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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3-23 13:32:54
2021年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保證我校江蘇高職提前招生批次工作的順利實施,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辦學實際,特制定本簡章。
第二條 學校基本情況
1.學校名稱: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2.學校代碼:國標代碼14056、江蘇代碼1159
3.辦學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鹿鳴大道33號
4.學校性質: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5.畢業證書: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的學生,頒發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畢業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人擔任組長,加強對招生工作的領導。同時,成立了由紀委監察等部門負責人組成的監督小組,全過程參與監督。
第四條 學生工作處是學校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全校招生的各項工作。學校根據需要組建各市縣招生宣傳小組,負責該地區招生宣傳和咨詢。招生宣傳小組組長由學校聘任。
第五條 學校的招生工作實行上級主管部門、內部和第三方多重監督機制,學校招生工作在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下進行,同時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六條 學校根據社會需求、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生源狀況、專業發展等因素確定招生專業、招生計劃,經校黨委會議研究確定后,報江蘇省教育廳審批。考生可登錄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官網(http://www.nimt.edu.cn)查詢,最終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下達計劃數為準。
第七條 外語語種不限,但我校各專業開設的公共外語均為英語。
第四章 報名考試
第八條 報名條件
已參加2021年江蘇省普通高考報名,且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報考我校的普通類考生須取得“六合格”及以上的成績,報考我校藝術類的考生須取得“五合格”及以上的成績。
第九條 報名方式
2021年3月9日至11日,考生登錄http://www.jseea.cn(江蘇省教育考試院官方網站),根據合格性考試成績,結合我校公布的報考條件和專業計劃等,按照流程填報相關信息。考生可向每所院校申請6個專業并明確專業調劑意向。
第十條 院校測試與免試申請
1.綜合素質測試
(1)內容分值:普通類考生須憑身份證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主要采取“線上+線下”的面試形式,重點考察考生職業素養和職業技能,總分值為200分。
(2)時間地點:一志愿考生3月中旬、二志愿考生4月中旬,具體時間、地點和校測繳費另行通知。
(3)免試申請
基于疫情防控和減輕考生負擔的考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申請不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
①在高中階段有發明創造并具有國家專利的考生
②在高中階段獲得校級及以上科技、發明、創新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③在高中階段獲得校級及以上各學科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④在高中階段獲得校級及以上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考生
⑤在高中階段獲得校級及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等稱號的考生
⑥具有聲樂、器樂、舞蹈、美術、書法等六級及以上藝術等級證書的考生
⑦具有國家二級及以上運動員等級證書的考生
⑧在高中階段參加校級及以上文體比賽并獲得獎勵的考生
免試申請截止日期為3月12日,免試資格經考生申請、我校審核并公示后生效,具備免試資格的考生無需參加綜合素質測試。
2.專業水平評價
(1)藝術類(美術)考生
以藝術類(美術)省統考原始成績計入總分,我校不另行組織美術專業加試,相關考生無需參加我校組織的綜合素質測試。
(2)體藝類(非美術)考生
報考我校的體育特長生(田徑、足球、籃球、乒乓球、羽毛球、跆拳道、網球、健美操等)和藝術特長生(聲樂、器樂、舞蹈、播音等),除按照正常流程報名并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還須參加我校統一組織的體藝特長生資格審核和材料評審。考生可登陸我校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專欄,仔細閱讀我校《2021年高職提前招生體藝特長生招生辦法》,下載相關附件、填寫報名表后,連同本人身份證復印件、獲獎證書復印件,以及按要求拍攝錄制的音視頻材料,于3月12日前寄送至我校學生工作處招生辦公室。
第十一條 體檢要求
考生須參加江蘇省普通高校招生統一體檢,并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有關要求,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第十二條 違規處理
考生本人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參加考試,提供材料必須真實。如有弄虛作假者,一經查實,將取消其招生錄取資格。凡在提前招生中違規的考生及工作人員,按教育部令第33號《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6號《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處理。考生的違規情況將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記入高考誠信電子檔案。
第十三條 報名時間和考試時間,將根據疫情防控要求及時調整,具體以學校官網發布的時間為準。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四條 計分原則
1.所有考生均須參加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信息技術10門科目的合格性考試并取得成績,不可缺考。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滿分115分。其中,語數外合格成績按15分/門折算,其他七門合格成績按10分/門折算。不合格成績均按5分/門折算。
2.綜合素質測試滿分200分。免試申請審核通過的考生,綜合素質測試按180分折算。體藝特長生專業評審成績滿分200分。
3.政策加分
根據省教育廳等六部門發布《江蘇省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蘇教考[2020]31號)文件精神,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加分:
(1)烈士子女,錄取時加20分投檔。
(2)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錄取時加20分投檔。
(3)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含臺灣戶籍考生),錄取時加5分投檔。
(4)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錄取時加10分投檔。
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五條 錄取原則
1.依據“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普通類考生、藝術類(美術)考生、體藝特長生的總分,分類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并分配專業。
普通類考生總分=合格性考試成績+院校校測成績+政策加分
藝術類(美術)考生總分=合格性考試成績+美術專業省統考成績+政策加分
體藝特長生總分=合格性考試成績+專業評審成績+政策加分
2.同分情況,按合格性考試成績、院校校測成績、美術專業省統考成績、專業評審成績、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依次排序。
3.報考我校體育和藝術特長生的考生,資格審核和材料評審通過者可按體藝特長生資格優先錄取。單列計劃、單獨錄取,同一類型、同一專業考生,人數不超過3名。加試未通過的考生,按普通類考生正常參與考核錄取。
4.學校根據錄取原則和專業計劃數調劑情況進行預錄取,擬錄取考生名單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審核通過后,學校方正式錄取。
5.新生錄取后,可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在同批次同類型的招生專業中,申請調整專業一次。
第六章 其他
第十六條 收費標準
(1)校測費用:60元/人(蘇價費〔2007〕423號)
(2)學費:文科類專業4700元/年、理科類專業5300元/年、藝術類專業6800元/年(蘇價費〔2014〕136號)
(3)住宿費:經物價部門備案,我校學生宿舍統一為6人間,住宿費標準1000元/學年。
第十七條 獎助學措施
我校具有完備的獎助學金和勤工助學制度,主要包括國家獎學金(8000元/人•學年)、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人•學年)、國家助學金(三檔平均3300元/人•學年)、校級獎學金、企業獎學金等。獲獎助學生比例大,做到“應助盡助”。
第十八條 具體收費明細和資助政策介紹,以隨錄取通知書一起寄發的《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新生入學須知》為準。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政策如有調整,以經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批準的江蘇省2021年最新招生政策為準。
第二十條 已被高職院校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6月份的普通高校招生統一考試和任何其他形式的錄取。如確需參加高考,須向高考報名地縣(市、區)招辦提出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參加,但不得再參加任何形式的錄取。
第二十一條 高職提前招生錄取考生報到后,體檢不合格或資格復查不通過者,學校將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二十二條 本招生簡章由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
第二十三 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蘇省南京市高淳區鹿鳴大道33號(團結圩地鐵站旁)
郵政編碼:211305
咨詢電話:025-84120820、84170899、18061231076、18061231077、18061232122
監督電話:18061231002殷老師、18061231075朱老師
傳真電話:025-84170687
咨詢Q Q:800081589
微 信 號:nimtxgc
學院網址:www.nimt.edu.cn
標簽:南京機電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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