升學)”四個報考類別,除往屆初中畢業生只能填報“中職學校”類別外,其他考生可以選擇其中任意一個類別填報,但不能跨類填報。考生信息實行網上錄入,初中學校統一收齊考生《報名登記表》后,核對考生市網學籍號及身份證信息,登陸郴州市中考報名系統(0735.gotedu.com )錄入考生報名信息。學校須將考生報名信息打印下發到各班級,以班為單位組織考生核對并簽字。如發現考生信息有誤,學校須及時更正。
本市戶籍、外地就讀要求回郴參考的學生以及往屆初中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2張藍底1寸免冠照片。
(三)報名時間:
二、考試科目
九年級: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體育、藝術,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
八年級:生物、地理,生物實驗操作。
除體育和理、化、生實驗操作采取現場測試的方式外,其他科目均采取閉卷、筆試的方式,考生一律在答題卡上作答。
三、考試時間
四、命題管理
1.命題原則
依據初中各學科課程標準(2011版)、《湖南省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標準(2019版)》和現行教材,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各學科的基本知識、基本技能和核心素養,突出考查學生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注重試題素材與社會生活的聯系;試題既要兼顧初中學生學業評價,又充分考慮普通高中選撥新生的需要,達到全面提高教育教學質量、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的目的。
2.命題要求
建立普通高中、初中骨干教師和教研員組成的各學科命題組,參與中考復習資料編寫的人員不得參與中考命題,所有命題人員須簽訂誠信承諾書和命題保密協議。教育紀工委對命題過程實行全程監督。進一步完善命題、審題、制卷等各環節工作制度,嚴格按《郴州市中考命題審題工作規程(試行)》命題、審題,確保試題質量,杜絕試題泄密和工作差錯。
3.試卷結構及分值
各科目試題難度結構均為7:1.5:1.5,即70%的容易題,15%的中檔題,15%的稍難題;卷面分值為:語文、數學各130分,英語120分,物理、化學各110分,歷史、道德與法治、地理、生物各100分。
英語由聽力和筆試兩部分組成,同堂考試。聽力部分為試題第一大題,分值為20分(聽力無試聽部分),采用錄音機或智能廣播系統播放磁帶的方式進行。學生如有聽障,可根據省教育廳《關于聽障學生在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時免試英語聽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號)要求,向縣市區教育局進行免試申請,并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備案。
五、組考和評卷
1.考點設置
根據考生報考類別,實行分類設置考點。報考“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普通高中”類別的考生安排在高考標準化考點組考,其中報考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單獨編排考室。如報考“普通高中”類別的考生較多,高考考點無法容納的,須安排在縣級政府所在地的中學組考,且每個考室須安排三名監考。報考“中職學校”、“其他”類別的考生按照“相對集中”的原則,分片設置考點,由縣市區教育局指派一名局領導擔任考點主考,并實行教師異校交換監考;試卷原則上須當天送達、當天回收存放在縣市區中考保密室。確因路途遠、交通不便,試卷無法當天送達和回收的考點,可以在考點設置保密室,但必須由縣市區教育局派2名原則性和責任心強的行政干部負責考點的試卷保密工作。各縣市區考點設置須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經審核同意后方可編排考務。
市直學校九年級學生安排在郴州市一中考試,八年級學生安排在本校考試,主監考由異校教師擔任。
2.考務編排
除報考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的考生單獨編排考室外,其他考生按隸屬關系分別由市、縣兩級教育行政部門按照分類設置考點的要求和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定的考點隨機編排考室。
3.考試組織
全市中考由市教育局統籌,縣市區教育局和學校根據《郴州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考務工作細則》(2018年版)具體組織實施。初三年級考生憑本人身份證和中考準考證參考,無身份證的考生須提供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信息證明;初二年級考生憑準考證參考。
4.評卷:八、九年級文化考試科目均實行遠程網上評卷,由市教育局統一掃描答卷、統一評卷時間。各縣市區按照市教育局的統一規定做好答卷掃描交接和評卷工作。
六、成績呈現方式與結果運用
1.成績呈現方式
根據中考的初中畢業水平考試、普通高中招生選拔考試的雙重屬性,分別采取不同的成績呈現方式。
作為考生初中畢業的標準依據,考生參加中考的所有考試科目成績以等第的方式呈現,每個考試科目成績設A、B、C、D、E五個等第,其中E等為不合格。
用于普通高中招生的考生成績,采取原始分加等第的方式呈現,即道德與法治、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體育八科作為中考計分科目以分數呈現,體育按總分的50%計分,總分為850分;生物、地理、藝術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以等第形式呈現,設A、B、C、D、E五個等第,E等為不合格。
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按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學習能力、實踐能力、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五個維度評價,評價結果以A、B、C、D四個等第形式呈現,D等為不合格。
2.結果運用
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將作為初中畢業證辦理和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依據和參考。
七、畢業與升學
(一)初中畢業
1.畢業標準
取得我市學籍的初中畢業年級學生參加全市初中學業水平考試,各科考試成績達到D等(含D等)以上、綜合素質評價達到C等(含C等)以上,準予畢業,并頒發教育行政部門監制的初中畢業證書。
2.補考
中考成績有E等的考生,須參加縣市區教育局組織的補考,補考成績合格,準予畢業,頒發初中畢業證書。但補考成績不能作為普通高中錄取的依據。
(二)高中階段招生錄取
1.組織實施
全市高中階段招生由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各縣市區教育局和高中階段學校具體負責實施。
2.計劃下達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由縣市區申報、市教育局根據普及高中教育階段教育毛入學率年度目標和普職比大體相當的要求審定并下達。各高中階段學校應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優質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應將招生計劃的50%作為指標生計劃,分配到縣域內的初中,重點向農村初中特別是貧困地區初中傾斜。
經省教育廳審批具有舉辦體藝特長班的學校,按省教育廳審批的班數確定特長生招生計劃;不具備招收特長班資格的學校,特長生的招生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5%。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的特色學校,特長生招生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0%。
3.志愿填報
實行分類、知分和網上填報志愿,分批設置平行志愿。
實行分類填報志愿,即考生根據自己中考報名時填報的學校類別,選擇志愿就讀學校。填報“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普通高中”類別的考生,可以填報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學校志愿;填報“中職學校”、“其他”兩個類別的考生,只能填報職業高中學校志愿。
實行知分、網上填報志愿,即考生在中考成績公布后,登錄“郴州市中考招生錄取系統(http://www.czzslq.com)”, 根據自己的中考成績和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往年的錄取最低控制線,自主選擇學校填報。考生登錄系統的用戶名為本人的學籍號(見中考準考證),初始密碼為考生身份證后6位數字)。
中考志愿設提前批、統招批兩個批次。提前批次志愿為優質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指標生、單科成績排名前千分之一的考生、扶貧勵志班、空軍飛行員培養班、民航飛行員培養實驗班、特長生志愿;統招批次志愿為報考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學校志愿。每個批次均設平行志愿。其中,提前批次的特長生設置3個平行志愿,報考勵志班、單科成績排名前千分之一的考生只能填報1個志愿;統招批次設置8個平行志愿。
本市戶籍的往屆初中畢業生只能填報職業高中學校志愿。
在市中心城區就讀、戶籍在本市其他縣市的初中畢業生,按報考類別可以填報戶籍所在地的高中階段學校。
志愿填報時間為7月1日至3日,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填報志愿,并在確認后打印紙質志愿表;考生和考生監護人須在紙質志愿表上簽字。紙質志愿表一式三份,考生、畢業學校和縣市區教育局各存一份。
4.錄取依據
普通高中錄取嚴格執行“兩前提、一依據”,采取等第入圍、按計分科目總分從高到低依次錄取的方式進行。“兩前提”即考生生物、地理、藝術、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等第和綜合素質評價等第全部達到合格等第及以上,方可填報普通高中學校志愿、獲得普通高中錄取資格;“一依據”指獲得錄取資格的考生,依據計分科目總分從高到低投檔、錄取。
為保障高中階段招生的公平、公正,確保高中階段生源質量,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全市高中階段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按一定的比例劃定省示范性普通高中、一般普通高中、職業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各普通高中學校不得錄取低于同類學校最低錄取控制線的考生,不得錄取地理、生物、藝術、理化生實驗考試成績有E等的考生,不得錄取綜合素質評價有D等的考生。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單科成績排名進入全市千分之一的考生,在中考成績等第入圍的前提下,可以填報提前批次志愿,增加一次投檔和錄取機會。如提前批志愿落空,不影響下一批次志愿的錄取。
5.錄取辦法
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錄取由市教育局教師工作科負責,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由市高中階段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1)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招生錄取辦法由市級教育行政部門另行制定。落選的考生將根據其志愿、成績和招生學校的錄取線進行投檔,錄取。任何學校不得提前錄取入圍且未完成面試階段的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更不得違規招收已被錄取為公費定向培養師范生的考生。
(2)指標生:指標生招生由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實施方案,明確指標生報考條件、名額分配、招生程序和錄取辦法等,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各縣市區的實施方案須報市高中階段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市高中階段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根據各地向社會公布的招生方案進行審批。
(3)特長生:由招生學校組織專業測試,認定特長生資格。招生學校須制定特長生招生辦法,明確各類特長生的招生名額、報考條件、選拔方式和程序、錄取辦法等,并提前向社會公布。各校的特長生招生方案,須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備案。凡未提前向社會公布招生方案或招生方案未經審核備案擅自招生的,其錄取結果無效,兩年內取消其特長生招生資格。
普通高中學校專業測試合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市中考。特長生文化成績錄取最低錄取控制線按同類學校文化成績最低錄取控制線的80%確定。對競賽成績特別優秀的特長生可享受特招政策,即參加市級以上(含市級)行政部門舉辦的體育、藝術類競賽獲得個人前三名,團體前六名的考生,可由招生學校自主決定降分錄取。各普通高中學校特招的特長生錄取名單經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審定蓋章后,與獲獎證書、相關文件等佐證材料一并報市高中階段招生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審批。
(4)統招生:根據等第入圍考生的志愿、招生計劃,按計分科目的總分劃定投檔線并進行投檔。招生學校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錄取。
中職學校(含高校中職部)按考生志愿和成績從高到低網上錄取;如報考人數不足,可采取注冊錄取的方式招生。招生工作納入職業高中學校年度工作考核,凡違反規定招生錄取的,年終考核將予以扣分。
6.錄取注冊
高中階段學校完成錄取工作后,須打印紙質錄取名單報縣市區教育局審核蓋章,由縣市區教育局報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批。審批通過的,注冊高中學籍;學校擅自錄取的考生,不予注冊學籍。
八、招生紀律
1.嚴格規范招生秩序。各招生學校須嚴格遵守全市統一規定的招生時間,不得提前招生、擾亂招生秩序。嚴格規范各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區域。中職學校和民辦普通高中面向全市招生。郴州市一中面向市中心城區以外的縣市招生不超過200人;郴州市十五中扶貧勵志班面向全市招生90人;資興市立中學空軍飛行員培養班、湘南中學民航飛行員培養實驗班分別面向全市招生40人(扶貧勵志班、空軍飛行員培養班、民航飛行員培養實驗班的招生方案由招生學校制定,報市教育局審批后實施)。除此之外,市中心城區普通高中只面向市中心城區招生;其他縣市的公辦普通高中只限在本縣市初中學校和本地戶籍在市中心城區就讀的初中應屆畢業生招生,不得跨區域招生。
2.嚴肅招生紀律。嚴禁無計劃、超計劃、超班額招生,普通高中起始年級招生班額每班不得超過55人,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嚴禁自行組織或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社會培訓機構自行組織的各類考試結果;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公辦學校以民辦學校名義招生、混合編班;嚴禁以高額物質獎勵、虛假宣傳等不正當手段招攬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初中學校對學生進行中考成績排名、宣傳中考狀元和升學率;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嚴禁民辦學校拒收通過市中考錄取平臺投檔的計劃內上線考生;嚴禁民辦學校按學生成績收費,收費標準須在中考招生錄取平臺公開。
3.嚴格執紀問責。完善招生管理辦法,建立招生范圍、招生計劃和招生結果公示制度,健全違規招生查處和責任追究機制,暢通舉報和申訴受理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招生結束后,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組織開展逐校排查工作,重點排查曾經發生違規招生的學校,及時糾正和嚴肅查處各種違規違紀招生行為。對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教育督導部門要將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納入責任督學日常督導范圍,適時對各地招生入學政策落實情況開展督導。對于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違規招生行為,列入全市督辦事項,指導縣市區嚴肅查處追責。
本方案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解釋權在市教育局。
郴州市教育局
2019年4月16日
2019郴州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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