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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2-3-20 20:13:30
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和《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試點管理暫行辦法》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結合當前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關要求和學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高校全稱和校址
高等學校全稱: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主校區地址: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高橋校區)
第三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
辦學層次:普通專科(高職)
辦學類型:公辦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第四條 錄取通知書由院長簽發。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建立高職提前招生領導機構和相應的工作機構以保證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六條 高職提前招生監督實行學校紀委辦公室和省教育考試院雙重監督,學校紀委辦公室為高職提前招生的校內監督機構。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七條 我校2020年面向浙江省高職提前招生145名(其中普高招生考生85名;單獨考試招生考生60名)。
序號
專業名稱
學制
計劃數
學費標準
(元·人/年)
生源類別
備注
01
酒店管理
3年
30
6000
普高招生考生
02
建筑工程技術
(智慧建造技術方向)
3年
25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03
機電一體化技術
(智能管控與運維方向)
3年
30
6600
普高招生考生
04
市政工程技術
(道路橋梁方向)
3年
30
7500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建筑類
05
研學旅行管理與服務
3年
30
6000
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旅游服務類
注:單獨考試招生考生只能報考與高考報名一致的科類。
第四章 報名與測試
第八條 符合當年高考或單獨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已辦理當年報名手續,取得高考報名號的應屆、歷屆高中畢業生且符合下列條件者: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在校期間無任何違紀處分記錄;
3.招收普高招生考生的專業,各專業折算學業水平測試(高中會考)對應科目成績必須都在D等及以上,且其他科目不得有E等(外省學考成績需經省考試院認定后予以認可);
4.參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相關規定,體檢合格,其中報考“酒店管理”專業的考生要求:
(1)儀表端正大方,面、頸、手部等日常裸露部位無明顯疤痕等;
(2)身材勻稱,女生身高155cm-175 cm,男生165cm-190cm;
(3)四肢無殘缺,手指完好無損;
(4)行走步態自如,無明顯跛行、無駝背;
(5)口齒清楚,中英文發音基本準確;
(6)無色盲、色弱;
(7)性格開朗,有親和力。
第九條 網絡報名。申請報名遵循考生本人自愿的原則,采取網絡報名、網絡資格確認方式。
1.報名時間: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31日17:00;
2.報名方式:考生登錄我校招生網(http://www.hzpt.edu.cn/zs.htm)查詢網上報名方法及注意事項,按要求在網上準確錄入個人報考信息,打印《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凡參加我校提前招生考試的考生,只能填報一個專業,不得兼報,報名成功后,專業志愿不得更改;
3. 今年因疫情等原因免收招生考試費;
4.資料提交。網絡報名后考生須于2020年6月1日17:00前通過我校招生網完成網上材料提交,未完成材料提交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材料上傳不完整的視為網上資格確認不通過。考生須上傳以下電子確認材料:
(1)報名系統中打印的《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報名表》(須加蓋所在中學教務處(或政教處)公章)照片1份;
(2)身份證原件(正反面)照片1份;
(3)《普通高校招生報名證》或《單獨考試招生報名證》照片1份;
(4)《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照片1份(在學校招生網下載打印,簽字確認);
(5)需申請素質特長項賦分的考生,還須提交素質特長項材料原件照片1份。
第十條 成績換算(普高招生考生)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10門科目換算成績(滿分100分)如下表所示: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等第
A
B
C
D(P)
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歷史/ 地理/技術/物理/化學/生物
10
9
7
4
第十一條 成績構成
1.普高招生考生
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分(滿分100分)+素質特長項賦分10分=總分(滿分110分)
2.單獨考試招生考生
職業技能考試成績換算分(滿分100分)+素質特長項賦分10分=總分(滿分110分)(注:職業技能考試成績使用操作成績,有兩次有效操作成績的就高使用。)
3.素質特長項
為鼓勵考生全面發展,凡在高中階段學習期間符合下列條件者,可賦予一定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得分條件的,同類項得分只取高分項;不同類項可累計得分,但累計得分值不超過10分。考生申請素質特長項得分須經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小組確認。
項 目
等 級
分值
備 注
浙江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技能大賽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選拔賽
一、二等獎
10分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三等獎
8分
地市級中等職業技能大賽
一等獎
8分
限教育主管部門組織的且與報考專業相關項目
二等獎
5分
三等獎
3分
國家等級運動員
二級及以上
10分
政府體育部門頒發的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武術、跆拳道等八個項目
榮譽稱號
國家級、省級
10分
限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優秀共青團干部、優秀團員等
地市級
5分
縣區級
3分
第五章 錄取及公示
第十二條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的原則,實行“學生自愿報考、院校綜合測評、雙向互動選擇”的辦法。自覺接受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監督,切實保障考生公平競爭權利。
第十三條 錄取規則
1.根據考生總分,按各專業的實際招生計劃數在符合錄取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劃定錄取分數線,按照招生計劃的100%比例依次確定擬錄取名單;同時根據考生總分確定各專業招生計劃數500%的備錄取考生。
2.若某個專業報考人數低于計劃數的120%(含)時,該專業按實際參加報考人數不高于60%(含)比例確定擬錄取考生的名單,不遞補備錄考生。
3.普高招生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分、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分單科成績進行排序錄取;學業水平測試成績換算分單科順序排列:語文、數學、外語、政治、技術、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若依然相同的,普通高中綜合素質評價等級高的考生優先。
4.單獨考試招生考生總分相同時,依次按素質特長項賦分、職業技能成績換算分進行排序錄取。
5.高中階段具備相關選修課程學分或相關選修課程成績優良,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6.學校在確定“擬錄取”和“備錄”考生名單后,在6月10日前提交至省教育考試院指定的高職提前招生服務平臺(以下簡稱服務平臺)。考生可同時被多所院校或同一所院校不同專業擬錄取和備錄(我校只能被一個專業擬錄取和備錄)。
7.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查詢本人錄取情況,被擬錄取的考生是否選擇我校作為錄取院校,備錄考生根據錄取進程,待轉為擬錄取后再登陸服務平臺選擇。未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服務平臺選定錄取學校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該批次所有擬錄取資格。
8.我校根據考生選擇結果確定錄取名單。當計劃已足額完成,或雖未完成但已無備錄考生時,該專業錄取工作結束,我校按規定辦理錄取手續。
第十四條 錄取公示。凡被我校高職提前招生錄取的考生信息,在學校招生網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公示結束后,學校將擬錄取考生信息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經審核同意后向考生發放錄取通知書。已錄取的考生不得參加當年高考和高職單獨考試,未錄取的考生可參加當年高考和高職單獨考試。我校負責考生未錄取原因的解釋及遺留問題的解決。
第六章 紀檢監察機制及違規處理
第十六條 為順利完成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高職提前招生工作在浙江省教育考試院的統一領導下,由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
第十七條 所有參與高職提前招生考試的工作人員都要認真學習有關招生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教育部有關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和《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高職提前招生章程》的要求,嚴格遵守招生考試紀律,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創造一個讓社會、考生放心的選拔環境,確保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順利完成。
第十八條 高職提前招生工作的全過程由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參與、實施監督,并主動接受省教育考試院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十九條 考生個人應本著誠信原則向學校提出申請。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如實記入其考試誠信檔案。下列行為在報名階段發現的,取消報考資格;在入學前發現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發現的,取消錄取資格或者學籍;畢業后發現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學歷、學位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 提供虛假姓名、年齡、民族、戶籍等個人信息,偽造、非法獲得證件、成績證明、榮譽證書等,騙取報名資格、享受優惠政策的;
2.在綜合素質評價、相關申請材料中提供虛假材料、影響錄取結果的;
3. 冒名頂替入學,由他人**入學或者取得優惠資格的;
4.其他嚴重違反高校招生規定的弄虛作假行為。
第二十條 新生入學后,學院按規定進行體格復查和招生條件復查,不符合錄取條件者,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學生畢業后頒發由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印鑒的全國普通高等教育專科(高職)畢業證書。教育部電子注冊。
第二十二條 對學生的獎勵及資助措施:學院設立“行知獎學金”及合作企業提供的專項獎學金等各類獎學金獎勵優秀學生。在校生可參加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的評定。對家庭貧困的學生和品學兼優的學生,提供國家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金、助學貸款、綠色通道入學等多種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
第二十三條 新生檔案:被錄取的新生,須憑我院簽發的錄取通知書到考生畢業中學(或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招生機構)領取考生檔案,并在報到時將該檔案交至我院。
第二十四條 新生報到:被錄取的新生,必須按錄取通知書的規定,按期到我院辦理入學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以實際報到日為準)不報到者,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八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查詢
第二十五條 招生咨詢聯系方式:
1.咨詢電話:0571-28287180、88935118
2.聯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富陽高科路198號(郵編:311402)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
3.學院網址:www.hzpt.edu.cn
4.招生網址:www.hzpt.edu.cn/zs.htm
第二十六條 我院招生錄取接受社會和廣大考生的監督,考生和家長可以通過信函或電話向我院紀委辦公室反映情況或投訴。投訴電話:0571-28287064。
第九章 附 則
第二十七條 如因疫情防控需要,須對有關安排進行適時調整的,另行通知。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就業處負責解釋。
附: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高職提前招生實施進程安排
(一)2020年1月,完成方案報批工作。
(二)2020年5月,在學校招生網公布招生章程。
(三)2020年5月11日9:00至5月31日17:00在學校招生網“高職提前招生”報名。
(四)2020年6月1日17:00前在學校招生網提交指定資料。
(五)2020年6月10日前,學校高職提前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各專業“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名單,并公布“擬錄取”、“備錄(含順序號)”和“未錄取”確定各考生錄取情況。
(六)2020年6月10日8:30—17:30,將考生(備錄考生含順序號)名單提交至服務平臺。
(七)2020年6月12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擬錄取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八)2020年6月13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九)2020年6月14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2020年6月15日8:30—17:30,根據缺額計劃將備錄考生遞補為擬錄取考生,并提交至服務平臺。
(十一)2020年6月16日8:30—17:30,考生登錄服務平臺查看錄取結果。遞補后轉為擬錄取的考生進行選擇確認。
(十二)2020年6月17日8:30—17:30,如仍有缺額計劃和備錄考生,繼續遞補。
(十三)2020年6月20日,結束網上錄取。
(十四)2020年6月22日-7月6日,在學校招生網和浙江省教育考試網同時進行公示。
(十五)根據公示結果形成最終錄取名冊。
標簽:杭州科技職業技術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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