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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3-23 19:36:57
2021年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蘇教考函〔2020〕28號《江蘇省2021年高職院校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實施方案》精神,建立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職教高考”制度,完善以“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為主的多樣化考試招生辦法,促進現代職業教育體系建設,2021年我校繼續開展高職院校提前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現根據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代碼:1210;校址:江蘇省無錫市錢藕路1號;招生層次:專科;辦學類型:高等職業技術學校。
第三條 學校簡介
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是江蘇省人民政府批準、教育部備案的國有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是江蘇省示范性高等職業院校。學校坐落在美麗的太湖之濱無錫市,占地面積1165畝,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3000多人,專兼職教師800余人,教科研儀器設備總額達1.93億元,擁有各類藏書93萬冊。
第四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學校提前招生工作的領導機構是學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第六條 學校提前招生工作組織實施機構是招生就業處。
第七條 學校根據需要組建赴各地進行提前招生宣傳的工作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宣傳工作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八條 學校成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相關同志組成的提前招生監察組,對我校2021年的提前招生工作全程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九條 根據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辦學條件等實際情況,結合近年來本校生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學校提前招生分專業招生計劃,具體如下表:
2021年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章程
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計劃數為準。
第十條 專業教學培養使用的外語語種為英語。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十一條 報名條件
已參加2021年普通高考報名,取得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成績。其中,與無錫太湖學院分段培養項目的工程造價專業(以下簡稱3+2分段培養項目),要求10門科目全部合格;其余專業,要求10門科目中至少8門合格(注:體藝特長生對合格的科目門數無要求)。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還需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未參加美術類專業省統考的考生,不得報考提前招生的藝術類專業。
對提前招生的考生體檢要求,按國家普通高校招生體檢標準執行。新生入校后將參加我校組織的新生體檢和資格復查,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按學籍管理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報名時間:2021年3月9日至11日17時。
第十三條 報名方式
考生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網站(www.jseea.cn)的“高職院校提前招生申請平臺”進行網上報名。
第十四條 志愿填報要求
(一)每位考生最多可向兩所院校提出申請,每所院校最多可申請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二)填報專業志愿的類別要一致,普通類專業和藝術類專業不可兼報。
第十五條 考試辦法(校測辦法)
報考普通類專業的考生,我校采取“綜合素質測試”的形式對考生進行綜合考核。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我校直接使用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進行錄取,我校不再單獨組織專業測試或相關技能考核,但需到校參加心理測試。以下為“綜合素質測試”的相關內容。
(一)組織:我校成立“綜合素質測試”專家組,對考生進行的綜合素質測試進行方案研制。(二)形式:兩項測試——“人文與職業適應性測試”和“心理測試”,均為機上測試。“人文與職業適應性測試”為選擇題和判斷題,主要考察考生的生活常識與人際交流、法律常識與自我保護、邏輯思維與推理分析、時政熱點與形勢政策、人文社科基本知識(含中國傳統文化、中學語文、英語、歷史、地理知識)、自然科學基本知識(含中學數學、物理、化學、生物知識)等。“心理測試”為選擇題,主要考察學生目前的心理狀態情況。
(三)總分:200分,其中“人文與職業適應性測試”總分150分,“心理測試”總分50分。“心理測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四)報到時間:2021年3月20日8:00-17:00;
測試時間:2021年3月21日,具體詳見準考證。
(五)地點: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無錫市惠山區錢藕路1號),具體詳見準考證。
(六)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項
所有報考我校的考生須在2021年3月20日按我校規定的時間要求,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到我校報到,確認身份后,我校發放“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報考藝術類專業的考生只需參加心理測試)。考生須持“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雙證,參加綜合素質測試。交通、食宿費用自理。疫情防控要求,屆時按省市有關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 違規處理
凡在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省教育考試院,記入考生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如遇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我校擬采用遠程網上測試,具體方案另行通知。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七條 加分政策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生,可申請加分錄取: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省教育考試院會統一將符合加分條件的考生信息及加分分值提供給我校。
第十八條 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的賦分原則
我校將對考生的10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的成績進行賦分轉換,“合格”轉換為10分,“不合格”轉換為6分,10門科目轉換后的分數相加,即為考生的“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此項滿分為100分。
第十九條 錄取總分
1.報考普通類專業:錄取總分=“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綜合素質測試”成績+政策加分(加分值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
2.報考藝術類專業:錄取總分=“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心理測試”成績+政策加分(美術類專業省統考成績和加分值均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統一提供)。
3.體育、藝術特長生相關政策見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條 錄取原則
以錄取總分作為錄取依據,并按“分數清”的錄取原則,結合“分數優先,遵循志愿”的錄取辦法,安排考生的錄取專業,學校可根據錄取情況適當調整招生計劃。在總分相同的情況下,將參考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體育及藝術特長考生政策
1.我校在2021年提前招生中擬招收有體育或藝術特長的考生40名。(此招生計劃包含在提前招生總計劃中的除3+2分段培養項目和藝術類專業外的所有專業)
2.申請體藝特長生的條件:申請體育特長生的考生,需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或市級及以上體育類比賽獲獎證書;申請藝術特長生的考生,需提供藝術項目考級證書或市級及以上藝術類比賽獲獎證書。
3.體育、藝術特長生計劃表
類別
項目
人數
體育特長生
田徑、籃球、足球、羽毛球、乒乓球、健美操、武術、跆拳道
20
藝術特長生
舞蹈(古典舞、民族民間舞、芭蕾舞、現代舞等)
20
器樂(民樂、西洋樂等)
聲樂(民族、美聲等)
合 計
40
4.參加體育或藝術特長生選拔的考生,需于2021年3月11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網掃描“2021年提前招生體藝特長生申報系統”二維碼,進入系統,在系統里統一申請及上傳相關證明材料照片。考生所提供材料必須真實,我校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對申請體藝特長生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提前招生錄取資格。
5.已申報我校體藝特長生的考生,需于2021年3月20日8:00-12:00憑本人身份證原件和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到我校報到,復核無誤后我校發放“特長生加試”準考證和“綜合素質測試”準考證。3月20日下午,考生須持“特長生加試”準考證和身份證雙證,參加特長生加試,具體加試的時間、地點詳見“特長生加試”準考證。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6.體育或藝術特長生加試,測試結果分為兩種,合格或不合格;合格者無需參加3月21日的“人文與職業適應性測試”,但需參加3月21日的“心理測試”;不合格者將作為普通考生,參加3月21日的“綜合素質測試”。特長生加試結果,將于3月20日晚通過電話形式告知每一位體藝特長生。
7.每位考生限報一個類別、一個項目,按特長生計劃提前進行錄取。
8.如遇疫情防控形勢嚴峻,考核方式變化,將及時公布并通知到報名考生。
第二十二條 關于第二輪招生錄取工作
如果我校第一輪的提前招生計劃未完成,我校將于4月10日前開始第二輪招生錄取工作。按照省教育考試院的相關規定,已完成公布計劃的院校或者院校已完成公布計劃的專業不再進行第二輪招生錄取。省教育考試院將未被錄取的考生相關信息提供給考生所申請的第二所院校,院校于4月20日前完成對考生的校測以及擬錄取數據的上報備案工作。具體我校第二輪的專業和計劃以及測試時間等另行通知。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三條 校測考試收費標準
為方便考生,減少校測的報到程序,我校決定“綜合素質測試”和“特長生加試”均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但交通、食宿費用自理。
第二十四條 學費標準
學校根據經江蘇省物價部門核準的標準(根據蘇價費【2014】136號文件確定)按學年收取費用(幣種:人民幣):文科類專業4700元,工科類專業5300元,藝術類專業6800元。
第二十五條 住宿費標準
學生公寓住宿費為每學年人民幣1200元(根據蘇價費【2002】369號文件確定)。
第二十六條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
為落實“決不讓一個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的莊重承諾,學校建立了完善的“獎勤助貸減免補”資助體系。“獎”即按照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相關政策和《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獎學金評選辦法(修訂)》文件執行,每年為各類學生發放的獎助學金近1500萬元;“勤”即按照《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勤工助學實施辦法(修訂)》文件精神,學校設立勤工助學崗位,為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提供自食其力平臺;“助”即國家助學金以及學校“愛心100%”陽光助學金,資助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勤奮學習、積極上進的學生;“貸”即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學生攜帶相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教育局資助中心辦理;“減免”即繳納學費有困難的學生,如殘疾學生(持有殘疾證)、建檔立卡學生(持市縣級扶貧辦發放的《扶貧手冊》)可到學校辦理減免學費手續;“補”即解決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臨時性困難的補助,如特困生生活補貼。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提前招生的政策說明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確需參加高考的,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再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繼續參加全國統一高考。
第二十八條 學校通訊地址:江蘇省無錫市錢藕路1號 郵政編碼:214153;
聯系電話:招生就業處馬老師:0510-85811518;
電子信息工程學院劉老師:18706180610;
智能工程學院孫老師:18762621231;
汽車工程學院姜老師:15061898509;
物聯網工程學院王老師:13771427157
藝術設計學院何老師:18706180615;
商學院鞠老師:18762621233;
建筑工程學院張老師:15061898510。
招生傳真:0510-85812303
監督電話:0510-83298150
申訴郵箱:jw@jsit.edu.cn
學校網址:http://www.jsit.edu.cn(學校主頁)
http://zsxx.jsit.edu.cn/(招生信息網)
電子郵件:zjb@jsit.edu.cn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通過網絡向社會發布,對于各種媒體節選公布的章程內容,如理解有誤,以我校公布的完整的招生章程為準。
第三十條 本章程由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2021年2月
標簽:江蘇信息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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