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中考動態
2021中考錄取分數線
2021中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2018巴彥淖爾中考方案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本站原創 更新時間:2018-4-22 8:34:46
一、指導思想
以教育部、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有關精神為指導,本著有利于促進學生核心素養發展、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有利于促進高中階段各類學校發展和教育質量整體提高的原則,穩步推進中考改革。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推進義務教育高位優質均衡發展的原則。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三)堅持“全市一盤棋”的原則。
(四)堅持普職統籌規劃、協調發展的原則。
三、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并組織實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具體負責協調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的日常事務。有關分工如下:
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負責中考方案制定,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學籍認定,考生填報志愿培訓,高中招生錄取,發布招生信息,組織協調等工作。
市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組織實施考生報名、考務、收費,負責五年制高職的招生宣傳、錄取工作以及與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協調解決相關事宜。
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負責蒙語授課普通高中錄取工作方案制定、蒙語授課中考試題質量分析等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指導、管理蒙語授課高中招生的體育測試工作。
市教育局職業與成人教育科負責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統一宣傳并制定宣傳手冊和錄取工作。
市教育局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科負責監督、檢查、指導、管理各地各校的音體美特長生的專業課測試工作,于6月20日前將普通高中學校音體美特長生成績審核后以光盤形式交監察審計科和中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各一份;負責優秀足球特長生升學“直通車”招生報名、認定、公示工作,于7月18日前將優秀足球特長生升學“直通車”招生錄取名單以文件形式交監察審計科和中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各一份。
市教育局監察審計科負責中考期間全程督查,對各類考試、考查科目成績和錄取數據等進行存檔管理,對享受加分條件考生進行審核。
市中小學教學研究室負責漢語授課中考試題命制、制卷、網絡閱卷、質量分析工作。
市教育信息中心負責物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信息技術考查,并于6月20日前將成績審核后以光盤形式交監察審計科和中考領導小組辦公室各一份;負責中考網報志愿、成績查詢、錄取查詢、綜合素質信息化評價的技術培訓和技術支持;為中考評卷提供相關信息化設備和技術保障。
市教育督導部門加強中考工作過程監督,確保中考工作公正、安全、順利進行。
旗縣區教育局要健全相應組織機構,統一領導、明確分工、協調配合,認真做好中考與高中招生的各項具體工作。各初中學校要認真負責做好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高中學校要在市教育局中考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下,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和招生計劃做好新生錄取工作。
四、學業評價及方法
中考實行評價主體和內容的“多元化”,以課程標準為依據,以學生基礎性、學科性發展目標為基本內容,從學業評價、綜合能力和綜合素質三方面進行評價。蒙語授課考生從學業評價、綜合能力考查方面進行評價,不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一)學業評價
1.評價科目
初中畢業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蒙授考生加試漢語文。初二年級考試科目為地理、生物,兩科一張試卷,計入下一年度初中畢業升學考試總成績中。
2.考試形式:閉卷考試,網上閱卷。
3.學業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漢語授課:
(1)初中畢業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科 目 |
考試時長 |
卷 面 總 分 |
語文 |
150 分鐘 |
150分 |
數學 |
120分鐘 |
150分 |
外語 |
120分鐘(聽力20分鐘) |
英語150分(聽力 30 分) 日語150分(不考聽力) |
思品、歷史 |
120分鐘 |
180分(政治90 分,歷史90分) |
物理、化學 |
120 分鐘 |
180分(物理100 分,化學80 分) |
合 計 |
|
810分 |
(2)初二年級地理、生物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科 目 |
考試時長 |
卷 面 總 分 |
地理、生物 |
120分鐘 |
120分(地理60分,生物60分) |
蒙語授課:
(1)初中畢業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科 目 |
考試時長 |
卷 面 總 分 |
蒙古語文 |
150 分鐘 |
120分 |
數學 |
120分鐘 |
120分 |
英語 |
120分鐘 |
120分(不考聽力) |
思品、歷史 |
90分鐘 |
100分(政治50 分,歷史 50分) |
物理、化學 |
90 分鐘 |
100分(物理60 分,化學40 分) |
漢語文 |
90分鐘 |
100分 |
合 計 |
|
660 分 |
(2)初二年級地理、生物考試時長及卷面計分辦法
科 目 |
考試時長 |
卷 面 總 分 |
地理、生物 |
90分鐘 |
100分 |
4.考試時間
日 期 |
星 期 |
時 間 |
科 目 |
6月26日 |
星期二 |
上午09:00—11:30 |
語文 蒙古語文 |
下午03:00—05:00 |
思品、歷史 | ||
下午03:00—04:30 |
蒙授思品、歷史 | ||
6月27日 |
星期三 |
上午09:00—11:00 |
數學、蒙授數學 |
下午03:00—05:00 |
物理、化學 | ||
下午03:00—04:30 |
蒙授物理、化學 | ||
6月28日 |
星期四 |
上午09:00—11:00 |
外語、蒙授英語 |
下午03:00—05:00 |
地理、生物(初二年級) | ||
下午03:00—04:30 |
漢語文 蒙授地理、生物(初二年級) |
(二)綜合能力測試
1.體育測試和實驗操作分別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市教育息中心命題,由旗縣區教育局組織測評。
2.科目、分值
體育測試和實驗操作,合計100分。
(1)體育測試分值為50分。考試科目:足球、50米、100米、立定跳遠、鉛球(3公斤)、實心球(2公斤)、1000米(男)、800米(女),每生考試項目為3項,其中男生必選1000米,女生必選800米,再自選兩個項目進行測試。考試分值:男1000米、女800米為20分,自選項目每項為15分。
(2)必選和自選項目測試評分標準繼續執行修訂后的《巴彥淖爾盟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辦法及工作細則》,考試方法實行現場電子測試,現場給分;2018年足球測試繼續列為自選項目,由考生自主選擇,其測試內容、測試方法、評分辦法等執行2017年制定的標準。
(3)實驗操作分值為50分。內容是初中物理、化學教材中的學生實驗,方式是抽簽選定一科進行測試。考試辦法執行《巴彥淖爾市初中畢業生實驗考試辦法》。
初二信息技術考試為達標考查。具體考查辦法見《巴彥淖爾市初二信息技術考查辦法》。2017年信息技術考查未達標的學生可參加2018年該科考試的補考,高中錄取時以新的考查成績為準。
(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評價主體
漢語授課初中學校學生、教師、學校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蒙語授課不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2.評價內容
主要考查學生“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學習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評價”、“審美與表現”、“社會綜合實踐”等5個維度的一級指標和20個二級指標,包括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奮進取;正直守信;關心集體、熱愛勞動;社會責任感;自信自尊自強自律;環保意識;學習興趣;學習方法;計劃與反思;獨立探究;團隊精神;信息技術運用;研究性學習;體質與健康;健康生活方式;審美情趣;藝術活動與表現;社會實踐;校園活動等。
3.評價方法
每學期對上學期的學生表現情況進行評價(初三第二學期不評價),每次評價都包括學生自評、同學互評、教師評價和學校評價。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本人上學期各方面表現,對照評價內容和評分標準分別選出適合自己的分值,并用描述性文字對自己在上學期的表現進行評價、總結和反思,找出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同學互評。首先班主任利用活動課、班會或課間休息時間,讓學生在全班同學面前對自己上學期的各方面情況進行簡單介紹,然后本班所有同學對照評價內容,結合每個同學的介紹、
(二)綜合能力測試
1.體育測試和實驗操作分別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市教育息中心命題,由旗縣區教育局組織測評。
2.科目、分值
體育測試和實驗操作,合計100分。
(1)體育測試分值為50分。考試科目:足球、50米、100米、立定跳遠、鉛球(3公斤)、實心球(2公斤)、1000米(男)、800米(女),每生考試項目為3項,其中男生必選1000米,女生必選800米,再自選兩個項目進行測試。考試分值:男1000米、女800米為20分,自選項目每項為15分。
(2)必選和自選項目測試評分標準繼續執行修訂后的《巴彥淖爾盟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辦法及工作細則》,考試方法實行現場電子測試,現場給分;2018年足球測試繼續列為自選項目,由考生自主選擇,其測試內容、測試方法、評分辦法等執行2017年制定的標準。
(3)實驗操作分值為50分。內容是初中物理、化學教材中的學生實驗,方式是抽簽選定一科進行測試。考試辦法執行《巴彥淖爾市初中畢業生實驗考試辦法》。
初二信息技術考試為達標考查。具體考查辦法見《巴彥淖爾市初二信息技術考查辦法》。2017年信息技術考查未達標的學生可參加2018年該科考試的補考,高中錄取時以新的考查成績為準。
(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評價主體
漢語授課初中學校學生、教師、學校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蒙語授課不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2.評價內容
主要考查學生“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學習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評價”、“審美與表現”、“社會綜合實踐”等5個維度的一級指標和20個二級指標,包括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奮進取;正直守信;關心集體、熱愛勞動;社會責任感;自信自尊自強自律;環保意識;學習興趣;學習方法;計劃與反思;獨立探究;團隊精神;信息技術運用;研究性學習;體質與健康;健康生活方式;審美情趣;藝術活動與表現;社會實踐;校園活動等。
3.評價方法
每學期對上學期的學生表現情況進行評價(初三第二學期不評價),每次評價都包括學生自評、同學互評、教師評價和學校評價。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本人上學期各方面表現,對照評價內容和評分標準分別選出適合自己的分值,并用描述性文字對自己在上學期的表現進行評價、總結和反思,找出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同學互評。首先班主任利用活動課、班會或課間休息時間,讓學生在全班同學面前對自己上學期的各方面情況進行簡單介紹,然后本班所有同學對照評價內容,結合每個同學的介紹、
(1)每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 =“學生自評成績”*10%+“同學互評平均成績”*50%+“教師評價組的加權平均成績”*30%+“學校評價成績”*10% 。
(2)三年五次綜合素質評價的加權平均成績 = “第一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5%+“第二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5%+“第三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20%+“第四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20%+“第五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30% 。
(3)初中畢業時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三年五次綜合素質評價的加權平均成績”+“政策性加分”。綜合素質評價系統自動將每班所有學生“初中畢業時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降序排列,然后根據當年《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確定的優秀率、良好率將其轉化為等第成績,即“優秀”A、“良好”B、“合格”C和“待提高”D。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只在本班有效,不同班級成績不具有可比性。
(4)具有我市戶籍在外地就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名參加中考,其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依據學生在初中階段取得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及標志性成果等相關支撐材料,須經原就讀學校及所在縣市教育部門出具書面證明(學校證明須經校長簽字)方可有效,于4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由市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
(二)綜合能力測試
1.體育測試和實驗操作分別由市教育局體衛藝科和市教育息中心命題,由旗縣區教育局組織測評。
2.科目、分值
體育測試和實驗操作,合計100分。
(1)體育測試分值為50分。考試科目:足球、50米、100米、立定跳遠、鉛球(3公斤)、實心球(2公斤)、1000米(男)、800米(女),每生考試項目為3項,其中男生必選1000米,女生必選800米,再自選兩個項目進行測試。考試分值:男1000米、女800米為20分,自選項目每項為15分。
(2)必選和自選項目測試評分標準繼續執行修訂后的《巴彥淖爾盟初中畢業生升學體育考試辦法及工作細則》,考試方法實行現場電子測試,現場給分;2018年足球測試繼續列為自選項目,由考生自主選擇,其測試內容、測試方法、評分辦法等執行2017年制定的標準。
(3)實驗操作分值為50分。內容是初中物理、化學教材中的學生實驗,方式是抽簽選定一科進行測試。考試辦法執行《巴彥淖爾市初中畢業生實驗考試辦法》。
初二信息技術考試為達標考查。具體考查辦法見《巴彥淖爾市初二信息技術考查辦法》。2017年信息技術考查未達標的學生可參加2018年該科考試的補考,高中錄取時以新的考查成績為準。
(三)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1.評價主體
漢語授課初中學校學生、教師、學校進行綜合素質評價。蒙語授課不進行綜合素質評價。
2.評價內容
主要考查學生“思想品德與公民素養”、“學習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評價”、“審美與表現”、“社會綜合實踐”等5個維度的一級指標和20個二級指標,包括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勤奮進取;正直守信;關心集體、熱愛勞動;社會責任感;自信自尊自強自律;環保意識;學習興趣;學習方法;計劃與反思;獨立探究;團隊精神;信息技術運用;研究性學習;體質與健康;健康生活方式;審美情趣;藝術活動與表現;社會實踐;校園活動等。
3.評價方法
每學期對上學期的學生表現情況進行評價(初三第二學期不評價),每次評價都包括學生自評、同學互評、教師評價和學校評價。
(1)學生自評。學生根據本人上學期各方面表現,對照評價內容和評分標準分別選出適合自己的分值,并用描述性文字對自己在上學期的表現進行評價、總結和反思,找出存在的問題或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
(2)同學互評。首先班主任利用活動課、班會或課間休息時間,讓學生在全班同學面前對自己上學期的各方面情況進行簡單介紹,然后本班所有同學對照評價內容,結合每個同學的介紹、
(1)每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 =“學生自評成績”*10%+“同學互評平均成績”*50%+“教師評價組的加權平均成績”*30%+“學校評價成績”*10% 。
(2)三年五次綜合素質評價的加權平均成績 = “第一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5%+“第二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15%+“第三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20%+“第四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20%+“第五學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30% 。
(3)初中畢業時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三年五次綜合素質評價的加權平均成績”+“政策性加分”。綜合素質評價系統自動將每班所有學生“初中畢業時的綜合素質評價成績”按降序排列,然后根據當年《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確定的優秀率、良好率將其轉化為等第成績,即“優秀”A、“良好”B、“合格”C和“待提高”D。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只在本班有效,不同班級成績不具有可比性。
(4)具有我市戶籍在外地就學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報名參加中考,其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依據學生在初中階段取得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以及標志性成果等相關支撐材料,須經原就讀學校及所在縣市教育部門出具書面證明(學校證明須經校長簽字)方可有效,于4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由市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認定。
(2)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臺灣省籍考生,烈士子女,教師子女(父母為正式在編教師且本人在本旗縣區就讀的考生),其中有一項加5分,不累加。
以上兩項加分條件分數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中,即在三年五次加權平均分基礎上另加政策性加分。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俄羅斯族考生,如有多項增加分數的條件,只能取其中一項分值與少數民族政策性照顧分累計。
(3)在職農村牧區教師子女升入本旗縣區高中,由旗縣區教育局出具證明,錄取時總成績基礎上增加0.1個等級分。
(4)軍人子女政策加分依據《巴彥淖爾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細則》,錄取時在總成績基礎上增加0.1個等級分。
2.審核認定
(1)少數民族、歸僑、教師子女審核認定程序
①班主任負責初審并將原件復印件報學校復審。符合加分條件學生必須提供本人居民戶口簿、身份證、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2份復印件(一份學校留存、一份旗縣區教育局留存),戶口簿復印戶主及考生頁。
②學校指派專人按照原件進行復審。
③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指派專人進行終審。
(2)軍人子女政策加分資格的審核認定程序
①凡申請軍人子女政策加分的考生,必須于報名時向學校提供父母的軍官證、身份證、結婚證和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
及復印件兩份,以及巴彥淖爾市軍分區政治部出具的證明材料。烈士、因公犧牲、一至四級殘疾軍人子女還需提供相關證件及證明材料,由班主任進行初審,初審后將原件及復印件報學校進行復審。
②學校指派專人按照原件進行復審。
③旗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指派專人進行終審。
(3)要求
①學校應于4月20日前完成政策加分資格考生信息校內公示工作。
②各旗縣區于4月30日前將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名冊(表格附后)紙質及電子文檔報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將復審后的加分學生名單在巴彥淖爾市教育網上公示。
③凡不能提供戶口簿和戶籍證明、華僑證明原件的考生,或審核中發現復印件與原件不符不予資格確認,對于偽造加分證件或弄虛作假的行為,一經發現,除取消加分外,還將取消考生的分招資格。
五、考務工作
(一)報名時間
全市統一報名時間:2018年3月21日9:00--3月31日17:00(參加地理、生物結業考試的八年級考生與畢業年級考生報名程序、報名時間相同)。
(二)報名資格
1.初中畢業與高中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具有我市電子學籍的2018年應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我市戶籍的在外就讀的應屆初中畢業生。參加2018年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因休學或轉學等正當理由造成未參加2017年生物、地理考試的應屆初中畢業生,本人提出申請,漢語授課考生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批準,蒙語授課考生由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審核批準,可報名參加2018年地理、生物考試。
2.初二地理、生物結業考試考生報名資格:考生必須是在我市全國中小學學籍管理系統建立了電子化學籍的在校八年級學生。
3.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格:應往屆初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歷的適齡社會青年,戶籍不限。其中:具有我市電子學籍的2018年應屆初中畢業生由其就讀學校組織報名;具有我市戶籍但無電子學籍的市內外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到戶籍所在旗縣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報名;既沒有我市戶籍又沒有我市電子學籍的應往屆初中畢業生到父母務工所在地旗縣區招生辦(考試中心)報名。
4.五年制高等職業院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格:按照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5.未畢業的初中生、高中階段在校生無中考報名資格。
(三)網上報名
我市2018年中考報名工作與自治區各盟市同步,實行統一網上報名。具體報名辦法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關于2018年全區初中升學考試招生網上報名等相關事宜的通知》(內教招考中〔2018〕7號)。報名結束后不再安排補報名工作。
六、成績呈現與公布
(一)蒙語授課
學業考試科目成績采用實際分數呈現,初二生物、地理結業考試成績采用實際分數呈現,體育測試、實驗操作考查科目采用實際分數呈現,信息技術考查科目成績采用等級呈現。
(二)漢語授課
1.學業考試、初二地理生物結業考試、綜合能力考查、綜合素質評價各科不公布原始分數,只公布由原始得分換算后的等級分。學業考試各科等級分為優秀(A+、A)、良好(B+、B)、合格(C+、C)、待提高(D)四等七級;綜合能力考查、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分為優秀(A)、良好(B)、合格(C)、待提高(D)四個等級,各等級賦予相應的權重分。
綜合能力考查等級劃分比例優秀占70%、良好15%、合格10%--15%、待提高0—5%,綜合素質評價等級劃分比例優秀占50%、良好占30%、合格15%—20%、待提高0—5%,學業考試等級劃分比例優秀占30%、良好占30%、合格占35%、待提高占5%。
2.等級呈現的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品德與歷史、物理與化學、地理與生物、綜合能力考查科目(體育測試+實驗操作原始得分相加劃分等級)、學生綜合素質八項。
(三)學生學業考試、考查成績由市教育局統一向學校、家長、社會公布。綜合素質成績由學校向學生、家長、社會公示。
(四)對學業考試成績有疑問的學生、家長,可在規定時間內向旗縣區教育局提出申請,由旗縣區教育局匯總后報中考工作領導小組,由中考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查卷。凡屬錯判、漏判的,一律予以更正。高中學校錄取以更正后成績為準。
七、命題
(一)市中小學教研室負責組織命制漢語授課試題和《考試說明》。要嚴格依據義務教育課程標準,科學確定命題范圍和內容,切實提高命題質量,減少單純記憶、機械訓練性質的內容, 增強與學生生活、社會實際的聯系,注重考查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促進學科核心素養的落實,力求達到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提高教學質量的目的。
(二)考試結束后市中小學教研室組織專人對試題進行評估分析,并將評估分析結果予以通報,逐步建立完善試題評估分析制度。
八、招生錄取
(一)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校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的若干意見》(內教發〔2014〕76號)有關規定,結合我市中考改革的預定目標,漢語授課將普通高中“統招生”的75%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分配時按該屆初三畢業生初一報建的電子化學籍人數計算,即“多不增,少不減”。
(二)漢語授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招生全部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全面實行“陽光”招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以計劃數為準按成績一次錄滿。
(三)漢語授課普通高中的招生由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統一錄取,招收具有巴彥淖爾市學籍和巴彥淖爾市戶籍的初中畢業生。以戶籍報名的考生只參與統招,不參與分招。中考招生報名以學籍為依據,學籍戶籍分離的,以學籍為準。學籍和實際就讀地分離的,需回原學籍學校參加中考,且一律不享受分招政策。分招資格認定以旗縣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審核認定的結果為準。
(四)蒙語授課高中招生由市教育局民族教育科統一錄取,不進行網報志愿和網上錄取,錄取辦法另行通知。其中內蒙古師范大學附屬中學錄取辦法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有關政策制定。
(五)中等職業學校的招生采取統招為主自招為輔方式進行。市教育局職業與成人教育科依據學生職高網報志愿信息進行統一錄取,統一錄取后未完成招生計劃的中等職業學校,經市教育局批準,可按照招生計劃進行自主招生。
(六)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的招生由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組織完成錄取工作。按照自治區要求,有意報考五年制高職(3+2)的考生,前期不能填報普通高中學校志愿,凡被我市各普通高中正式錄取的考生不能參加自治區五年制高職(3+2)錄取。
(七)繼續完善音體美特長生招生政策,各普通高中學校務于6月20日前完成音體美特長生測試工作,并將音體美特長生測試成績合格名單報送市教育局。高一新生音體美特長生學籍注冊將以各高中學校6月20日前報送的“特長生錄取庫”為依據,不在“特長生錄取庫”內的學生招生計劃將被注銷。
(八)貫徹落實《內蒙古自治區校園足球三年推進計劃》和自治區教育廳《關于做好校園足球優秀運動員升學工作的實施意見》,健全優秀足球特長生升學“直通車”制度。2018年足球特長班設在臨河區第一中學,共招收優秀足球特長生48名,其中男、女生各24名。招生計劃由市教育局統籌劃撥,不占用臨河區第一中學招生計劃。報名條件:具有巴彥淖爾市初中校學籍的應屆初中畢業生,近三年內曾獲得巴彥淖爾市“市長杯”校園足球聯賽前四名的主力隊員或參加市級以上其他賽事獲獎的優秀隊員。報名時間地點:考生在中考結束后一周內到市教育局體衛藝科3029室申請報名;聯系人:劉偉利;聯系電話:7917572、7809810。
九、嚴肅紀律
(一)加強組織領導
1.牢固樹立全市教育“一盤棋”的理念,確保在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中統一思想、統一指揮、統一行動。
2.各旗縣區教育局局長和所屬各初、高中校長是本地區、本單位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3.各旗縣區教育局要在市中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成立相應的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地區中考招生工作。
4.各旗縣區要從本地區實際出發,嚴格按有關規定和要求,做好報名、資審、考務、公示、招生等各項工作。要加強領導,制定切實有效的措施,精心組織,嚴明紀律,嚴格管理,明確職責,層層把關,確保工作質量,杜絕各種違規違紀事件的發生。
(二)規范招生考試與錄取行為
1.初中畢業考試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不僅政策性強,而且涉及千家萬戶,直接關系到社會的穩定。各旗縣區教育局和學校必須充分認識中考工作的重要性和嚴肅性,要及時、全面、廣泛地做好宣傳工作,初中學校要將高中招生考試的有關政策印制“明白紙”,一式兩份發放給讓考生和家長,由考生和家長簽字,初中學校留存一份備查,確保每一名考生和家長都熟知相關政策要求。切實做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積極主動地為群眾排憂解難,確保社會穩定。
2.各初中學校要端正辦學思想,加強教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畢業年級要開齊、開足、開好規定的課程、課時,不得提前結課。要樹立正確的質量觀和政績觀,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要緩解因考試而對師生形成過重的心理壓力,防止在籍學生流失。
3.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符合報考條件學生參加考試。各旗縣區教育局基礎教育股務于4月30日前將所轄初中校未參加中考報名的在籍初中應屆畢業生及其未參加的原因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4.初中學校校長要嚴格執行《內蒙古自治區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對未經旗縣區教育局批準私自接收未辦理學籍的學生、或弄虛作假為不在本校就讀的學生辦理考籍的,一經發現,市教育局將啟用問責程序,給予嚴肅處理。
5.各旗縣區教育局和所有普通高中,在招生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嚴禁超計劃招生,嚴格控制班容量。對擅自超計劃招收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學籍。
6.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基廳〔2018〕5號)“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各高中學校要嚴肅招生紀律,嚴格遵守“十不準”:
(1)不準以任何虛假招生廣告欺騙考生和家長或利用學校網站、電子顯示屏、橫幅、展板等宣傳或變相宣傳炒作中、高考升學率或狀元等,嚴禁任何普通高中到初中學校或學生家中進行招生宣傳。
(2)不準向考生或家長承諾與招生有關的“優惠條件”。
(3)不準以任何理由誘導、強迫考生報考。
(4)不準采取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
(5)不準錄取其他學校已錄取的考生。
(6)不準錄取最低控制線下考生。
(7)不準出現人籍分離、空掛學籍、學籍造假等現象,不得為違規跨區域招收的學生和違規轉學學生辦理學籍轉接。
(8)不準將錄取到國際班的學生調整到其他招生類別的班級中。
(9)不準避開市教育局自行組織招生。
(10)不準招收外省市、外盟市考生。逐步取消和限制普通高中跨縣域招生。
以上行為一經舉報查實,市中考工作領導小組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7.各高中學校的招生宣傳要有全局意識、誠信意識,宣傳要實事求是。
(三)加強監督檢查
1.市中考領導小組監察組全程監督中考招生工作。監察組要在報名結束、成績登統完成、志愿網報完成后的第一時間,將有關信息鎖定備案。
2.公布監督投訴電話,接受社會監督,方便家長、考生的申訴、投訴,保證中招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
十、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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