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動態
2021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1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18南通中考政策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本站原創 更新時間:2018-4-24 20:11:36
四、畢業升學考試
全市繼續實行中等學校招生考試與初中畢業考試“兩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確保義務教育鞏固率達100%。初中學生的畢業認定按《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教規〔2014〕1號)執行。
繼續推進中考改革,不斷完善基于學業水平考試、綜合素質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制度。
(一)綜合素質評價
綜合素質評價主要包括六項指標:①道德品質與公民素養;②交流與合作;③學習習慣與學習能力;④運動與健康;⑤審美與表現;⑥創新意識與實踐能力。其中①、②項評定結果為合格、不合格,其它四項評定結果為A、B、C、D四個等級。具體評價細則詳見《南通市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方案(修訂)》(通教基〔2013〕43號),評定結果由南通市基礎教育信息化管理平臺統一歸口管理。
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堅持評價標準,精心組織實施,強化過程監管。要建立健全并嚴格執行結果公示、抽查審核、申訴與復議以及責任追究等一系列監督制度。
(二)學業水平測試
學業水平測試科目包括地理、生物、音樂、美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勞動與技術、信息技術和理化生實驗。
地理、生物學業水平測試在八年級第二學期進行,實行兩科試卷一場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地理、生物各60分鐘。測試成績呈現方式為A、B、C、D四個等級(兩科卷面分值滿分均為100分,100分—90分為A級,89分—75分為B級,74分—60分為C級,59分及以下為D級),作為學生升學的依據。2018屆初三學生可以再次報名參加5月18日進行的2019屆初中畢業生地理、生物學業水平測試,兩次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按照最高等級確定。
音樂、美術、研究性學習、社會實踐與社區服務、勞動與技術、信息技術等均由各校按課程標準基本要求,分學期統一組織測試與測評,結果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并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相應評價項目。各縣(市、區)要加強對測試工作的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保證課程實施的規范化與測試結果的真實性。
理化生實驗技能考查仍按課程標準基本要求,全市統一命題,各縣(市、區)統一組織,學校統一實施。成績以A、B、C、D四個等級呈現,并納入綜合素質評價的相應評價項目。
(三)學業科目考試
1.科目設置
學業科目包括語文、數學、英語、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體育與健康。其中英語考試成績由筆試成績和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成績兩部分組成;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由學生初一、初二、初三階段的學期測試成績和中考成績兩部分組成。物理與化學合卷,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文化科目均實行閉卷考試。
2.時間安排
文化科目考試日期定于6月15日、16日、17日三天。考試用時: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英語120分鐘,物理與化學150分鐘,思想品德與歷史100分鐘。具體安排如下:
日期 上午 下午
6月16日 9:00——11:30
語文(包括讀文、作文) 14:30——16:10
思想品德、歷史
6月17日 9:00——11:00
英語(筆試) 14:30——17:00
物理、化學
6月18日 9:00——11:00
數學
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時間為4月22-23日(已按照省教育廳相關要求組織實施);體育考試于5月中旬前組織完成。
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時間為4月21-22日,體育與健康考試于5月中旬前組織完成。
3.各科分值
語文、數學、英語總分均為150分,其中英語閉卷筆試部分為120分,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部分為30分(免試、減試生按照閉卷筆試成績同比例給分);
物理與化學總分為150分,其中物理部分為90分,化學部分為60分;
思想品德與歷史總分為100分,其中思想品德部分為50分,歷史部分為50分;
體育與健康總分為60分。
學業科目考試總分值為760分。
4.命題原則及考試范圍
堅持立德樹人,堅持正確的政治方向,堅持“遵循課標、緊扣教材、重視能力、貼近生活、控制難度”的原則,注重滲透核心價值理念,弘揚優秀傳統文化,以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各科目具體命題依據及考試范圍詳見附件。
5.考試要求
學業科目考試實行全市統一命題、統一考試。英語聽力口語自動化考試按市教育局相關文件(另行通知)執行;體育與健康考試按市教育局《2018年南通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方案》(通教發〔2018〕3號)執行。
考生必須參加由招考部門統一組織的體格檢查,體格檢查標準按原國家教委1994年頒發的《中等學校體檢標準》執行。學生體格檢查的信息按市教育考試院制定的標準統一采集,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上報。
6.評卷工作
文化科目考試評卷工作繼續實行網上統一閱卷。分科目在縣(市、區)設點組織評卷,相關縣(市、區)承擔1-2個科目的評卷任務。閱卷教師在全市范圍內統一選配。所有考生試卷實行雙評,全市統一合成數據和公布成績。
五、招生錄取
根據省教育廳下發的普通高中和職業學校招生錄取的有關文件規定,全市中招錄取工作在南通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考試管理系統平臺上統一實施網上錄取。
(一)錄取投檔原則
錄取嚴格按考生填報志愿進行投檔,志愿分為平行志愿和傳統志愿。
平行志愿投檔原則是“分數優先、遵循志愿”。平行志愿的投檔具體辦法是: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檢索考生所填A、B、C、D等志愿,被檢索學校中一經出現符合投檔分數的學校,即向該學校投檔,如沒有出現符合投檔分數的學校,則不能投檔。上述過程完成后,無論檔案是否投出,均視為該考生已享受了本批次平行學校投檔機會。如果考生檔案投到某學校后,因故被退出,將不再補投到該批次平行志愿的其他學校。
傳統志愿投檔原則是“志愿優先、遵循分數”。傳統志愿填報設置了第一學校志愿、第二學校志愿等學校志愿。投檔時,按志愿順序先將考生按學校志愿分開,再將填報同一學校志愿的考生按照分數高低排隊投檔。如果某考生第一志愿落選,即使考生的分數達到或高于第二志愿所報學校的投檔分數線,也只有在這所學校第一志愿沒有錄取滿額的情況下,才有可能被投檔。
(二)招生錄取要求
全市中等學校招生錄取一律在中考后進行。錄取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公布的招生計劃,根據考生中考成績、綜合素質評定結果、學業水平測試成績和考生填報志愿,分批次擇優錄取。各地招考部門要嚴格執行招生錄取審批程序,嚴禁無計劃招生、無志愿招生、不按招生政策規定招生和不按考生志愿錄取。公辦普通高中不得跨區域招生,民辦高中跨區域招生必須到招生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備案,保證良好的招生秩序。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師范學校、職業學校對本校的招生錄取,須統一提出對綜合素質評價等級要求。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和自主招收特長生,須首先按招生學校對綜合素質的等級要求確定候選推薦生、特長生名單,然后按規范程序進行推薦和招生。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①、②兩項指標達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項指標中至少有兩項達到A級,其余指標不低于B級。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①、②兩項指標達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項指標中至少有兩項達到B級,其余指標不低于C級。學業測試等級要求是生物、地理不低于C級。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與招生學校特色相對應的綜合素質評價項目的等級為A,其余項目的等級必須達到普通高中招生錄取的要求。職業類學校招生錄取綜合素質評價必備條件為:①、②兩項指標達到合格;③、④、⑤、⑥四項指標至少有三項不低于C級。普高和職校招生在以上條件基礎上可另行提出相應的錄取等級要求。
(三)各類學校錄取
1.師范生錄取
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含藝體類)錄取。按照各地招生計劃和專業類別,對面試及專業加試合格的考生,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師范藝體類統招生錄取。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招生計劃和專業類別,依據中考成績和專業成績之和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師范普通類統招生錄取。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按照招生計劃,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所有藝體類考生須經招生學校組織的專業加試合格后,才可填報志愿參加投檔錄取。
2. 普通高中錄取
各地招考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布的普通高中錄取辦法,根據考生填報的志愿,按規定的批次和招生計劃錄取。各普通高中學校要從招生環節開始加強學籍管理,嚴格執行《省教育廳關于印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和普通高中學籍管理規定的通知》(蘇教規﹝2014﹞1號)規定,嚴禁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
熱點普通高中招生要繼續按不低于70%的招生計劃確定推薦生,根據當地初中畢業生源數,按比例將推薦生計劃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各初中學校按照《關于公布2014年南通市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推薦辦法的通知》(通教基〔2014〕14號)要求,實行實名推薦。熱點普通高中推薦生具體實施(錄取)辦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市區由市教育局出臺相關文件。
為擴大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自主權,鼓勵普通高中多樣化有特色發展,各縣(市)、通州區(含通州灣)和市區(崇川區、港閘區、開發區、市直學校)可統籌使用本地區不超過5%的招生計劃分配到具有自主招生權的藝術、科技特色學校和體育傳統項目學校,由相關學校實施自主招生。符合條件的課程基地學校和創新人才培養基地學校可確定一定數量的自主招生名額,經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在當地自主招收與基地課程實施直接相關的特長生以及具有學科特長、創新潛質的學生,以滿足不同潛質學生的發展需要。特長生的招生與錄取辦法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制定。自主招生學校必須制定招生簡章,經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后公布,并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組織專業加試,實施自主招生。特長生經公示無異議后,均須參加學業考試并填報對應學校的志愿,特長生每生限報一所招生學校。
今年南通中學面向徐州、南通、連云港、淮安、鹽城、泰州、宿遷市招收50名航空實驗班學生,招生錄取工作按照《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公布2018年空軍青少年航空學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教辦基函〔2018〕10號)文件執行。
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國際化教育實驗班經批準可在全市范圍內組織招生,按公布的招生簡章組織實施,在普通高中第一小批錄取,被錄取的考生不得參與其它批次的招生錄取。
3.職業類學校錄取
現代職教體系“3+4”試點項目招生列入提前批次錄取。
第二批次職業類學校志愿錄取在全市統一劃定最低控制分數線上,分小批次按平行志愿投檔原則,依據中考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進行投檔,招生學校按公布的招生簡章擇優錄取。
第三批次中職類學校全部實行注冊入學。考生須于統一填報志愿期間實行網上填報志愿,在不超過學校招生計劃的基礎上全部投檔,學校在規定的時間內錄取。
(四)錄取審批
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師范學校、職業類學校的錄取均須各級招考部門辦理錄取審批手續,錄取信息將作為省、市教育部門和招考部門辦理學籍注冊以及升學報考資格的主要依據。
所有招生學校新生錄取通知書均由各錄取學校印制、蓋章,五年制高職(含高師)《錄取通知書》須加蓋省教育考試院招生錄取專用章;普通高中《錄取通知書》須加蓋市教育考試院普通高中錄取專用章;中職注冊入學《錄取通知書》須加蓋當地招辦錄取專用章。
(五)錄取時間
今年提前批次和第一批次錄取工作于7月2日前完成;
第二批次錄取工作于7月10日前完成;
第三批次于7月10日開始辦理注冊入學錄取審批。
六、照顧政策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公通字〔2005〕78號和江蘇省民政廳、江蘇省教育廳、江蘇省軍區政治部蘇民優〔2007〕38號文件等規定,下列考生可享受加分投檔或優先錄取:
(一)革命烈士子女錄取時可加20分投檔;
(二)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子女錄取時可加20分投檔;
(三)因公犧牲軍人、人民警察子女和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人民警察子女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四)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錄取時可加10分投檔;
(五)少數民族考生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
(六)本市三峽移民子女錄取時可加5分投檔。
見義勇為被追認為烈士人員子女參加中考,優待辦法參照上述照顧政策第一條執行;見義勇為死亡或一至四級殘疾人員的子女參加中考,優待辦法參照上述照顧政策第三條執行。
本市軍人子女的錄取,按照相關軍人子女教育優待規定執行。殘疾考生的錄取,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護法》、國務院《殘疾人教育條例》的規定執行。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時,則以最高一項計入,不重復加分。
申請享受以上照顧政策的考生名單,須由考生所在學校進行公示無異議,報當地招考部門驗審后,按規定享受照顧加分政策。
七、收費政策
中等學校招生考試收費標準嚴格按照省財政廳、物價局、教育廳聯合下發的有關文件執行。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進一步健全保障機制,加大扶貧助學力度,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和普通高中政府助學金的管理,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學費,按省、市規定的減免政策執行。
八、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確保招考工作平穩運行
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關系到每個學生的切身利益,涉及到千家萬戶,各地應站在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扎實推進教育系統全面從嚴治黨的高度,從教育改革發展的大局出發,從深入實施素質教育的現實需要出發,從辦人民滿意教育的根本要求出發,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加強領導,明確責任,完善監管機制,確保招考各個環節組織有序,操作規范,保障到位。
(二)統一要求,確保改革精神落到實處
各地必須嚴格按照全市的總體部署,統一實施步調,要在全市中等學校考試招生工作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具體的考試招生實施方案,并在5月22日前報市教育局和市教育考試院,經同意后實施(通州灣示范區考生的報名、招生、錄取工作由通州區代為管理)。各地必須嚴格按市定標準設定推薦生比例。嚴格按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測試、學業科目考試相結合的方式確立錄取批次和錄取控制線。
(三)科學部署,確保備考工作規范有序
各地要嚴格課程管理,合理安排畢業班教學進度和復習工作,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要重視維護學生身心健康,確保學生每天一小時的體育鍛煉活動時間。要加強對考生的考風考紀教育,杜絕考試**現象。要重視對考生的心理輔導,指導考生正確對待中考,消除考前的焦慮心理。
(四)加強培訓,確保操作程序規范科學
各地必須通過各個層次的有效培訓,提高操作人員的思想認識和操作技能水平,確保報考、考務、閱卷和招錄等環節萬無一失。要加強招考信息公開與服務工作,嚴格執行招生政策、實施辦法和工作程序的公示制度,主動及時發布各類招考信息和選拔結果,實現“陽光招考”、“誠信招考”的工作目標。
(五)嚴肅紀律,確保招考過程公平公正
各地各校要堅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嚴格落實教育部提出的“十項嚴禁”紀律要求,不走樣,不打折扣。各地教育行政及紀檢監察部門要加大監督力度,對本地區的招考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嚴格執行招考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考政策和招考紀律落到實處,確保每一個環節公平公正。對違反上級規定出臺地方性政策的地區和因違規操作而影響改革進程、社會穩定和公平公正的單位和學校,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2018年南通市中考各科目命題依據及考試范圍
語 文
命題依據:《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2011年版)》及我市教學的實際情況。
考試范圍: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語文》7-9年級(江蘇教育出版社出版)。
7年級(上冊),2009年6月第7版;
7年級(下冊),2009年10月第8版;
8年級(上冊),2016年6月第7版;
8年級(下冊),2009年10月第7版;
9年級(上冊),2016年6月第7版;
9年級(下冊),2009年10月第6版。
數 學
命題依據:《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版)》及我市教學的實際情況。
考試范圍:義務教育教科書《數學》7-9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7年級(上冊),2012年5月第1版;
7年級(下冊),2012年10月第1版;
8年級(上冊),2013年6月第1版;
8年級(下冊),2013年9月第1版;
9年級(上冊),2014年3月第1版;
9年級(下冊),2014年8月第1版。
英 語
命題依據:《全日制義務教育英語課程標準(2011版)》及我市教學的實際情況。
考試范圍:義務教育教科書《初中英語》7-9年級(譯林出版社)。
7年級(上冊),2012年6月第2版;
7年級(下冊),2012年11月第2版;
8年級(上冊),2013年6月第2版;
8年級(下冊),2013年11月第2版;
9年級(上冊),2014年6月第2版;
9年級(下冊),2014年6月第2版。
聽力、口語考試按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行。
思想品德、歷史(合卷)
1.思想品德
命題依據:《義務教育思想品德課程標準(2011年版)》及我市教學的實際情況。
考試范圍: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思想品德》7-9年級(江蘇人民出版社出版)。
7年級(上冊)第6、7、9課,2012年5月第5版;
7年級(下冊)第20、21、22、23課,2010年12月第5版;
8年級(上冊)第1、2、3、9、10課,2009年5月第2版;
8年級(下冊)第11、12、13、14、15課,2010年10月第4版;
9年級全一冊,五個單元(全),2015年6月第5版。
2017年5月—2018年4月國內外重大時事政治及黨和國家重大的方針政策。
2.歷史
命題依據:《全日制義務教育歷史課程標準(實驗稿)》及我市教學的實際情況。
考試范圍:義務教育課程標準實驗教科書《歷史》7-9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7年級(上冊)第4單元,2006年6月第2版;
7年級(下冊)第2單元,2001年12月第1版;
8年級(上冊)第2、3、4單元,2006年3月第2版;
8年級(下冊)第2、3、5單元,2006年10月第2版;
9年級(上冊)第3、4、6單元,2007年3月第3版;
9年級(下冊)第1、4、5、7單元,2008年6月第2版。
物理、化學(合卷)
1.物理
命題依據:《義務教育物理課程標準(2011年版)》及我市教學的實際情況。
考試范圍:義務教育教科書《物理》8-9年級(江蘇科學技術出版社出版)。
8年級(上冊),2012年6月第3版;
8年級(下冊),2012年11月第3版;
9年級(上冊),2013年6月第3版;
9年級(下冊),2013年10月第3版。
2.化學
命題依據:《全日制義務教育化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及我市教學的實際情況。
考試范圍:義務教育教科書《化學》9年級(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
9年級(上冊),2012年6月第1版;
9年級(下冊),2012年10月第1版。
體育與健康
體育與健康考試內容、評分標準、考試方式及時間按《關于公布2018年南通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項目和評分標準的通知》(通教發〔2018〕1號)和《2018年南通市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方案》(通教發〔2018〕3號)執行。
2018南通中考政策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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