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高考動態
2021高考錄取分數線
2021高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南開大學濱海學院錄取原則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12-8 10:46:01
南開大學濱海學院錄取原則
第六條 學院招生錄取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平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國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和有關規定、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填報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課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過程中,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督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七條 我院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雕塑專業按照“設計學類”招生。錄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區)規定投檔原則,對進檔考生按綜合成績(綜合成績=文化成績+美術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內蒙古自治區美術類錄取原則為:按照綜合成績=文化成績x60%+美術成績x40%進行排序,按專業志愿清原則錄取。
當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美術成績高者,美術類成績和高考文化課成績均相同者,依次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者。若我院錄取規則與相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不一致,執行該生源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錄取政策。
第八條 院校志愿錄取執行所在省(區、市)相關政策。普通類專業錄取按總分優先的原則,即按投檔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列,依次按照考生填報的專業志愿順序錄取。如考生分數未達到第一專業志愿錄取分數,則看是否達到了第二專業志愿錄取分數,依次類推,直至最后一個專業志愿;各專業之間沒有分數級差;在考生所填報的專業志愿均未被錄取的情況下,對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可調劑到未錄滿的專業;對不服從調劑的考生作退檔處理;高考投檔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安排(語文、數學之和)成績高的考生,如條件再相同,優先錄取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第九條 對于政策加分考生的錄取,按照教育部規定的原則執行。
第十條 對江蘇省考生進檔后采取先分數后等級原則排序決定能否錄取與所錄專業;選測科目和等級按照招生計劃中公布內容為準。
第十一條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辦公室的有關規定,對于內蒙古自治區的考生實行招生計劃1:1范圍內按專業志愿清排隊的原則錄取。
第十二條 在實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的浙江、北京、天津等省(區、市)的招生錄取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關辦法執行。浙江、北京、天津等高考改革試點省(區、市)考生須滿足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投檔成績相同時,按各省(區、市)確定的同分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三條 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以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為準,預留計劃數不超過學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用于錄取過程中調配使用。
第十四條 經天津市物價部門批準,我院經、管、法學科門類及廣告學專業學費為15000元/生/年;理、工學科門類及語言類專業學費為18000元/生/年;美術類專業22000元/生/年;住宿費1200元/生/年。 各專業收費標準詳見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布的招生計劃表或被學院錄取后下發的2020級新生報到須知。政府如對當年度學費標準進行調整,以政府規定的標準為準。
第十五條 學院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對不符合標準的按指導意見的規定處理。
2021高考信息不斷變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績查詢、2021高考錄取分數線、高校等招生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