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最新高考動態
2021高考錄取分數線
2021高考成績查詢、中考查分
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錄取規則
作者:佚名 信息來源:不詳 更新時間:2020-4-20 10:31:28
錄取規則
第十五條 學校本科招生錄取工作在教育部領導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統一組織下進行,執行教育部規定的“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原則。
第十六條 以考生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統一招生考試的成績及志愿為主要依據,德、智、體、美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錄取。
第十七條 在實行平行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05%,符合我校招生條件并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進檔不退;在實行順序志愿投檔的批次,學校調閱考生檔案的比例不超過招生計劃的120%。對有明確投檔比例規定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學校執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招生計劃、志愿數量、高考報名模式等具體情況,按總分排序、綜合考察,參考相關科目成績進行錄取。
學校在專業錄取時不設專業志愿級差,采用分數優先原則錄取。
所有專業錄取均參考外語單科成績。其中英語、商務英語和翻譯專業要求英語筆試、口試單科成績達到良好,北京市“外培計劃”專業要求英語筆試成績達到良好,其他專業外語單科成績一般需達到及格線。
在高考實考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相關單科成績較高、外語口試成績較高、獲得省級以上獎勵以及有藝術、體育特長的考生。
第十九條 對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按考生所在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規定加分投檔,投檔后以實際考分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對于實行高考招生制度改革試點的上海市、浙江省,根據上海市、浙江省的招生工作文件要求和我校選考科目要求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 錄取最終結果以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公布為準,考生可登錄學校本科招生網站查詢。
第二十二條 凡被學校錄取的考生,須在規定期限內報到。未按期報到又未向學校提出延期申請的學生,將視為自行放棄入學資格,一切后果由學生自負。
第二十三條 新生入校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等行為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考生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門備案。
2021高考信息不斷變化,本站提供的高考成績查詢、2021高考錄取分數線、高校等招生信息僅供參考,具體以相關考試部門的信息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