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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單獨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3-30 11:08:24
汝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高職單獨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招生政策規定,維護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強化考試招生信息公開和監管,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我省有關文件、法律法規等規定,結合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我院2021年全日制高職單獨招生考試工作。
第二條 學院2021年高職單獨招生考試工作,將結合自身辦學特色和經濟社會發展急需技能人才培養需要,采取靈活多元的培養模式,積極面向省廳文件要求的招生對象開展技能培養,提高其就業競爭力。
第三條 學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和公開的原則,遵照“學院負責、招辦監督”,實施招生“陽光工程”,對考生德智體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同時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考生、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四條 學校概況
(一)學校全稱:汝州職業技術學院
(二)辦學性質:公辦
(三)辦學類型:普通?圃盒
(四)學院國標代碼:14716,在豫招生代碼 6358
(五)辦學地點:汝州市科教園區杏壇大街北段
(六)基本概況:學院是2020年經省政府批準、國家教育部備案,具有普通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全日制公辦高等職業院校。學院地處汝瓷之都、曲劇故鄉—河南汝州。學院總占地面積千余畝,建筑面積20余萬平方米。校園綠化率達40.5%。設有綜合實訓基地、軟件基地、創業中心、學術交流中心“兩基地兩中心”。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貫徹執行教育部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有關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學校招生章程及有關規定、實施細則,領導、監督招生工作的具體實施,集體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相關事宜。
第六條 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七條 學院成立招生工作紀檢監察組,負責監督招生政策的貫徹落實以及招生錄取的公平、公正、公開,嚴格實施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維護學院和考生的合法權益。
第八條 學院會同市衛健委、市疾控中心等部門依法、科學、精準制定防疫組考工作流程。強化主考、副主考、監考等工作人員防疫組考工作職責,對考務人員開展疫情防控、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和考試安全培訓,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第三章 招生對象、招生計劃及收費標準
第九條 高職單獨招生考試對象及招生計劃
1.已通過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的考生。
2.已通過河南省 2021 年普通高校對口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考試報名的考生。
3.汝州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單獨招生計劃500人,9個專業。
第十條 招生專業及收費標準
招生專業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根據屬地原則,執行河南省物價部門統一核定的標準。學費:文科類3700元/生·年,理工類4200元/生·年,醫學類4800元/生·年;住宿費:600元/人·年;學院嚴格執行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物價部門制定的學費、書費、住宿費等各項收費標準。若招生專業和計劃有所變動,以省教育廳或省招辦公布的為準。
第十一條 考生相關待遇
單獨招生、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被錄取的考生,入學報到后享受與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第四章 志愿填報與考試
第十二條 志愿填報
(一)報考我校單獨招生的考生,志愿填報在省招辦“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http://pzwb.heao.gov.cn)(以下簡稱“考生服務平臺”)上進行,考生網上填報時間:2021 年 4 月 7 日 9:00至 4 月 9 日 18:00?忌W上填報志愿時,須憑本人高考網上報名的賬號和密碼登錄考生服務平臺,根據系統提示進行相關操作。每個考生志愿填報時僅限報我院一所學校和五個專業,并可以進行不超過兩次的志愿修改,以網上最后一次保存的志愿為準。
第十三條 準考證領取
(二)準考證領取
1.自行打印
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服務平臺”完成志愿填報的考生可登陸我院官網(http://www.rzvtc.cn)查閱我院單獨考試招生章程和相關通知按照規定的時間和辦法通過我院單獨考試招生系統完善信息,自行打印準考證。
自行打印準考證時間:4月14日8:00至4月15日18:00。
2.現場領取
完成單獨招生志愿填報的考生可于4月14日8:00至4月15日18:00到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領取準考證。
第十四條 考試科目與辦法
學校單獨招生考核工作在河南省教育廳和河南省招生辦公室的監督和指導下進行?己擞晌幕R綜合測試和職業適應性測試(職業技能測試)兩部分組成。
(一)考試時間
1.文化素質考試:2021年4月17日(中職考生及其他無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參加,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的考生不再參加) 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2.職業技能測試(職業適應性):全體考生于2021年4月17日參加考試,具體時間以準考證為準。
(二)考試地點
汝州職業技術學院校區。
(三)考試內容及形式
1、文化素質考試
(1)有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的考生不參加“文化素質”考試,只參加“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其中“文化素質”考試成績依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以省招辦下發成績為準),統一根據語文、數學、外語三科的學業水平考試原始成績,總分為300分。
(2)中職考生和其他無高中學業水平成績考生進行文化素質考試。考試科目為:語文(100分)、數學(100分)、英語(100分),考核方式為筆試(一份試卷),滿分300分。
2、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
全體考生參加。高中生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中職生參加職業技能測試。“職業技能(職業適應性)”測試采用筆試形式,滿分300分。
(四)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此次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單獨招生錄取資格。
(六)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辦法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試錄。
(1)獲得由教育部主辦或聯辦的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中職畢業生獲獎項者。
(2)獲得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辦或聯辦的省級職業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中職畢業生獲獎者。
(3)具有高級工或技師資格(或相當職業資格),并且獲得縣級勞動模范先進個人以上稱號的在職在崗中職畢業生。
2.符合免試條件的考生需于4月14日18:00前攜帶身份證原件、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職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到學院招生就業處辦理相關免考手續,過期將不予辦理,沒有辦理免考手續的考生需正常參加考試。
第五章 錄取原則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錄取工作在省招生辦公室領導下,由學院組織錄取?忌晃以轰浫『,享受與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考試錄取的新生相同待遇。
1.錄取中對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
以高招體檢數據為依據,所有考生應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
2.錄取原則
(1)凡符合《教育部關于積極推進高等職業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學[2013]3號)中技能拔尖人才免試入學條件者優先錄取的,剩余計劃錄取其他考生。
(2)錄取辦法
參加我院單獨招生考試的考生,按照科目總成績,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和考生填報志愿專業的順序擇優錄取。所報專業錄取滿額的,在考生所報專業志愿內按照第一志愿大類調劑錄取。
(3)錄取成績相同考生處理辦法
①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的相關政策先錄取符合優先錄取條件的考生。
②不符合優先錄取政策的高中畢業考生按照語文、數學、外語順序比對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等級,先按照語文成績等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語文成績等級相同按照數學成績等級從高到低擇優錄取,以此類推。以上單科成績等級均相同,按綜合素質評價、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考生獲獎情況擇優錄取。
③不符合優先錄取政策的中職畢業生和社會考生按綜合素質評價、考生參加高校招生考試的誠信記錄、考生獲獎情況、考生持有職業資格證書情況擇優錄取。
④錄取照顧政策按我省教育廳、省招辦當年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4)公示
凡被我校單獨招生確定錄取的考生,將在學院官網公示,公示結束后,報省教育廳和省招生辦公室審批、備案。
第六章 考生入學及其他
第十六條 被我院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如有特殊情況請及時與學院取得聯系,未經請假逾期不報到,按自動放棄入學資格處理。
第十七條 考生入學后,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統一部署對考生資格進行復查。對在報名和考核過程中有弄虛作假或其他違紀違規行為的考生,身體條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要求的考生,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 學院嚴格按照招生時確定的辦學類型和學習形式,以及學生招生錄取時填報的個人信息,填寫、頒發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九條 本章程若有與國家相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歸學院招生就業處。
第二十一條 聯系方式:
咨詢熱線:0375-6019666 6019777
學校網址:http://www.rzvtc.cn
學校地址:河南省汝州市科教園區杏壇大街北段
郵 編:46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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