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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3-30 11:08:24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2021年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為貫徹落實好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完成職業技能提升和高職擴招三年行動目標”的要求,確保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圓滿完成,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做好2021年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通知》(豫教職成 〔2021〕154號)要求,結合我院辦學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高職擴招招生工作。
第二條 落實高等學校招生 “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遵循“信息公開、自愿報名、綜合評價、擇優錄取,規范運作”的原則。
第三條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高職擴招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
第五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六條 辦學地點:河南省鄭州市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普通高等學校
第八條 國標代碼:14478 在豫招生代碼:6379
第九條 學院簡介: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是省政府批準成立的一所專科層次的普通公辦高等職業院校,河南省級文明單位標兵、鄭州市高技能人才繼續教育基地;河南省職業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設高職擴招領導小組,負責制定高職擴招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一條 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高職擴招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高職擴招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條 建立健全監督機制。學校紀委負責對高職擴招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保證高職擴招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十三條 招生對象:符合河南省2021年高職擴招單獨考試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且招生專業為A、B、C三類,A為退役軍人類;B為高素質農民(含村“兩委”干部、基層農技人員、新型職業農民等)類;C為其他(含應往屆高中和中職畢業生、企業在職職工、下崗失業人員、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等)。
第十四條 招生計劃:670人,計劃類型為彈性學制,學制3年。具體招生專業及計劃見招生專業計劃表。
第十五條 收費標準執行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財政廳文件中規定的收費項目和標準。文科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因彈性學制不在學校住宿,不收住宿費。
第五章 報名方式及志愿填報
第十六條 報考我校高職擴招的考生,登錄我校“高職擴招單招志愿填報系統”( http://ddzs.zzcsjr.edu.cn)報名。填報志愿時間為2021年11月30日9:00至12月2日18:00。根據省教育廳規定,每名考生限報1所高校,對于填報超過1所高校志愿的考生,取消其考試、錄取和入學資格。網上填報時間截止后無法更改志愿信息。
第十七條 準考證領取
1.網上打印準考證。經過公示的考生,務必在12月11日前登陸我院“招生信息網”(http://www.zzcsjr.edu.cn/zs/)通過“單獨招生管理系統”(http://ddzs.zzcsjr.edu.cn)進行核對和考生信息完善,自行下載并打印準考證,考試時無準考證不能入場。
2.現場領取。完成高職擴招單獨招生報名的考生可于12月11日8:00至12月11日18:00到學院綜合辦公樓南樓1樓招生就業處(108室)領取準考證。
第六章 考試項目及考核方法
第十八條 學院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下,實行自主命題,以職業適應性測試為考試內容,不再進行單獨的文化素質測試。職業適應性測試方式為閉卷筆試,試卷滿分值為200分。考試時間共120分鐘。
考試時間:2021年12月12日(星期日)
考試地點:鄭州市鄭尉路18號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校內。
試卷命題、制卷、考試和評卷,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規定的標準執行。
(一)考試組織
1.命題。命題、試卷印刷與運輸、保密等工作,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2.考核。嚴格考核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操作程序,對在考核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3.評卷。學校組織專家組成評卷小組,制定科學合理的評判標準,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組織實施。加大信息公開及結果公示力度,確保試卷評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二)相關要求
考生持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報名、考試期間交通和食宿費用自理。
第七章 錄取辦法
第十九條 錄取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
(一)錄取原則
1.根據考生測試成績和計劃,劃定錄取控制分數線,按照平行志愿即“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原則,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者:(1)退伍軍人優先錄取;(2)立功、授獎或軍齡長者優先錄取;(3)取得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證書者優先錄取。(4)獲得過縣級以上政府部門榮譽者優先錄取。
2.如考生所填志愿都無法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者,根據考生成績在允許調劑的專業范圍內調劑錄取,凡考生在填報志愿時未明確表示服從專業調劑者,一律視為服從專業調劑。
3.根據報考情況,可調整招生計劃。
4.高職擴招單獨招生錄取照顧政策加分,按2021年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照顧加分政策執行。
(二)免試入學
根據河南省教育廳相關文件規定,對于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和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可免試錄取進入高校專科階段學習。
免試入學審核時所需材料:1.經原學校確認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原件。2.考生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考生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
考生提交的材料及填寫內容必須準確真實,如有差錯或弄虛作假者取消考試資格。
(三)錄取流程
學院根據錄取原則確定預錄取名單,報學院高職擴招單招工作領導小組審核、批準公示。待公示結束后上報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12月16日起錄取學生名單在我院網站公布。(http://www.zzcsjr.edu.cn)
第八章 報到和復查
第二十條 新生報到時,須攜帶錄取通知書、身份證、準考證。
第二十一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九章 相關待遇
第二十二條 學院設立了獎、助、貸、緩等一系列助學措施。助學貸款制度完善。學生可申請享受國家獎學金(8000元/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年)、國家助學金(平均3300元/年)以及學院獎學金;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12000元/學年以內)以及勤工助學等資助政策,同時在新生報到期間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開設“綠色通道”,對特困生給予不同形式的資助。 學生在規定學習年限內完成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內容,成績合格,達到學校畢業要求的,由學校頒發普通高校全日制專科畢業證書,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有同等待遇,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三條 凡在高職擴招單招工作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18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記入高考誠信檔案。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本章程的解釋權歸鄭州財稅金融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辦公室。
第二十五條 疫情防控
1.考試當日,考生應至少提前1小時到達考點。考生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綠色行程碼,并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經現場測量體溫正常且無咳嗽等呼吸道異常癥狀者方可進入考點;經現場確認有體溫異常或呼吸道異常癥狀者,不得進入考點。
2.為避免影響考試,有境外活動史、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考生以及與新冠病毒肺炎確診、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應至少提前14天到達考點所在城市或省內其他低風險地區,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自覺接受隔離觀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檢測,并于考試當天提供7天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3.凡隱瞞或謊報考前14天內境外或國內中高風險區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試資格,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六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鄭州市鄭尉路18號(中州大道與鄭尉路交叉口向東500米)
招生咨詢電話:0371-53671919 53671616 61701112 61701113
學院網址:http://www.zzcsjr.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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