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政法學院獎學金設置情況
1、國家及上海市獎學金。國家獎學金、上海市政府獎學金每人每年8000元。
2、國家勵志獎學金每人每年5000元;
3、院長獎學金10000元
4、學院獎學金。分特等獎、一等獎、二等獎、單項獎;獲獎比例29%。
5、社會力量資助的各類獎學金。包括:“公證”獎學金、“生樂”獎學金、“光明律師”獎學金、“里格”獎學金和“森凡”獎學金。
2、上海政法學院困難生資助辦法
(一)獎,即各類獎學金
⒈ 國家及上海市獎學助學金。國家獎學金每人每年4000元,助學金每人每年1500元;上海市獎學金每人每年3000元,助學金每人每年1500元。
⒉ 學院獎學金。為獎勵學習成績優(yōu)秀的學生而設立。
⒊ 社會力量資助的各類獎學金。包括“公證”獎學金、“超市”獎學金、“光明律師”獎學助學金、“倍安”獎學助學金,主要是獎勵那些學習成績優(yōu)秀但家庭貧困的學生。
(二)勤,即勤工儉學
為了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fā)展,培養(yǎng)他們的勞動觀念和自我服務、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能力,同時保證經(jīng)濟上有困難的學生能夠得到必要的資助,以便順利的完成學業(yè),根據(jù)《上海市高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精神,我院本著幫困助學、培養(yǎng)能力、統(tǒng)一管理、遵紀守法的原則開辟多處勤工助學崗位。
(三)減,即減免學費
學院對學生中,交納學費確有困難的烈士子女、孤殘學生,少數(shù)民族學生、邊遠貧困地區(qū)學生、享受上海市三級低保家庭的學生、父母基本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經(jīng)濟來源的農(nóng)村學生實行學費減免,學費減免數(shù)額視具體情況而定。
(四) 補,即困難補助
⒈ 困難補助費:主要用于學生因突發(fā)事件造成一時的經(jīng)濟困難,或因病住院,或家庭貧困,生活一時陷入困境的臨時補助。
⒉ 活動補貼費:主要用于家庭困難的同學參加科技創(chuàng)新;第二課堂文體活動等方面的支出。
(五) 貸,即助學貸款
學校鼓勵交納學費有困難的同學助學貸款。助學貸款的條件依據(jù)國家有關助學貸款的政策執(zhí)行。