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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3-30 11:08:24
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印發的《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和《河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豫政〔2016〕52 號)的要求,進一步鞏固分類考試招生作為高等職業院校招生主渠道地位,根據《河南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高等職業教育單獨考試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工作的通知》(教學〔2021〕91號)文件精神,為了確保我校2021年單獨考試招生(以下簡稱“單招”)工作規范有序進行,結合學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職單獨招生工作。
第二條 單獨招生工作在堅持高等職業教育科學選才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堅持在省教育廳領導下,學校負責、自我約束、社會監督原則的基礎上,在省招生辦的指導、協調和監督下,按照高等學校招生工作“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規范單獨招生各項工作和操作程序。
第三條 學院內部實行“招考分離”原則,責任落實到人,嚴格報名、報考資格審查,規范錄取程序,嚴肅工作紀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四條 學院全稱: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第五條 國標代碼:14606
第六條 河南代號:6393
第七條 辦學性質: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職業院校
第八條 辦學層次:專科
第九條 辦學地點:三門峽市職業教育園區學府路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院設立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和相關部門、各院(系、部)負責人組成。單獨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單獨招生工作,確定招生政策,確定招生專業、計劃,制定單獨招生實施方案,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學院單獨考試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考試考務組、招生錄取組、紀檢監察組、后勤保障組、安全保衛組、疫情防護組及宣傳報道組等七個工作組,組長由學院分管院領導擔任,副組長由相關部門負責人擔任。
第十一條 學院紀檢監察辦公室負責對單獨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督,保證單獨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實施“陽光工程”。
第四章 招生對象與招生計劃
第十二條 招生對象
1.已通過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第十三條 招生專業與收費標準
根據教育部 2021 年新修訂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學院針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對專業技術人才的需求,同時結合自身辦學條件和優勢,2021年單獨招生總招生計劃2900人(最終以河南省教育廳發布為準)。
第十四條 通過我院單獨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后享受與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五章 報名與考試
第十五條 志愿填報方式及準考證領取
(一)志愿填報方式
符合單獨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務必于2021年4月7日9時--4月9日18時,登錄“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按照省招辦的規定完成單招報名及志愿正式填報。報名時僅限報我院一所院校和五個志愿專業。考生可以在規定的填報志愿時間內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考生志愿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填報時間截止后將無法補報和更改,提醒廣大考生按時認真填報志愿。
(二)準考證領取
學院于4月13日前在學院官網公布符合報考條件的考生名單,考生于4月14日12:00—17日9:00登錄學院網站首頁的“考試服務”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123.13.215.105:8000)
第十六條 考核辦法
考試工作在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進行。考試期間實行封閉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考生考后即離,盡可能減少人員聚集、停留。考生考核科目由“文化素質”考試與“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各占總分值的50%,共400分。
(一)“文化素質”考試
高中生文化素質成績原則上采用考生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等級成績,按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各科目成績等級折算分數相加;A等級折算為25分,B等級折算為22.5分,C等級折算為18.75分,D等級折算為15分,折算后相加計為文化素質評價成績。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成績等級折算最高成績為200分。
中職生和社會考生須參加我校組織的“文化知識”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考核方式為閉卷筆試,滿分200分。
(二)“職業技能”測試
高中生和社會考生:職業適應性測試,滿分200分,測試方式為面試。職業適應性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社會觀察、分析和解決現實問題、職業潛能等能力。
中職生:職業技能測試,滿分200分,測試方式為面試。職業技能測試,面試專業為考生所報的第一專業志愿,主要考察考生的邏輯思維、職業認知、專業素養、心理適應、實際操作等能力。
(三)技能賦分
考生獲得的技能競賽成績或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根據不同等級賦分。符合賦分條件的考生需在4月10日9:00-16:00攜帶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招生就業處105室報名。
(1)專業技能賦分。具有一定專業技能,并獲得政府部門認可的職業資格等級證書,職業資格證書專業類屬于學校招生專業類的考生,錄取時將給予相應的專業技能賦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賦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①獲得中級工級別職業資格證書,賦10分。
②獲得高級工及以上級別職業資格證書,賦15分。
(2)技能競賽獲獎賦分。參加由政府部門舉辦的技能競賽并獲獎的考生,錄取時將給予相應的賦分。同一考生如符合下列多項賦分條件時,只可享受其中最高分值一項。
①參加省級技能競賽并獲獎的考生,最高賦15分。
②參加國家級技能競賽并獲獎的考生,最高賦20分。
(四) 考試地點: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校區(三門峽市職業教育園區學府路)。
(五) 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
考試內容
2021年4月17日
8:30-10:30
文化知識考試
11:00-18:00
職業適應性測試
職業技能測試
(六) 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對象和條件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的中職畢業生。
(2)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
(3)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試錄取程序
符合條件的考生于2021年4月10日9:00-16:00攜帶經考生所在學校蓋章的《河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收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登記表》一式三份、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技能競賽獲獎證書原件到學院招生就業咨詢室(北辦公樓一樓105室)申請報名,經學校審核公示,河南省教育廳復審,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進行公示無異議后,方可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七條 命題與測試
命題、測試與成績認定在省教育廳、省招辦的指導、監督下由我院組織實施。我院將按照“陽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認真做好單獨招生命題、測試和錄取等工作,嚴格保密制度,貫徹“分級管理、逐級負責”的原則。
(一)命題 由學院組織專家命題。
(二)測試 參照《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考務工作規定》執行。嚴格考試過程管理,嚴肅考風考紀,規范操作程序,對在考試中被認定為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參考《普通高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處理。
第六章 錄取原則
第十八條 招生錄取嚴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辦公室的有關政策和規定,在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以考生考試成績為基本依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由學院擇優錄取。
(一)錄取原則
(1)凡符合《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者優先錄取,剩余計劃錄取其他考生。
(2)錄取辦法及相關要求
根據招生計劃,按照考生報考的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對專業錄取滿額的,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大類調劑錄取,不同意調劑或所報專業大類均錄取滿額的,將不予錄取。 如有專業計劃未滿額錄取的,學院將根據各專業實際報名人數對專業計劃進行分配調整。
錄取成績=“文化素質+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技能賦分;錄取成績相同時:
1.高中生依次以職業適應性測試、語文、數學、英語、政治、物理、化學、歷史、地理成績擇優錄取。
2.中職生和社會考生按文化知識考試、“職業技能”測試成績排名錄取。
(二)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
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對在規定的期限內不參加高考體檢的考生不予辦理錄取手續。
(三)凡被我院單獨招生確定錄取的考生,將在學院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后,報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凡被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等其他類型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未被錄取的考生,可參加全國高校招生統一考試。
第七章 其他
第十九條 新生報到和新生復查
(一)新生報到時,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錄取通知書、考生檔案。
(二)新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新生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監督機制
為保證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公平、公正、公開,落實陽光招生政策,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對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全過程監督、質詢和檢查,保證招生工作的嚴肅性和考生的正當權益,追究考試、錄取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參加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工作人員,要自我約束,自覺接受社會監督。對單獨招生過程中弄虛作假的考生,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第二十一條 信息發布
所有關于單獨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信息都通過學院網站及時發布,不再另行通知。敬請考生隨時關注我院網站招生信息。
第二十二條 我校各專業2021年收費標準按照河南省發改委、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的豫發改收費〔2020〕456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收取學費。
學費:文科類專業3700元/生·年;理科類專業4200元/生·年;藝術類專業6000元/生·年。
住宿費:6人間900元/生·年
學院對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辟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提供國家助學貸款服務,設有國家獎學金(8000元/生·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生·年)、國家助學金(3300元/生·年)和學院獎學金。另外,還有學費減免、勤工助學、臨時困難補助等資助措施。
第二十三條 學生在修業年限內修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學習內容,德、智、體達到畢業要求,準予畢業并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歷證書。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四條 學院未委托任何中介機構或個人組織開展招生錄取工作。凡以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名義進行違規違法單獨考試招生錄取活動的其他任何機構或個人,學院將依法追究其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本章程自河南省教育廳批準備案之日起生效。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六條 本章程由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聯系部門:招生就業處
通訊地址:三門峽市職業教育園區學府路三門峽社會管理職業學院
郵政編碼:472100
學院網址:www.smxcsa.com
咨詢電話:0398-3808291 380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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