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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河源中考語文考試說明大綱及樣卷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本站原創 更新時間:2011-5-16
語文科
一、 考試性質
初中畢業生語文科學業考試是義務教育階段語文學科的終結性考試,目的是全面、準確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語文學科學習目標方面所達到的水平。考試結果既是評定初中畢業生語文學業水平是否達到畢業標準和評估初級中學語文教學質量的主要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的重要依據之一。
二、 指導思想
(一)有利于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面向全體學生,體現義務教育的性質,真實、全面地反映初中畢業生在語文學科學習目標方面達到的水平。
(二)有利于建立科學的語文教學評估體系,為高中階段學校綜合評價、擇優錄取提供依據。
(三)有利于推進語文學科教學改革,促進學生主動地、生動活潑地學習,全面提高語文學科的教學質量,對義務教育階段的語文教學產生積極良好的導向作用。
三、考試依據
(一)教育部2001年頒發的《全日制義務教育語文課程標準(實驗稿)》。
(二)教育部2002年頒布的《關于積極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的通知》。
(三)河源市初中語文教學的實際情況。
四、考試內容與要求
根據語文學科的特點和課程標準的要求,初中畢業生語文學科學業考試包括下列三個層次要求:
識記:了解并記憶學過的語言知識和學習材料,能正確地再認和重現。如認讀、書寫漢字,了解有關文學常識,背誦、默寫規定的篇章等。
理解:掌握并領會所學的語文知識和學習材料的基本特征和主要意義,能作正確的解釋、說明或推斷。如領會語句的含義、概括閱讀材料的基本內容等。
運用:把學到的語文知識用到新的語文實踐中,比較靈活地解決不同情景中的實際問題。如口語交際、成語運用、改正句子或文章中的毛病等,會寫記敘文,會寫簡單的說明性文章、議論性文章和日常應用文等。
考試內容與要求具體如下:
考 試 內 容 和 要 求 |
能力層級 | |||||||
類 別 |
細 目 |
識記 |
理解 |
運用 | ||||
基
礎 |
1.默寫本大綱規定的的古代詩歌及文言文中的重點段落和名言警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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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解淺易文言文中常見文言詞語的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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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認識常用漢字3500個左右,其中3000個左右會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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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用漢語拼音拼讀漢字和詞語,給字詞注拼音,據拼音寫出漢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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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正確理解和運用常見詞語(包括成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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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糾正句子的常見毛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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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仿寫句子,變換句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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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根據表達需要運用比喻、比擬、夸張、對偶、排比、反復、設問、反問等常見修辭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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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語言表達簡明、連貫、得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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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根據論題清楚、連貫地發表自己的觀點,不偏離話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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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運用語文知識與技能解決在綜合性學習情境中的實際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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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了解課文涉及的重要作家作品和文化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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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
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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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言文閱讀 |
13.理解并翻譯淺易文言文中的句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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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理解淺易文言文的基本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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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領會淺易文言文中作者的思想感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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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領會淺易文言文的內涵,從中獲得有益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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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 用 類 文 本 閱 讀 |
17.整體把握文章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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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區分簡單議論文中的觀點與材料,發現觀點與材料之間的聯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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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能聯系生活,對簡單議論文的觀點作出自己的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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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閱讀新聞和說明性文章,篩選主要信息,準確概括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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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領會科技作品中所體現的科學精神和科學思想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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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結合上下文理解文中關鍵語句的含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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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學 類 文 本 閱 讀 |
23.能夠區分寫實作品與虛構作品,了解詩歌、散文、小說、戲劇等文學樣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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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能整體把握文學作品的基本內容,理清作者思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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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品味作品中富于表現力的語言,體味和推敲重要詞句在具體語言環境中的意義和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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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能初步領會文學作品寫作技巧的表達效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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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欣賞文學作品,有自己的情感體驗,初步領悟作品的內涵,從中獲得對自然、社會、人生的有益啟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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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對文學作品的思想感情傾向,能聯系文化背景作出自己的評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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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對作品中感人的情境和形象,能說出自己的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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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學名著閱讀 |
30.了解本大綱推薦閱讀文學名著的作者及相關文學常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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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了解本大綱推薦閱讀文學名著的基本內容,能根據具體要求進行概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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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初步欣賞文學名著的人物形象和藝術特色,能結合具體語段作簡單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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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能具體說出自己閱讀文學名著的體驗,并就作品具體內容發表自己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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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
作 |
34.感情真摯,表達自己對自然、社會、人生的獨特感受和真切體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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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能根據表達的中心,選擇恰當的表達方式。合理安排內容的先后和詳略,條理清楚地表達自己的意思。運用聯想和想象,豐富表達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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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寫記敘性文章,做到內容具體充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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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寫簡單的說明性文章,做到明白清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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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寫簡單的議論性文章,做到有理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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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根據生活需要,寫日常應用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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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能從文章中提取主要信息,進行縮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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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能根據文章的內在聯系和自己的合理想象,進行擴寫、續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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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能變換文章的文體或表達方式等,進行改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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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能根據表達需要,借助語感和語法修辭常識修改自己的作文,做到文從句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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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能正確使用常用的標點符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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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書寫規范、端正、整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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